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远看是座山,近看是旅馆(组图)
发布者:本站编辑
消息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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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lo Huilo是属于私人拥有的自然保护区,这里有座智利最好的酒店之一:魔术山旅馆(Magic Mountain Lodge) 。这是座看起来如同火山般的建筑,只不过在这山顶喷涌而出的不再是炽热熔岩、而是清凉的瀑布,但是,如果你对真火山感兴趣,也可以在这里远望到壮观的阿雷纳火山。
周边环境是密林,老鹰在空中飞过,豹子在林中飞奔,在吊桥上漫步异常亲近自然
酒店唯一的通道是与树顶齐高的人工吊桥,行走其中能享受漫步于树端的奇妙
躺在水帘洞旅馆的床上,岂不是有一种每天都在下雨的错觉?
温暖的灯光,茂密的野生树林……
冬天在这样的旅馆欣赏外面的雪景,别有一番情趣
智利最好的水帘洞旅馆,依树而建,原汁原味
通向旅馆的唯一一座吊桥是合影留念的绝佳场所
咋一看还以为是山呢
内部大厅装饰也破费心思
内部13间客房都配有独立大型浴室,躺在浴缸享受独特的树干水管提供温暖热水的同时,旅客还可以透过大窗户俯瞰雄伟的热带雨林风景,甚至于巨嘴鸟、蜥蜴、鬣蜥、雄鹰、秃鹫和美洲狮等动物也尽收眼底。
范文二:西安一楼顶现“最牛违建”远看像座庙
在西安市环城南路文昌门外东侧一栋建筑楼顶,最近突然开始施工。远远望去,似有一座庙宇已经初见雏形。但是还未投入使用,而是正在装修以及安装设备中。
在庙宇之下,还有一个“空中花园”,内有一些人在走动,似乎已经存在比较久了。这样的建筑出现在高楼之顶,装修得也比较古朴靓丽,但是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仍有待调查。图为建筑的西侧楼顶也有一些简易房,并安装有空调。 (来自:腾讯图片)
经常在附近环城公园遛弯的刘大爷表示,夏天就经常看到楼顶出现一座建筑,最近周边搭满脚手架,似乎开始装修什么,但是根本看不到内景,也不知道是一座什么样的建筑,究竟要做什么用处。图为从空中西南侧可以看到建筑的施工情况。 (来自:腾讯图片)
从空中俯瞰,这座建筑一览无余,但确实是处在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中,建筑院内有工人在活动,其余则无从知晓。 (来自:腾讯图片)
从建筑后部可以看到建筑内正在搭建木质结构的仿古门头。 (来自:腾讯图片)
从空中俯瞰建筑内景,正在施工。 (来自:腾讯图片)
建筑物院内有工人活动,正在施工。 (来自:腾讯图片)
范文三:未来城市远看像 群山
未来城市远看像 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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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城市远看像"群山"2010-10-14
下一个是什么?将数据引进(原创)建筑?建筑的高密度如何实现?9月16日下午,当今国际最有影响力的先锋建筑师事务所之一的荷兰MVRDV创始人韦尼马斯(WinyMass)现身深圳城市\建筑设计系列论坛,为济济一堂的深圳市民展示其创意作品和惊人的想像力。
据悉,这是"深圳城市\建筑设计系列论坛"第6讲的内容,也是往(原创)年继奥地利著名设计大师汉斯霍莱茵之后,论坛再次拉开帷幕。由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办的这一设计系列论坛此前已邀请过库哈斯、林纯正、陈家毅等著名建筑师到访。
实现建筑密度最大化
MVRDV建筑设计事务所创建于1991年,作为当今国际最有影响力的先锋建筑师事务所之一,他们关注荷兰整体的社会发展趋势,从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到景观设计,他们极力主张在现有城市区域中实现建筑密度最大化,反对城市区域的不断扩张。
讲座中,"高密度建筑"和"未来城市"成为韦尼马斯的两大主题。随着人类需求的不断增长,而资源却越来越少,高密度城市规划和建筑是应对未来需求的一大途径。韦尼研究发现,比如美国就需要现在3个美国大来满足未来发展,而且都像美国人这样欲看(原创)增长的话,未来可看(原创)4个半大的地球才能满足人类,那么建筑师的作为何在?
韦尼团队的这些建筑项目及作品就在力求解决这一题目(原创)。荷兰是欧洲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在荷兰鹿特丹,屋子建在平台上、生态种植和花园居住叠加在一起,将山丘上的屋顶提升,甚至悬吊屋子开释空间,建筑的种种形式都在表达应对"密度"的思考。
香港是全球建筑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又拥有很长的海岸线。韦尼在为港大做的一个研究中提出,利用香港良好的公共交通,在海上建立一朵朵巨大状若"浮萍"的平台,在海上彼此连通,这些平台同时还是太阳能接受器,外观设计成一朵朵盛开的莲花,新增的这些海上空间将使香港变成"超级大都市"。
"中国山"是未来城市典范
韦尼和另两位合伙人不断将爱好放在"下一个",在讲座中,他更多展示了
数据景观对于未来城市的建筑畅想。在对未来的设计中,他们运用一种被称为""的方法,将土地、人口、密度、资源等等数据通过软件编程天生建筑效果。关于"中国山"的构想就是在这样的数据分析下产生。
韦尼将"中国山"视为未来城市的典范。这个未来之城同样是高密度的,比如在1平方公里的面积上建设大量的塔楼,外表绿化、种植,建筑的内部则为公共空间,远远看往(原创)就像"群山",群山之间都有通道连接,这1立方公
0万人口的居住需求。这一模型曾在北京、上海等地展览。 里的空间可满足10
首次将深圳作品推上当下的威尼斯建筑双年展的筑博公司总建筑师冯果川告诉深圳商报记者,这个"1立方公里"对建筑界影响深远,韦尼团队将数据引进(原创)建筑的方法固然还在理论的研究阶段,但却是未来城市设计的趋势。
"MVRDV在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世纪初,开始将一些理性的方法,比如数学的、统计学的、电脑软件开发等引进(原创)到建筑中,提出'数据景观'的概念,影响了建筑界方向的转变"。冯果川表示,这令建筑不再只是设计师运用艺术直觉的表达,不再只是外观造型的题目(原创),而是理性数据分析得来的结果。
从理性出发结果超越想像
将数据引进(原创)建筑,这一听起来非常理性的做法,最后数据天生的结果却无法预知。有人将此法与电影《黑客帝国》相相比。在MVRDV参与深圳的一些设计竞赛中,韦尼团队递交的"数据景观"作品令人有"惊艳"之感。
冯果川以为,韦尼团队是从理性出发而结果却呈现"非凡的想像力"。"数据景观"的概念为理解建筑呈现了更全面的方向,挖掘了设计中各种潜伏的可能性,也提供了非常新奇和有效的设计方法。
在对深圳中心区的构想上,韦尼以功能、密度、预算等数据来达到一种平衡,这些建筑看起来如同悬崖堆积,每层都不一样,形态万千,韦尼将其称为"形成了一棵棵大树",与方方正正的高楼大厦形成巨大反差,这就是数据天生的结果。在韦尼看来,深圳是座高速发展的年轻城市,需要满足个性增长的需求,因而在对光明新区的设计竞赛中,韦尼创建的模型是让每个人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建筑,而不是让城市的道路越来越宽。他说,"对于一座新城,城市的规划不是将一切都安排好,而是需要市民的参与、互动,最后形成城市的面貌和形态,每个人都是城市的创造者。"
城市缺乏特性
是由于索求太多
深圳商报记者刘瑜
《文化广场》:"将数据引进(原创)建筑"最初是怎么产生的?
韦尼马斯:这是在15年前开始探索的一种理论、工具和方法,在各种项目的前沿碰撞中产生,我们出了很多书来说明怎样将各种数据信息放到模型里来探索极限,也就是通过计算机转换处理为数据并绘制成图表,这样既取得了直观的效果,也使建筑师更轻易理解并处理影响建筑终极天生的各种因素。
《文化广场》:目前这种工具方法已经运用在您的建筑实践中吗?
韦尼马斯:作为逻辑思维方式,还在不断论证。要在一系列研究结束后才知未来指向哪里。荷兰主流意识是要民主、要论证,哈,我不是大师,没有神秘主义的主观思维,相比建筑师,我更是信仰城市主义的规划师,我关注集合空间多于关注个体空间。我在不断发现题目(原创),解决题目(原创)。
《文化广场》:您如何定义建筑?
韦尼马斯:我以为建筑最重要的在于品质,这涉及很多方面,首先在视觉上是美的,但却不乏机智与幽默。这就如同你往(原创)超市购物,要有一张清单一样。
实在人与建筑是一样的。我在韩国首尔做了一个项目,将楼房设计成弯腰的样子,以此来激励城市的自我批判,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文化广场》:现在的现代化都市几乎千城一面,您如何看待这个题目(原
创)?
韦尼马斯:确实很震动。我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跟欲看(原创)有关--他们想要不断获取所有的东西。假如一座城市要夸大特性的话,只需要追求一样东西就会跟别的城市不一样,正是追求所有,结果就大家都一样了。
历史上的今天:
《华尔街》CCTV-2大型纪录片(10集)2010-10-14第七十八章抽一巴掌2010-10-14时空之恋22 2010-10-14xnzmcjhw 2010-10-14天龙八部2成长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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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漳州有座奇特小庙 远看像庙近看像冢再看像龟
2013年04月03日 08:50
来源:东南网 作者:萧镇平 白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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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说答案,从背面看还真觉得是石龟
远看像座庙,近看像坟冢,再看像石龟。这一串表述,说的可不是万花筒里呈现的万象。
日前,有文史学者在漳州市区发现了这么一座独特的庙——南太武水石龟庙,经初步考证,这座庙至少200年历史,它的背后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与太平军残部入漳及那些死于那场战乱的漳州普通老百姓有关。
平日里,特别是清明时节,总有许多人自发来这里祭拜,以寄哀思。
对太平军入漳历史有专门研究的汤毓贤(云霄县博物馆馆长)就建议,专门保护太平军入漳的各种史迹,还原历史的真相,水石龟庙也可以列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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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远看像警察 近看不如保安
远看像警察 近看不如保安 —— 关于工程监理角色、地位、处境问题的 探讨
(发稿时间:2009-5-6 9:39:49 阅读次数:723)
远看像警察 近看不如保安 —— 关于工程监理角色、地位、处境问题的 探讨
2005年 9月 5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西西工程 4号地项目,在进行高 大厅堂顶盖混凝土浇筑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 8人死亡、 21人 受伤的重大伤亡。转年 11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驻工 地监理员吕大卫及项目总监吴亚君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年缓刑 3年的刑事处罚。 这是北京市第一起监理人员因监理工作而涉嫌犯罪的案 件。在此前后,在我国建设领域,尤其是监理行业,引起轩然大波。
尴尬的角色
1984年,我国第一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建设。 在世界银行的要求下,我国首次引入国际通行的菲迪克 (FIDIC)管理模式,即由 建设方聘请专业人士 (专家 ) 来做第三方,并通过专家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主导整 个建设过程。在借鉴这一西方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开始建立自己的工程师制度, 只是这里的工程师被称为监理工程师。 1988年,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 监理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监理制度由此发轫。
根据我国《建筑法》规定, “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 关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 建设工 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 行内俗称 “ 三控 ” 。值得注 意的是,在此 “ 三控 ” 中并没有对安全生产的控制。 《建筑法》第 45条明确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
监理人员在什么情况下要负刑事责任呢?我国《刑法》于 2006年 6月第 六次修正前, 只有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 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罪名为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这里所说的 “ 工程 ” ,指的是正式工程而非施工 现场的临时工程。
在北京西西工程坍塌案之前, 也曾发生过一起监理工程师因施工安全而获 罪的案件。那是 2000年 10月 2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施工 过程中,同样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大演播厅屋盖整体坍塌,造成 6人死亡、数 十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2001年,经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审理认定,监理工程师不 仅未审查模板支架施工方案, 而且在没有监督验收的情况下, 就签字同意了进行 混凝土浇筑施工。 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该项目代理总监韩长福有期 徒刑 5年。
当时在社会上,也曾引起热烈争议,随后,国务院即于 2003年颁布《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负有责任的条款载入其中。 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在 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 《安全生产条例》同时也用整个一章的内容强调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并在 “ 法律责任 ” 一章专门列出一条 (第五十三条 ) ,规 定了主管部门应当相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因为监理单位毕竟不同于行政主管部 门, 她不具备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公权力, 不应一味苛责, 成为政府部门推脱责 任的遁词。
在前述西西工程坍塌一案中, “ 法院认为,监理公司虽然不直接从事生产、作 业活动, 但可委派自己公司的职工到其他企业负责监理工作, 这些职工违反规章 制度也会危害企业的安全秩序。 另外, 根据有关法规, 已明确规定监理公司和监 理人员有责任监督建筑企业的施工安全。 在该案中, 监理公司也规定了监理工程 师对工程安全应负的职责。 因此, 法院认定监理人员没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违 反规章制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这显然是对《刑法》第 134条的一种独到 的解释。依据当时《刑法》条文,犯罪主体是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 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 ,法院作出以上解释,就是把监理活动说成是 “ 到 其他企业负责监理工作 ” ,即监理工作成施工企业生产活动中的一部分。
无奈的处境
根据《建筑法》规定, “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 与国外相比,在我 国建筑实践中, 监理的职责和定位发生了变化。 监理工程师被法律法规赋予了质 量、安全等多方面的责任,成了 “ 公正独立的第三方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 定,监理企业应当 “ 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 位的合法权益。 ” 无形中,代行了部分政府职能。
在实践中, 原国家建设部不但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而且还专
门下发文件提出宣贯要求, 将国家强制性监理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大力推 进监理制度的实施与发展。 表面上看, 法律赋予监理的权力似乎很大, 监理人员 似乎在履行着 “ 准执法 ” 的监管职能。 但从本质上分析, 多数监理业务是原来各地 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技术质量监督局所行使的, 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 相当 于现行司法实践中的 “ 委托 ” 。但监理企业做为 “ 被委托方 ” ,本身绕不过去的一个 执法门坎, 就是监理单位属于企业, 没有执法权。 只会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托 监管责任提供一种借口。
当初,在北京西西工程事故发生之后,北京市建委曾于 2005年 12月 1日发文,认定两名监理人员 “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请注意, 此案起诉前对犯罪嫌疑人的认定, 不是出自检察机关, 而是出自于行政 部门。角色错位,职责错位。因为《安全生产条例》只规定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权,别无他权。如此境况,监理行业很是无奈。一方面在为诸如质监 站、安监站等政府授权部门张目,另一方面又在为其背累。
委托监理不是出自委托方的自愿,只是出于政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 监理的必要性, 建设单位未必明了。 对于监理是否听命于自己, 更缺乏足够的信 心, “ 财权的掌控 ” 丝毫不肯动摇。按规定,工程的每一项进展,必须在监理审核 签字后才可继续。而在现实中, “ 三控 ” 中的资金控制极少交到监理手中。目前, 我们的建筑市场仍处于发育时期,市场主体不够成熟,主体责任意识仍很模糊。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很多业主仍然沿用过去的 “ 建设指挥部 ” 、 “ 筹建处 ” 等管理模式,主动委托监理难成气候。
1999年震惊全国的重庆市綦江彩虹桥整体垮塌事件,引起我国政府对工 程质量问题的高度重视。 2000年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监理 单位应当 “ 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眼下, 监理的作用大多仅仅局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把监理工程师变成了 “ 旁站监督 ” 或者 “ 监工 ” ,监理的约束往往形同虚设。
某个施工企业能够拿到工程,往往与建设单位 (业主 ) 的关系妙不可言。在 竞争激烈、 项目难得的市场形势下, 监理单位也同样为了生存与发展, 不得不与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 在对工程监理的某些环节上达成默契或者妥协, 扮演着一 种 “ 远看象警察,近看似保安 ” 的尴尬角色。在监理工作中,讲究 “ 监理艺术 ” 也许 更胜过监理技术。有句顺口溜, “ 监理是拿甲方的钱卡乙方,再拿乙方的钱去骗 甲方。 ” 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理工作的无奈处境。
2006年 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 (六 ) 》,将《刑法》第 134条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的犯罪主体, 由原来的特殊主体修定为一般主体, 即只
要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即构成犯罪,其主体不再仅限于 “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 。此后, “ 重大 责任事故罪 ” 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同样在监理人员的头上高高悬起。
可以看出, 我国的监理行业有其更多的自身的特殊性, 权利尚未落实, 而 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却在不断加大, 一些法律行政法规已将需要监理承担的很多 合同责任内容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困惑的局面
在各个建设工地,监理人员往往被尊称为 “ 某工 ” ,可是,他们中的大多数 并没有工程师职称, 也并未通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 按规定, 要通过国家 统一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当不易。 参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中级职称 5年以 上, 考试通过率大约只有 30%。 这使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成为这个行业的稀缺资源。 根据最新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监理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是 甲级 300万元,乙级 100万元,最低的丙级只有 50万元。门槛较低,就使得监 理行业呈现出一种 “ 低端企业和从业人员较多, 而高端人才较少 ” 的奇特现象。 每 个工地上, 往往少数几名监理工程师加上多名监理员搭班组成项目部, 有的监理 工程师还只是挂名,并不在场。
目前,我国已拥有 6100多家监理企业、 52万从业人员,其中注册监理工 程师仅 10万余人。在这种形势下, “ 中国式 ” 监理供大于求。按理,监理竞争应 该是监理实力, 包括拥有各类别监理工程师数目、 总监资质、 过往业绩等多方面 的竞争,而在甲级企业 “ 遍地开花 ” 的情况下,最容易 “ 加分 ” 的差别项目也就仅剩 下价格一项。 不说建设单位极力压价, 就是监理企业自己, 也往往主动在取费下 限基础上再次打折,最低可打三折。只是碍于监理取费的国家标准,只好 “ 取费 一高一低、 阴阳两个合同文本并存 ” , 这已经成为监理界普遍认可的 “ 潜规则 ” 。 过 低的收费,过少的投入,低劣的监理质量,低劣的竞争能力,再过低的收费,过 少的投入, …… 很难保证人员素质的提高。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已经跨过 20个年头,监理事业从无到有。但由于 缺乏系统、 科学地总结, 人们对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的认识仍很模糊, 实践中产 生了不少混乱。 不同的法律、 法规对同样问题的阐述相互矛盾, 把一些还不太成 熟的内容形成了法律条文。 监理的定义和工作范围多年来争论不休, 称谓也是五 花八门。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责任认定等方面,随意性太大,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
目前我国的注册管理制度还不允许以个人的名义注册,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监理单位工作才能注册, 这样有其合理性, 但忽视了监理服务的特殊性, 因为全 面的监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如建造、建筑、结构、造价等等。按照现行的 注册制度, 这些人又不能在监理单位注册, 显然限制了监理单位的人才来源, 也 不利于高水平综合性人才的培养, 不利于监理单位整体水平的提高。 多年来, 与 工程咨询的关系界定不清, 服务的提供者仅限于国内监理企业。 服务水平和技术 实力始终难于成为竞争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未来的期待
在国际上,咨询工程师是建设方 (业主 ) 聘请来为他管理工程项目的专家, 代表的是业主的利益,对业主勤勉、尽责、忠诚是监理的天职。监理制度发挥作 用的前提,是建设与监理双方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要求监理在 “ 拿人钱财 ” 的情况下维护社会公正,其结果只能是建设方不愿请监理,施工企业讨厌监理, 监理工作左右为难。 虽然, 国外也强调咨询工程师的公正角色, 但这种公正是一 种个人公正、职业公正,即在坚决维护业主利益的前提下,不违反法律和道德。 从这个意义上说, 监理更接近于律师的角色。 我们的理想中的社会公正应该且只 应该由政府部门去维护。 因为要维护社会公正,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与当 事人无利害关系,二是有一定的公权力。
改革开放后,在我国法制体系的恢复进程中,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角色的理解 也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清晰、 从片面到科学的过程。 1980年的 《律师暂行条例》 , 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律师定位在 “ 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 。 1996年制定的《律 师法》,又将律师定义为 “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 。
随着加入 WTO 的过度期结束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 2007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新的《律师法》,将律师职业性质明确定位为 “ 依 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员 ” 。 同时, 允许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 如此定位, 更加符合律师的专业属性, 更好地反映了律师的职业特点, 有助于增强律师的职 业责任感、使命感,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对律师社会角色的认识和尊重。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 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应当依 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未来的方向, 应当回归我们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 建立我们自己的咨询工 程师体制。新的《建设法》正在修订当中,应当用项目管理制度取代目前的监理 制度,遵从实际,也与国际接轨。就是从立项、咨询、估算、项目评估等环节开 始,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建设服务,给业主更多的选择。如果在建设
过程中出现问题, 业主在承担责任后, 可以向工程师追究责任。 一些监理单位已 经在开展项目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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