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浙江主治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浙江主治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浙江省卫生系统职称论文取消?
惊人!医生晋职潜规则,匿名圈内人告诉你真与假。
新职称政策评审问题
一、 关于评审权限问题
实行分级管理后,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原有评审权限不变,负责所在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评审通过的,均由省里发文发证;改革后,杭州、宁波、温州市不再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精神,高校内辅助系列卫技人员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由高校自主聘任。 经有关高评委评审通过获单位岗位聘任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人员在省内流动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经对本人水平业绩考核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任。未获得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不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二、关于评委会组建问题
高评委组建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有关规定。
高评委一般分设西医药、中医药专业评委会,各市高评委在体现同行评议的原则下也可合并设置。西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眼科、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审议组;中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药等专业审议组。对评审人数较少专业,可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各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应聘请一定数量的省或其它地区的专家参加,省里将组建专家库为各地提供支持。
三、关于评价标准问题
各市要根据浙江省县级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由省另行制定)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评审的条件标准,逐步建立起重医德、重业绩、重能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对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条件,论文、科研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技人员在晋升前,应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各市高评委在评审中要全面考量,综合评价,要注重基层用人单位对申报对象平时工作业绩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引导、鼓励县级及以下卫技人员安心基层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实现自身价值。
四、关于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问题
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推荐评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每年举行1次,一般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成绩3年有效。 五、关于评聘程序问题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任职资格评审要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高级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高级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竞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参加申报竞聘。 (三)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建立考评机构,对参加竞聘的人员,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岗位空缺情况择优确定推荐评审对象。推荐评审对象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专家评议评审。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后,高评委专业审议组和高评委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单位推荐的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单位择优聘任。单位根据岗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关人员。 六、关于评聘结合后申报推荐问题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后,考虑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实际,在2016年底前,允许单位按核定的高级岗位数的一定比例差额进行推荐申报,具体由各地研究确定。各级评委会必须从严控制超岗位申报人员的资格评审。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4号),从2017年起,全面实行评聘结合。
七、关于岗位聘用管理问题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岗位管理,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前提下,对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控制,留有余地,统筹考虑队伍建设发展空间。要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年度和聘期考核等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的依据。有关岗位聘期考核结果运用及待遇政策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目前超过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岗位竞聘考核,实现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办法进行解决。在过渡期,可暂时通过“退二进一”、调离、引导卫技人员到有空缺岗位单位工作等办法,并在2017年前回归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 八、关于计生系列职务评聘问题
在2015年原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仍按原办法执行。从2016年起,整合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系列,执行我省现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政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省“以考代评”。
九、关于民营医疗卫生单位评聘问题
民营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内部人事制度规范化建设,具体申报评审参照本文件执行。
浙江取消基层医生职称论文,评审制度越来越人性化?
目前,浙江省正在启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大改革,在基层医生的高级职称评审中,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都将不再做硬性规定。
而在以189号文件要求执行的浙卫发〔2006〕1号文件为例,就明确提出,申报乡
村高级卫生技术资格者,必须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申报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2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3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而根据今年8月10日公布的高级职称考试通知,上述论文等条件已不复存在。
看似人性化,升职称再也不用担心论文?
今年报考条件的新变化,确实有些振奋人心。我身边很多医务工作者乍一听,好像都赶上了好时代。如果你这么想,那真是图样图森破~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用我的一把辛酸泪告诉你,不考察论文了,高考还不考英语了呢~也没见孩子轻松多少不说,英语补习班不减反增。
其实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深层内容:
据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本人介绍,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中的新变化背后确实是正在酝酿中的浙江医卫职称评聘改革的一部分。未来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将由各区市组织进行,高级职称名称也有了变化,叫“基层主任医生”和“基层副主任医师”。
这表面上是降低了论文的必要性,实际上却将大大提高了职位悬殊的重要性,改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职称名称一统的局面,三级医院的正高、副高职称,和社区正高副高职称将有明显区别~
以不变,应万变!
国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可是有些政策一旦到了下面的人手里,执行就变味了~**在2015江苏省医改试点时曾说,“对医务职称评定的一些规定,应该作一些调整,但是可以先做
试点,比如说基层医院、县以下医院的医生,你非要让他多拿几篇论文,论文写得不错,可手术没做好,病人的问题没解决,那不是花架子嘛~”所以2015年全国各地匆匆忙忙取消论文的硬性规定,转而强调病例等,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尽管如此,仍旧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在私下问我那么淡化论文要求,论文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加分项,不做硬性规定总是真的吧,
笑而不语,我只想说,早就说提倡素质教育,可是孩子早就从三门主课到九门功课同步学,如果分数是学生的命根,论文就是医生晋职的灵魂~
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不说多,你一个基层医师最起码人手准备一篇以上论文才可确保评审有戏吧~
后来,今年职称评审,浙江很多地市对一些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准备论文的医生全盘淘汰,对论文予以评审重要加分,”浙江省卫计委直属教学和科研单位,改革后高级职称的评聘要求说对于科研论文的要求不但没有降低,还将提高“的时候,大家都认可了我的先见之明。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
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
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
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
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章程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
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
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
范文二:陕西主治医师职称评定要求
陕西主治医师职称评定要求
陕西省卫生系统职称论文取消?
|惊人!医生晋职潜规则,匿名圈内人告诉你真与假。
新职称政策评审问题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要求具有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与所报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各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2)后取国民教育本科学历,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3)大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
(4)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单位,不含市辖区域内人员。
(三)外语条件:
参加相应级别外语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外语免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年满50周岁并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获得博士学位;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8)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获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四)论文著作条件:
1、晋升正高职称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期刊必须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限第一作者。
2、晋升副高职称的人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参与编写(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期刊必须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限第一作者; 在县(不含市辖区)、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评审论文2篇。
3、参评论文必须是本专业论文,论文发表的期刊应有国家规定的标准期刊号,并且是与晋升专业相关的专业期刊。
(五)答辩要求:
根据职称工作统一规定,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要求执行。
(七)计算机要求: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34号),所有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通过13个模块中4个模块的考试;已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2) 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3)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按照陕人发[2003]80号文件规定,市、县单位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在下一级对口单位挂职工作满1年或累计帮扶工作满2年,方可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写《计生技术人员挂职(帮扶)工作情况证明表》(附件2),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要就本人的表现做出写实性鉴定,并加盖公章。 陕西取消基层医生职称论文,评审制度越来越人性化?
目前,陕西省正在启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大改革,在基层医生的高级职称评审中,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都将不再做硬性规定。
而在以189号文件要求执行的陕卫发〔2006〕1号文件为例,就明确提出,申报乡村高级卫生技术资格者,必须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申报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2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3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而根据今年8月10日公布的高级职称考试通知,上述论文等条件已不复存在。
看似人性化,升职称再也不用担心论文?
今年报考条件的新变化,确实有些振奋人心。我身边很多医务工作者乍一听,好像都赶上了好时代。如果你这么想,那真是图样图森破!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用我的一把辛酸泪告诉你,不考察论文了?高考还不考英语了呢!也没见孩子轻松多少不说,英语补习班不减反增。
其实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深层内容:
据陕西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本人介绍,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中的新变化背后确实是正在酝酿中的陕西医卫职称评聘改革的一部分。未来基层高
级职称评审将由各区市组织进行,高级职称名称也有了变化,叫“基层主任医生”和“基层副主任医师”。
这表面上是降低了论文的必要性,实际上却将大大提高了职位悬殊的重要性,改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职称名称一统的局面,三级医院的正高、副高职称,和社区正高副高职称将有明显区别!
以不变,应万变!
在这盘更大的医卫职称评聘改革棋局里,我们这些盼着升职加薪的人究竟怎么做呢? 国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可是有些政策一旦到了下面的人手里,执行就变味了!**在2015江苏省医改试点时曾说,“对医务职称评定的一些规定,应该作一些调整,但是可以先做试点,比如说基层医院、县以下医院的医生,你非要让他多拿几篇论文,论文写得不错,可手术没做好,病人的问题没解决,那不是花架子嘛!”所以2015年全国各地匆匆忙忙取消论文的硬性规定,转而强调病例等,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尽管如此,仍旧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在私下问我那么淡化论文要求,论文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加分项,不做硬性规定总是真的吧?
笑而不语,我只想说,早就说提倡素质教育,可是孩子早就从三门主课到九门功课同步学,如果分数是学生的命根,论文就是医生晋职的灵魂!
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不说多,你一个基层医师最起码人手准备一篇以上论文才可确保评审有戏吧!
后来,今年职称评审,陕西很多地市对一些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准备论文的医生全盘淘汰,对论文予以评审重要加分,”陕西省卫计委直属教学和科研单位,改革后高级职称的评聘要求说对于科研论文的要求不但没有降低,还将提高“的时候,大家都认可了我的先见之明。
范文三:主治医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考试主要是看你医师资格证取得的时间,你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报名条件
1、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范文四: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精品文档
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一、医师职称总述
1、医疗技术专业职称有医师、药师、技师、护师系列。
2、医师职称包括初级职称(医士、医师/住院医师)、中级职称(主治医师)、副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主任医师)。
3、在医院中主任医师,主任中医师,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主任护师,主任检验师,都是正高职称,依次类推。
二、职称称谓:
1、中专或大专刚毕业职称是医士、考得执业医师证自动晋升为医师,医士和医师都称为初级职称。
2、从事医师工作本科四年硕士二年专科六年可以考主治医师,考试合格自动晋升为主治医师(中级职称)。
3、本科或硕士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五年各项条件合格可以评副主任医师,博士毕业中级职称后三年可以评副主任医师(副高)。
4、本科或硕士毕业副高职称后五年各项条件合格可以评主任医师,博士毕业副高职称后三年可以评主任医师(正高)。
所谓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是指职称而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篇2]
1 / 3
精品文档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妇产科主治医师晋升条件妇产科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篇3]
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2 / 3
精品文档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主治医师晋升条件 [篇4]
晋升条件: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六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3年;
6、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3 / 3
范文五:职称评定条件
关于转发“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的通知
全院各位教师:
为了鼓励教师参与和主持科研项目的申报,提升学院的整体形象。现把江西省人事厅关于高校职称评定条件转发给你们。请全院教师按照要求组织科研工作。同时为职称评定做好基础材料,祝大家早日上一个台阶。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年11月21日 附: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职业技术现状和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新的技术研究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设计、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能有效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从事实习、实训、设计、调查等工作实践,具有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
二、从事科学研究、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绩突出。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二、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排前3名)。
三、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省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论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至少一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年均授课为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6篇以上,文科类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至少一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年授课不少于60课时,具备下列条件:
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并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
二、论文、论著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基础上,按授课课时数的不同类别,分别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副教授须对本专业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设计、艺术作品,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指导实验室(实训车间)的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与生产,具有处理、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院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从事实习、实训、设计、调查等工作实践,具有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
二、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绩良好。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二、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市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超过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4篇(部)以上(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3篇(部)以上(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年均授课在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5篇(部)以上(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二)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教材)4篇(部)以上(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有2篇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其中1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年授课不少于60课时,具备下列条件:
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市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并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作为主要骨干(前三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二、论文、论著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院校讲师须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能独立开设专业或基础课程,在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教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研究、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院校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助教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独立讲授1门及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参加科学研究、教研活动,承担科研工作或参加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教学质量评估合格以上。
二、从事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的研究。
二、科研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竞赛市(厅)级以上奖励,或获校教学竞赛一等奖。
(二)主持校级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课题研究。
(三)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四)获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论文、论著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篇论文。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视同国家级奖励。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部)科学技术奖、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定期评选的相关奖等奖项。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视同省(部)级奖励
"市(厅)级奖励"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对应的奖项。
凡获奖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国家级科研课题"是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等。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及课题经费文科达5万、理工科单项达20万的横向课题,视同国家级科研课题。
"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部)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厅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及课题经费文科单项达3万元、理工科单项达12万元的横向课题,视同省(部)级科研课题。
"市(厅)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课题经费文科单项达1万元、理工科单项达4万元的横向课题,视同市(厅)级科研课题。
三、"论著"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或教材(主编或第一作者;如系合著,则本人必须撰写:理工类4万字以上,文科类6万字以上)。
"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除条件中特别说明外,均为独撰或第一、二作者)。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其创作的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主办的展览会、音乐会等专业艺术活动;或在全国公开征集活动中被采用)的高水平艺术作品,可视为相应层次论文数,但晋升教授资格必须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晋升副教授资格必须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艺术、体育类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文化、艺术、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演出、比赛等活动获个人或团体一等奖以上的,视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获个人或团体二、三等奖的,视同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多名教师指导的须列前3名)。
"核心刊物"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认定的相应类别的核心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四、高职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论文、论著条件"参照该条第一款"年均授课为200课时以上者"的要求。
五、凡冠有"以上"级别的,均包括本级。
六、市指设区市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院校高级实验师应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具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受聘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实验师资格,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受聘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至少有1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主持设计与建设新的实验室或在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性能方面效果良好。
三、积极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在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工作中取得
较好的成绩。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市(厅)级奖励。
二、作为主要参加者(前3名),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课题实验工作的负责人,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设计重要实验装置,或改进关键性实验技术、设备性能,使用效果良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证明材料)。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1部,且发表论文2篇。
二、发表论文3篇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 论文、论著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 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院校实验师须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熟练的实验技能和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科研成果;掌握实验教学规律,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验教学效果良好;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具有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人才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并指导学生实验的全过程(含讲课和批改实验报告),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或编写、修改实验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效果良好。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
四、完成2个以上实验教学项目的设计,效果良好;或加工、改进实验技术和装置,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万字)。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三)作为骨干成员,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 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附则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视同国家级奖励。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部)科学技术奖、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定期
评选的相关奖等奖项。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教育厅优秀教学成果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视同省(部)级奖励
"市(厅)级奖励"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对应的奖项。
凡获奖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国家级科研课题"是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等。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及课题经费文科达5万、理工科单项达20万元的横向课题,视同国家级科研课题。
"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部)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厅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及课题经费文科单项达3万元、理工科单项达12万元的横向课题,视同省(部)级科研课题。
"市(厅)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课题经费文科单项达1万元、理工科单项达4万元的横向课题,视同市(厅)级科研课题。
"市(厅)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
三、"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除条件中特别说明外,均为独撰或第一、二作者)。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核心刊物"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认定的相应类别的核心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四、凡冠有"以上" 级别的,均包括本级。
五、市指设区市。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浙江主治医师职称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