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工业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处理进项税额
工业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处理进项税额
工业企业 进项税额 会计 处理
1、外购材料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收料与付款同时进行,具体账务处理为: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票结算凭证已到,贷款已经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并验收入库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能申报抵扣。企业提前抵扣,如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除了要作转回的会计处理外,还要在该账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今后永远不得抵扣。所以,企业对此种情况必须谨慎处理。为了确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可以增设“待扣税金”账户。
在企业付款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
待扣税金——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待材料入库后,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扣税金——增值税
(3)预付货款
待货物入库后,依据专用发票所列货款及税额作转账处理。
(4)进口原材料
进口原材料,应依据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记账,其计税基础是: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关税、消费税(如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
2、外购材料退货、折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发生退货
在未付货款并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只需将发票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即可。如已付货款或未付款但已作账务处理,专用发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需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再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应收账款
贷:在途物资
在收到销货方开来的红字专用发票及退还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记账
贷:应收账款
例:A公司8月26日收到B公司转来的托收承付凭证及发票,所列甲材料价款5000元,税额850元,委托银行付款。9月10日材料运到,验收质量不合格,全部退货,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代垫退货运杂费800元。9月20日收到B公司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借:在途物资——甲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850
将证明单转交销售货方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800
贷:在途物资——B公司 5000
银行存款 80
在收到销货方开来的红字专用发票及退还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66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红字)
贷:应收账款 5800
(2)、进货折让
在采用验货付款的情况下,可直接将专用发票退回销货方,由其重新开具专用发票,此后进行正常的账务处理即可。在采用验单付款的情况下,购货方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索取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材料验收入库后,按扣除折让后的金额入账,并在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原材料
应收账款——××(折让金额)
贷:在途物资
在收到销货方转来的折让金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收账款
例:A公司购进的材料2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不过关,经与销货方协商后同意折让10%.
购买时:
借:在途物资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材料验收入库后,按扣除折让扣的金额入账在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原材料 9000
应交账款(折让金额)1000
贷:在途物资 6000
在收到销货方转来的折让金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117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红字
贷:应收账款 1000
3、外购材料短缺与损耗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材料损失若应由验收入库的材料承担,则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做专门的账务处理。
(2)凡是属于运输单位造成的短缺或毁损的材料,应向运输部门索赔,其进项税额应作思索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凡属购入途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转出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凡属由供货方造成的短缺,若对方决定在近期内予以补货,则短缺材料的进项税额暂时不得抵扣,需待补货入库后,再予以抵扣。如对方决定退赔货款,应按不同的情况比照销货退回进行处理。
4、投资转入及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及接受捐赠的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可以按照投资方或捐赠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5、委托加工材料及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处理
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及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可以按照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四)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发现的上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应对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计算出多缴或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企业按规定调整上年利润,如调整增加上年利润或减少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作如下会计分求: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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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购入商品拒收商品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进项税额购入
购入商品拒收商品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进项税额购入
购入 商品 拒收 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发货制向异地购入商品,当收到供货方的托收单,发现金额有错,或商品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符,均可向供货方提出拒付货款或拒收商品。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从外地购进丙商品400件,进价30元,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元,税额2040元(400×30×17%),代垫运杂费150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1000元,应计进项税额7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验单付款。
作会计分录如下:
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在承付期内付款时:
借:物资采购 12000
营业费用 14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10
贷:银行存款 15540
验收商品时,发现品种、规格不符,全部予以拒收。经与供货方联系,同意商品退回并负担往返运杂费。发生退货代垫运杂费1600元,应将代垫退货运杂费单据转交供货方。由于进货时对方代垫的运杂费单据,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无法退回,所以,购货方应按对方代垫运杂费金额扣除按7%抵扣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开具收据转交供货方(作为供货方账务处理的依据),索取款项并冲销原已入账的营业费用。
另外,购货方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证明单,及时送交销货方。
支付退货代垫运杂费时:
借:应收账款 1600
贷:银行存款 1600
开具给对方代垫运杂费1430元收据,冲销原已入账的营业费用并索取款项。然而购货方实际支付购货运杂费是1500元,为什么只能索取1430元呢,因为购货方开具的运费收据,销贷方无法依7%抵扣率按其计算进项税额,所以购货方开具的运费收据只能按原金额减去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这样购货方向销货方索取运杂费1430元,加上抵扣的进项税额70元,实际收到的是1500元;而销货方实际只应负担1430元(扣除运输费应计的进项税额,因为销货方也应享受按运输费金额7%的抵扣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这样处理比较公允。
购货方将商品和证明单退回给销货方时:
借:营业费用 1430(红字)
物资采购 12000(红字)
贷:应收账款 13430(红字)
购货方收到供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所有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707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应收账款 15030
实际记账时,应以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收账款”账户。
验收时发现部分商品品种、规格不符,拒收100件,其余300件验收入库。经协商,进货时对方代垫运杂费,全部由购货方负担,发生退货运杂费400元,应由供货方负担,退货运杂费单据转交供货方时:
借:应收账款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采用验单付款,有关发票已入账,无法退还,应按所退商品数量,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开具证明单,及时送交销货方,并按实收商品数量入账。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
借:库存商品——丙商品 9000
应收账款 3000
贷:物资采购 12000
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每件含税零售价50元):
借:库存商品——丙商品 15000
应收账款 3000
贷:物资采购 12000
商品进销差价 6000
收到销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全部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39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
应收账款 3400/center>
范文三:工业企业外购材料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材料进项税额
工业企业外购材料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材料进项税额
工业企业 外购 材料 进项税额
1.收料与付款同时进行。
企业外购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并支付货款或开具并承兑商业汇票,同时也收到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时,应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按应预交或垫支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额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
,例, 天华工厂购入甲材料4000公斤,6元,公斤,代垫运杂费2800元(其中运输发票上列明的运费为2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80元(4000×6×17%),已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材料验收入库。运费允许抵扣的税额为140元(2000×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266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20
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30880
,例, 天华工厂向本市某工厂购进乙材料3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元(3000×5×17%),材料入库,发票收到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乙材料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
贷:银行存款 17550
2.发票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经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发生时应依据有关发票,借记“在途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等;在途材料入库后,借记“原材料”,贷记“在途材料”。
,例, 天华工厂6月6日收到银行转来的购买光明工厂丙材料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票,数量为5000公斤,11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9350元(5000×11×17%),代垫运杂费为65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为500元,应抵扣的运费进项税额为35元(500×7%)。采用验单付款。验收付款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并验收入库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能申报抵扣。企业提前抵扣,如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除了应作转回的会计处理外,还在该张“抵扣联”上注明,今后永远不得抵扣。因此,6月6日购货的“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若作上述会计处理,容易与符合抵扣条件的购货混淆。为了确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可增设“待扣税金”账户。仍依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在付款时:
借: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15
待扣税金——增值税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丙材料 55600
贷:在途材料——光明工厂 556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待扣税金——增值税 9385
3.预付材料款。
因采购业务尚未成立,企业还未取得材料的所有权,企业在按合同规定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当企业收到所购材料并验收入库后,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预付账款”,同时补付或收回剩余或退回的货款。
,例, 新华工厂开出转账支票预付本市某单位购买甲材料货款3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单位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预付货款购买的甲材料7600公斤,已收到并验收入库,发票所列价款为3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950元(35000×17%),开出转账支票补付余款1095 [1] [2] 下一页/center>
范文四:进项税额处理
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砂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注。如果的运输发票,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则按买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
二、“已交税金”的帐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入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常计算纳税的帐务。
三、“销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当期的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无偿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6.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五、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六“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入库的增值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七、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还的增值税,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九、企业购进的货物由于发票开具时间较晚或传递等原因,致使该笔进项税未认证而当月不能抵扣的帐务处理。购进月末时:
借:存在商品(原材料)
借: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下月论证后:
借:应交税--应交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十、纳税检查的帐务处理。企业经常遇到税务检查而调整帐务。
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处理实例。
关于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金,在“增值税检查调帐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帐户的依据。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应收帐款(现金等)
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展览、广告、无偿赠送他人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长期投资(应付利润、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对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或移送相关机构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帐款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5、对纳税人因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6、对出售不符免税规定的固定资产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7、对纳税人因结算上年税金需调整本年期初留抵税金而企业未作调整造成虚列进项税金的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8、对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固定资产、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而多抵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9、对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的调整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0、对纳税人因取得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1、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多记销项税额或少记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
范文五: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兰州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总结如下:
在我国,增值税实行的是税款抵扣制度,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在会计实务上,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反映。但在实际中,已购进货物(已入账)进项税额有些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将其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中转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反映。由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发生情况不同,在会计上的处理也就不同。介绍几种增值税不能抵扣税款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货物在购进或储存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
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
【例】某商业批发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短少商品10万元(无税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决。经查明,该批商品为仓库保管员保管不善丢失。责成仓库保管员赔偿1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非常损失9.7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1)待转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1.7万
贷:库存商品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万
(2)收回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2万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2万
(3)处理非常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9.7万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9.7万
二、商品削价损失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商品削价是指商品因市场行情变化,季节变化或商品本身质量、性能的自然变化等原因,而对其实行的减价销售。有些商品在削价后,售价低于原进价,形成削价损失。这样就会出现削价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不足以抵补购进该商品进项税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规定,其不足以抵补的进项税额不能以其他销售商品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税额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商品零售企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购进商品一批,其不含税进价为8000元,进项税额1360元,当即以存款支付。商品购进不久,因市场行情变化,该批商品全部削价,以7000元售出,另收取销项税
额1190元,款已存入银行(该企业未设“商品采购”账户)。会计分录为:
(1)购进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银行存款9360
(2)以7000元售出时
借:银行存款8190
贷:商品销售收入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
(3)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4)转出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管理费用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
三、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指我国有些企业在出口某些货物时,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全部(如出口免税不退税的商品)或部分(如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优惠的商品,根据规定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部分),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而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商品销售成本(或其他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业生产企业(该企业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优惠),购进用于出口产品的原材料,价款为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入库,并投入生产。生产的产品出口后,其离岸价格为350万元,按规定不予免、抵、退的增值税为28万元,6万元为可用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抵扣。其会计分录为:
(1)购进材料付款、入库时:
借:材料采购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
贷:银行存款234万
借:原材料200万
贷:材料采购200万
(2)产品出口后,抵扣或不可抵扣税额的处理:
借:产品销售成本28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8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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