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官民分立与邮递并制:清代“邮政”制度的演化
官民分立与邮递并制:清代“邮政”制度的演
化
东’黼富2010年第11期
官民分立与邮递并制:清代”邮政”制度的演化
吴昱
【摘要]清代传统”邮政”含义,强调邮递体系的政治功能,故在传书递信的机制上形成了官民分立
的形态.在清末知识与制度转型的背景中,新式邮政的知识渐为时人接受,原官民分立的机制,亦在由海关
主持的大清邮政努力下,通过合并信局,降低邮资,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最终实现邮递机制的统一.
[关键词】邮政官民分立体制合并制度转型
[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f文章编号]1000—7326(2010)11-0107—10
“政通人和”是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所追求的理想,政情传递渠道的畅通,是国家与社会稳定的最基
本保障.清代邮递制度既有对传统体制的传承,又有适应时势的发展,以官民分立为主要特征,即政府
文书的传递由皇朝掌控,民间书信传递则有多种渠道.
晚清以降,随着城市与商业,交通的发展,分立的邮递体系日渐难以适应国家与社会变化的需要,?
驿传制度的腐败耗财,民间信局的安全缺失,均成为朝野呼吁官民合一的要因.清廷既不愿与趋新的潮流
相悖,又不想直接与民间信局利益冲突,故由外籍税务司主持开办大清邮政处理相关合并事宜便成为一个
较为可行的办法.大清邮政亦藉此挟海关财政实力及对交通工具的操纵,逐渐占据了官民邮递的主角.
官民邮递体制的分立状况,在已刊的邮史着作中多有提及,但在体制成因及演变过程方面尚有可拓
展的空间.?新近研究在邮传部对邮政事业的推动及邮政利权的回收等方面有所推进,重点却在邮传部
成立后的举措,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之前邮递体制分合的情况未及关注.llI本文尝试通过追溯两
种制度的起源,新知识的传人及体制合一过程中的利益纠葛和人事冲突,重现清末制度转型中由诸多因
素互动而呈现的复杂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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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其事:清代官民分立的邮递体系
官民两分的邮递体系,均见存于上古及中古时期的欧亚诸国,是时亚述,波斯,埃及,希腊,罗马
等均有设置官邮传递军书公牍的制度,”私人书札,则用奴仆传送,或
托便带寄”.至中世纪时,欧洲诸
侯国享有”邮政特权”(postrega1),其邮驿经营的收入成为财政收入之一项,故”领域之国家君主,每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攻关项目(05JZD00011)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吴昱,暨南大学社会科学部讲师(广东广州.510632)
近代邮递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观念渐入民心,现代邮政为国家重要利源的知识.与日渐窘迫的清朝财政形成强
烈对比.
?相关研究,可详参金家凤:《中国交通之发展及其趋向》,《民国丛书》第4编第37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
版;楼祖诒:《中国邮驿发达史》,《民国丛书》第3编第35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年版;邮电史编辑室编:《中国近
代邮电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版;刘广生主编:《中国古代邮驿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6年版;晏星:《中华邮
政发展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张翊:《中华邮政史》,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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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邮政特权,自出而当邮政经营之局.因此由’邮政特权’递演而成’邮政国家独占’”?
中国古代官民分途邮递体系的特点,是国家”邮传”与”政令”紧密相
关.《孟子.公孙丑篇》有
云:”孔子日: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二者之关系,自古为众人以”血脉”而喻之.?延至清
代这一观念更为成熟.顺治时的河南监察御史罗同士奏:”百姓国家之根本,驿递国家之血脉.”【(P10537)
同治年间任职兵部的黄云鹄亦在公文中称:”朝廷之驿站,如人身之血脉,血脉不通则身病,血脉杂则
血脉亦病.”[31.足证时人对邮驿通畅与朝政流转之辩证关系的认识.
传书递信的速度及安全,受道路条件及交通工具的限制极大,而”置邮传命”的观念,则迎合了传
统皇朝体制在交通运输技术条件限制下的制度用意.在大一统帝国内.既要保证朝廷政令的上传下达.
又要保证在省府厅州县各级行政机构的政情流动,更要时刻留意边疆地区的军情民意,加上身携朝命的
官员,通过驿站驰奔各地,本身即是皇权朝令的象征.因此”马上飞递”的驿传制度,为朝廷及时了解
各地情状,迅速做出反应,关系甚重.(47从清代各朝方志的”驿递”,”驿传”,”驿站”,”邮铺”,”驿
铺”,”邮传”诸志的叙述中可见,邮驿之作用,与国家政令军情及官员往来密不可分.具体而言,”驿
传之设,国家为征发期会,军书宾使,备缓急,均劳逸也.……至铺递所以连邮传,文命以之敷系,綦
重矣.”(1’383)其关键职责,”止以飞报军情,递运正供物料与给边钱粮”,而”非为官员往来行李备也”.
因此,”驿递所以传命也.大事给驿,小事人递,君子端拱堂署之上,而令行于环海无阻者,职驿递为
之也,其所系岂小哉!”??朝廷在一些地处”咽喉之地”的地区设置驿站,于是”军国命脉特此流通
焉”.(I~398)由于驿传邮政与”皇政”,”教化”等相系,因此各地官员必须”戒虚冒,禁骚扰,惩滥应”,
使民众”可知国家声教之讫,威名之行”.(19371所以在传书递命的背后,更有维系朝政运转的重要意义.
维系清代”邮政”的驿传制度,既承载传递文书的功能,又肩负朝廷训谕官员的职责,因此满清定
鼎中原后,即在明代驿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在管驿官制上,逐渐将驿卒管驿转为州县管
驿,并逐步提高监察驿务官员的级别;在驿站经费方面,”自顺治贰年即改归官当”,H亦即后世所谓
“官养官应”之法.?由此不难发现,清代驿传体系较之明代的最大变化,即将原独立运转的驿站,纳
入州县官员的13常政务之中.这一改革突出了”置邮传命”的重要地位,不仅有利于对驿站费用的有效
利用,保证驿递系统的政情畅通,约束过往官员的滥驿情况,还可对京师以外的吏治情况有所训谕,保
证朝廷谕令可为官员认真遵行.故有清一代,”邮政”的内涵外指均历时历事而变.?查实史料,以
?这一演变过程的简要研究,参见楼祖诒:《中国邮驿发达史》,《民国丛书》第3编第35册,第6—7页.
?对于”置邮传命”之各家解说,可详参仇润喜,刘广生主编:《中国邮驿史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第6—8页.
?宋人吴昌裔即认为:”邮传,军中之耳目也.……差除之所以壅滞,应报之所以稽迟,科降之所以愆期,功赏之
所以沮难.上下痞隔,而日月淹延,皆气脉之不通然.”见吴昌裔:《论救蜀四事疏》,(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
臣奏议》第2册,卷100,”经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365页.明代胡缵宗称:”今之驿传,古之置邮也.
其在水陆.犹血脉然.宣上达下,不可一日缓者.”胡缵宗《愿学编》:(下),转引于仇润喜,刘广生主编:《中国邮驿
史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l999年版,第275页.
(清朝历代皇帝对驿站之管理极为重视,盖因经驿道传递之文书常为加急要件,为朝政处理之重点,故无论是
《大清律》中对骚扰驿站之行为予以重罚,抑或圣谕对官员不当用驿的三令五中,均可看出在政情流通上,腹地所设的
驿传网络乃是朝廷控制的主要手段.亦因如此,自康熙朝以降,无不对驿弊加以限制及管理,其目的依然是保证朝廷能
以最快的速度获知各地的紧情要事.
?今翻查史籍及诸研着,所知顺治二年”驿马官齐”之变均引自顺治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的《户部和硕端重亲王波
洛等题真定府属各驿马缺差繁困累难支事本》,但未见上谕或实录关于此事的详实记载.
?按查清代皇朝政典,在”邮政”体制设置一项,既有传书递信之”邮”,亦有运输供食之”驿”,其二者功能难
言泾渭分明.再者,清代置邮分驿,站,塘,台,所,铺,各省腹地所设为驿,军报所设为站,甘肃安西州,新疆哈密
厅,镇西厅设有军塘西北两路设为台,直省旧设运送官物之机构称递运所,各省腹地厅州县所设为铺司.除铺司功能
单一.仅为传递府厅州县之公文往来外,其余五项机构,在递送文书,物资运输和接待官员上均有涉及而各具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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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而概括与驿事相关之政令训示,自乾隆一朝方始,究其缘由,或与雍正朝确立之密折制度及皇
权的逐步高度集中有关.道咸年间,外邮机构初设口岸,而众有识之士或亲历,或耳闻,将外国邮政制
度介绍入华.虽亦译为邮政,却与中国传统”邮政”迥异,即其以公共服务,裕国便民为义,并无置邮
传命,皇令天下的功能.后世以”邮政”名之,乃以其传递文书之职能为
由,却未考究背后之设职初
衷.今人研究邮政史,又多易以现代邮政制度之功能,反溯往日”邮政”之行事,重峦叠嶂,却难见昔
日庐山真貌.
由于中国古代”邮政”主要承载朝廷的政令文书往来,普通民众传书递信的需求,只能通过民间的
同乡,信客,?钱庄,票号,镖客,会馆等方式来满足,这些组织无系统之带寄时间与组织,难以形成
持续安全的递信体系.故自道光年间始,由商业流通的需要引发,民间逐步形成了有组织的信局体系,
并盛行于咸同光宣时期,在承载国人书信流通,货物商贸,货币汇兑等功能上发挥相当重要之作用,形
成了与官方驿传体系并立的民间递信系统.?
民信局乃”应时势与社会之要求而起者”,阎(P43)其兴盛应与商业活动之活跃相关.由于大部分信局
均以带运货物与汇兑银钱为主,同时在运送过程中带运信件,实现其寄书通邮之功能,无专设信局之区
域,则由具有运输功能的机构实现其带信功能.所以信局之设,其业务重心未必尽在寄送书信,盖货物
带运及汇兑银钱的收人远胜于带信.这即可解释为何信局之服务路线不能覆盖全国,是由于其商贸区域
本有固定,除非业务拓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将路线铺设至全部地区,
因此各信局均有自身服务之区
域,逾出此区者,则与其他信局交换递送,以确保其作为商业组织的最大利润.所以民信局之起源,乃
因应社会商业贸易之需求而生,但制约其发展之因素,也恰好由其商业身份所决定.
与驿站置邮传命,服务皇权的情况迥异,面向商民的信局带物递信,首以对主顾忠信为先.所谓
“信局者,以忠信为主者也”.同但清末动荡的社会情形,常出现信局,信船在带运过程被抢劫财物甚至
惨遭杀害的案例.@而”汇票,现金,包裹中途如有遗失,信局应如数照赔.如遇盗匪劫抢.则赔一
半.脚夫被杀,则全数免赔,是为惯例”.悯(P56)一旦发生劫案,官府破案遥遥无期,而为维持信用作出
的赔偿,则极有可能导致信局倒闭,所以民信行业常有”荆天棘地”之感.正由于这样的经营环境.才
导致大清邮政开办之后,民信局行业极力反对.面对朝廷(国家)力量介入民间商业,民信局不仅需要
面对新式邮局低价高效的竞争,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又缺乏保障,不仅容易自损声望.亦会流失客源
而最终衰落不起.但随着新式邮政之知识日为国人所认知,商贸带运之信局衰落与裕国便民的邮政兴
起,势在必行.
总而言之,在1896年大清邮政正式开办之前,中国的邮递制度及机构分立,大抵可分为官民两个
系统,其彼此之间又并非决然分隔,使用人群常有交互.驿站体系虽经朝廷三令五申,但亦常有官员将
平常信件交递运寄;民信局以带运民间信件为主,但官员出于保护私密消息亦会使用.虽然清廷尚未意
识到在近代国家转型发展之中,邮政利权既属国家不可更易之主权,又是国家利源稳定收入之重要一
途,但随着外国新式邮政制度在中国的示范,新式媒体的持续鼓吹及清廷游外官吏的耳濡目染,开办新
式邮政的呼声13高,将分立的邮递体系合并于国家开办的邮政体制,逐渐被提上日程并付诸实践.
二,新知滥觞:欧美新式邮政知识的介绍
自同治年间起,报纸经常宣传新式邮政的益处,一是新式邮局方便,安全与快捷,二是泰西诸国藉
?有关信客的记载,可详参《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6?民国鄞县通志》,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版.第
843—844页.
?即使在大清邮政建立并蓬勃发展,合并大部分的民信机构后,仍有不少民信局继续为民众提供递信服务而部
分信客,在新中国成立后仍继续他们的寄递职责.
?具体案例详参吴昱:《从”置邮传命”到”裕国便民”——晚清邮驿与
邮政制度转型研究》,中山大学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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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取得邮政收入.如《信局论》认为,传统驿站之设,专差之行,均有费人费时之弊.民间信局”伙计
太众,良莠不齐,百弊丛生”,相较之下,英国邮递体制的”裕国便民”之效,一是”无论国中各处以
及国外各国往来信件,均归伊局包寄包收”;二是”寄者令其自送到局,收者令其赴局自取,亦不多用
工人,以防弊实”;三是”其本国来往信件不计远近,每次只取钱二十文,即各国来往信件取赀亦不过
多”.虽然”设局未及多年,而积赀已得银七八万两矣”.对于清廷而言,”若能如此办理,则寄信者无
重赀之累,开局者有厚利之收,岂不善哉”!罔从是文看来,其所针对弊病的对象是民信局,故或可判
断,其时清人对新式邮政之看法,多与民信局等同,而非与驿站相系,毕竟驿站有”置邮传命”之职
责,不可与商业贸易之信局同日而语.这样的思路,在当时的媒体报道中比比皆是.?
随着铁路,电报,轮船等洋务的开办,报刊舆论对于国家开办书信局的要求亦更为迫切.值得注意
的是,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海关第一次尝试与上海工部书信馆合并以前,媒体较少用”邮局”一
词来指代新式邮递机构,在行文中,他们均惯用清人熟悉的”信局”,”书信馆”与欧美新式邮递机构来
相比附,但二词实难体现新式邮递机构由国家主办的意味,反易突出其作为商业操作而获利的形象.而
清廷中某些较早接触泰西制度与思想的官员文士,则已经开始使用”邮局”,”邮政局”等名词,呼吁朝
廷尽早借鉴新式制度,裁汰驿站,节省糜费,并为国库增一新收入来源.
出洋考察的官员,则多注意到新式邮政的制度安排与设置细节.如光绪二年至美国参加费城赛会的
海关文案李圭,首次以”邮政局”来描述新机构.他在《环游地球新录》中,对美国首都华盛顿的邮政
局有非常详细的观察:邮局建筑宏伟,内部设职分明,局所设处广泛,官民寄信便利.而信资多寡,各
有定制,官民购买”信资小票”贴于封面,邮局收信后详细登册,以备查找.与此同时,李圭还将这一
新制度与中国的驿站制度作了比较:”西国往昔,亦若我中国驿站之制,专递公文,不递民间书信.”由
于”此制虽便于国,未便于民”,故对寄递制度进行改革,”各于通国地方,遍设邮局,派员经理,辖以
大臣.无论公文,书信,一体传递,民大称便”.经过多年的积累,”信资既
廉,递送又速而无错误,人
皆乐从之”,所得信资”年终计算.颇有盈余解部,从无入不敷出之虞”.加上世界各国邮政事务联为一
体,”凡邮政一切办法,举地球各国,同为一制,互相驰递”.故其反思道:”夫邮驿为政治大端,历来
讲求损益,代不胜数.独泰西于百年来,竞合公私而一之.其一切经制,有欲采而施诸中国,以为裕国
便民计.或以为未可,而不知是诚可为也.”之所以可行于中国,乃因为官民合一”本是省费而未尝省
人,故夫役仍有所倚赖也”.而且递寄公文之费用,可由”民间信资以补之也”,因为是时中国”私信一
函,由信局汇寄,路仅百余里,费必数十文.是上下糜费,不亦太甚乎”?所以公私合一的递寄体系,
不仅无糜费之病,且”裕国便民,已在其中”.啡
通过比较,李圭已发现中国邮驿与欧美邮政的差别,即在体制的公私合一和效果的”裕国便民”.
虽其未在书中详列美国邮政岁人收益情况,但那种遍设邮局邮筒,信件杂多的场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
印象.回国之后,李圭继续进行介绍外国邮政制度的工作.1885年他翻译了香港邮政指南,并由道台
薛福成转呈南北洋通商大臣,一度形成了创办邮政的热议局面.口O】(P3瑚
尽管推动新式邮政建设的呼声甚高,但清廷的回应却相当冷漠.马建忠分析其缘由,如果改用”外
洋邮政局之法”,”不惟可以省经费,亦且可以便官商”.虽然邮政收入未必如英法之多,”然于国帑亦可
少补矣”.但反对声音”哄然起矣,不日殊乖政体,即日有碾成例,哗者一人,和者百人矣”.甚至有人
指责此乃”亡国所为,今若立地创行,日后流弊滋甚,于是倡者一人,挠者千人矣”.故其愤言日:”非
不能也,是不为也.”…](P451)这揭露出新式邮政从知识引人到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最大障碍,恰在清廷体制
本身,亦即清廷如何认识”邮政”在这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作用与地位的问题.
官民分立的邮递体制,是清廷在保证政情流通顺畅的前提下,由”不与民争利”的官民职权意识所
(如《香港信局获利》,《申报》1872年7月11日;《英国一年赋税所入数目》,《申报》187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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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二者的合而为一,则需要随着时势的推移,由观念先行者的推动而促进,这一使命最早由外籍
税务司来完成只是他们后来发现,随着”利权”意识与民族主义的观念日渐兴盛,自己亦被归人被斗
争的”侵略者”的行列,新式邮政亦由此被冠以”外人之事”的性质.近代制度的转型历程,往往就充
满了这般的吊诡色彩.
三,体制合一:大清邮政统一邮递体制的努力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清廷与各国签订的《天津条约》及《北京条约》中,均有清廷需为缔约国代
递信件的条款.此举不仅使清廷逐渐接触现代国家义务观念,亦促使其开始在体制内增设新的功能,催
生新的体制以应付困境.不过,新知新制与传统体制之间甚难前后接替,一蹴而就.总理衙门选择由海
关兼办使馆文书传递,既保证由清廷职官体制对使馆文书传递的掌控,又避免主管邮驿的兵部对此事的
抵拒.惟此一时妥协之举,成为触发海关试办新式邮政的契机,不仅推动清代邮政体制的转型,亦导致
外籍税务司长期掌控邮政利权,影响可谓深远.
虽有报刊媒体鼓吹多年.又有游外官吏介绍新式邮政的利便,更有商埠书信馆及客邮的示范作用,
但清廷对正式开办大清邮政一直缺乏规划.总税务司赫德就曾指出,总理衙门只有在形势迫使其不得不
做出改变的时候,邮政事业的开办才会有动力和资源.(PSI1’故至遭遇中日甲午战败,因签订《马关条
约》需要大量赔款而又财政拮据的窘境时,总理衙门才想起新式邮
政”裕国便民”的功用,从而”到处
打听邮政制度.指望从邮政来增加税收”.[13](p4o8)在几番周折下.?清廷最终于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
(1896年3月20日)正式下谕,由海关负责开办新式邮政,同时开始了合并分立的邮递机构,统一整合
邮政制度的努力
尽管大清邮政具有举办邮务的合法性,亦在递送资源的控制上占据优势,但合并民间递信机构之事
仍一波三折,反复较劲.外籍税务司企图毕其功于一役,使用强硬手段迫使民信局归并体系之内,提高
邮资打击民信局的生存空间;而民信局则通过停运,求官乃至暗结客邮等手法,试图摆脱被大清邮政兼
并的命运.双方几经周折,大清邮政凭助强大的海关背景实现了对民信局的打击与挤压,逐渐完成体制
合一的任务,但在此过程中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反与其”裕国”初衷背道而驰,其中波折颇值探讨.
按清廷谕准的《议办邮政折附总税务司开办邮政章程》,大清邮政”请由海关现设邮政推广,并与
各国联会,以便商民,而收利权”.可见其主要方法是沿用海关试办邮政之成果.建立起国家邮政的体
系.其中的”以便商民”,是将原”不与其争利”的民信局收归国家邮政体系,以消泯过往任商业自由
发展而给民间书信往来造成的制约.不过,原驿递公文是否交由新式邮政机构传递,其中却并无明确规
定.?因此从该折反映出清廷对新式邮政的认识,基本还在商业行为的范畴当中.而赫德亦料及裁驿一
事阻力较大,不如先行处理其他邮递机构的问题,更为有效和可行.
为了控制和兼并民信局,大清邮政一是要求民局赴邮局挂号,一是民局信包不准交轮船寄送.两项
措施之中,以后者对民局生意影响较重.盖挂号之事,以当时大清邮政之影响,实难强迫民局按规挂
号,亦缺乏足够的力量监管和惩罚.但民局信包不准交轮船寄送,则几乎断绝民局经济命脉.因是时民
局基本借托轮船员役寄递信包,此禁施行,民局之经营成本即行剧增.故大清邮政施行未几,各地即有
反对之事,其中以民局集中之区域为多,即与此条规定有关.
新政乍出,即引发舆论赞同之声,但此邮政带运章程的发布,明显改变了民间信局的寄递格局.因
为既有信局”愿代邮政局收取信函,任交邮政局递寄,每函重不过二钱五分者收资二十文”,亦有信局
?大清邮政的正式开办,其间历经周折,既有谣传上海工部局邮局欲以”自由城市’’的身份加入万国邮盟,又有
清延内部的反复争论以及海关税务司与万国邮盟官员的往来交涉,头绪甚多,拟另文详论.
(驿递公文牵涉甚重,其中不仅关及朝廷每年巨额的驿费支出,更牵涉皇权对官员操行的监察与管理,是故新式
邮政建立后的”裁驿”主张,虽屡经商议却难有定论.但朝廷在维持驿传体系的同时,并不反对官员使用新式邮政系
统,至少反映出朝野间对该体制的某种认可态度.
乘机减价揽客,”几酿祸端”.?虽事后经官府平息,但却可见信局行业内部由于邮递新规则的改变.守
规者与违例者产生了利益的群体分化,与大清邮政联邮的局所,其信资较非联邮者略贵一些.由此必定
分流客户,彼此间的竞争及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民信局与大清邮局的摩擦也逐渐浮现.例如
在镇江,虽然大清邮政开办之后,”迩日各商民信函概投局递寄,络绎不绝,局中司事异常忙碌”.但同
时却出现”镇地各民信局不知何故,相率罢市”?的局面,无疑为Et后更大的冲突揭开了序幕.
虽然此时(1897年初)出现的尚是零星的冲突事件,但在邮政开办之后各口岸在具体执行中遇到
的实际问题,才是矛盾逐渐积累爆发的源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秤量标准与秤量工
具不统一.由于”所有章程均系粗定”,在量衡工具上未及考虑.造成民局与海关在秤量标准及工具上
均有差别,不仅秤量结果易有出入,且缴纳费用亦有不同,双方意见不
一,势必产生矛盾.其二,重罚
携带私信.这一措施对信局而言,则迫其必须至邮局挂号,打包托寄;对个人而言,则需要购买邮票,
一
改以往由收信人付资的惯例,而且信资固定,不能如民信局可以议价寄递.因对”商民铺户人等”而
言,意味着不能以惯常手段寄递书信,反需承担更多的费用.其三,安全保障不足.邮政开办初期,士
子孙宝碹即评论日:”邮政局立,扰民殊甚,寄书多遗,又不能与置辩.”孙宝碹对新法新政并不排斥,
有此负面评论,或因要求信局登记领照被视为”扰民之举”,而各邮局人手不足,对信差培训不够,方
出现”信件多遗”的状况.但其真正用意在于士人担忧整体政治未有改善,而仅在枝节进行修补更新,
不仅无助于大局,对新政本身就是一个打击.[15](t’76其四,人手不足.由于新式邮政归于各口岸海关管
理.这即意味着各海关税务司要在本关现有人手中抽调人员,参与管理邮政工作,人手由此显得捉襟见
肘.如福州邮政局,在开局后业务剧增,但”邮局内只一洋人写字填印,其余不过书办及跟丁二三人司
收银信,而投信之人络绎不绝,殊有应接不暇之势云”.其五,开办不一与利益冲突.虽总税务司署最
后确定1897年1月1日各口岸海关正式举办邮政,但某些地区并未同步执行,《申报》分析,此乃因
“各信局人均谓从此以后生意日少不数,开销势难支持,议将闭歇”.而直省官员担心信局停业,”失业
者众,难免有滋事等情”.因此与信局商定,”准其照常收受信函,打一总包交邮局加盖印花,遵例完纳
信资.寄往他埠仍由信局收纳分发,惟不准有夹带贵重货物及私交民船带赴等事.”让”各民局得沾利
益”.以避免新政旧制之间的剧烈冲突.
面对民信局的经营窘境,亦有清廷官员上折代申,列举新式邮政诸项扰民之举,以期朝廷裁撤邮
政,避免民怨鼎沸.此类意见,以光绪二十三年两广总督谭钟麟所上的《奏为邮政局琐碎烦苛,众怨沸
腾.无比饷糈,徒伤政体,吁恳天恩饬局裁撤,以恤商民》折l】8~(P895-896)最为典型,他认为赫德所定章程,
“皆外国之法也.自本年正月开办后,众情哗然.”而群情汹涌的焦点,?集中于新式邮政苛罚商民私自
带信,在检查中胥吏又如狼似虎般地搜刮财物:”书信来往,或专人投递,或附信行汇寄,原听其便.
今则一函漏报,罚银五十两,而小商之资本竭矣.倘信内带有物件,罚银五百两,则中人十家之产荡然
矣.”谭钟麟严斥此为”国家二百五十余年,从未有此苛政也”.加上”罚
款不归公而归私,故局中人役
专以搜刮为利,客商所带箱笼必倾筐倒箧,逐件穷搜.孤客远行,无违禁之物,虽不受罚,而目击行李
狼藉.不可收拾,弱者怒于色,强者必怒于言”.如此一来,极易触发民变,而基于税务司的外籍身份,
又易触发国际交涉,影响朝政:”粤俗蛮悍,动辄因细故酿命案.税务司以一外洋人敛怨于众,万一事
起仓卒.地方官无从保护,不但有碍关税,且恐牵动全局,此不可不深虑也.”这是该折的核心所在,
也是新式邮政与民信局冲突的最大顾虑.为了将收寄的权利归并于大清邮政,而用高额罚款的办法阻吓
企图私递的个人与局所,此间海关员役藉机中饱私囊,势必引起社会不满.这种反对浪潮一旦成势,不
?《信局肇事余闻》,《申报》1897年2月12日;《解案待讯》,《申报》1897年2月13日.
?谭折还列举了新式邮政的其他问题,如信资递加,负担甚重;秤量不一,钱银差价;邮政收入微薄,无须为此
得罪商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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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新政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可能再起中外交涉,对于朝廷而言绝非良策,对地方稳定更非善事.这样
的指控一旦坐实.对新式邮政而言无疑是扼颈之举.
大清邮政主管人员对中国舆情的陌生,使其在制订邮资章程时仅注意收支的平衡,而忽略了本土信
局对此的反应.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1899年l2月21日)邮政总局订定《大清邮政民局章程》,
其中第十七条即规定”若重十二两(即一磅也)应纳银六十四分(即六角四分也)”.[191但光绪二十七
年六月初六(1901年7月21日)海关税务司兼邮政总办阿理嗣(J.A.vanAalst)致赫德申呈中,则以
光绪二十三年的《邮政开办章程》所定邮资为例,力陈”每一英斤应纳资费一元二角八分”,并要求立
即改革推行.?不难想象,民信局在获知此消息后必定作出强烈反应.光绪二十七年十月扬州信局停
班.以此挟持大清邮政收回此令,?金陵各信局主则”即合词口恳两江督宪刘岘庄宫太保.旋谕候电商
总税务司核夺.各信局即于十月二十五日停班,以为邮政局必当设法转圜”.虽然邮政局曾一度置之不
理,但随着南洋大臣刘坤一的介入,外务部与大清邮政不得不在邮资问题上对民间信局暂作退让.?
另一方面.民信局亦转而向客邮寻求帮助,企图通过客邮的运输系统带运体系,逃避大清邮政的登
记及缴费系统.光绪二十八年正月,”镇江民局刻议,如本国邮费不允
从减,即归德国邮政收管”,【2l】迫
使外务部”拟于信局包封每磅收费三角,似于兴利便民两有裨益,相应札行总税务司速议申复,以便电
复南洋大臣饬遵可也”.『J删(P139)可见大清邮政虽为国家事业,取缔民信局亦为统一国家体制之举,但清廷
官员对其认识多有分歧,对于某些直省督抚而言,保持辖区的稳定远比朝廷新政重要.而主持新式邮政
的赫德等人的”外人”身份,又使得此项新政的性质地位模糊尴尬,在这样的环境中强行使用高价政策
打击民信局.显然并非明智的做法.
身份的尴尬,使得海关在举办大清邮政的过程中深受清廷大员的猜疑.两江总督刘坤一及湖广总督
张之洞即认为赫德”意欲将中国利权一网打尽,用心亦良险矣.若不及早限制防范,中国实尽是洋官管
事,华官只如地保,华民只充奴隶而已”.二人更建议”务急切饬赫德,海关只可在通商各口设邮政局,
至内地各处,洋员现来往不便,且关地方官权利,民间信局生计,必须详审,即欲推广,亦须由地方官
自行举办,以免觊觎”.?(P103-104故赫德除辩解自己与侵犯中国利权的客邮截然不同,反复强调自己”办
中国公事”的身份外,?更宣布于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一El起,各民局如其在El岸之官局挂号,即可
代为寄递信包,无庸纳费”,?试图以此打消清廷疑虑,争取朝野的全力支持,以实现官民分立邮递体
?阿理嗣认为,”每信包一斤约有六十余件,各民局与民间所索信力即系每件一角上下,共计每斤约收六元有余,
若付官局寄费一元二角八分,仍获五元有奇,民局焉得谓邮政有碍其生理乎?”(《海关税务司兼邮政总办阿理嗣致赫德
中呈》,《中国海关与邮政》,第98页)查大清邮政的邮资表即可发现,1897年所定信函邮资,重0-25盎司以内收2分
银元,重至0.5盎司收4分银元,续重每0.5盎司收4分银元,而1899年则全一为每重0.25盎司收2分银元.(详参
《中国邮票史》第2卷,附录三”邮政资费表”,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23页)由此可见,若从顾客角度来看,交邮
局寄递信件无疑比交民信局更为低廉.若按规章计算,民信局交纳一元二角八分的岸资后,的确可有盈余,但如若收信
不足,又要维持原有的经营规模,并向邮局缴纳必须的岸资,恐怕就颇为吃力了,所以这也是为何民信局千方百计要求
大清邮政减低邮资的重要原因
?”扬州访事人云,信局见邮政官局加收小包费,每磅须缴洋银六角有奇.因于上月杪一律停班,以图挟制.”
《申报》1901年12月21日.
?刘坤一曾电告外务部,”自汉迄沪,民局均纷纷呈诉,沿江上下均已停班,情甚迫切,必须将民局包封加费量予
核减,方可息事宁人”
(垒)”(邮政)原应中国自行办理,两督宪电语,将此义发明,甚属不诬,深可佩服.然此三事委派~t-.L,实迫于非
常之情形,且系奉旨允准之件,何得有抗违之举?虽委外人,仍系中国之公事,非外国之私事,亦系中国所明派,非外
国所私派,毫无用心甚险之处.”《赫德致外务部中呈》,《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06页.
(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三(1902年3月12日),《赫德致外务部申呈第185号》,《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40页.
赫德并于3月17日(二月初八)颁布通令第1012号(邮字第54号),正式宣告邮资的新变化.《中国邮票史》(第2
卷),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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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合一.
获取清廷的全力支持固然重要,但消除枢臣疆吏对外人身份的疑虑尚须时日,在竞争局势愈发紧迫
的情况下,说服朝廷介入既无把握,亦无太大实质作用,故赫德亦只是表明态度,却未用力于游说一
事.与其寄望于朝廷,不如全力争夺民间客源,因此大清邮政对邮资标准重新进行修改.以期争夺市
场,培养民众使用大清邮政的习惯,从而达至打击民信局之目的.虽然
大清邮政官局开始推行信局寄包
免费,但与此同时也降低了所有信件,包裹的收费标准,以吸引更多民众利用邮局寄信,如此一来.虽
然看似免费为信局带信是一大让步,实则邮局还用低价在暗地里争夺民信局的客源,谁胜谁负,尚难立
时定论.
除降价外,邮政官局亦极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满足商民使用需要:第一,”凡有邮局处所,官
商军民之公私信函,书籍刷印各物,货样小包,银两微数,无不能由邮政局或往国内各处,或往外洋各
国,随意递寄”;第二,对邮政员役严格管理,如果寄信者怀疑邮局员役有”另外需索,以及邮件遗失
或误投等弊”,可以亲谒或致函邮政司投诉;第三,教导民众使用新式邮政的发寄规则,包括详细注明
寄递地址,在信封上粘贴邮票等,各邮局还提供邮政章程,方便客户购买参考.[221尤其是大清邮政”常
(regularity),速(speed),妥(security)”的服务方针,[231”逐步提高其服务质量,再配合低廉的寄递
费用,有效地抢夺了民信局客源进而打压其生存空间.
大清邮政官局一面降价吸引客源,一面积极深入内地拓展局所和邮政线路.从媒体的报道来看,邮
政局所的设置已不止通商口岸,而在各省均有安排.随着大清邮政官
局在各地的设立,普通民众对邮局
的认知亦从陌生渐至熟悉:”客有来自湖南者,言及湘中邮政局共设九处,商民咸称利便,投信者实繁
有徒.”[241某些边远地区如张家口,”向无邮局,商民信函皆由标局及票号递寄,赀费既重而每多迟滞.
舛误遗失尤所不免.”而自设立邮局以来,”转运妥速,无不称便.”|7jl虽然邮局尚未能全获信任,但媒体
的支持态度却相当分明,为大清邮政的迅速发展奠定了舆论基础,促使其快捷便利渐为众人所识.
与此同时,信局的生计亦益发陷入困境.在新式邮政的大力拓展下,民信局纵有免费寄递之便与客
邮暗助之力,仍难阻捎衰落之势.《申报》即察觉,减价之后的新式邮政大力压缩民信局的生存空间,
其不得不广拓生路,维持生计,通过”代售彩票,得获厚利藉补信业之亏.迩则有设肆专售彩票,而信
业遂一蹶而不能复振矣”.[261甚至有信局因无法支撑而不得不巾止营业.(P21384)至光绪二十九年后期,即
如民信局生意较为兴旺的江南地区,也因”近年邮政日渐扩充,又复减收寄费,寄信者咸投邮局,而各
民局收信愈少,几至门可张罗,资本稍裕者尚能勉强支持,其全赖信资赡家者则成苦徒耗开支,生计日
趋艰窘正和,全秦洽两局El来相继倒闭,闻两局各有亏累,其数均属
不赀云”.t281在此消彼长的实力变
化下,民信局的生存变得更加困难,而大清邮政欲一举兼并民局,则此时正是良机.
随着新式邮政已在全国各主要地区设立收寄局所,而普罗大众亦乐于使用寄资低廉的邮局,信局生
意急速减少,即使附从于客邮亦难与新式邮政抗衡,加之”税司以兼办邮政,有查核轮船之把握,故可
令由轮船运件之信局,必到官局挂号,否则不准轮船代其私运,违者查出科罚”,故邮政总办帛黎决定
“趁此满费既轻之时,莫若收回信局免费之举,订章令交满费,以符旧议而善将来”.光绪三十年二月十
六日(1904年4月1日),大清邮政”又颁新章饬知信局,凡属口岸,仍照旧章办理,其余各埠改照平
民信收价”.IlO](PI24)除通过寄信涨价平衡邮政收入外,亦藉此机会进一步打击各生存艰难的民局.
大清邮政势力扩张,朝野间对新式邮政的作用与效果亦迅速改观,不少直省督抚明令保护邮政,?
?如河南巡抚陈夔龙,在1904年告示中明确表示”欲整顿农工商务,先以开通邮政为要义,欲开通邮政,尤以保
护推行为要义……西人查验各国邮政,何国每人发信最多,即知何国文明之速.”(《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20页)而
山东巡抚周馥亦是”因恐邮政利权为外人所夺,特饬附近铁路一带悉
设大清邮政局,所有民间往来函件皆由该局投递,
不准投递别国邮政局,以符公例”.《湖南官报》甲辰五月初八日,西历六月廿一日,第六百八十八号,第19页,《清
末官报汇编》第36册,总第17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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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海关的进一步行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光绪三十年五月十八日(1904年7月1日)外务部致札赫德,
兹准总税务司所请及拟订的章程补条:”凡华轮均有代运邮袋之责承,其行驶内港者,一领准入内港之
关牌,即应代运邮政信袋分交路经各局,每值行驶往来遇有邮局处所,即须赴局声报,以便随时交接邮
袋,不致有误.除带运包裹分量较大者如何发给水脚,由各该邮政局按公平运费核给外,所有寻常邮袋
订明不给运费,其代运邮件各华船,不得私带信函,并不得转带他局邮件.至专责寄带之邮件,亦须格
外加慎,如有损失遗落违章等事,仍惟该船是问,或罚办,或将入港关牌撤销,随时酌情定办,以昭郑
重.”(Pl拟订此章之意义,在于利用海关的权利,巩固大清邮政的带运优势,同时彻底从制度上堵
塞民信局利用华轮带信的可能.面对这样的改变,民信局要么继续借助客邮带信,要么私通华轮船员偷
寄.但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比原来的成本高出不少,对民信局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多种措施的施行下,大清邮政虽暂时与民局形成”凡用轮船火车运送者,如往来通商口岸,仍系
照旧免资,如非通商口岸,则按去岁七月所定寄费新章交纳半费”,及派遣人员在轮船码头,火车站接
收民局在车船开行时就便交寄信包的做法,但最终目的还是要达至”将来若能不分口岸与否,不论何项
信局,统归邮政满费之例”的局面.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海关对不遵守邮件带运条例的轮船处以相当
严厉的处罚,其后果直接影响小轮的商誉与生存:”二十四13自镇驶扬,竞以稽迟落后,搭客久待不耐,
群请退票,恐于生意大有阻碗也.”[在这样的状况下,一般华轮只能接受海关的章程为大清邮政带运信
件,在”不准私带”的约束下,民信局原本的优势逐渐消失殆尽,而海关则趁此机会修改替信局带运信
包的费用,继续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以迫使其最后自动结业,而统一邮政业务于大清邮政辖下.
四,结语
辛亥革命爆发前,大清邮政已从组织形态与制度建置上完成了转型,但在功能整合与人事安排上,
依旧留有未完事宜.?虽然民信局在大清邮政强有?
范文二:官民分立与邮递并制:清代“邮政”制度的演化
官民分立与邮递并制:清代“邮政”制度的演化
吴昱
【专题名称】中国近代史
【专 题 号】K3
【复印期号】2011年03期
【原文出处】《学术研究》(广州)2010年11期第107,116页
【英文标题】The Evolution of the Postal System in Qing Dynasty: From the Separation of Governmental Ownership
and Individual Ownership to Postal Combination 【作者简介】吴昱,暨南大学社会科学部讲师,广东 广州 510632
【内容提要】清代传统“邮政”含义,强调邮递体系的政治功能,故在传书递信的机制上形成了官民分立的形态。在清未知识与制度转 型的背景中,新式邮政的知识渐为时人接受,原官民分立的机制,亦在由海关主持的大清邮政努力下,通过合并信局、降低邮资、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最终实现邮递机制的统一。
【关 键 词】邮政/官民分立/体制合并/制度转型EE12UU1782952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11-0107-10
“政通人和”是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所追求的理想,政情传递渠道的畅通,是国家与社会稳定的最基本保障。清代邮递制度既有对传统体制的传承,又有适应时势的发展,以官民分立为主要特征,即政府文书的传递由皇朝掌控,民间书信传递则有多种渠道。
晚清以降,随着城市与商业、交通的发展,分立的邮递体系日渐难以适应国家与社会变化的需要,?驿传制度的腐败耗财、民间信局的安全缺失,均成为朝野呼吁官民合一的要因。清廷既不愿与趋新的潮流相悖,又不想直接与民间信局利益冲突,故由外籍税务司主持开办大清邮政处理相关合并事宜便成为一个较为可行的办法。大清邮政亦藉此挟海关财政实力及对交通工具的操纵,逐渐占据了官民邮递的主角。
官民邮递体制的分立状况,在已刊的邮史著作中多有提及,但在体制成因及演变过程方面尚有可拓展的空间。?新近研究在邮传部对邮政事业的推动及邮政利权的回收等方面有所推进,重点却在邮传部成立后的举措,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之前邮递体制分合的情况未及关注。[1]本文尝试通过追溯两种制度的起源、新知识的传入及体制合一过程中的利益纠葛和人事冲突,重现清末制度转型中由诸多因素互动而呈现的复杂面相。
一、各行其事:清代官民分立的邮递体系
官民两分的邮递体系,均见存于上古及中古时期的欧亚诸国,是时亚述、波斯、埃及、希腊、罗马等均有设置官邮传递军书公牍的制度,“私人书札,则用奴仆传送,或托便带寄”。至中世纪时,欧洲诸侯国享有“邮政特权”(post regal),其邮驿经营的收入成为财政收入之一项,故“领域之国家君主,每依据邮政特权,自出而当邮政经营之局。因此由‘邮政特权’递演而成‘邮政国家独占’。”?
中国古代官民分途邮递体系的特点,是国家“邮传”与“政令”紧密相关。《孟子?公孙丑篇》有云:“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二者之关系,自古为众人以“血脉”而喻之。?延至清代这一观念更为成熟。顺治时的河南监察御史罗国士奏:“百姓国家之根本,驿递国家之血脉。”[2](P10537)同治年间任职兵部的黄云鹄亦在公文中称:“朝廷之驿站,如人身之血脉,血脉不通则身病,血脉杂则血脉亦病。”[3](P78)足证时人对邮驿通畅与朝政流转之辩证关系的认识。
传书递信的速度及安全,受道路条件及交通工具的限制极大,而“置邮传命”的观念,则迎合了传统皇朝体制在交通运输技术条件限制下的制度用意。在大一统帝国内,既要保证朝廷政令的上传下达,又要保证在省府厅州县各级行政机构的政情流动,更要时刻留意边疆地区的军情民意,加上身携朝命的官员,通过驿站驰奔各地,本身即是皇权朝令的象征。因此“马上飞递”的驿传制度,为朝廷及时了解各地情状,迅速做出反应,关系甚重。?从清代各朝方志的“驿递”、“驿传”、“驿站”、“邮铺”、“驿铺”、“邮传”诸志的叙述中可见,邮驿之作用,与国家政令军情及官员往来密不可分。具体而言,“驿传之设,国家为征发期会,军书宾使,备缓急,均劳逸也。??至铺递所以连邮传,文命以之敷系,綦重矣。”[4](P383)其关键职责,“止以飞报军情,递运正供物料与给边钱粮”,而“非为官员往来行李备也”。因此,“驿递所以传命也。大事给驿,小事人递,君子端拱堂署之上,而令行于环海无阻者,职驿递为之也,其所系岂小哉~”[4](P395)朝廷在一些地处“咽喉之地”的地区设置驿站,于是“军国命脉特此流通焉”。[4](P398)由于驿传邮政与“皇政”、“教化”等相系,因此各地官员必须“戒虚冒,禁骚扰,惩滥应”,使民众“可知国家声教之讫,威名之行”。[4](P371)所以在传书递命的背后,更有维系朝政运转的重要意义。
维系清代“邮政”的驿传制度,既承载传递文书的功能,又肩负朝廷训谕官员的职责,因此满清定鼎中原后,即在明代驿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在管驿官制上,逐渐将驿卒管驿转为州县管驿,并逐步提高监察驿务官员的级别;在驿站经费方面,“自顺治贰年即改归官当”,[5](P12)亦即后世所谓“官养官应”之法。?由此不难发现,清代驿传体系较之明代的最大变化,即将原独立运转的驿站,纳入州县官员的日常政务之中。这一改革突出了“置邮传命”的重要地位,不仅有利于对驿站费用的有效利用,保证驿递系统的政情畅通,约束过往官员的滥驿情况,还可对京师以外的吏治情况有所训谕,保证朝廷谕令可为官员认真遵行。故有清一代,“邮政”的内涵外指均历时历事而变。?查实史料,以“邮政”而概括与驿事相关之政令训示,自乾隆一朝方始,究其缘由,或与雍正朝确立之密折制度及皇权的逐步高度集中有关。道咸年间,外邮机构初设口岸,而众有识之士或亲历,或耳闻,将外国邮政制度介绍入华。虽亦译为邮政,却与中国传统“邮政”迥异,即其以公共服务、裕国便民为义,并无置邮传命、皇令天下的功能。后世以“邮政”名之,乃以其传递文书之职能为由,却未考究背后之设职初衷。今人研究邮政史,又多易以现代邮政制度之功能,反溯往日“邮政”之行事,重峦叠嶂,却难见昔日庐山真貌。
由于中国古代“邮政”主要承载朝廷的政令文书往来,普通民众传书递信的需求,只能通过民间的同乡、信客、?钱庄、票
号、镖客、会馆等方式来满足,这些组织无系统之带寄时间与组织,难以形成持续安全的递信体系。故自道光年间始,由商业流通的需要引发,民间逐步形成了有组织的信局体系,并盛行于咸同光宣时期,在承载国人书信流通、货物商贸、货币汇兑等功能上发挥相当重要之作用,形成了与官方驿传体系并立的民间递信系统。?
民信局乃“应时势与社会之要求而起者”,[6](P43)其兴盛应与商业活动之活跃相关。由于大部分信局均以带运货物与汇兑银钱为主,同时在运送过程中带运信件,实现其寄书通邮之功能,无专设信局之区域,则由具有运输功能的机构实现其带信功能。所以信局之设,其业务重心未必尽在寄送书信,盖货物带运及汇兑银钱的收入远胜于带信。这即可解释为何信局之服务路线不能覆盖全国,是由于其商贸区域本有固定,除非业务拓展,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将路线铺设至全部地区,因此各信局均有自身服务之区域,逾出此区者,则与其他信局交换递送,以确保其作为商业组织的最大利润。所以民信局之起源,乃因应社会商业贸易之需求而生,但制约其发展之因素,也恰好由其商业身份所决定。
与驿站置邮传命、服务皇权的情况迥异,面向商民的信局带物递信,首以对主顾忠信为先,所谓“信局者,以忠信为主者也”。[7]但清末动荡的社会情形,常出现信局、信船在带运过程被抢劫财物甚至惨遭杀害的案例。(11)而“汇票、现金、包裹中途如有遗失,信局应如数照赔。如遇盗匪劫抢,则赔一半。脚夫被杀,则全数免赔,是为惯例”。[6](P56)一旦发生劫案,官府破案遥遥无期,而为维持信用作出的赔偿,则极有可能导致信局倒闭,所以民信行业常有“荆天棘地”之感。正由于这样的经营环境,才导致大清邮政开办之后,民信局行业极力反对。面对朝廷(国家)力量介入民间商业,民信局不仅需要面对新式邮局低价高效的竞争,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又缺乏保障,不仅容易自损声望,亦会流失客源而最终衰落不起。但随着新式邮政之知识日为国人所认知,商贸带运之信局衰落与裕国便民的邮政兴起,势在必行。
总而言之,在1896年大清邮政正式开办之前,中国的邮递制度及机构分立,大抵可分为官民两个系统,其彼此之间又并非决然分隔,使用人群常有交互。驿站体系虽经朝廷三令五申,但亦常有官员将平常信件交递运寄;民信局以带运民间信件为主,但官员出于保护私密消息亦会使用。虽然清廷尚未意识到在近代国家转型发展之中,邮政利权既属国家不可更易之主权,又是国家利源稳定收入之重要一途,但随着外国新式邮政制度在中国的示范,新式媒体的持续鼓吹及清廷游外官吏的耳濡目染,开办新式邮政的呼声日高,将分立的邮递体系合并于国家开办的邮政体制,逐渐被提上日程并付诸实践。
二、新知滥觞:欧美新式邮政知识的介绍
自同治年间起,报纸经常宣传新式邮政的益处,一是新式邮局方便、安全与快捷,二是泰西诸国藉此取得邮政收入。如《信局论》认为,传统驿站之设、专差之行,均有费人费时之弊,民间信局“伙计太众,良莠不齐,百弊丛生”,相较之下,英国邮递体制的“裕国便民”之效,一是“无论国中各处以及国外各国往来信件,均归伊局包寄包收”;二是“寄者令其自送到局,收者令其赴局自取,亦不多用工人,以防弊实”;三是“其本国来往信件不计远近,每次只取钱二十文,即各国来往信件取赀亦不过多”。虽然“设局未及多年,而积赀已得银七八万两矣”。对于清廷而言,“若能如此办理,则寄信者无重赀之累,开局者有厚利之收,岂不善哉”~[8]从是文看来,其所针对弊病的对象是民信局,故或可判断,其时清人对新式邮政之看法,多与民信局等同,而非与驿站相系,毕竟驿站有“置邮传命”之职责,不可与商业贸易之信局同日而语。这样的思路,在当时的媒体报道中比比皆是。(12)
随着铁路、电报、轮船等洋务的开办,报刊舆论对于国家开办书信局的要求亦更为迫切。值得注意的是,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海关第一次尝试与上海工部书信馆合并以前,媒体较少用“邮局”一词来指代新式邮递机构,在行文中,他们均惯用清人熟悉的“信局”、“书信馆”与欧美新式邮递机构来相比附,但二词实难体现新式邮递机构由国家主办的意味,反易突出其作为商业操作而获利的形象。而清廷中某些较早接触泰西制度与思想的官员文士,则已经开始使用“邮局”、“邮政局”等名词,呼吁朝廷尽早借鉴新式制度,裁汰驿站,节省糜费,并为国库增一新收入来源。
出洋考察的官员,则多注意到新式邮政的制度安排与设置细节。如光绪二年至美国参加费城赛会的海关文案李圭,首次以“邮政局”来描述新机构。他在《环游地球新录》中,对美国首都华盛顿的邮政局有非常详细的观察:邮局建筑宏伟,内部设职分明,局所设处广泛,官民寄信便利。而信资多寡,各有定制,官民购买“信资小票”贴于封面,邮局收信后详细登册,以备查找。与此同时,李圭还将这一新制度与中国的驿站制度作了比较:“西国往昔,亦若我中国驿站之制,专递公文,不递民间书信。”由于“此制虽便于国,未便于民”,故对寄递制度进行改革,“各于通国地方,遍设邮局,派员经理,辖以大臣。无论公文、书信,一体传递,民大称便”。经过多年的积累,“信资既廉,递送又速而无错误,人皆乐从之”,所得信资“年终计算,颇有盈余解部,从无入不敷出之虞”。加上世界各国邮政事务联为一体,“凡邮政一切办法,举地球各国,同为一制,互相驰递”。故其反思道:“夫邮驿为政治大端,历来讲求损益,代不胜数。独泰西于百年来,竟合公私而一之。其一切经制,有欲采而施诸中国,以为裕国便民计。或以为未可,而不知是诚可为也。”之所以可行于中国,乃因为官民合一“本是省费而未尝省人,故夫役仍有所倚赖也”。而且递寄公文之费用,可由“民间信资以补之也”,因为是时中国“私信一函,由信局汇寄,路仅百余里,费必数十文。是上下糜费,不亦太甚乎”,所以公私合一的递寄体系,不仅无糜费之病,且“裕国便民,已在其中”。[9](P260-262)
通过比较,李圭已发现中国邮驿与欧美邮政的差别,即在体制的公私合一和效果的“裕国便民”。虽其未在书中详列美国邮政岁入收益情况,但那种遍设邮局邮筒、信件杂多的场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国之后,李圭继续进行介绍外国邮政制度的工作。1885年他翻译了香港邮政指南,并由道台薛福成转呈南北洋通商大臣,一度形成了创办邮政的热议局面。[10](P32-37)
尽管推动新式邮政建设的呼声甚高,但清廷的回应却相当冷漠。马建忠分析其缘由,如果改用“外洋邮政局之法”,“不惟可以省经费,亦且可以便官商”。虽然邮政收入未必如英法之多,“然于国帑亦可少补矣”。但反对声音“哄然起矣,不曰殊乖政体,即曰有礙成例,哗者一人,和者百人矣”。甚至有人指责此乃“亡国所为,今若立地创行,日后流弊滋甚,于是倡者一人,挠者千人矣”。故其愤言曰:“非不能也,是不为也。”[11](P451)这揭露出新式邮政从知识引入到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最大障碍,恰在清廷体制本身,亦即清廷如何认识“邮政”在这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作用与地位的问题。
官民分立的邮递体制,是清廷在保证政情流通顺畅的前提下,由“不与民争利”的官民职权意识所决定的。二者的合而为一,则需要随着时势的推移、由观念先行者的推动而促进,这一使命最早由外籍税务司来完成。只是他们后来发现,随着“利权”意识与民族主义的观念日渐兴盛,自己亦被归入被斗争的“侵略者”的行列,新式邮政亦由此被冠以“外人之事”的性质。近代制度的转型历程,往往就充满了这般的吊诡色彩。
三、体制合一:大清邮政统一邮递体制的努力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清廷与各国签订的《天津条约》及《北京条约》中,均有清廷需为缔约国代递信件的条款。此举不仅使清廷逐渐接触现代国家义务观念,亦促使其开始在体制内增设新的功能、催生新的体制以应付困境。不过,新知新制与传统体制之间甚难前后接替、一蹴而就。总理衙门选择由海关兼办使馆文书传递,既保证由清廷职官体制对使馆文书传递的掌控,又避
免主管邮驿的兵部对此事的抵拒。惟此一时妥协之举,成为触发海关试办新式邮政的契机,不仅推动清代邮政体制的转型,亦导致外籍税务司长期掌控邮政利权,影响可谓深远。
虽有报刊媒体鼓吹多年,又有游外官吏介绍新式邮政的利便,更有商埠书信馆及客邮的示范作用,但清廷对正式开办大清邮政一直缺乏规划。总税务司赫德就曾指出,总理衙门只有在形势迫使其不得不做出改变的时候,邮政事业的开办才会有动力和资源。[12](P511)故至遭遇中日甲午战败,因签订《马关条约》需要大量赔款而又财政拮据的窘境时,总理衙门才想起新式邮政“裕国便民”的功用,从而“到处打听邮政制度,指望从邮政来增加税收”。[13](P408)在几番周折下,(13)清廷最终于光绪二十二年二月初七(1896年3月20日)正式下谕,由海关负责开办新式邮政,同时开始了合并分立的邮递机构、统一整合邮政制度的努力。
尽管大清邮政具有举办邮务的合法性,亦在递送资源的控制上占据优势,但合并民间递信机构之事仍一波三折,反复较劲。外籍税务司企图毕其功于一役,使用强硬手段迫使民信局归并体系之内,提高邮资打击民信局的生存空间;而民信局则通过停运、求官乃至暗结客邮等手法,试图摆脱被大清邮政兼并的命运。双方几经周折,大清邮政凭借强大的海关背景实现了对民信局的打击与挤压,逐渐完成体制合一的任务,但在此过程中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反与其“裕国”初衷背道而驰,其中波折颇值探讨。
按清廷谕准的《议办邮政折附总税务司开办邮政章程》,大清邮政“请由海关现设邮政推广,并与各国联会,以便商民,而收利权”。可见其主要方法是沿用海关试办邮政之成果,建立起国家邮政的体系。其中的“以便商民”,是将原“不与其争利”的民信局收归国家邮政体系,以消泯过往任商业自由发展而给民间书信往来造成的制约。不过,原驿递公文是否交由新式邮政机构传递,其中却并无明确规定。(14)因此从该折反映出清廷对新式邮政的认识,基本还在商业行为的范畴当中。而赫德亦料及裁驿一事阻力较大,不如先行处理其他邮递机构的问题,更为有效和可行。
为了控制和兼并民信局,大清邮政一是要求民局赴邮局挂号,一是民局信包不准交轮船寄送,两项措施之中,以后者对民局生意影响较重。盖挂号之事,以当时大清邮政之影响,实难强迫民局按规挂号,亦缺乏足够的力量监管和惩罚。但民局信包不准交轮船寄送,则几乎断绝民局经济命脉,因是时民局基本借托轮船员役寄递信包,此禁施行,民局之经营成本即行剧增。故大清邮政施行未几,各地即有反对之事,其中以民局集中之区域为多,即与此条规定有关。
新政乍出,即引发舆论赞同之声,但此邮政带运章程的发布,明显改变了民间信局的寄递格局。因为既有信局“愿代邮政局收取信函,任交邮政局递寄,每函重不过二钱五分者收资二十文”,亦有信局乘机减价揽客,“几酿祸端”。(15)虽事后经官府平息,但却可见信局行业内部由于邮递新规则的改变,守规者与违例者产生了利益的群体分化,与大清邮政联邮的局所,其信资较非联邮者略贵一些,由此必定分流客户,彼此间的竞争及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民信局与大清邮局的摩擦也逐渐浮现。例如在镇江,虽然大清邮政开办之后,“迩日各商民信函概投局递寄,络绎不绝,局中司事异常忙碌”,但同时却出现“镇地各民信局不知何故,相率罢市”[14]的局面,无疑为日后更大的冲突揭开了序幕。
虽然此时(1897年初)出现的尚是零星的冲突事件,但在邮政开办之后各口岸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才是矛盾逐渐积累爆发的源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秤量标准与秤量工具不统一。由于“所有章程均系粗定”,在量衡工具上未及考虑,造成民局与海关在秤量标准及工具上均有差别,不仅秤量结果易有出入,且缴纳费用亦有不同,双方意见不一,势必产生矛盾。其二,重罚携带私信。这一措施对信局而言,则迫其必须至邮局挂号,打包托寄;对个人而言,则需要购买邮票,一改以往由收信人付资的惯例,而且信资固定,不能如民信局可以议价寄递,因对“商民铺户人等”而言,意味着不能以惯常手段寄递书信,反需承担更多的费用。其三,安全保障不足。邮政开办初期,士子孙宝瑄即评论曰:“邮政局立,扰民殊甚,寄书多遗,又不能与置辩。”孙宝瑄对新法新政并不排斥,有此负面评论,或因要求信局登记领照被视为“扰民之举”,而各邮局人手不足,对信差培训不够,方出现“信件多遗”的状况。但其真正用意在于士人担忧整体政治未有改善,而仅在枝节进行修补更新,不仅无助于大局,对新政本身就是一个打击。[15](P76)其四,人手不足。由于新式邮政归于各口岸海关管理,这即意味着各海关税务司要在本关现有人手中抽调人员,参与管理邮政工作,人手由此显得捉襟见肘。如福州邮政局,在开局后业务剧增,但“邮局内只一洋人写字填印,其余不过书办及跟丁二三人司收银信,而投信之人络绎不绝,殊有应接不暇之势云”。[16]其五,开办不一与利益冲突。虽总税务司署最后确定1897年1月1日各口岸海关正式举办邮政,但某些地区并未同步执行,《申报》分析,此乃因“各信局人均谓从此以后生意日少不数,开销势难支持,议将闭歇”。而直省官员担心信局停业,“失业者众,难免有滋事等情”。因此与信局商定,“准其照常收受信函,打一总包交邮局加盖印花,遵例完纳信资。寄往他埠仍由信局收纳分发,惟不准有夹带贵重货物及私交民船带赴等事。”让“各民局得沾利益”,[17]以避免新政旧制之间的剧烈冲突。
面对民信局的经营窘境,亦有清廷官员上折代申,列举新式邮政诸项扰民之举,以期朝廷裁撤邮政,避免民怨鼎沸。此类意见,以光绪二十三年两广总督谭钟麟所上的《奏为邮政局琐碎烦苛,众怨沸腾,无比饷糈,徒伤政体,吁恳天恩饬局裁撤,以恤商民》折[18](P895-896)最为典型,他认为赫德所定章程,“皆外国之法也。自本年正月开办后,众情哗然。”而群情汹涌的焦点,(16)集中于新式邮政苛罚商民私自带信,在检查中胥吏又如狼似虎般地搜刮财物:“书信来往,或专人投递,或附信行汇寄,原听其便。今则一函漏报,罚银五十两,而小商之资本竭矣。倘信内带有物件,罚银五百两,则中人十家之产荡然矣。”谭钟麟严斥此为“国家二百五十余年,从未有此苛政也”。加上“罚款不归公而归私,故局中人役专以搜刮为利,客商所带箱笼必倾筐倒箧,逐件穷搜。孤客远行,无违禁之物,虽不受罚,而目击行李狼藉,不可收拾,弱者怒于色,强者必怒于言”。如此一来,极易触发民变,而基于税务司的外籍身份,又易触发国际交涉,影响朝政:“粤俗蛮悍,动辄因细故酿命案。税务司以一外洋人敛怨于众,万一事起仓卒,地方官无从保护,不但有碍关税,且恐牵动全局,此不可不深虑也。”这是该折的核心所在,也是新式邮政与民信局冲突的最大顾虑。为了将收寄的权利归并于大清邮政,而用高额罚款的办法阻吓企图私递的个人与局所,此间海关员役藉机中饱私囊,势必引起社会不满。这种反对浪潮一旦成势,不仅对新政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可能再起中外交涉,对于朝廷而言绝非良策,对地方稳定更非善事。这样的指控一旦坐实,对新式邮政而言无疑是扼颈之举。
大清邮政主管人员对中国舆情的陌生,使其在制订邮资章程时仅注意收支的平衡,而忽略了本土信局对此的反应。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1899年12月21日)邮政总局订定《大清邮政民局章程》,其中第十七条即规定“若重十二两(即一磅也)应纳银六十四分(即六角四分也)”。[19](P52)但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六(1901年7月21日)海关税务司兼邮政总办阿理嗣(J.A.van Aalst)致赫德申呈中,则以光绪二十三年的《邮政开办章程》所定邮资为例,力陈“每一英斤应纳资费一元二角八分”,并要求立即改革推行。(17)不难想象,民信局在获知此消息后必定作出强烈反应。光绪二十七年十月扬州信局停班,以此挟持大清邮政收回此令,(18)金陵各信局主则“即合词?恳两江督宪刘岘庄宫太保。旋谕候电商总税务司核夺,各信局即于十月二十五日停班,以为邮政局必当设法转圜”。[20]虽然邮政局曾一度置之不理,但随着南洋大臣刘坤一的介入,外务部与大清邮政不得不在邮资问题上对民间信局暂作退让。(19)
另一方面,民信局亦转而向客邮寻求帮助,企图通过客邮的运输系统带运体系,逃避大清邮政的登记及缴费系统。光绪二十八年正月,“镇江民局刻议,如本国邮费不允从减,即归德国邮政收管”,[21]迫使外务部“拟于信局包封每磅收费三角,似于兴利便民两有裨益,相应札行总税务司速议申复,以便电复南洋大臣饬遵可也”。[10](P139)可见大清邮政虽为国家事业,取缔民信局亦为统一国家体制之举,但清廷官员对其认识多有分歧,对于某些直省督抚而言,保持辖区的稳定远比朝廷新政重要。而主持新式邮政的赫德等人的“外人”身份,又使得此项新政的性质地位模糊尴尬,在这样的环境中强行使用高价政策打击民信局,显然并非明智的做法。
身份的尴尬,使得海关在举办大清邮政的过程中深受清廷大员的猜疑。两江总督刘坤一及湖广总督张之洞即认为赫德“意欲将中国利权一网打尽,用心亦良险矣。若不及早限制防范,中国实尽是洋官管事,华官只如地保,华民只充奴隶而已”。二人更建议“务急切饬赫德,海关只可在通商各口设邮政局,至内地各处,洋员现来往不便,且关地方官权利,民间信局生计,必须详审,即欲推广,亦须由地方官自行举办,以免觊觎”。[10](P103-104)故赫德除辩解自己与侵犯中国利权的客邮截然不同,反复强调自己“办中国公事”的身份外,(20)更宣布于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一日起,各民局如其在口岸之官局挂号,即可代为寄递信包,无庸纳费”,(21)试图以此打消清廷疑虑,争取朝野的全力支持,以实现官民分立邮递体制的合一。
获取清廷的全力支持固然重要,但消除枢臣疆吏对外人身份的疑虑尚须时日,在竞争局势愈发紧迫的情况下,说服朝廷介入既无把握、亦无太大实质作用,故赫德亦只是表明态度,却未用力于游说一事。与其寄望于朝廷,不如全力争夺民间客源,因此大清邮政对邮资标准重新进行修改,以期争夺市场,培养民众使用大清邮政的习惯,从而达至打击民信局之目的。虽然大清邮政官局开始推行信局寄包免费,但与此同时也降低了所有信件、包裹的收费标准,以吸引更多民众利用邮局寄信,如此一来,虽然看似免费为信局带信是一大让步,实则邮局还用低价在暗地里争夺民信局的客源,谁胜谁负,尚难立时定论。
除降价外,邮政官局亦极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满足商民使用需要:第一,“凡有邮局处所,官商军民之公私信函、书籍刷印各物、货样小包、银两微数,无不能由邮政局或往国内各处,或往外洋各国,随意递寄”;第二,对邮政员役严格管理,如果寄信者怀疑邮局员役有“另外需索,以及邮件遗失或误投等弊”,可以亲谒或致函邮政司投诉;第三,教导民众使用新式邮政的发寄规则,包括详细注明寄递地址、在信封上粘贴邮票等,各邮局还提供邮政章程,方便客户购买参考。[22]尤其是大清邮政“常(regularity)、速(speed)、妥(security)”的服务方针,[23](P281)逐步提高其服务质量,再配合低廉的寄递费用,有效地抢夺了民信局客源进而打压其生存空间。
大清邮政官局一面降价吸引客源,一面积极深入内地拓展局所和邮政线路。从媒体的报道来看,邮政局所的设置已不止通商口岸,而在各省均有安排。随着大清邮政官局在各地的设立,普通民众对邮局的认知亦从陌生渐至熟悉:“客有来自湖南者,言及湘中邮政局共设九处,商民咸称利便,投信者实繁有徒。”[24]某些边远地区如张家口,“向无邮局,商民信函皆由标局及票号递寄,赀费既重而每多迟滞,舛误遗失尤所不免。”而自设立邮局以来,“转运妥速,无不称便。”[25]虽然邮局尚未能全获信任,但媒体的支持态度却相当分明,为大清邮政的迅速发展奠定了舆论基础,促使其快捷便利渐为众人所识。
与此同时,信局的生计亦益发陷入困境。在新式邮政的大力拓展下,民信局纵有免费寄递之便与客邮暗助之力,仍难阻挡衰落之势。《申报》即察觉,减价之后的新式邮政大力压缩民信局的生存空间,其不得不广拓生路,维持生计,通过“代售彩票,得获厚利藉补信业之亏。迩则有设肆专售彩票,而信业遂一蹶而不能复振矣”。[26]甚至有信局因无法支撑而不得不中止营业。[27](P2084)至光绪二十九年后期,即如民信局生意较为兴旺的江南地区,也因“近年邮政日渐扩充,又复减收寄费,寄信者咸投邮局,而各民局收信愈少,几至门可张罗,资本稍裕者尚能勉强支持,其全赖信资赡家者则咸苦徒耗开支,生计日趋艰窘。正和、全秦洽两局日来相继倒闭,闻两局各有亏累,其数均属不赀云”。[28]在此消彼长的实力变化下,民信局的生存变得更加困难,而大清邮政欲一举兼并民局,则此时正是良机。
随着新式邮政已在全国各主要地区设立收寄局所,而普罗大众亦乐于使用寄资低廉的邮局,信局生意急速减少,即使附从于客邮亦难与新式邮政抗衡,加之“税司以兼办邮政,有查核轮船之把握,故可令由轮船运件之信局,必到官局挂号,否则不准轮船代其私运,违者查出科罚”,故邮政总办帛黎决定“趁此满费既轻之时,莫若收回信局免费之举,订章令交满费,以符旧议而善将来”。光绪三十年二月十六日(1904年4月1日),大清邮政“又颁新章饬知信局,凡属口岸,仍照旧章办理,其余各埠改照平民信收价”。[10](P124)除通过寄信涨价平衡邮政收入外,亦藉此机会进一步打击各生存艰难的民局。
大清邮政势力扩张,朝野间对新式邮政的作用与效果亦迅速改观,不少直省督抚明令保护邮政,(22)为海关的进一步行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光绪三十年五月十八日(1904年7月1日)外务部致札赫德,兹准总税务司所请及拟订的章程补条:“凡华轮均有代运邮袋之责承,其行驶内港者,一领准入内港之关牌,即应代运邮政信袋分交路经各局,每值行驶往来遇有邮局处所,即须赴局声报,以便随时交接邮袋,不致有误。除带运包裹分量较大者如何发给水脚,由各该邮政局按公平运费核给外,所有寻常邮袋订明不给运费,其代运邮件各华船,不得私带信函,并不得转带他局邮件。至专责寄带之邮件,亦须格外加慎,如有损失遗落违章等事,仍惟该船是问,或罚办,或将入港关牌撤销,随时酌情定办,以昭郑重。”[10](P126-127)拟订此章之意义,在于利用海关的权利,巩固大清邮政的带运优势,同时彻底从制度上堵塞民信局利用华轮带信的可能。面对这样的改变,民信局要么继续借助客邮带信,要么私通华轮船员偷寄,但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比原来的成本高出不少,对民信局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多种措施的施行下,大清邮政虽暂时与民局形成“凡用轮船火车运送者,如往来通商口岸,仍系照旧免资,如非通商口岸,则按去岁七月所定寄费新章交纳半费”,及派遣人员在轮船码头、火车站接收民局在车船开行时就便交寄信包的做法,但最终目的还是要达至“将来若能不分口岸与否,不论何项信局,统归邮政满费之例”的局面。在这一政策的推动下,海关对不遵守邮件带运条例的轮船处以相当严厉的处罚,其后果直接影响小轮的商誉与生存:“二十四日自镇驶扬,竟以稽迟落后,搭客久待不耐,群请退票,恐于生意大有阻礙也。”[29]在这样的状况下,一般华轮只能接受海关的章程为大清邮政带运信件,在“不准私带”的约束下,民信局原本的优势逐渐消失殆尽,而海关则趁此机会修改替信局带运信包的费用,继续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以迫使其最后自动结业,而统一邮政业务于大清邮政辖下。
四、结语
辛亥革命爆发前,大清邮政已从组织形态与制度建置上完成了转型,但在功能整合与人事安排上,依旧留有未完事宜。(23)虽然民信局在大清邮政强有力的竞争下节节败退,但随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邮传部的设立,新式邮政的建设重心逐渐转移到收回邮政自办和裁驿置邮等问题上,(24)部分地区的民信局仍获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继续经营,从某种程度来说也体现了制度转型中的传统阻力与习惯保留。而最终取缔民信局的任务,则由20世纪30年代的民国政府来完成。
重新审视晚清传统邮驿到新式邮政的转型过程,即可发现其在官、民的层面均出现了意义深刻的变化。从职官体制来看,原本在京师部院为军报政情服务、在省府州县归于日常政务的邮递,在中外交涉的现实约束及欧美传入的国家利权观念、以至官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中,出现独立建置专管邮递事务的机构、并实现了职能专业化与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尽管整体官制改革的成效甚
微,但新式邮政的推进却颇具成果,通过借鉴中国传统的递信惯例,不仅成功地吸引大量客源转用新式邮政,亦推动了将分立的邮递机构统一管理的进程,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之中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随着官民统一的新式邮政体系的建立,对于民众而言,从思想观念到寄递行为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逐渐熟悉和适应了新式邮政制度的收寄方式;二是逐步理解和接受了民族国家的“利权”观念,并伴随着近代中国国民意识的觉醒与民族国家的形成,进一步形成对内要求收回邮政自办、对外要求裁撤客邮、加入万国邮政联盟的诉求;三是形成新的社会风气,包括集邮活动的兴起、匿名指控方式的出现以及革命党人利用邮政网络寄递革命书刊、传播革命观念等等。这些转变伴随着新式邮政制度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到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之中,并对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法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也在无形之中影响了后来中国的命运走向。
注释:
?近代邮递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观念渐入民心,现代邮政为国家重要利源的知识,与日渐窘迫的清朝财政形成强烈对比。
?相关研究,可详参金家凤:《中国交通之发展及其趋向》,《民国丛书》第4编第37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版;楼祖诒:《中国邮驿发达史》,《民国丛书》第3编第35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年版;邮电史编辑室编:《中国近代邮电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版;刘广生主编:《中国古代邮驿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6年版;晏星:《中华邮政发展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张翊:《中华邮政史》,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版。
?这一演变过程的简要研究,参见楼祖诒:《中国邮驿发达史》,《民国丛书》第3编第35册,第6-7页。
?对于“置邮传命”之各家解说,可详参仇润喜、刘广生主编:《中国邮驿史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8页。
?宋人吴昌裔即认为:“邮传,军中之耳目也。??差除之所以壅滞,应报之所以稽迟,科降之所以愆期,功赏之所以沮难,上下痞隔,而日月淹延,皆气脉之不通然。”见吴昌裔:《论救蜀四事疏》,(明)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第2册,卷100,“经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365页。明代胡缵宗称:“今之驿传,古之置邮也。其在水陆,犹血脉然,宣上达下,不可一日缓者。”胡缵宗:《愿学编》(下),转引于仇润喜、刘广生主编:《中国邮驿史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5页。
?清朝历代皇帝对驿站之管理极为重视,盖因经驿道传递之文书常为加急要件,为朝政处理之重点,故无论是《大清律》中对骚扰驿站之行为予以重罚,抑或圣谕对官员不当用驿的三令五申,均可看出在政情流通上,腹地所设的驿传网络乃是朝廷控制的主要手段,亦因如此,自康熙朝以降,无不对驿弊加以限制及管理,其目的依然是保证朝廷能以最快的速度获知各地的紧情要事。
?今翻查史籍及诸研著,所知顺治二年“驿马官养”之变均引自顺治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的《户部和硕端重亲王波洛等题真定府属各驿马缺差繁困累难支事本》,但未见上谕或实录关于此事的详实记载。
?按查清代皇朝政典,在“邮政”体制设置一项,既有传书递信之“邮”,亦有运输供食之“驿”,其二者功能难言泾渭分明。再者,清代置邮分驿、站、塘、台、所、铺,各省腹地所设为驿,军报所设为站,甘肃安西州、新疆哈密厅、镇西厅设有军塘,西北两路设为台,直省旧设运送官物之机构称递运所,各省腹地厅州县所设为铺司。除铺司功能单一,仅为传递府厅州县之公文往来外,其余五项机构,在递送文书、物资运输和接待官员上均有涉及而各具侧重。
?有关信客的记载,可详参《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16?民国鄞县通志》,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版,第843-844页。
?即使在大清邮政建立并蓬勃发展、合并大部分的民信机构后,仍有不少民信局继续为民众提供递信服务。而部分信客,在新中国成立后仍继续他们的寄递职责。
(11)具体案例详参吴昱:《从“置邮传命”到“裕国便民”——晚清邮驿与邮政制度转型研究》,中山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
(12)如《香港信局获利》,《申报》1872年7月11日;《英国一年赋税所入数目》,《申报》1872年7月13日。
(13)大清邮政的正式开办,其间历经周折,既有谣传上海工部局邮局欲以“自由城市”的身份加入万国邮盟,又有清廷内部的反复争论以及海关税务司与万国邮盟官员的往来交涉,头绪甚多,拟另文详论。
(14)驿递公文牵涉甚重,其中不仅关及朝廷每年巨额的驿费支出,更牵涉皇权对官员操行的监察与管理,是故新式邮政建立后的“裁驿”主张,虽屡经商议却难有定论。但朝廷在维持驿传体系的同时,并不反对官员使用新式邮政系统,至少反映出朝野间对该体制的某种认可态度。
(15)《信局肇事余闻》,《申报》1897年2月12日;《解案待讯》,《申报》1897年2月13日。
(16)谭折还列举了新式邮政的其他问题,如信资递加,负担甚重;秤量不一,钱银差价;邮政收入微薄,无须为此得罪商民等等。
(17)阿理嗣认为,“每信包一斤约有六十余件,各民局与民间所索信力即系每件一角上下,共计每斤约收六元有余,若付官局寄费一元二角八分,仍获五元有奇,民局焉得谓邮政有碍其生理乎,”(《海关税务司兼邮政总办阿理嗣致赫德申呈》,《中国海关与邮政》,第98页)查大清邮政的邮资表即可发现,1897年所定信函邮资,重0.25盎司以内收2分银元,重至0.5盎司收4分银元,续重每0.5盎司收4分银元,而1899年则全一为每重0.25盎司收2分银元。(详参《中国邮票史》第2卷,附录三“邮政资费表”,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23页)由此可见,若从顾客角度来看,交邮局寄递信件无疑比交民信局更为低廉。若按规章计算,民信局交纳一元二角八分的岸资后,的确可有盈余,但如若收信不足、又要维持原有的经营规模、并向邮局缴纳必须的岸资,恐怕就颇为吃力了,所以这也是为何民信局千方百计要求大清邮政减低邮资的重要原因。
(18)“扬州访事人云,信局见邮政官局加收小包费,每磅须缴洋银六角有奇。因于上月杪一律停班,以图挟制。”《申报》1901年12月21日。
(19)刘坤一曾电告外务部,“自汉迄沪,民局均纷纷呈诉,沿江上下均已停班,情甚迫切,必须将民局包封加费量予核减,方可息事宁人。”
(20)“(邮政)原应中国自行办理,两督宪电语,将此义发明,甚属不诬,深可佩服。然此三事委派外人,实迫于非常之情形,且系奉旨允准之件,何得有抗违之举,虽委外人,仍系中国之公事,非外国之私事,亦系中国所明派,非外国所私派,毫无用心甚险之处。”《赫德致外务部申呈》,《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06页。
(21)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初三(1902年3月12日),《赫德致外务部申呈第185号》,《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40页。赫德并于3月17日(二月初八)颁布通令第1012号(邮字第54号),正式宣告邮资的新变化。《中国邮票史》(第2卷),第29页。
(22)如河南巡抚陈夔龙,在1904年告示中明确表示“欲整顿农工商务,先以开通邮政为要义,欲开通邮政,尤以保护推行为要义??西人查验各国邮政,何国每人发信最多,即知何国文明之速。”(《中国海关与邮政》,第120页)而山东巡抚周馥亦是“因恐邮政利权为外人所夺,特饬附近铁路一带悉设大清邮政局,所有民间往来函件皆由该局投递,不准投递别国邮政局,以符公例”。《湖南官报》甲辰五月初八日,西历六月廿一日,第六百八十八号,第19页,《清末官报汇编》第36册,总第17788页。
(23)在人事上,虽然由留洋归来的邮政员工及本地培养的邮政员役开始承担起中华邮政的主要业务,但在关键的邮政总管等位置上,仍由洋人把持固守,因此在民国时期,华洋邮员的冲突持续,人事斗争不断,而华人邮员成立了员工协会,以保利权而抗洋员,继续为恢复中国人自己的邮政事业而努力。
(24)收回邮政自办与裁驿置邮是邮传部成立后新式邮政最为重要的两项任务,拟另详文再议。
【参考文献】 [1]苏全有.清末邮传部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席裕福,沈师徐辑.皇朝政典类纂(邮政一,驿传)[Z].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920册)[Z].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 [3]黄云鹄.兵部公牍[A].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初编(第580册)[Z].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 [4]仇润喜,刘广生主编.中国邮驿史料[Z].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9.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7辑)[Z].北京:中华书局,1981. [6]中国邮电史料(第2辑)[Z].沈阳:沈阳市邮政局邮政志办公室,1986. [7]阅本报信局事拉杂论之[N].申报,1896-08-28. [8]信局论[N].申报,1872-06-07. [9]李圭.环游地球新录[M].长沙:岳麓书社,1985. [10]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海关与邮政[Z].北京:中华书局,1983. [11]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一)[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 [12]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第5卷)[Z].北京:中华书局,1994. [13]陈霞飞主编.中国海关密档(第6卷)[Z].北京:中华书局,1995. [14]信局罢市述闻[N].申报,1897-02-13. [15]孙宝瑄.忘山庐日记[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16]福地长春[N].申报,1897-02-19. [17]杭省邮政续述[N].申报,1897-02-26.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2辑)[Z].北京:中华书局,1995. [19]交通史?邮政编[M].南京:“交通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1930. [20]申报,1902-01-06. [21]镇江?民局议章[N].中外日报,1902-03-04. [22]丁进军编选.光绪二十八年邮政总署颁布的邮资清单[J].历史档案,1991,(2). [23]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文史中心编.全国各级政协文史资料邮电史料(上册)[Z].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 [24]三湘邮政[N].申报,1902-02-21. [25]士民愚陋[N].大公报,1902-08-20. [26]详记金陵各业情形[N].申报,1903-01-05. [27]国家图书馆分馆编选.时事采新汇选(第4册)[Z].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28]信局难支[N].申报,1903-10-31. [29]小轮不带邮件(镇江)[N].申报,1905-05-05.^NU1DA20110519
范文三:清代城市的特点
清代城市的特点
摘要:清代城市发展史是世界城市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西方城市发展不同的两大典型特点是,城市的经济从属地位明显且城乡间相互流动以单向为主。纵向与之前的城市发展相比,在维持封建发展道路的同时,晚期迈开了城市近代化的步伐成为其显著的特点。
关键词:清代城市;从属地位;单向流动;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I0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09)-16-0078-02
继明而起的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封建王朝。作为农业时代的终结者与近代化的开启者,清代城市发展,与国外城市相比,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农业时代的烙印,与前朝相比,又具有了典型的近代化特征。
一、与西方城市发展比较
中国城市从古代时起就有不同于西方城市的独有特质,如城市经济结构长期稳定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中表现着某种“滞后力”作用等。这是由中国古代社会农业经济稳定性的本质关系所决定的。在以农业立国的经济前提下,中国古代城市未能构建独立于自然经济之外的商品经济结构,而在政治结构的从属关系下,形成了以政治关系为主体特征的城市经济结构形式,并成为有助于封建经济关系延续的要素之一。至有清一代,虽在某些细节方面有所改革与变化,但总体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清代城市经济地位的从属性
政治、军事上的需要是中国远古城市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先秦时期各国统治者为建立政治中心、军事据点运用强制手段修筑城郭聚集人口是当时大批城市产生的直接动因。【1】清代时期虽然经济因素有所增强,但是仍未形成真正意义上以经济作用为主的城市。在行业上,城市内和城市外的商人和“贩夫贩妇”及手工业者,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行业”,大多数“亦工亦农”、“亦商亦农”,极少有中世纪西方城市里纯粹的商人群体。而且直到近代被迫打开国门,中国农业中的手工业包括纺纱和织布还没有在社会整体上“从家庭工业和农业中分离出来”,虽然在江南市镇出现了一定程度上与家庭和农业分离的纺织手工业,但这种经济形式还没有彻底摆脱农业经济的“副业”的地位,而在某种程度上还成为维护封建经济关系残存形式的补充经济因素。
而此时西方城市经济已能在城市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政治因素影响相对要微弱得多。我们仅从汉萨同盟就可以看出西方同时期城市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成立于1358年的汉萨同盟,最重要的城垣是波罗地海沿岸的卢卑克、斯特拉尔松、吕恩堡等城市,积极参加同盟活动约有70个城市。在汉萨同盟商业上占优势的北海,波罗地海沿岸和附近地区,入盟的各城市享有商业特权和经商的便利条件【2】,同盟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各个小城市相对独立的经济权利。从比萨城市法典 (公元1160年)、米兰城市法典(公元1216年) 等城市经济类型的法规上,也可以看到,西方城市从中世纪开始,就已经是私人工商业者的保护地,而这,在清代的城市中几乎看不到。
2. 城市与乡村间的“单向流动”经济结构关系长期稳定
中国城市自古以来就是社会财富的集中地和乡村的剥削地。其总体结构关系就是城市统治和剥削乡村,城市内的居住(统治)者,在经济关心上通过超经济强制获得乡村农民的生产成果。虽然清朝统治者认为要“收拾民心。莫过于轻徭薄赋”,从顺治元年起就根据各地不同
情况开始分别减免田赋,免除了明末的“三饷”之征,并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以务使年的在册丁口数设为常额,以后所生人丁不再征收钱粮,编审之时只以实际丁口数造册上报,即所谓的“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图减免赋税减轻人民负担,但是,农村作为城市生活供给地的这样一种社会关系和角色却从未改变过。西方中世纪的城乡关系亦表现为乡村向城市提供粮食,但是是通过货币交换关系获取的,反过来城市向乡村提供商品和手工业品。最体现中西城市城乡结构性差异的是,中世纪庄园中的手工业如纺织等,在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竞争中逐渐发展起来,并最终集聚手工业者和商人,使一部分庄园从城镇发展为城市。这种关系说明,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对乡村没有统治权,相反在很多地方是乡村统治城市。而有清一代,虽则江南的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却直至清末都一直处于萌芽状态,未能聚集而发展成为规模城市。
二、清代城市发展与比它之前的封建王朝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清代晚期城市经济功能结构开始近代化。
毋庸置否,清代资本主义萌芽较明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整个发展仍是十分缓慢的和不平衡的,在发展道路上受到封建自然经济的包围和封建政治、封建制度及其他各种因素的严重阻碍和束缚,始终不能成长起来,不能突破封建经济的土壤,长成参天大树和形成森林。因此鸦片战争前清代资本主义萌芽始终处于萌芽状态,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很小,故对城市性质的影响也很微弱,城市只有量的变化而无质的飞跃。仅仅依靠中国内部的危机震荡和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是不可能使中国完成历史性突破,走上现代化道路的。
19世纪中叶以鸦片战争为起点,外力开始楔入中国,从而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变,初步具备了发展现代化的一些条件,于是现代化开始起步。其原因在于:外力的冲击在使新观念改变国人的思维与行为模式的同时,也使封建专制统治发生松动,封建统治机制被迫进行调整,内外政策开始有所变化,从而使现代化的启动和发展成为可能。另外,西方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的成果直接输入,使中国城市早期现代化的启动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最后,在外力的推动下,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产生了现代化的实际承担者,这是中国现代化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3】晚清城市近代化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都有长足的发展,这里主要分析城市经济功能结构的近代化。
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上海、天津、汉口、青岛、广州、重庆、无锡等沿海沿江城市,最先出现了近代工业。尤其是甲午战争后,中国资本的近代企业有了初步的发展,从1895年到1913年,新设厂矿达549家,投资总额为12029.7万元,其中中国官僚资本企业86家,民族资本企业463家。【4】封建经济的持久性与滞后性,使有些地区的近代工业并没有单纯地走城市化这条路,而是城市化与乡村化、集中的大型化与分散的小型化同是并举。如近代缫丝工业,就有上海先进的大型缫丝工厂与广东顺德、南海、番禹和浙江湖州地区乡镇中的分散的小型缫丝工厂并行发展。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近代工业并没有完全集中在广州、佛山这些中心城市,一些乡镇工业甚至更引人注目。因此,中国近代产业城市化虽然已经迈开了步伐,但是发展水平并不高,而且发展也是很不平衡的。
与此同时,近代中国城市经济部门的其他领域也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在商业贸易方面,最重要现象是洋行势力的崛起和由其控制的外向型商业贸易网络的形成。洋行把近代西方商业贸易的一些做法和体制引入中国,并使中国贸易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的贸易体系中,因而无形中成为中国商业贸易近代化的一个酶体。中国许多近代商务、金融、航运机构就是因洋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些传统的经济组织如公所、行会、钱庄等也因卷入到近代外贸中来,而发生了新的变化。而通商口岸城市出现了一批新式商人,如买办、掮客、经纪人、跑街、报关员等。有人估计,19世纪来,全国已有买办100万人以上,买办商业资本高达4亿-4.9亿两白银【5】。随之而后出现了近代的西式银行。1845年,香港、广州最先出现了英资银行,1847年上海也出现了新式银行。到1894年,中国已出现外资银行18家,分支机构40个以上。【6】此外,近代对外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并以此为核心形成一大批新式商业机构。据统
计,1872年,在国内各口岸间的相互贸易中,外贸部分为1.42亿两,内贸部分占2.52亿两,对比值为100:177;1894年,外贸部分为2.9亿两,内贸部分为4.4亿两,对比值为100:155;1913年,外贸与内贸的对比值为100:122【7】。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近代的对外贸易一直在缓慢地发展。
清代城市近代化是在外力的楔入下进行的,是西方资本主义侵略的不自觉的结果,因此其发展缺乏原生近代化形式所具有的充足动力机制与规划,其发展必然是不平衡的、畸形的、缓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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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90-94).
[7]摘自: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教程(60).
范文四:清代理学的特点
清代理学沿承宋、元、明,但有着自己的特点。
一、无主峰可指,无大脉络可寻
关于清代理学,钱穆在《〈清儒学案〉序》中曾说:“至论清儒,其情势又与宋、明不同;宋、明学术易寻其脉络筋节,而清学之脉络筋节则难寻。清学之脉络筋节之易寻者在汉学考据,而不在宋学义理。”又说:“清儒理学既无主峰可指,如明儒之有姚江;亦无大脉络大条理可寻,如宋儒之有程、朱与朱、陆。”[1] (P361-362)论断精到。诚如钱氏所言,清代于顺治、康熙朝虽有一批理学名儒名臣,但多守成而少创获,实无可与明代发展陆九渊心学之王守仁相比肩,更不能与宋代理学开派者、集大成者的程颢、程颐、朱熹和陆九渊相比拟。“无主峰可指”,“无大脉络大条理可寻”,洵为有清一代理学的一个特点。
二、学理无创新,重在道德规范
清代理学,总的说来,陆王心学一系趋于衰颓,程朱理学一脉则多在于卫护、阐释程、朱之说,于学理无甚创新发展,而作为清政府的官方统治思想,更为突出的是纲常伦理的道德规范,强调躬行实践。康熙帝称“自幼好读性理之书”,将朱熹从原配享孔庙东庑先贤之列升于大成殿十哲之次,颁行《朱子全书》、《四书注释》、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必考内容。但他对理学有自己的解释,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683年12月11日)与讲官张玉书、汤斌等人谈论理学时说:“朕见言行不相符者甚多,终日讲理学,而所行之事全与其言悖谬,岂可谓之理学,若口虽不讲,而行事皆与道理符合,此真理学也。”张玉书回应说:“皇上此言真至言也。理学只在身体力行,岂尚辞说。”[2] (P1089-1090)三十三年(1694),又以“理学真伪论”为题考试翰林院官员。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1715年12月12日),康熙帝在听取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后训诫说:
尔等皆读书人,又有一事当知所戒,如理学之书,为立身根本,不可不学,不可不行。朕尝潜玩性理诸书,若以理学自任,则必至于执滞己见,所累者多。反之于心,能实无愧于屋漏乎,……昔熊赐履在时,自谓得道统之传,其没未久,即有人从而议其后矣。今又有自谓得道统之传者,彼此纷争,与市井之人何异,凡人读书,宜身体力行,空言无益也。[3] (P2222)
可以看出,康熙帝对于理学并不关注哲理层面,认为“空言无益”;如果“所行之事与其言悖谬”,就是伪理学,只有“行事与道理相符合”,才是真理学。他所重视的是按照理学的道理去“身体力行”,“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2] (P1194)所谓真理学、身体力行,说到底就是对皇帝的忠诚。康熙帝指责已故的理学名臣汤斌所说的话就很明白,他说:“使果系道学之人,惟当以忠诚为本,岂有在人主之前作一等语,退后又别作一等语者乎,”[4] (P18)雍正年间,云南巡抚杨名时是个讲理学的清官,他曾做过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事,却遭到雍正帝的痛骂,斥责他“只图沽一己之名,而不知纲常之大义”,是逆子、逆臣,天理难容,罪不能恕。[5] (P860-861)乾隆帝所关注于程朱理学者,也在于其“实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他说:
有宋周、程、张、朱子于天人性命、大本大原之所在,与夫用功节目之详,得孔、孟心传,而于理欲、公私、义利之界,辨之至明。循之则为君子,悖之则为小人。为国家者,由之则治,失之则乱。实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所谓入圣之阶梯,求道之涂泽也。[6] (P876)
作为封建帝王尊崇的程朱理学,无非是其统治术中所需要的工具,他们并不喜欢那些抽象谈论性理的空言,而是看中其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纲常伦理,让臣民们忠诚于君主,为之身体力行。而“理学名臣”们自然领悟皇上的意图,表示理学不尚“辞说”,“只在身体力行”。清代理学在哲理上无所创新,只在纲常伦理规条的应用,不可避免会趋于偏枯。
三、理学于西学既抵拒又有会通
明末清初,随着欧洲耶稣会士来华传教,西学也在中国传播。西方自然科学技术在皇帝和士大夫中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康熙帝、李光地、陆世仪、陆陇其等对西方的技艺颇为赞赏。但在士大夫中也不乏排拒西教、西学的。其著者如康熙初年杨光先以程朱理学立论排斥西教和西历,从一定意义上说,反映了理学与西学的冲突。
道光二十年(1840),爆发了鸦片战争。此后,中国从一个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资本帝国主义的入侵,西方文化在中国大量传播,并与包括理学在内的中国固有文化发生碰撞。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一些宗程朱理学者强调要“严夷夏之大防”,有的甚至提出“用夏变夷”,将中国之“圣道”推行于西方,以免西方人“终古沦为异类”,而其焦点即在于纲常伦理。
程朱理学是一种道德实践哲学,但也讲“内圣外王”。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面对着内忧外患,宗程朱理学者也在分化,这就是所谓理学经世和理学修身的分野。前者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后者则连“西学为用”也予以抵拒。不过,二者在维护纲常伦理上是一致的。曾国藩虽主经世而办洋务,但认为:
彼外国之所长,度不过技巧制造,船坚炮利而已。以夷狄之不知礼义,安有政治之足言。即有政治,亦不过犯上作乱,逐君弑君、蔑纲常、逆伦纪而已,又安足法。[7]
至于理学名臣倭仁等人,则更是以维护纲常伦理为己任,甚至认为以此就可以治国。同治六年(1867),他在反对同文馆增设天文算学班招收科举正途出身人员入馆学习时倡言:“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8] (P24)“欲求制胜,必求之忠信之人;欲求自强,必谋之礼义之士。”[9] (P11)以为靠理学所倡导的忠信礼义就可以“立国”、“自强”,实属迂阔之论。及至戊戌维新运动,宗程朱理学的文悌虽不反对西学为用,但强调“必须修明孔、孟、程、朱《四书》、《五经》、《小学》、《性理》诸书,植为根柢,使人熟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纲常伦纪、名教气节以明体,然后再习学外国文字、语言、技艺以致用”。[10] (P30)
宗程朱理学者维护的封建纲常伦理,遭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批评。如谭嗣同以西方的民权、自由、平等思想“冲决伦常之网罗”,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尤为尖锐。维新人士指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官可以无罪而杀民,兄可以无罪而杀弟,长可以无罪而杀幼,勇威怯,众暴寡,贵凌贱,富欺贫,莫不从三纲之说而推。是化中国为蛮貊者,三纲之说也。”他们认为这是由于汉之儒者“既以灾祥之说胁其君,又以三纲之说制其民。宋儒庸劣,复张其焰而扬其诐,竟以道统所存即在于是,遂令历古圣贤相传之心法晦盲否塞,反复沉痼者二千余年。”[11] (P354-355)革命党人对程朱理学的纲常伦理也多有批评,提出“三纲革命”、“孔丘革命”,这里不多赘述。
陆王心学在晚清的情况与程朱理学有所不同,它没有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复兴”,但却受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青睐,他们当中不少人喜陆王心学而薄程朱理学。早期维新人士王韬称赞“阳明经济学问,为有明三百年中第一伟人”。[12] (P261)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曾师从岭南名儒朱次琦,据梁启超《南海先生传》说,朱次琦的理学“以程、朱为主,而间采陆、
王”,康有为则“独好陆、王,以为直捷明诚,活泼有用,故其所以自修及教育后进者,皆以此为鹄焉”。[13] (P61)梁启超受其师的影响,也“服膺王学”,认为“子王子提出致良知为唯一之头脑,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14] (德育鉴,P24)辛亥革命党人中也多有推崇王学者,如宋教仁虽认为阳明心学只得“圣人之道之半部分”,即只讲心而遗物,但“吾人可以圣人之道一贯之旨为前提,而先从心的方面下手焉,则阳明先生之说,正当吾膺之不暇者矣。”[15] (P575)刘师培也认同阳明心学,他在《中国民约精义》一书中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说和卢梭的“天赋人权”说相同,“天赋人权”是说人的“自由权秉于天”,而“良知亦秉于天”,所以可以说“良知即自由权”,“阳明著书虽未发明民权之理,然即良知之说推之,可得平等、自由之精理。今欲振中国之学风,其惟发明良知之说乎~”[16] (P585)他在《王学释疑》一文中说:
阳明以大贤亚圣之资出于学术坏乱之后,而德行功业彪炳三百年。当其盛也,其学固风靡天下,然数传以后,宗朱者力诋之,至拟之洪水猛兽,此固所谓蚍蜉撼大树者矣。[17] (P333)
蔡元培也称赞阳明心学,认为:
孔子所谓我欲仁斯仁至,孟子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焉者,得阳明之说而其理益明。虽其依违古书之文字,针对末学之弊习,所揭言说,不必尽合于论理,然彼所注意者,本不在是。苟寻其本义,则其所以矫朱学末流之弊,促思想之自由,而励实践之勇气者,则其功固昭然不可掩也。[18] (P100)
他对朱子学说虽也给以肯定,但多指摘其弊端,认为朱学“尤便于有权势者之所利用,此其所以得凭科举之势力而盛行于明以后也”。[18] (P93)蔡元培对朱、王学说的评价明显不同,实为扬王抑朱。他的《中国伦理学史》出版于1910年,是以新思想新体裁撰写的,它标志着理学从官方统治思想转为学者学术研究的对象。
四、汉宋之争与兼采
宋学与汉学既互相贬抑又兼采并蓄的关系问题,出现于清代,明代无之。明代的问题在理学内部,即陆王心学与程朱理学“同室操戈”。二者之间的互相排斥延续到清代,晚清罗泽南书撰《姚江学辨》,以尊朱黜王。
谈到清代汉学、宋学的关系,很容易想到所谓“汉宋之争”。的确,宗宋学者与宗汉学者之间存在着门户之见,甚至互相诋讥。如姚鼐视“程、朱犹吾父师”,为卫护程、朱,不仅攻驳非议程、朱之说者,且加以人身攻击:“其人生平不能为程、朱之行,而其意乃欲与程、朱争名,安得不为天之所恶。故毛大可、李刚主、程绵庄、戴东原,率皆身灭嗣绝。”[19] (再复简斋书,P78)但也不能因此情绪化之言辞而认为姚鼐完全排拒汉学。他攻驳程廷祚(字绵庄),却为其文集作序,序中虽仍不满其非议程、朱,但称赞他为“今世之一学者”,“观绵庄之立言,可谓好学深思,博闻强识者矣。”认为“绵庄书中所论《周礼》为东周人书,及解?六宗?,辨《古文尚书》之伪,皆与鄙说不谋而合。”(注:姚鼐《程绵庄文集序》收入《惜抱轩全集》(中国书店1991年版206-207页),但程廷祚《青溪集》卷首载姚鼐之序,与此内容甚有差异。姚氏《青溪集》序多称赞程廷祚,无不满其非议程、朱之辞,谓:“其心胸阔大,气魄雄毅,直欲自立于汉、唐、宋、明之后,以上接孟子之传。读之使人奋然而兴,信孟子所谓豪杰之士,绝去后来甚远。然其学虽与伊川、元晦有异,而究当于圣人之意旨,合乎天下之公心,非若舛异交争,好立纲宗者也。”二序所署时间均为嘉庆十五年,或收入《惜抱轩全集》时作了改易,)如所熟知,姚鼐主张合义理、考据、辞章三者为一事,不过其间有“大小”、“精粗”之别。他在《复蒋松如书》中说:“夫汉人之为言,非无有善于宋而当从者
也。然苟大小之不分,精粗之弗别,是则今之为学者之陋。……博闻强识以助宋君子之所遗则可也,以将跨越宋君子则不可也。”[19] (P73)可见姚鼐虽认为汉学“有善于宋而当从者”,但只能从属于宋学,不能跨越宋学。这种宋学为主汉学为辅的主张,反映了一般宗宋学者的思想。
对于汉学家来说,其思路恰相反。汉学家如戴震也主张“合义理、考核、文章为一事”,[20] (戴东原先生年谱,P709)于此而论,与姚鼐所言相同。但汉学家强调的是考核,即训诂名物制度。戴震反对“歧故训、理义二之”,认为二者为一事,其进路在由明故训以明理义,指出:“故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理义明,而我心之所同然者,乃因之而明。贤人圣人之理义非它,存乎典章制度者是也。”[20] (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P505)戴震的弟子段玉裁秉承师说,也认为“义理、文章,未有不由考核而得者。”[21] (P452)“余以谓考核者,学问之全体,学者所以学为人也。”[22] 另一位汉学家钱大昕也认为:“穷经者必通训诂,训诂明而后知义理之趣”;[23] (〈左氏传古注辑存〉序,P387)“六经者圣人之言,因其言以求其义,则必自诂训始。”[23] (臧玉林〈经义杂识〉序,P391)训诂明则义理明,为宗汉学者遵奉的信条,却是宗宋学者所不能接受的。汉学家认为:
爰及赵宋,周、程、张、朱所读之书,先儒之疏也。读义疏之书,始能阐性命之理,苟非汉儒传经,则圣经贤传久坠于地,宋儒何能高谈性命耶~后人攻击康成,不遗余力,岂非数典而忘其祖欤~[24] (附录:国朝宋学渊源记,P153)
而宗宋学者则不以为然,认为孟子之后孔子之道晦而不明,端赖宋儒才得以传孔、孟不传之学。康熙年间熊赐履撰《学统》,以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九人为正统,而周敦颐“上续邹、鲁之传,下开洛、闽之绪”,程颐“卒得孔、孟不传之学”,朱熹则“集诸儒之大成”。(注:见熊赐履:《学统》卷六《正统?周濂溪先生》、卷八《正统?程伊川先生》、卷九《正统?朱晦庵先生》,经义斋刻本。)谁是得圣人之真传,系宋学、汉学二家分歧之所在。而其焦点则如皮锡瑞所说,“戴震作《原善》、《孟子字义疏证》,虽与朱子说经牴牾,亦只争一?理?字”。[25] (P313)从宗宋学的方东树所撰的《汉学商兑》来看,尽管他在书中点名指责许多汉学家,而其最不满者则是戴震的“厉禁言?理?”:
顾(炎武)、黄(宗羲)诸君,虽崇尚实学,尚未专标汉帜。专标汉帜,则自惠(栋)氏始。惠氏虽标汉帜,尚未厉禁言“理”;厉禁言“理”则自戴氏始。自是宗旨祖述,邪?大肆,遂举唐、宋诸儒已定不易之案,至精不易之论,必欲一一尽翻之,以张其门户。[26] (P259-260)
方东树甚至斥责其“较之杨、墨、佛、老而更陋,拟之洪水猛兽而更凶”。[26] (P401)此外,宗宋、宗汉二者之互攻,也含有意气之争。如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经部诗类总叙》中所说:“然攻汉学者,意不尽在于经义,务胜汉儒而已;伸汉学者,意亦不尽在于经义,愤宋儒之诋汉儒而已。各挟一不相下之心,而又济以不平之气,激而过当,亦其势然欤~”[27] (P186)翁方纲也认为,当时治汉学者、治宋学者所存在弊端的“受弊之由,曰果于自是,曰耻于阙疑。是二者皆意气之为也,非学也。”[28]
宗宋学者与宗汉学者之间的互相攻讦,见于他们的文章、书信中。嘉、道之际,江藩先后撰《国朝汉学师承记》、《国朝宋学渊源记》,扬汉抑宋;其后,方东树起而回应,撰《汉学商兑》力加攻驳,扬宋抑汉,则都著为专书。这大概成为人们所说的“汉宋之争”的标志。其实两人也没有进一步争论,《汉学商兑》刊行时,江藩已病故,他未能看到该书,也不可能给予反驳。皮锡瑞对二人作了评论:
平心而论,江氏不脱门户之见,未免小疵;方氏纯以私意肆其谩骂,诋及黄震、顾炎武,名为扬宋抑汉,实则归心禅学,与其所著《书林扬觯》,皆阳儒阴释,不可为训。[25] (P313-314)
方东树所著是否“皆阳儒阴释”,可以探究,但皮氏对二人的批评,尚属公允。
乾隆、嘉庆、道光年间,宗宋学者与宗汉学者确存门户之见,互相诋讥。不过对于他们的
立门户、争道统,也不宜过于夸大,把它绝对化,应全面看待清代宋学、汉学的关系。无论江藩的《汉学师承记》、《宋学渊源记》,还是方东树的《汉学商兑》,都带着强烈的门户之见,各扬所扬,各抑所抑。他们在论述宗汉者或宗宋者的治学时,都只及一点,不计其余,突出对己有利的,回避、掩盖对己不利的。例如,江藩在《汉学师承记》刘台拱传中称:“君学问淹通,尤邃于经,解经专主训诂,一本汉学,不杂以宋儒之说。”[24] (P116)然而同为汉学家的王念孙,对刘台拱治学的评论却与江藩不同,他说:“端临(刘台拱字)邃于古学,其于汉、宋诸儒之说,不专一家,而惟是之求。”[29] 江藩囿于门户之见,排拒宋学,不如王念孙实事求是。江藩的偏见,明显体现在《汉学师承记》将黄宗羲、顾炎武“附于册后”,不入正传,理由是:“两家之学皆深入宋儒之室,但以汉儒为不可废耳。多骑墙之见、依违之言,岂真知灼见者哉~”[24] (P133)方东树在《汉学商兑》中也是着力攻驳汉学家的“厉禁言?理?”、“由训诂以求义理”等,于其肯定宋学的言论或汉宋兼采者均避而不谈。二家所说,都不是全面反映当时汉学、宋学的关系。
乾、嘉之时,汉学盛而宋学衰,虽有门户之见,但并不绝对互相排斥。尽管宋学的学术地位在下降,然而程朱理学毕竟是官方统治思想,科举考试必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据,儒者从小就濡染于是。而程朱理学所强调的纲常伦理,是儒者所遵行的。所以,汉学家惠士奇手书楹帖:“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钱大昕对朱熹也很敬仰,在《朱文公三世像赞》中称:“孔、孟已远,吾将安归,卓哉紫阳,百世之师。……立德不朽,斯文在兹。”[30] (P274)他之尊重宋儒,在于德行:
濂溪氏之言曰:“实胜,善也;文胜,耻也。”儒者读《易》、《诗》、《书》、《礼》、《春秋》之文,当立孝弟忠信之行。文与行兼修,故文为至文,行为善行,处为名儒,而出为良辅。程、张、朱皆以文词登科,惟行足以副其文,乃无愧乎大儒之名。[31] (崇实书院记,P325)
段玉裁晚年曾追悔专注于训诂考据,“寻其枝叶,略其根本,老大无成”。他所说的“根本”,即程朱理学关乎身心伦理者。段玉裁在《博陵尹师所赐〈朱子小学〉恭跋》一文中推崇朱熹说:
盖自乡无善俗,世乏良材,利欲纷拏,异言喧豗。而朱子集旧闻,觉来裔,本之以立教,实之以明伦敬身,广之以嘉言善行。二千年贤圣之可法者,胥于是在。[22]
即使深持门户之见的江藩,在制行上也称许宋学,且指责于汉学“有一知半解者,无不痛诋宋学。然本朝为汉学者始于元和惠氏,红豆山房半农人手书楹帖云:?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不以为非,且以为法,为汉学者背其师承何哉~”[24] (附录:国朝宋学渊源记,P154)治经宗汉,制行宗宋,这是当时许多汉学家奉行的宗旨。
清代汉学、宋学的关系,治汉学者除去“百行法程、朱”外,在学术上也有对汉学、宋学持平、兼采的。在顺治、康熙年间,汉学始萌生,尚不存在汉、宋门户之见,即如方东树也认为黄宗羲、顾炎武等人“尚未专标汉帜”,论者以为其时为汉宋兼采。江藩《汉学师承记》说:康熙朝,“凡御纂群经,皆兼采汉、宋先儒之说,参考异同,务求至当”。[24] (P4)纪晓岚则从另一角度来说明:“国家功令,《五经》传注用宋学,而《十三经注疏》亦列学官”,“以宋学为宗,而以汉学补苴其所遗”。[32]
乾嘉汉学盛行之时,被称为“汉学家大本营”的四库全书馆,其馆臣如纪晓岚、戴震等,对于汉学之短并不回护,对于宋学也不一概排斥。戴震认为:“圣人之道在《六经》,汉儒得其制数,失其义理;宋儒得其义理,失其制数。”[20] (与方希原书,P375)纪晓岚则说:
夫汉儒以训诂专门,宋儒以义理相尚。……至《尚书》、《三礼》、《三传》、《毛诗》、《尔雅》诸注疏,皆根据古义,断非宋儒所能。《论语》、《孟子》,宋儒积一生精力,字斟句酌,亦断非汉儒所及。盖汉儒重师传,渊源有自。宋儒尚心悟,研索易深。汉儒或执旧文,过于信传。宋儒或凭臆断,勇于改经。计其得失,亦复相当。[33] (P9)
戴、纪二人对汉学、宋学长短、得失的评论是实事求是的。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对
很有影响的汉学家惠栋治经泥古之短也不回护,在评其《左传补注》时说:“盖其长在博,其短亦在于嗜博。其长在古,其短亦在于泥古也。”[34] (经部二十九?春秋类四,P380)《四库全书总目》对于宋儒之书,如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也予以称许:
《中庸》虽不从郑注,而实较郑注为精密。盖考证之学,宋儒不及汉儒;义理之学,汉儒亦不及宋儒。言岂一端,要各有当。……观其去取,具有鉴裁,尤不必定执古义相争也。……大抵朱子平生精力殚于《四书》,其判析疑似,辨别毫厘,实远在《易本义》、《诗集传》上。读其书者,要当于大义微言求其根本。明以来攻朱子者务摭其名物制度之疏,尊朱子者又并此节而回护之,是均门户之见,乌识朱子著书之意乎~[34] (经部三十五?四书类一,P461-462)
乾、嘉之时的汉学家中,主汉宋兼采者不乏其人。如程晋芳治经“综核百家,出入贯串于汉、宋诸儒之说。”[35] (卷14,蕺园程先生墓志铭)翁方纲批评当时学者“稍窥汉人涯际,辄薄宋儒为迂腐,甚者且专以攻击程、朱为事”,[35] (卷12,送卢抱经南归序)强调“以考订为务,而考订必以义理为主”。[35] (卷7,附录:与程鱼门平钱、戴二君议论旧草)许宗彦对汉学、宋学偏失皆有批评,阮元在为其撰写的传中说:“集(指《鉴止水斋文集》)多说经文,其学说能持汉、宋儒者之平。”[36] (浙儒许君积卿传,P402)阮元自己必是“持汉学、宋学之平”,认为“两汉名教得儒经之功,宋、明讲学得师道之益,皆于周、孔之道得其分合,未可偏讥而互诮也。”[36] (拟国史儒林传序,P37)龚自珍称阮元是“汇汉、宋之全”。[37] (阮尚书年谱第一序,P227)刘宝楠治经受从叔刘台拱的影响,治汉学,也推崇朱子。其子刘恭冕在《〈论语正义〉后叙》中称刘宝楠“不为专己之学,亦不欲分汉、宋门户之见,凡以发挥圣道,证明典礼,期于实事求是而已。”[38] (P798)胡承珙以治汉学名,但主张“治经无训诂、义理之分,惟取其是者而已;为学亦无汉、宋之分,惟取其是之多者而已。汉儒之是之多者,郑君康成其最也;宋儒之是之多者,新安朱子其最也。”[39]
其时,主张汉宋调和、兼采的不独汉学家,宗宋者亦有之。前面提到的姚鼐,即倡合义理、考据、辞章为一事。即如方东树虽不满于治汉学诸家“欲以扫灭义理”,但也肯定其音韵训诂的成就:“考汉学诸人,于天文、术算、训诂、小学、考证、舆地、名物、制度,诚有足补前贤,裨后学者。”[26] 认为“训诂名物制度实为学者所不可阙之学”,其《汉学商兑》也不离汉学考据方法。其他如姚鼐高第弟子刘开,在其《学论》一文中,提出了“尊师程、朱”,“兼取汉儒,而不欲偏废”。[40] 接近桐城派的夏炯,曾肆力于汉学,后专宗宋学,攻击治汉学诸家,但也认为“许、郑、程、朱之学,皆确然不可易之学”。[41] 潘德舆由宋学入词章,也不废汉学,认为:
儒者有三(指郑、孔,程、朱,陆、王),圣一而已。诚以孔子之言为准则,三儒者皆可以相通而可以相捄。……夫郑、孔之诂名物,博雅详核,而不免于碎而杂;陆、王之言心性,简易直捷,而不免于虚而浮,各得孔子之道二三而已。程、朱之研义理也,持其大中,本诸心性,不废名物,其于人也,如日用之布帛菽粟焉,特其诠解群经,识大略小,自信而好断,不能脗合乎经之本旨赫然有之,孔子之道殆得其五六焉。……学者诚能以程、朱之义理为宗,而先导以郑、孔,通其训诂,辅导以陆、王,求其放心,庶有以捄程、朱之小失,而道学真可见。[42]
潘德舆兼采的不仅是汉学与程朱理学,还有陆王心学,合三者为一,而以程朱理学为宗。与潘德舆见解类似的,有林则徐的门生戴孙。他说:
以训诂之学入圣,十得其四五焉,其失也凿。以程、朱王氏之学入圣,十得其八九焉,其失也窒。以陆、王氏之学入圣,十得其七八焉,其失也荡。夫学之从圣,将以从于道也,去其失,取其得,则与道一矣。[43]
宗汉学、宗宋学者于汉宋调和、兼采,各有所偏。宗宋者以宋学为根本,以宋贯汉,汉为宋辅,汉学是从属的。宗汉者则汉学为根柢,义理由训诂而衍生。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宗汉学与宗宋学者之间既互相贬抑,又调和、兼采。汉学家对汉学、
宋学的特点和得失的论断不失公允,对于时人治汉学的弊端也多有批评。至于宗宋学者如姚鼐,对治汉学者的批评也很尖刻,不是无人敢撄汉学之锋。方东树的《汉学商兑》在道光六年(1826)曾将书稿呈送时任两广总督的阮元,阮元助其刊行。方氏在书中点名攻驳阮元的次数最多,阮元应是了解的,但并没有以权势加以压制,反而助成其事,亦见其雅量。况且此时汉学也已是由盛而衰,学术氛围也在变化,其趋势是汉宋调和、兼采,《汉学商兑》的出版说不上是“石破天惊之举”。
乾嘉汉学兴盛时,扬汉抑宋,宋学的学术地位受损。然而宋学的衰颓,不能仅归因于汉学的“垄断”,主要是其自身的原因。如前所述,其时无论程朱理学还是陆王心学,在学理上都无甚创新,只是在重复宋、明儒之说,难免枯萎。道光、咸丰、同治年间的所谓理学“复兴”,不过是落日的余晖。而汉学由于琐碎、脱离实际的弊端,也趋于衰微。汉学盛时,很难说是一元的垄断,程朱理学作为官方的统治思想,仍有其相当的地位;况且,乾隆时庄存与开启了复兴今文经学之端。嘉庆、道光年间,刘逢禄上继庄存与,下启龚自珍、魏源。龚、魏以今文经学议政,开晚清风气之先,流风及于康有为。康氏借今文经学宣传维新变法,其弟子梁启超、欧榘甲等都张其师的学说。谭嗣同、唐才常受康有为的影响,也接受今文经学。湖南人皮锡瑞在长沙参与维新活动,也以今文经学言变法。正是救亡、维新的需要,使今文经学兴盛一时。晚清汉学、宋学虽存而衰,影响大的是今文经学。这一学术多元的格局,本已存在,不是由《汉学商兑》打破汉学一元垄断而造成的。
清代理学虽于学理无甚创新,但在政治上、思想文化上仍有其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程朱理学是有清一代的官方统治思想,康熙帝等封建统治者着重强调的是其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纲常伦理。而科举考试必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据,官宦、士大夫从小就受其影响,所遵行的就是程朱理学强调的纲常伦理。乾嘉汉学盛时,理学地位受损,然而汉学家们的修身仍以程朱理学为宗,所谓“百行法程、朱”。即使到了晚清,西学传播,新学萌发,如崇古文经学的张之洞,也还是“制行宗宋学”。他在纲常伦理受到民权、平等思想冲击时,出而卫道,说“圣人所以为圣人,中国所以为中国”,就在三纲。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1901年1月),慈禧太后颁布的变法谕旨中强调三纲五常是“万古不易之常经”,“昭然如日月之照世”,可见程朱理学的地位。其次,程朱理学对社会文化的影响深远。程朱理学不仅是科举考试的依据,也是学校教育之要。清代历朝皇帝不断颁发谕旨,明令书院私塾昌明正学,“一以程、朱为归”。程朱理学在文艺领域也深有影响,如居清代文坛主流的桐城文派,即以崇尚程朱理学为旨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清朝统治者极力将程朱理学的思想推行于城乡居民。如同治帝于元年颁布的谕旨中,即饬令“各教官分日于该处城乡市镇,设立公所,宣讲《圣谕》,务使愚顿感化,经正民兴,正学昌明,人才蔚起”。[44] (P1423)再次,总体而言,程朱理学在清代毕竟是走向衰颓,尤其是在晚清,在社会经济、政治的变革中,在西方与中学、新学与旧学的争论中,程朱理学遭到很大冲击,随着清皇朝被推翻,其正统地位随之失落。
范文五:清代理学的特点
? ? ? ?清代理学的?特点
清代?理学沿承宋?、元、明,?但有着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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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主?峰可指,无?大脉络可寻? 关于清代?理学,钱穆?在《〈清儒?学案〉序》?中曾说:〈?清儒学案〉?序》中曾说?》、《四书?注释》、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必考内容?。但他对理?学有自己的?解释,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683年1?2月11日?)与讲官张?玉书、汤斌?等人谈论理?学时说:四?书注释》、?定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科举考?试的必考内?容。但他对?理学有自己?的解释,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683年?12月11?日)与讲官?张玉书、汤?斌等人谈论?理学时说》?、《五经》?、《小学》?、《性理》?诸书,植为?根柢,使人?熟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纲常伦?纪、名教气?节以明体,?然后再习学?外国文字、?语言、技艺?以致用”。?[10] ?(P30)?宗程朱理学?者维护的封?建纲常伦理?,遭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批评?。如谭嗣同?以西方的民?权、自由、?平等思想“?冲决伦常之?网罗”,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尤为尖?锐。维新人?士指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官可以无?罪而杀民,?兄可以无罪?而杀弟,长?可以无罪而?杀幼,勇威?怯,众暴寡?,贵凌贱,?富欺贫,莫?不从三纲之?说而推。是?化中国为蛮?貊者,三纲?之说也。”?他们认为这?是由于汉之?儒者“既以?灾祥之说胁?其君,又以?三纲之说制?其民。宋儒?庸劣,复张?其焰而扬其?诐,竟以道?统所存即在?于是,遂令?历古圣贤相?传之心法晦?盲否塞,反?复沉痼者二?千余年。”?[11] ?(P354?-355)?革命党人对?程朱理学的?纲常伦理也?多有批评,?提出“三纲?革命”、“?孔丘革命”?,这里不多?赘述。
? 陆王?心学在晚清?的情况与程?朱理学有所?不同,它没?有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复兴”,但?却受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青睐?,他们当中?不少人喜陆?王心学而薄?程朱理学。?早期维新人?士王韬称赞?“阳明经济?学问,为有?明三百年中?第一伟人”?。[12]? (P26?1)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曾师从岭?南名儒朱次?琦,据梁启?超《南海先?生传》说,?朱次琦的理?学“以程、?朱为主,而?间采陆、王?”,康有为?则“独好陆?、王,以为?直捷明诚,?活泼有用,?故其所以自?修及教育后?进者,皆以?此为鹄焉”?。[13]? (P61?)梁启超受?其师的影响?,也“服膺?王学”,认?为“子王子?提出致良知?为唯一之头?脑,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1?4] (德?育鉴,P2?4)辛亥革?命党人中也?多有推崇王?学者,如宋?教仁虽认为?阳明心学只?得“圣人之?道之半部分?”,即只讲?心而遗物,?但“吾人可?以圣人之道?一贯之旨为?前提,而先?从心的方面?下手焉,则?阳明先生之?说,正当吾?膺之不暇者?矣。”[1?5] (P?575)刘?师培也认同?阳明心学,?他在《中国?民约精义》?一书中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说和?卢梭的“天?赋****?”说相同,?“天赋**?**”是说?人的“自由?权秉于天”?,而“良知?亦秉于天”?,所以可以?说“良知即?自由权”,?“阳明着书?虽未发明民?权之理,然?即良知之说?推之,可得?平等、自由?之精理。今?欲振中国之?学风,其惟?发明良知之?说乎~”[?16] (?P585)?他在《王学?释疑》一文?中说:五经?》、《小学?》、《性理?》诸书,植?为根柢,使?人熟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纲常?伦纪、名教?气节以明体?,然后再习?学外国文字?、语言、技?艺以致用”?。[10]? (P30?)宗程朱理?学者维护的?封建纲常伦?理,遭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批?评。如谭嗣?同以西方的?民权、自由?、平等思想?“冲决伦常?之网罗”,?对君为臣纲?的批判尤为?尖锐。维新?人士指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官可以?无罪而杀民?,兄可以无?罪而杀弟,?长可以无罪?而杀幼,勇?威怯,众暴?寡,贵凌贱?,富欺贫,?莫不从三纲?之说而推。?是化中国为?蛮貊者,三?纲之说也。?”他们认为?这是由于汉?之儒者“既?以灾祥之说?胁其君,又?以三纲之说?制其民。宋?
儒庸劣,复?张其焰而扬?其诐,竟以?道统所存即?在于是,遂?令历古圣贤?相传之心法?晦盲否塞,?反复沉痼者?二千余年。?”[11]? (P35?4-355?)革命党人?对程朱理学?的纲常伦理?也多有批评?,提出“三?纲革命”、?“孔丘革命?”,这里不?多赘述。 ?
陆?王心学在晚?清的情况与?程朱理学有?所不同,它?没有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复兴”,?但却受到维?新人士和革?命党人的青?睐,他们当?中不少人喜?陆王心学而?薄程朱理学?。早期维新?人士王韬称?赞“阳明经?济学问,为?有明三百年?中第一伟人?”。[12?] (P2?61)维新?派的领袖康?有为曾师从?岭南名儒朱?次琦,据梁?启超《南海?先生传》说?,朱次琦的?理学“以程?、朱为主,?而间采陆、?王”,康有?为则“独好?陆、王,以?为直捷明诚?,活泼有用?,故其所以?自修及教育?后进者,皆?以此为鹄焉?”。[13?] (P6?1)梁启超?受其师的影?响,也“服?膺王学”,?认为“子王?子提出致良?知为唯一之?头脑,是千?古学脉,超?凡入圣不二?法门。”[?14] (?德育鉴,P?24)辛亥?革命党人中?也多有推崇?王学者,如?宋教仁虽认?为阳明心学?只得“圣人?之道之半部?分”,即只?讲心而遗物?,但“吾人?可以圣人之?道一贯之旨?为前提,而?先从心的方?面下手焉,?则阳明先生?之说,正当?吾膺之不暇?者矣。”[?15] (?P575)?刘师培也认?同阳明心学?,他在《中?国民约精义?》一书中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说?和卢梭的“?天赋***?*”说相同?,“天赋*?***”是?说人的“自?由权秉于天?”,而“良?知亦秉于天?”,所以可?以说“良知?即自由权”?,“阳明着?书虽未发明?民权之理,?然即良知之?说推之,可?得平等、自?由之精理。?今欲振中国?之学风,其?惟发明良知?之说乎~”?[16] ?(P585?)他在《王?学释疑》一?文中说》出?版于191?0年,是以?新思想新体?裁撰写的,?它标志着理?学从官方统?治思想转为?学者学术研?究的对象。?
宋?学与汉学既?互相贬抑又?兼采并蓄的?关系问题,?出现于清 四?、汉宋之争?与兼采
代?,明代无之?。明代的问?题在理学内?部,即陆王?心学与程朱?理学“同室?操戈”。二?者之间的互?相排斥延续?到清代,晚?清罗泽南书?撰《姚江学?辨》,以尊?朱黜王。 ?
谈?到清代汉学?、宋学的关?系,很容易?想到所谓“?汉宋之争”?。的确,宗?宋学者与宗?汉学者之间?存在着门户?之见,甚至?互相诋讥。?如姚鼐视“?程、朱犹吾?父师”,为?卫护程、朱?,不仅攻驳?非议程、朱?之说者,且?加以人身攻?击:姚江学?辨》,以尊?朱黜王。 ?
谈?到清代汉学?、宋学的关?系,很容易?想到所谓“?汉宋之争”?。的确,宗?宋学者与宗?汉学者之间?存在着门户?之见,甚至?互相诋讥。?如姚鼐视“?程、朱犹吾?父师”,为?卫护程、朱?,不仅攻驳?非议程、朱?之说者,且?加以人身攻?击》为东周?人书,及解??六宗?,?辨《古文尚?书》之伪,?皆与鄙说不?谋而合。”?(注:古文?尚书》之伪?,皆与鄙说?不谋而合。?”(注》收?入《惜抱轩?全集》(中?国书店19?91年版2?06-20?7页),但?程廷祚《青?溪集》卷首?载姚鼐之序?,与此内容?甚有差异。?姚氏《青溪?集》序多称?赞程廷祚,?无不满其非?议程、朱之?辞,谓:惜?抱轩全集》?(中国书店?1991年?版206-?207页)?,但程廷祚?《青溪集》?卷首载姚鼐?之序,与此?内容甚有差?异。姚氏《?青溪集》序?多称赞程廷?祚,无不满?其非议程、?朱之辞,谓?》时作了改?易,)如所?熟知,姚鼐?主张合义理?、考据、辞?章三者为一?事,不过其?间有“大小?”、“精粗?”之别。他?在《复蒋松?如书》中说?:
?“夫汉人之?为言,非无?有善于宋而?当从者也。?然苟大小之?不分,精粗?之弗别,是?则今之为学?者之陋。…?…博闻强识?以助宋君子?之所遗则可?也,以将跨?越宋君子则?不可也。”?[19] ?(P73)?可见姚鼐虽?认为汉学“?有善于宋而?当从者”,?但只能从属?于宋学,不?能跨越宋学?。这种宋学?为主汉学为?辅的主张,?反映了一般?宗宋学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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