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安庆正诚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
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 公司名称:安庆正诚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三、 公司住所:安庆市集贤南路64号大观民企写字楼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从事信用调查、信用信息征集、资信评估、信用管理咨询及其他信用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王贵教,身份证号码:340803661009235
股东姓名:吴自铭,身份证号码:340803620924202
股东姓名:全海川,身份证号码:340803197301312335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王贵教 25.50 货币 51.00% 2011.
吴自铭 12.25 货币 24.50% 2011.
全海川 12.25 货币 24.50% 2011.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的权利:
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
本的权利;
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 股东的义务:
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 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
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 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
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 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二、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6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8(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9(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三、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5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 公司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任期3年。
第十条: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 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 资表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二、 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 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一条: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三、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
立。
四、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六、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八、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九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十、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公司法》相抵触的,以《公司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共签订两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留本公司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文二:公司章程范本范本之二(一人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之二: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章 程
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 法 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 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 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 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 本公司不投 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 有限公司。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
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民币)。 万元人民币(注:不得低于10万元人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 股东姓名(名称)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 。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注:实物、 万元,总认缴出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删除: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 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 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修改:分享)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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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删除: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 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 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修改: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逃出 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删除:,保守公司秘密);
(删除:(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 (七)其他义务: 。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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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职权:
。
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 公司。 第十四条 (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委派/聘用/选举产生。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委派/聘用产生。 人(注:三至十三人),由股东任命/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 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选择性条款)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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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 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选择性条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董事长由股东/董事会/ (任命/选举/委派/聘用) 产生, 任期 年
(每
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副董事长由股 东/董事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 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董事会/执行 董事(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经理对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监事会, 成员 人 (注: 不得少于三人) 其中职工代表 , 人 。 年(每届任期不
(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由股东任命/委派/聘用产生, 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 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
命/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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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
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
解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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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公司清算办法。 公司因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 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 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 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 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附 则 年,自公司营
第二十七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申请文件、 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此条建议删除。理由:⒈ 应是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尤其是在设立登记时。⒉ 新版的申请书中已有公示性说明。⒊ 章程 仅为“申请文件、材料”之一部分。) 第三十条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7
范文三:[公司章程]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范文四:[公司章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
第五条 执行董事: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养殖、收购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_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范文五:[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鉴于: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______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总股本为______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的股份。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___%股份(合______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4、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协议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公司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工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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