范文一:信用社(银行)现金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现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及其营业网点,以下简称信用社,的现金管理~规避金融风险~保障信用社现金安全~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储蓄管理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行成都分行大额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现金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社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开户单位和个人以及信用社内部现金的收支和营运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联社营业部,中心,、信用社,分社、储蓄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信用社现金管理工作责任人为营业机构负责人,联社营业部现金管理责任人为营业部主任,联社清算中心现金管理责任人为清算中心主任,县联社分管业务领导为
全县信用社现金管理责任人。现金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现金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大额现金支出的审核签批等工作。
第五条 信用社出纳为现金管理工作的经办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一, 现金收支的柜面审查监督,
,二, 建立大额现金支付台账,
,三, 填写大额现金登记表,
,四, 定期分析、汇总上报现金管理情况及交易信息,
,五, 建立现金出入库登记簿~对入库现金和出库现金进行序时登记~结出库存现金余额~确保库存现金数量清楚准确,
,六, 营业终了出纳加计现金收付合计、结出现金余额~清点现金数量与会计现金科目核对~做到“日账日清”。
第六条 信用社会计为现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员。
,一, 建立专门的《会计清点大额现金登记簿登记簿》~每日营业终了~在出纳与会计核对现金余额后~会计人员必须对当日出纳的全部现金进行核点~准确无误后~在《会计清点大额现金登记簿登记簿》上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二, 会计对当日现金清点完毕签字后~出纳应对会计清点的现金进行核点收箱~装箱入库现金实行会计、出纳“双上锁”~入库实行“同进同出”。
第三章 现金计划和调运
第七条 现金计划
,一, 客户的现金计划
,( 信用社各网点客户一次性支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预约。
,( 客户星期一的现金计划需在上一周的星期五以前向信用社预约。
?( 信用社临柜人员接到客户现金计划报告时应即时登记《预约登记簿》。信用社临柜人员接到客户现金计划报告时~出纳人员应及时匡算头寸。
,二, 营业机构的现金计划
,( 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现金计划由临柜出纳人员向清算中心报告~报告时间至少提前一天~在网点下班之前。
,( 各网点星期一的现金计划需在上一周的星期五以前向清算中心报告。
?( 清算中心在接到网点现金计划报告时~要在《预约登记簿》作记载。
,三, 清算中心的现金计划
,( 联社清算中心现金计划需提前一天向开户银行报告。
,( 清算中心按照网点报告的现金计划时间~填制一式三份《现金调拨单》~报资金管理部门、押运部门负责人和联社分管领导签字。
?( 清算中心根据资金管理和押运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调拨单在SC6000系统中作正式的现金调出交易~由解款人员根据现金调拨单清点库管人员交付的现金~双方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四, 库存现金计划
,( 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应于每年12月下旬~根据本年度库存现金平均余额~结合交通状况、存贷规模、现金需求等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库存限额报资金营运部审批~营业网点库存限额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若遇特殊情况~由网点提出申请~经资金营运部审批可中途调整。
,( 信用社各网点应于每年12月向开户单位发出核定下一年度库存限额的通知~并审核开户单位提交的库存限额申请是否符合单位实际~并在申请上签注意见。
第八条 现金调运
,一, 现金调拨单随解款人员到网点~由网点临柜人员签章~并在打印的现金调拨单上加盖预留印鉴。
,二, 现金调出、调入单位和押运部门按规定留存现金调拨单~《现金调拨单》作会计记账凭证附件。
,三, 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根据
实际情况~及时缴存清算中心。现金调运时~应由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不低于两人在调拨单上共同签字~方可按相关规定调运。超限额压库不得超过三天,节假日除外,。
,四, 自助银行设备,ATM,现金申领、调拨和加钞
,( 自助银行设备所用现金应纳入网点日常现金备付量管理~根据业务量合理匡算。
,( 网点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自助银行设备加钞、用钞出库计划。
?( 自助银行设备的现金调拨、领用在网点内部完成~调拨程序比照实体柜员间的现金调拨。
,( 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员查询设备对应SC6000系统的ATM虚拟柜员现金尾箱库存后~根据设备库存现金余额及交易量情况提出现金调拨申请~网点现金柜员将现金调拨给ATM虚拟柜员并配款~设备管理员当面清点核对账实无误后~设备管理员和现金柜员双方共同在“现金调拨单”签章确认。
,( 设备管理员和加钞员共同完成对自助银行设备的加钞。
第四章 大额现金登记备案管理
九条 开户社必须建立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度~包括第
建立《大额现金支付台帐》~填写《大额资金进出账登记簿》
一式三份于月末随月报表报一份到县联社资金营运部~一份报联社稽核大队,一份存档。
第十条 开户社对个人账户单笔存款金额超过20万元,含,应逐笔登记并填写《大额资金进出账登记簿》。
第十一条 开户社对单位,个人,一日一次,或一日数次,从其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大额现金支付台帐》附取款凭证后,经审批后方可支付。并填写《大额资金进出账登记簿》~开户社对一次性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的应要求取款人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方式预约。
第十二条 开户社对居民个人一日一次提现,或一日数次,累计提现超过20万元,含,以上的~应逐笔登记《大额资金进出账登记簿》并填写《信用社,银行,大额资金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于次日前报联社资金营运部审批~资金营运部对于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报备的于收到当日报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三条 县联社资金营运部应按季汇总和分析辖内大额现金存取数据~并于季后15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
第十四条 开户社必须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禁公款私存~套取现金。
第十五条 开户社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
款、助学贷款等应直接转入房地产开发商、汽车销售商、就读学校指定的账户~不得为个人直接办理提取现金的业务。
第五章 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制
第十六条 开户单位或个人取现或汇划5万元,含,以下由主办会计审批,5万元至20万元,含,的由各网点柜面会计初审后报网点负责人审批。20万元以上由各网点负责人初审后报联社分管领导审批。(20万元以上填制《信用社,银行,大额资金审批登记表》~《信用社,银行,大额资金审批登记表》附凭证后)
第十七条 开户单位或个人一日一次,或一日数次,支取现金或汇划20万元以下由审批人在支取凭证背面签字。支取或汇划20万元,含,以上的各社应填制《信用社,银行,大额资金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有权人审批后方可办理~一份存档~一份作取款凭证附件。
第十八条 对大额支付各级审批部门应严格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大额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用途有无可疑~是否存在逃债或违法行为。
第六章 现金的检查
第十九条 现金检查内容:
(一) 清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及霉烂事故。
(二) 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
(三) 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
(四) 库房、保险柜和守库室的安全设备是否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五) 其它库存现金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每次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均要在现金检查登记簿上按登记内容的要求进行详细记载并签字~以备查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查库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当班出纳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查库必须当面清点~查库完毕~出纳应对现金再次进行核点~无误后装箱入库保管。
第二十二条 查库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全面核点~不留死角。对封包的纸币必须当面撤开封包核查,对装箱的硬币必须开箱核点~严禁以出纳人员自报的现金数作为清点数核账。
第二十三条 除本机构查库外~凡上级或外单位查库均应出示介绍信~且必须有本机构的领导带队~否则~拒绝查库。
第二十四条 信用社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库存现金检查每月至少 次,县联社稽核部门全年对全辖信用社网点查库面不得低于 %,县联社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信用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查库。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凡本办法未列出的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罚~参照《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与上级管理部门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管理部门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范文二: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现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 3. 术语定义
3.1 坐支:是指企业用自己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业务支出的行为。
3.2 白条抵库:是指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开具的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凭证手续的字条与单据抵冲库存现金或实物的行为。 4. 职责
4.1 现金出纳:负责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收支结算。 4.2 银行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业务的账务处理。 4.3 总账会计:核对总账与现金明细账。 4.4 财务部主管:负责现金的抽盘业务。 5. 内容
5.1现金的使用范围
1) 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 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 员工借款5000元(出国借款20000元)以下的支出; 7) 其他零星支出;
5.2 现金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
现金管理实行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个人办理现金业务的全过程。 5.3 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公司的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一般以三至五天零星开支为限,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以50000元为库存现金限额。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如果库存现金低于限额,现金出纳应及时通知银行出纳根据差额开具现金支票后去银行提取现金。 5.4现金结算管理
5.4.1本币现金收入管理
5.4.1.1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在收到现金后到财务部办理入账,现金出纳清点无误后开具收据作为收款证明,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收款完毕后,现金出纳整理相关原始凭证交银行出纳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5.4.1.2 各销售办事处和销售人员在外收取货款原则上不得通过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收到现金,在公司驻地收取的,必须于收款当日交财务入账;外地收取的,销售办事处在当日及时通知财务部,并在24小时内将所收款项汇往财务部指定账户,同时在10日内将所开收据及其他凭证邮寄至财务部。
5.4.1.3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5.4.2 本币现金支出管理
5.4.2.1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根据月初申报批准的付款计划申请支付款项,填写《付款申请单》/《费用报销单》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等内容,按照公司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5.4.2.2现金出纳对审批后的付款申请进行复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内容、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准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与付款计划是否相符等,复核无误后办理现金支出手续,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付款完毕后现金出纳整理相关原始凭证交银行出纳编制付款凭证入账。对不符规定及手续不完备的业务可以拒绝付款。
5.4.3 收付款凭证制作要求
银行出纳在须收到原始凭证当日及时编制凭证入账,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按照SAP操作执行。 5.4.4 外币业务管理
公司根据不同币种设置外币明细账户,核算外币资金的收支,具体的收支手续参照本币执行。 为增加核算的准确性,选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在月份终了,要按月末汇率对外币账户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5.5 现金日记账
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账款相符。每月末由总账会计与总账对应科目进行核对,确保余额相符。 5.6现金盘点
5.6.1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在每日终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地盘点结果进
行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部长,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6.2除日常盘点外,资金管理主管还应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盘,至少每月盘点一次,并编制《现金盘点明细表》,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确认,以确保其效力。 5.7现金保管
1)公司设立保险箱,现金出纳保管保险箱外门和现金柜钥匙以存放现金。保险箱密码的设置应满足一定的保密要求,密码应定期更换且不能随意泄露。
2)在节假日严禁存放大量的现金,以降低风险。 5.8 本办法禁止以下行为
1)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 2) 不得坐支现金 3) 不得以白条抵库
6. 罚则
6.1 业务人员在公司驻地收取现金款项未在当日交财务入账的,负激励 元;在外地收取款项的未在24日内汇往公司账户的,负激励 元,未在10日内将收据及其他凭证邮寄至财务部的,负激励 元。 6.2现金出纳收到原始凭证未认真审核导致收付现金出现差错的,负激励 元。
6.3 银行出纳未按SAP操作要求导致凭证制作错误或未在当日及时入账造成月终与客户对账出现差错的,负激励 元,若是因其他责任人员提供单据滞后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入账的,对其他责任人员负激励 元。
6.4 现金出纳未按要求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负激励 元。
6.5 现金出纳未按要求履行现金保管和盘点职责,导致现金遗失的,负激励 元;资金管理主管未按要求至少每月盘点一次现金,负激励 元。 7. 参考文件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7.2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8. 储存记录
8.1 《现金日记账》,XX-XXX-XX 保存于财务部,年终归档 8.2 《现金盘点明细表》,XX-XXX-XX 保存于财务部,年终归档 8.3 《收付款凭证》,XX-XXX-XX 保存于财务部,年终归档 9. 附录
9.1 《现金盘点明细表》
10. 其它说明
10.1 此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部。 10.2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录1: 现金盘点明细表
范文三: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实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
第二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及医院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类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的其他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医院门诊、住院办理出院退款时的数额。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部分,应当以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确需
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五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不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六条 开户银行应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2-3的日常零星开
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 现金盘点制度
第七条 医院应定期组织对出纳及收款处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
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及收款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放。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及收款员按已办妥现金的各项业务逐笔登记。
2.由出纳及收款员根据登记的账目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盘点金额与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八条 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
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 现金预算制度
第九条 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
预算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第十条 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得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
的现金。
第十一条 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
际物理运动。
范文四: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真实地反映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防止发生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工业园。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现金系库存现金,包括备用金、数额固定、用于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
第二章 现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同各单位的经济往来,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第五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 职工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借款;
5、向个人采购物资的价款;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报销费用支出;
7、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现金收支规定
第六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4、5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网银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领导批准,银行审查后,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七条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因业务变化需要增加的,由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开户银行审查核定。
第八条 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按下列规定办理:
1、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如银行已下班),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十点钟,如遇节假日银行会计柜休息,应将现金封包(盖章)
交开户银行的储蓄专柜代管,待会计柜上班后启封存入公司账户;
2、需要支付现金时,可以从现金库存(备用金)中支付,也可以开具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并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接受银行的监督。
3、按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出纳开具现金支票,如实填明用途,收款人(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由财务主管审核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时,由支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同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四章 现金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付出的现金,应由专人对现金支出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现金开支的范围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经手人员是否签字,凭证有无涂改、伪造或者虚报冒领的情况等。
第十条 只有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付款凭证的依据,由出纳办理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后才能据以入账。
第十一条 为了全面的、连续的、序时的、逐笔地反映和监督现金的收入和支出、结存情况,防止现金收支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集团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有库存外币现金的企业,各种外币分别设置“现金日记账”。
第十二条 “现金日记账”由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和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填制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的登记。
第十三条 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库存盘点现金的实际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月份终了,还应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即公款私存);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十六条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借款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现金。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七条 集团企管部、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审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审计工作制度》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银行规定有抵触的,以银行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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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xxx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制度
一、
二、
三、 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
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四、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
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五、
六、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借支申请,经部门主管和财务部审查后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七、
八、
九、
十、
2006年6月9日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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