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区别销售额含税与不含税的情况
含税:
商业企业零售价
普通发票注明的销售额
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包装物押金含税收入
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
1、题目直接告诉我们是否含税;
2、题目没有任何提示时视为不含税收入;
3、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属不含税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的时候是含税收入;
4、零售额是含税收入;
5、价外费用是含税的;
6、押金是含税的;
7、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时,非应税劳务收入为含税的;
8、出口货物转内销的时候,销售额是含税的。
对于价格是否含税总结: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2.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3.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4.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5.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6.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其收取的加工费,如果题目没有特别的提示,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处理的;
7.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8.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售价是不含税价。
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分
■本节导语
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将向购买方收取的货款分为“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是 “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得出的,当题目中给出包含税额的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以不含税销售额去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所以判断某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就是解题的关键,一旦判断失误,将会影响整个题目的正确与否。(注:括号内的情况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税法并没有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进行明确,在题目没有明确告知销售额是否含税的情况下,需要考生根据所掌握的税法知识、会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本节就是解决如何准确判断某销售额是否含税,为考生扫除增值税学习的这一绊脚石。
■难点剖析
1、销售额有关的基本政策规定
由于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两者的“销售额”定义有些差别,我们分两种情况进行表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当纳税人销售价款含着增值税时,都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得出不含税销售额,然后根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价税分离式子: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分离的式子: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换句话说,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存在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的问题,判断准确了,换算是很简单的事情了。
2、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别
为便于考生理解换算公式,加深印象,强化记忆,我们对换算公式进行简单的推导,并告知记忆技巧,力求考生不会出现简单的换算错误。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对一般纳税人的换算公式进行推导。
下面图2-3列示了成本、利润、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的关系。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数值的关系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成本+利润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因为: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所以: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变形可得到: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图表的直观展示和我们进行的公式推导,考生应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有一个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了,下面我们再提供一种方便记忆的方法。
含税销售额因为含着一部分增值税,一定是大于不含税销售额的。将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将“大数变成小数”,根据数学知识可知,将含税销售额除以“大于1的数”,得到的数就会少于含税销售额,而“1+税用税率”就是大于1的数,通常表现为1.17、1.13、1.06、1.04。
我们之所以这样的去记忆,就是让考生记住价税分离时是“大数变小数”,除的数是大于1的数。要与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进项税额时“除以(1-扣除率)”的计算分清,如果感觉自己不太明白,就要去想想“大数变小数”的道理,确保换算不出错。
3、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则
解题时首先要看题目中是否注明销售额是否含税。如题目中未做说明,根据增值税法关于“销售额”的定义,我们可以视“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历年试题及辅导资料常见的题目,我们归纳了以下一些情况,可以帮助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
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4)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
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例2-21】税务机关在核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
【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
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
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
【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算其中包括的“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
【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
【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
【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
【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应补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
(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例题略
范文二:【最新精选】区别销售额含税与不含税的情况
含税:
商业企业零售价
普通发票注明的销售额
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包装物押金含税收入
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
1、题目直接告诉我们是否含税;
2、题目没有任何提示时视为不含税收入;
3、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属不含税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的时候是含税收入;
4、零售额是含税收入;
5、价外费用是含税的;
6、押金是含税的;
7、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时,非应税劳务收入为含税的;
8、出口货物转内销的时候,销售额是含税的。
对于价格是否含税总结: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2.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3.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4.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5.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6.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其收取的加工费,如果题目没有特别的提示,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处理的;
7.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8.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售价是不含税价。
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分
?本节导语
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将向购买方收取的货款分为“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是 “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得出的,当题目中给出包含税额的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以不含税销售额去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所以判断某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就是解题的关键,一旦判断失误,将会影响整个题目的正确与否。(注:括号内的情况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税法并没有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进行明确,在题目没有明确告知销售额是否含税的情况下,需要考生根据所掌握的税法知识、会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本节就是解决如何准确判断某销售额是否含税,为考生扫除增值税学习的这一绊脚石。
?难点剖析
1、销售额有关的基本政策规定
由于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两者的“销售额”定义有些差别,我们分两种情况进行表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当纳税人销售价款含着增值税时,都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得出不含税销售额,然后根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价税分离式子: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分离的式子: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换句话说,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存在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的问题,判断准确了,换算是很简单的事情了。
2、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别
为便于考生理解换算公式,加深印象,强化记忆,我们对换算公式进行简单的推导,并告知记忆技巧,力求考生不会出现简单的换算错误。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对一般纳税人的换算公式进行推导。
下面图2-3列示了成本、利润、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的关系。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数值的关系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成本+利润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因为: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所以: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变形可得到: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图表的直观展示和我们进行的公式推导,考生应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有一个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了,下面我们再提供一种方便记忆的方法。 含税销售额因为含着一部分增值税,一定是大于不含税销售额的。将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将“大数变成小数”,根据数学知识可知,将含税销售额除以“大于1的数”,得到的数就会少于含税销售额,而“1+税用税率”就是大于1的数,通常表现为1.17、1.13、1.06、1.04。
我们之所以这样的去记忆,就是让考生记住价税分离时是“大数变小数”,除的数是大于1的数。要与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进项税额时“除以(1-扣除率)”的计算分清,如果感觉自己不太明白,就要去想想“大数变小数”的道理,确保换算不出错。
3、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则
解题时首先要看题目中是否注明销售额是否含税。如题目中未做说明,根据增值税法关于“销售额”的定义,我们可以视“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历年试题及辅导资料常见的题目,我们归纳了以下一些情况,可以帮助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4)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
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代其
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
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例2-21】税务机关在核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
【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 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 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
【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算其中包括的“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 【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 【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
【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
【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应补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 (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例题略
附加公文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
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种苗。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正确引导。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
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
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外,每人每学年再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8000元;为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支持职业学历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期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扶贫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培训补助;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家庭定向培养人才,今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三定向”的加20分录取;从2016年起,县里将切出20%的“三定向”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并根据当年招生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加分标准。
(五)推进劳务扶贫
1(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就业。
2(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经当地就业部门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3(解决贫困户进企业务工。积极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农民工进企业务工,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来源问题。
(六)推进保障扶贫
1(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
,(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让其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障。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县内住院给予特殊政策倾斜。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七)推进社会扶贫
县工业园管委会将牵头联合县工信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在企业界开展主题为“全民扶贫,邀您同行”结对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自愿参与到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激励和引导“爱心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社会各界参与结对帮扶等扶贫攻坚工作。
四、精准帮扶
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搭好精准扶贫的平台,实现扶贫方式由过去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突出抓好“七个到村到户”:
(一)产业到村到户。每个贫困村都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围绕富民产业,选择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引导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二)项目到村到户。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脱贫项目,找准脱贫路子,做到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外出务工则外出务工。贫困村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
(三)柚苗到村到户。县委农工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县农业局负责购买调运柚苗,给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20株以上柚苗,扶持贫困户种好“摇钱树”。
(四)资金到村到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脱贫项目和帮扶资金,做到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并举,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行业扶贫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全覆盖。
(五)干部帮扶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大干部挂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力度。实施“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每个贫困村都安排有一个以上县领导、一个以上县直单位、一个以上工业企业和一
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挂点帮扶。要按照“交朋友、摸实情、找路子、扶资金、促增收”的思路,继续推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结对帮扶工作,即每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扶助3户黄卡、红卡贫困户,按“一户一策”发展一项扶贫产业,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造血功能”,所帮扶的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要达到2000元以上。通过三年扶贫攻坚,使全乡所有黄卡户、红卡户真正脱贫,对蓝卡户进行最低生活保障。
(六)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加强扶贫信息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信息,每年都要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变动状况、干部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对象统计监测系统。按照“贫困在库,脱贫出库”的原则,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销号,对有特殊情况返贫的登记入库,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对扶贫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扶贫资金使用、贫困户得到扶持等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土坯房改造到村到户。凡居住在危旧房或土坯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内必须全面实施危旧房、土坯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定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补贴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现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
实施意见,落实扶贫攻坚任务和措施。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扶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是扶贫攻坚的具体责任人。各村要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决心和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乡组建扶贫工作站,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同时安排4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集中办公,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贫困村“无址办事”和“无钱办事”的问题,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级组织都有活动场所的目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到2018年底贫困村全面消除“空壳村”。
(四)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把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扶贫资金专款、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涉及扶贫和移民资金的项目,一要严格按规定采取相应招投标形式,确定建设队伍;二要将所有与扶贫资金有关的施工合同必须列入廉政承诺条款;三要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状。
(五)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村书记、主任个人年度考核及述职的重要内容;二加强工作督查,每个月对各乡村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一要作为扶贫
攻坚工作考核依据;二要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
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给
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范文三: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分
■本节导语
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将向购买方收取的货款分为“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是 “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得出的,当题目中给出包含税额的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以不含税销售额去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所以判断某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就是解题的关键,一旦判断失误,将会影响整个题目的正确与否。(注:括号内的情况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税法并没有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进行明确,在题目没有明确告知销售额是否含税的情况下,需要考生根据所掌握的税法知识、会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本节就是解决如何准确判断某销售额是否含税,为考生扫除增值税学习的这一绊脚石。
■难点剖析
1、销售额有关的基本政策规定
由于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两者的“销售额”定义有些差别,我们分两种情况进行表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当纳税人销售价款含着增值税时,都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得出不含税销售额,然后根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价税分离式子: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分离的式子: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换句话说,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存在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的问题,判断准确了,换算是很简单的事情了。
2、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别
为便于考生理解换算公式,加深印象,强化记忆,我们对换算公式进行简单的推导,并告知记忆技巧,力求考生不会出现简单的换算错误。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对一般纳税人的换算公式进行推导。
下面图2-3列示了成本、利润、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的关系。
从图中可以看出各数值的关系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成本+利润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因为: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所以: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变形可得到: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图表的直观展示和我们进行的公式推导,考生应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有一个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了,下面我们再提供一种方便记忆的方法。
含税销售额因为含着一部分增值税,一定是大于不含税销售额的。将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将“大数变成小数”,根据数学
知识可知,将含税销售额除以“大于1的数”,得到的数就会少于含税销售额,而“1+税用税率”就是大于1的数,通常表现为1.17、1.13、1.06、1.04。
我们之所以这样的去记忆,就是让考生记住价税分离时是“大数变小数”,除的数是大于1的数。要与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进项税额时“除以(1-扣除率)”的计算分清,如果感觉自己不太明白,就要去想想“大数变小数”的道理,确保换算不出错。
3、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则
解题时首先要看题目中是否注明销售额是否含税。如题目中未做说明,根据增值税法关于“销售额”的定义,我们可以视“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历年试题及辅导资料常见的题目,我们归纳了以下一些情况,可以帮助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4)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例2-21】税务机关在核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
【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
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
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
【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算其中包括的“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
【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
【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
【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
【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应补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
(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例题略
范文四: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
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
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则 解题时首先要看题目中是否注明销售额是否含税。如题目中未做说明,根据增值税法关于“销售额”的定义,我们可以视“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历年试题及辅导资料常见的题目,我们归纳了以下一些情况,可以帮助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
(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温馨提示 经济业务复杂多样,我们并不能列举出全部的业务类型,这八种情况只是辅导资料及历年考题中出现过的,通过对这八种情况的理解,期望考生能对含税与不含税有一个更具体的认识,不再感到迷惑。解题中最关键的是要看清题目给出的条件,直接指明是否含税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考虑这些情况去判断了。
范文五: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分
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分
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将向购买方收取的货款分为“销售
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是 “销额”和“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而“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得出的,当题目中给出包含税额的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以不含税销售额去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所以判断某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就是解题的关键,一旦判断失误,将会影响整个题目的正确与否。(注:括号内的情况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税法并没有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进行明确,在题目没有明确告知销售额是否含税的情况下,需要考生根据所掌握的税法知识、会计知识进行职业判断,本节就是解决如何准确判断某销售额是否含税,为考生扫除增值税学习的这一绊脚石。
?难点剖析
1、销售额有关的基本政策规定
由于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分,两者的“销售额”定义有些差别,我们分两种情况进行表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综合上述两种情况,当纳税人销售价款含着增值税时,都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得出不含税销售额,然后根据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价税分离式子: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分离的式子: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换句话说,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存在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的问题,判断准确了,换算是很简单的事情了。
2、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区别
为便于考生理解换算公式,加深印象,强化记忆,我们对换算公式进行简单的推导,并告知记忆技巧,力求考生不会出现简单的换算错误。 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对一般纳税人的换算公式进行推导。
关系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成本+利润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因为: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所以: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变形可得到: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通过表的直观展示和我们进行的公式推导,考生应对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有一个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了,下面我们再提供一种方便记忆的方法。
含税销售额因为含着一部分增值税,一定是大于不含税销售额的。将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将“大数变成小数”,根据数学知识可知,将含税销售额除以“大于1的数”,得到的数就会少于含税销售额,而“1+税用税率”就是大于1的数,通常表现为1.17、1.13、1.06、1.04。
我们之所以这样的去记忆,就是让考生记住价税分离时是“大数变小数”,除的数是大于1的数。要与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进项税额时“除以(1-扣除率)”的计算分清,如果感觉自己不太明白,就要去想想“大数变小数”的道理,确保换算不出错。
3、区别含税销售额与不含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则
解题时首先要看题目中是否注明销售额是否含税。如题目中未做说明,
销售额”的定义,我们可以视“销售额”为不含税根据增值税法关于“
销售额。
根据历年试题及辅导资料常见的题目,我们归纳了以下一些情况,可以帮助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4)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
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
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
【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
【例2-21】税务机关在核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
【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
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
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 【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
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
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算其中包括的“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 【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
【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 【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 【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
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
(1+17%)×17%,34(万元)。 【答案】应补增值税=234?
【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
(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例题略
?温馨提示
经济业务复杂多样,我们并不能列举出全部的业务类型,这八种情况只是辅导资料及历年考题中出现过的,通过对这八种情况的理解,期望考生能对含税与不含税有一个更具体的认识,不再感到迷惑。解题中最关键的是要看清题目给出的条件,直接指明是否含税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考虑这些情况去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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