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消防维保申请报告
篇一:消防栓维修申请报告
报 告
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篇二:消防维保资质要求及材料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资质、资格许可
第三章技术服务行为规范
第四章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 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取得和执业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社会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独立承
总 则 - 1 -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维保机构”)。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人员,是指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资格和能力,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执业人员”)。 第三条 [资质资格要求]维保机构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执业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方可从业。 未取得资质、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 第四条 [监督管理主体]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及其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公安厅消防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五条 [自律管理主体]省消防行业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开展自律管理。
第二章 资质、资格许可
第六条 [资质条件]申请维保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 - 2 -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在本省有与其技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档案室不少于20平方米,设备库房不少于30平方米;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执业人员不少于10名,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消防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技师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高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中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五)维修保养设备符合配备标准,并按规定经计量检定合格;
(六)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确保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 [资质申请]申请维保机构资质,应当向注册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 3 -(四)固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五)执业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经法定机构鉴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资料;
(六)维修保养设备清单、权属证明和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鉴定或校验证书); (七)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资质申请与受理]市公安消防支队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的决定。
第九条 [资质审查和许可]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公安厅消防局。
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资质条件进行
- 4 -抽查和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资质变更]维保机构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执业人员等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公安厅消防局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资质证书核准变更手续。
维保机构营业执照应当与核准变更后的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条件]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一)从事消防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
(三)取得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申领]申请执业资格考试,应当按要求向所在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也可以由拟聘用单位统一提出: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申请表;
(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相关专业 - 5 -篇三:消防维保资质申请表
附件1: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填报日期: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印制
- 1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初次申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三、申请单位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日期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五、企业基本情况按工商营业执照中记载的内容填写。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签字除外),不得涂改。 八、本表后须按《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附有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和原件。
- 2 -企业基本情况
- 3 -法定代表人声明初 审 情 况
范文二:消防维保申请报告
消防维保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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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消防栓维修申请报告
报 告
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篇二:消防维保资质要求及材料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资质、资格许可
第三章技术服务行为规范
第四章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 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取得和执业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社会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独立承
总 则 - 1 -
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维保机构”)。
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人员,是指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资格和能力,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执业人员”)。
第三条 [资质资格要求]维保机构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内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执业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方可从业。
未取得资质、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
第四条 [监督管理主体]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及其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公安厅消防局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资质、资格许可及复审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五条 [自律管理主体]省消防行业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对维保机构和执业人员开展自律管理。
第二章 资质、资格许可
第六条 [资质条件]申请维保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 - 2 -
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在本省有与其技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且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档案室不少于20平方米,设备库房不少于30平方米;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执业人员不少于10名,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具有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消防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技师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高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消防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
中级技能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五)维修保养设备符合配备标准,并按规定经计量检定合格;
(六)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确保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 [资质申请]申请维保机构资质,应当向注册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 3 -
(四)固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协议;
(五)执业人员名单及其简历、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经法定机构鉴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资料;
(六)维修保养设备清单、权属证明和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鉴定或校验证书);
(七)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其他需
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资质申请与受理]市公安消防支队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的决定。
第九条 [资质审查和许可]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公安厅消防局。
省公安厅消防局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应当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资质条件进行
- 4 -
抽查和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资质变更]维保机构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执业人员等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公安厅消防局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资质证书核
准变更手续。
维保机构营业执照应当与核准变更后的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条件]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一)从事消防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
(三)取得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申领]申请执业资格考试,应当按要求向所在地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也可以由拟聘用单位统一提出: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申请表;
(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消防相关专业 - 5 -
篇三:消防维保资质申请表
附件1: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 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填报日期: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印制
- 1 -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初次申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三、申请单位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日期按本表报送时间填写。
五、企业基本情况按工商营业执照中记载的内容填写。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签字除外),不得涂改。 八、本表后须按《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附有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和原件。
- 2 -
企业基本情况
- 3 -
法定代表人声明
初 审 情 况
范文三:维保费用申请报告
篇一:维护经费申请
贡山一中关于校外排污系统和路灯的
维护经费的申请
贡山县住建局:
我校校外的排污系统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污水大量外泄,由于排污管位于一中公路上方的林坡地段,不但污染了学校周边环境,还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另外,一中公路路段的路灯也存在破损情况,给走读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资金紧缺,因此特向贡山县住建局申请校外排污系统和路灯的维护经费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贡 山一 中
2014年11月16日
篇二:电脑维修费用申请
关于公司电脑维修费用的申请
1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商场前台电脑出现故障,因灰尘堆积造成主机硬盘导电膜损坏,造成商场前台音乐无法正常播放,给工作带来不便。现拿到外面进行换膜维修,维修费用为30元整,特提出电脑维修费用申请。
妥否,请批复~
2014 申请人:陈飞 年9月9日
篇三:关于打印机维修的经费请示
关于大幅面绘图仪维修的经费请示
局领导:
我科室于二次调查前购买了一台惠普大幅面绘图仪,现有部分零件老化,因购买时(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维保费用申请报告)间较长,已经过了保修期,需自行购买零件并支付修理费。经初步估计,需维修费用约3000元,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
望批为盼。
**科
2014年10月30日
2
3
范文四:维保付款申请报告
维保付款申请报告
篇一:工程保修金支付申请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申请报告
致:***************
我司承建的 *****************工程 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该工程已于2012年4月10日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没有存在质量缺陷。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本工程保修期限为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2年。现保修期已满~请业主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金额,施工结算价款的5%,共计,00000.00元支付给我司。请给予审核。
为盼:
***********公司
2014年4月3日
篇二:维修申请报告
维 修 申 请 报 告贾滩镇中心学校 2010年6月18日 申 请 报 告 贾滩镇中心学校~教学楼93间~共2320平方米~楼顶严重漏水~室外瓷片严重脱落~
门窗玻璃破损严重~现在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展。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及时维
修~根据现实的工料计算~
需资金35万元~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给予解决为盼。 贾滩镇中心学校 2010年6月18日篇二:维修申请报告 维修申请报告 中心校领导:
由于我校校舍、校园宣传版面及厕所年久老化~墙体剥落。直接影响教育教学功能的实
施~也给师生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直接影响下半年全省教育均衡达标检查工作~
因此急需趁暑假期间维修加固~粉刷规划。特申请如下:厕所维修加固,需用1.5吨水泥~8
方
大沙加36个工,~共需资金约5000元,粉刷教室、多功能室与厕所,38间,内外墙壁~
面积2230平方米~按每平方2.5元计算~需资金5575元。 盼批为荷:申请单位:邢庄乡丁庄小学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篇三:关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的请示报告 关于请求动用维修基金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康华园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 您好:自康华园小区建成至今已有7年多的时间~在这7年中我司首先感谢临时业主委
员会和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7年来康华园小区以优雅的居住环境、齐全的配
套设施及优质的服务~曾多次被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评
为“文明小区”、“平安小区”、“先进
单位”等称号~同时也是旬阳县唯一的示范小区。近年来~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原有的部分公共、共用的配套设施、设备腐蚀~保修期
已过~现已无法维修~影响部分物业的正常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小区各单元原有的电子呼叫门基本不能正常使用~我部经过调研~目前安康地区现有
的呼叫门经过2年多的使用后都不同程度的出现故障~是否再增加请考虑给予答复; 2、7.18自然灾害导致74个单元一楼墙皮脱落~业主要求粉刷一楼墙面,楼梯道,,
3、各单元楼的水表箱和部分公共铁艺现已损坏,
4、原一楼安装的电表箱和各楼的总开关现需要移动位臵。,调至3楼,,
5、根据旬阳县政府通知要求小区各单元按装监控设施90个点~经过我部多次协调目前
按30个头,
以上四项的维修费用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八十七条有关规定~应该按
照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为了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的居
住环境~我部特将此事报告与您们:另外~近年来由于物价、工价的上涨~我司目前多层的收费仍执行的是2003年旬阳物价
批准的每平方米0.3元的收取标准~为此我部根据陕价费发[2004]72号文件,旬阳县物价局、
旬阳县建设局有关物价指导。特申请将物业服务上调查为0.40元。特此报告:康华园物业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部分费用清单一份:
1、粉刷一楼墙面,平方米/6.00元,
2、水表箱80个(180x1.7m2)、铁艺等~所需总费用43840元,其中水表箱28440元~铁
艺15400元~本次按不锈钢作,,
3、监控设施30个点~目前报价为78000元,
4、现有59个电表箱和17个电源总开关需移至3楼每移一套所需费用为8000元,以上
报价均为我部咨询价格未作正式,。建议:
1、使本次使用维修基金透明化~达到物业的使用价值~请临时业委会组织业主推选业主
代表直接参与本次维修基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
2、对于以上所需更换的项目采用招标的办法进行。篇四:关于维修的请示 关于维修的请示
:
经三家维修商分别来看现场后报价,详见《一楼至三楼维修报价表》,~三者对比~可选择:
一、由邓先生维修
1、一楼门外中墙与南墙铝塑板更换~19平方米~单价145元~预算金额2755元。
2、一楼至三楼楼梯、走廊人行道墙壁天花板刮塑~240平方米~单价13元~金额3120元。
二、由唐先生维修
1、三楼地板检修、垫平~约30平方米~单价25元~金额750元。
2、三楼天花板修整翻新~35平方米~单价15元~金额525元。
三、上述维修费约共7150元。
四、完工后经过验收~按实际面积结算支付维修费。当否,请批示。
篇三:申请维修报告
某某一中
校舍维修、地面硬化及线路改造等危改项目
申请报告
某某一中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始建于1965年~是 “周口市示范性学校”、“周口市规范化管理学校”~“周口市文明
学校”~“周口市安全文明校园”。学校总占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有教学楼、办公楼、女生寝室楼各一栋~男生寝室楼两栋,建设中,~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56人~教职工54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48人,。多年来~虽然学校不断投入资金对校舍进行维修~但是仍阻挡不住校舍的年久老化、地面道路的损坏残破~因此特向上级领导提出某某一中校舍维修、地面硬化及线路改造等危改项目的申请报告~呈请领导审阅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生厕所搬迁与改造。
学校共有男女生厕所18间~都已经年久失修~且位臵不当~需搬迁改造。预计每间造价需20000元~合计共需资金360000元。
二、用电设施及线路更换改造。
某某一中的线路自1996年至今未进行整修改造~已经全部老化~需要全部更换。特别是近一段时间建筑男生寝室楼使学校的用电设施及线路受到很大损坏。预计需线路主干线1290米~大线160米~加上配线、配件、施工费等~共需资金180000元。
三、办公楼、教学楼、女生寝室楼楼顶整修。
办公楼长90米~宽9米~计810平方米,教学楼长70米~宽9
米~计630平方米,女生寝室楼楼顶长44米~宽10米~
计440平方米。共计维修楼顶1880平方米~按每平方需料、工费85元~合计需资金159800元。
四、办公楼、教学楼、女生寝室楼外墙粉刷及教学楼室内粉刷。 办公楼长90米~高13米~办公楼需粉刷墙体一面计面积1170平方米,教学楼长70米~宽9米~高10米~教学楼需整体粉刷外墙面积1580平方米~粉刷室内面积4400平方米,女生寝室楼长44米~高10米~女生寝室楼需整体粉刷计面积1080平方米。以上共计粉刷墙体8030平方米~按粉刷每平方米墙体20元计~合计需资金160600元。
五、校园地面硬化。
旧男生宿舍拆除后~学校大门以内校园地面需全部硬化。硬化面积长620米~宽26米~共计面积1560平方米~需材料和施工费按每平方米70元~需资金109200元。
以上各项目共需资金969600元~谨呈请领导审阅、核实、批准。
XXX市某某一中
2014年3月
某某一中
校舍维修、地面硬化、及线路改造等危改项目
申请报告
项城市某某一中
2014年3月
范文五:消防申请报告
消防申请报告
工程竣工资料一套
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检测报告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第一步: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柳州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办理
第二步:消防支队办证窗口!
第三步:领取填写表格并提交!
第四步:七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件!
环保
《柳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排水、消防等机械、设备和设施的证明材料,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
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的有关材料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红线图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柳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以及办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2.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说明: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3.初审:材料齐全的,打印《收件通知书》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科室。(1个工作日)
4.审核: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做《现场勘查记录》,在《柳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申报表》上签署现场勘查情况意见和处置排放量、处置费审核意见。呈主管领导。(3个工作日)
5.审批:主管领导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签发审批意见。将材料转交业务科室。(1个工作日)
6.审批同意的,送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审批不同意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单》,并退回申请人相关材料,将有关材料归档
7.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1.0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
1.1事项设立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1.2办理程序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七条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条“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理费5元/立方米,自运垃圾进场4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