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不动产融资租赁
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很多争议。譬如天津保税区办公大楼售后回租中央电视台2010年6月18日《新闻联播》《天津:金融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报道:天津渤海租赁向天保投资(天津保税区国资公司)购买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出租给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天保投资(第二承租方),项目金额为 8 亿元,起租日为2009 年4月27 日,租赁期限为20 年。
不动产融资租赁
目 录
一、 融资租赁概述 ...................................................................................... 3 1.
2.
3.
4. 融资租赁的定义 ..................................................................................... 3 融资租赁的特点 ..................................................................................... 4 融资租赁的优势 ..................................................................................... 5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 7 二、 不动产融资租赁概述及现状分析 ................................................... 8 1.
2.
3.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内涵 ....................................................................... 8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 .............................................................. 9 不动产租赁租赁的业务形式 ............................................................ 11
不动产直接租赁.......................................................................................... 12
不动产业转租赁方式 ................................................................................. 12
不动产业售后回租 ..................................................................................... 13
与政府、银行合作,搞住宅的公共租赁,如重庆 ........................... 14
与单位、银行合作,进行单位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上海 ......... 14
不动产业杠杆租赁 ..................................................................................... 14
不动产融资租赁方式的评价 ................................................................... 15 4.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具体操作办法 ................................................... 16 三、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各方所能获得的利益分析 ............................ 17 1.
2.
3.
4.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开发商的利益分析 .......................................... 17 出租人利益分析 ................................................................................... 17 对承租人的利益分析 .......................................................................... 18 对间接参与方——商业银行的利益分析 ...................................... 20 四、 不动产融资租赁风险分析 .............................................................. 21 五、 不动产融资租赁前景分析 .............................................................. 24 六、 不动产融资租赁案例分析 .............................................................. 26
一、 融资租赁概述
1. 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臵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其特点是:①不可撤消。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②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③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④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货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1)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活动。
(2)融资租赁活动中,承租人享有并承担选择供货商及选择设备的权利和责任,出租人不能干预,除非承租人需要出租人的技术指导。
(3)承租期内,出租人负有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4)一般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都比较长,租赁期多以设备的使用期为限,因此大多是?一租到底?,直到租赁物残值为零。
(5)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大多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织、
公民,其表现为商业性而非消费性,对象则多以动产为出租物。
(6)租赁期届满,对租赁物的处臵一般以?留购、续租、退还?三种方式处臵出租物,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出租物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3. 融资租赁的优势
中国融资租赁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近二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融资租赁在电气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航空飞行器、教学科研设备、公寓酒店配套设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尤为明显。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五个明显好处表现在:
(1)程序简单。信用审查的手续简便,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大大节约了时间,使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设备使用权,进行生产经营,迅速抓住市场机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向银行借贷缺乏信用和担保,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融资租赁的方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点,由项目自身所产生的效益偿还,资金提供者只保留对项目的有限权益。目前在具体操作上,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所采用的方式,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审查也仅限于项目本身,总体上在办理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
(2)租约灵活。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情况,为企业定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定制付款额。融资租赁把融资和融物(采
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尤其是利用租赁的特性,规避了许多用直接购买方式必须层层报批或立项等繁琐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3)节约成本。国家财政允许企业对租赁物件可以加速折旧,折旧款可于税前偿还租金。国家为了鼓励投资、鼓励技术进步,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直接投资减税、加速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减免、财政补贴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这就是说,企业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则,尽快折旧,把折旧费用打入成本。这与税后还贷相比,显然对企业有利。
(4)单独核算。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而一般贷款则全部体现为企业的负债,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于需要多种渠道融资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可以最高按租赁物的百分之百价值进行融资(租赁),从而节省流动资金并维护现有的信用额度。通过这种表外融资,解放流动资金,扩大资金来源,突破当前预算规模的限制。
(5)改善承租方的资产负债结构。出租方直接将出租物计入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而承租方则将租金计入成本费用,达到优化承租方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
(6)促进销售。销售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
售,才能实现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觉通过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4.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因此,作为出租人资产纳入其资产负债表中,并对租赁物摊提折旧,而承租人将租赁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 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
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一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二、 不动产融资租赁概述及现状分析
5.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内涵
不动产融资租赁经营是不动产开发经营的一种新方式,是指有购房需求的购房人(承租人)为了购买商品房,在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
委托租赁公司(出租人)根据其要求和选择代为购入所需的房产,然后,购买人以租赁方式从租赁公司租赁房产使用,从面使购房人以融通资金的方式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的一些经济活动。同时,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不动产融资租赁一般业务流程步骤为:购房者在找到合适的商品房开发商之后,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公司审核购房者的申请资料,并了解购房者的信用和偿债能力;融资租赁公司和购房者共同与商品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购房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房者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公司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租赁公司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并保留商品房的所有权。
6.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
现代租赁的做法起源于生产厂商以分期付款方式推销自己的设备。由于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租赁物件所有权保留在出租人一方,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融资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起来,因而从一开始,融资租赁便具有很强的金融服务性质,具有融资和促销这两个基本功能。同时,其在加速物流和资金流方面还发挥着特殊的中介功能,是一种风险行业,它具体有以下特性:
第一,融资与融物结合。以商品形态和资金相结合提供信用是融
资租赁的主要特点。融资租赁由出租人融通资金,承租人自行选择租赁物件,融资租赁期满时,一般都办理留购手续,即把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融资与融物紧密结合的信用形式。对承租人来说,其所进行的融资租赁活动,从形式上租入了房产,但实质上则是融通了资金,且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对出租人来说,在租期内始终持有所有权,比较安全,风险较小,由于融资与融物同步进行,不仅能把握资金运用方向,对承租入也有较强的约束力。融资租赁的业务有金融属性,但它又要注重服务而不是金融业务本身,它运用综合的知识和良好的经营管理,合理整合社会资源,为金融机构服务,为承租人服务,为不动产开发商服务。它一方面提供融资服务,另一方面又要进行不动产营销和资产管理。
第二,租赁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在发生租赁行为时,融资租赁合同中三方当事人一一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契约固定,买卖双方和租赁双方必须签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解约。融资租赁是在实质上转移与房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融资租赁的性质决定了租赁资产的租期比较长,一般相当于资产的经济寿命期,或至少达到资产经济寿命期的75%以上。在长期租赁期间,非经双方同意,租赁合同一般不能轻易取消,除非符合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或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等等造成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
第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一般的投资信贷,是由借款人直接向银行借入资金,自行购买房产,房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借款人
一身。而在融资租赁条件下,整个租赁合同期间的房产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结束时,虽有留购、续租、退还的选择权,但在租赁期内,只能以租金为代价获得房产的使用权。即不动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摆脱了传统的财产占有观念,所有权因素被淡化,既有利于分散出租方的风险,又有利于确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促进了不动产租赁市场的发展。
第四,承租人具有选择权,也承担主要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归属,这样承租方对租赁物有按合同规定如何处臵的权利,即退程、续租和实现所有权转移的权利,而在绝大部分融资科赁中,不动产权转移的权利将会成为承租方融资租入不动产商品的最终目的。由于在合同结束时所有权最终很可能转移给承租人,这时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因此租赁物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房产销售商及房产的选择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完好的义务以及租赁物毁损或灭失时的赔偿责任,即承租人对房产的维修、保养及风险承担义务,在整个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享有独占权,并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只是提供金融服务。
7. 不动产租赁租赁的业务形式
一种好的融资租赁方式必然使企业的成本最小,效益最大。对于准备租入的房产,无论选择哪一种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产给承租方在未来租赁期内的效益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每种融资租赁方式下支付的租金。因此承租人在初步确定了可行的融资租赁方式后,还应
该从融资成本方面进行分析,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方式。下面将分别介绍我国不动产可以运用的几种租赁业务形式。
不动产直接租赁
我国融资租赁目前大多采用直接租赁业务中的自营租赁,即融资租赁的传统做法,具体来说即是由租赁公司用自身资金代替企业或居民购买所需的房产,然后将之出租给该企业或居民使用,定期向作为承租人的企业收取租金;而租赁合同期满后,根据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事先约定,既可由租赁公司收回房产,也可由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支付象征性货价而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不动产业转租赁方式
转融资租赁由出租人从另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或开发商租进房产,然后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使用。转融资租赁与其他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转融资租赁是从租赁公司或开发商取得融资便利,其他是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融资便利。转融资租赁的关键在于多了一个第三人充当转租人,它的功能可以通过最终承租人和转租人两方面以体现。对转租人而言,当租赁公司在其借贷能力较弱,融资技术也不发达,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利用别家租赁公司条件优厚的融资便利,往往采用转租赁的方式。一般在如下情况下较多采用的是转租方式:如树立品牌形象,避免买家在购买物业后各自为政而影响楼盘的形象定位情况中较多采用转租;中介公司统一租入相连的多个铺位,统一装修,化零为整,或是品牌连锁店选址租入铺面,统一装修后,再转租给加盟者;又或是不动产公司将与楼盘相邻的物业租入,
扩大自己的楼盘面,再统一装修定位,以达到规模效益,在这些过程中都会产生转租业务。
不动产业售后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将一不动产项目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融资租赁公司(即出租人)那里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回租方式下,通过售后回租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融资租赁公司回租给不动产开发企业,并收取租金应收款。同时,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房产项目的质量以及租金应收款的风险程度,收取2-5%的融资租赁费用。
然后,融资租赁公司再将不动产开发企业的租金应收款“打包”卖给银行。银行在以买断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的租金应收款为基础,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金应收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拓展了银行中介业务--“保理业务”。银行在收取租金应收款的同时,还可以收取不低于保理融资额1%的保理业务手续费。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在“保理业务”有追索权的情况下,一旦承租人(不动产开发企业)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可由承租人的担保公司支付;如果担保公司支付不了的话,银行可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的部分,再由融资租赁公司补足。
再后,不动产开发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不动产售后回租,一
方面,获得了自有资金,并将其充抵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与直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资金性质完全不同,抵押贷款不能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及冲抵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或者投资其他任何项目(而不动产开发企业用不动产产权作银行抵押,所得的贷款资金用途是指定的,无法用于投资新开发项目)。另一方面,通过“售后回租”,不动产开发企业仍可经营原来的不动产项目,形成现金流,通过“每年还本,每季还息”的办法,在融资租赁到期时,依照合同向融资租赁公司赎回原来的不动产项目。
这种融资租赁中有两种融资创新的方式:一是不动产“售后回租”结合“信托”的方式,通过发放信托产品把稳定且安全的租金应收款转让给投资者,让社会投资者分享融资租赁资产所带来的收益,集合社会上更多的闲散资金;二是接受多个法人的委托租赁资金,由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委托租赁资金,运用于不动产售后回租项目,让社会法人的资金参与不动产项目以获得较高投资收益。 与政府、银行合作,搞住宅的公共租赁,如重庆
与单位、银行合作,进行单位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上海 不动产业杠杆租赁
随着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特别是出现了一些大型租赁项目,租赁公司凭借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这些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于是杠杆租赁应运而生。杠杆租赁其实是信托与融资的结合运用,这主要体现在租赁公司利用自己有限的资金来启动融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即发挥资金的杠杆作用,融资租赁公司只承担租赁物价款的20%—40%,并以
此租赁物作为抵押物,以收取租金的权利作为额外保证,从银行或非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用于支付其余大部分价款。这种交易多发生在需要巨额资金的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受到自身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往往难以独立承担,而且为了贯彻风险分散的原则,需要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不动产融资租赁方式的评价
直接融资租赁的融资成本即租金包括三大部分:租赁资产的成本即房产的购买价、保险费等;租赁资产的成本利息,即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提供资金的利息;租赁手续费,既包括出租人承办租赁业务的费用,也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所赚取的利润。
转融资租赁在租赁中引进了转租人这样一个中问人,解决了承租人信用额度不足的缺陷和贸易壁垒的障碍,使承租人通过转租人完成融资,这样使承租人在直接融资租赁成本的基础上,还要增加转租人的成本利息、转租人承办租赁业务的费用、转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所赚取的利润,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租金,使融资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融资租赁方式。
房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目前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由于不动产的出售和租入是同步进行的,不存在流动成本,因此相应地避免了附加成本,从而使总的融资成本降低。
杠杆融资租赁虽然很复杂,但它依然能降低承租人的融资成本。因为采用杠杆租赁的项目都是大型的资本密集型项目,政府给予投资抵税和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而且融资租赁公司因这笔交易而支付的
利息可作为费用,无须缴纳税款,这将大大降低融资租赁公司的实付税款,相应会促使融资租赁降低租金,承租人能从相对较低的租金中得到低融资成本的好处。杠杆租赁对租赁公司来说,其综合效益较好,租金回收也安全,费用低,因此在国外比较盛行。
8.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具体操作办法
不动产融资租赁一般业务流程有五个步骤:第一步,承租人(购房者)在找到合适的供货人(商品房开发商)之后,向出租人(金融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 第二步,金融租赁公司审核购房者的申请资料并了解购房者的信用和偿债能力 第三步,金融租赁公司和购房者共同与商品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金融租赁公司与购房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四步,购房者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第五步,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证书,金融租赁公司在该产权登记证书上设定他项权力抵押登记
其业务流程图如下:
三、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各方所能获得的利益分析
9.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开发商的利益分析
(1)、能够开拓不动产市场,扩大不动产销路。开发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销售房产,有利于向用户和市场推销产品 ,变潜在的市场需求为有效需求,并可以拓展房产营销渠道,不动产商就可以凭此进口抽出资金 人力去进行下一轮开发投资,使开发商的运行形成良性循环。
(2)、获取市场供求信息,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开发商借助租赁形式,既可以实现房产价值,又可以捕捉有关房产的供求信息,以便把握商机,提高开发商经营管理水平,进而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作出及时而准确的经营决策。
10. 出租人利益分析
(1)、运营风险较小。由于在合同期满之前,出租人始终是不动
产产权人,保留房产的所有权是投资的有效保障。融资租赁是以承租人获得租赁物品的使用权,出租人拥有租赁物品的所有权而展开的,这有利于融资租赁风险的分担和控制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获得稳定的收益,若承租人无法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房产,并依据与开发商的回购协议处理房产,因此融资租赁是一种安全的投资方式。
(2)、租赁公司能逐步收回成本回笼资金,能够获得较多的稳定收益。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品的代价是按预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这也正是出租人投资回报的物质基础。融资租赁的租金较高,一般包括房产成本 利息手续费和保证金,往往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而且如果从不动产商处购房形成一定规模后,还能得到不动产商的优惠,这样就有效降低了租赁公司的租赁运作成本。
(3)、提升租赁公司的市场竞争能。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为一体,对其研究开发和营销必须讲究集约化、系统化和功能化。因此,融资租赁在不动产业中的应用在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1. 对承租人的利益分析
由于不动产融资租赁是先租后买,并不是“一锤子”买卖,所以客观上迫使开发商保证不动产商品的质量,避免了配套设施滞后和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未完善或质量低劣的情况出现,这样就保证了承租人的基本利益。而承租主体不一样所获得的利益不一样。
(1)、承租主体为个人。A、可以降低房屋消费门槛。按揭贷款
需要支付相当高的首付款后才能获得不动产使用权,相比而言,不动产融资租赁真正实现了“零首付”,大大降低了房屋消费的门槛,可以培育有效需求,使占大多数无支付能力的家庭购房愿望变成现实。
B、可以治疗“房奴恐惧症”。通过融资租赁房屋使用者不是按照通常先获得所有权再行使使用权的方式,而是通过支付租金直接获得使用权的方式进行房屋消费由于实行先租后买,使住户有了归属感,可以放心做装饰投入,可以将租入不动产视为“准己产”,满足住房私权带来的好处,又能使年轻人量力而行,自由约定租期及合同,万一以后遭遇失业等情况,可选择放弃购买,减轻精神压力。
(2)、承租主体为企业。A、改善关键财务指标。融资租赁不必像一般的投资方式,要一次性筹资并支付大量资金,而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即可获得需要较多资金才能购买的房产。这样企业可以在不减损自己的固定资产的前提下来加大自己资产的流动性,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把资金投向收益率高的其他资产,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这样就会使企业关键财务指标得以改善。B、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如果选择出售回租这种融资租赁交易方式,将房产出售变现,然后租回使用,即它把自有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从而取得资金所需的货币,同时它又从该融资租赁公司租入该房产,因而丝毫不妨碍对该固定资产的继续使用。这样就使原来的固定资产转换成了流动资产,提高了企业资金利用效率。C、为企业提供中长期资金来源。不动产融资租赁发挥与银行借贷等中长期融资手段相同的作用,但不像银行融资对资金的用途提出较多的限制
性要求。由于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一直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通过租期内租赁物的完整来保证,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审查更侧重于承租人未来的盈利能力,而不是过去的信用历史和财产资本基础,这样使一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没有银行信用的企业或者是新企业都可以通过这种途径获得中长期融资。
12. 对间接参与方——商业银行的利益分析
发展不动产融资租赁有利于缓冲银行风险,促进银行商业化改革。
(1)、不动产融资租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由于其功能单一,现金流量好,银行风险也相对减少。从事融资租赁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流通环节中的中介作用,可以减少银行直接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有利于改变银行资产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进行相对集中的风险控制,有利于减少银行风险评估的难度;有利于拉动银行的信贷规模,加大投资力度,改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2)、拓展银行业务,降低营业风险。这是因为对银行而言,一笔信贷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有出租人和出租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共同作为担保,并且银行在收取租金应收款的同时,还可以收取不低于保理融资额1%的保理业务手续费,在“保理业务”有追索权的情况下,一旦承租人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可由承租人的担保公司支付;如果担保公司支付不了的话,银行可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的部分,再由租赁公司补足,这样将风险降到最低。
四、 不动产融资租赁风险分析
融资租赁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量相当大,难免会伴生风险。首先,房屋的价格不稳定,本身风险也非常大,如果升值,升值的好处不会给租赁公司;如果暴跌,因房产所有权未转移,租赁公司也要承担风险。日本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一一日本租赁公司就是因为经营不动产租赁而破产的,这个历史经验值得注意。其次,我国市场经济尚待进一步完善,有时市场无序现象突出,一些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根本无诚信可言,致使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一度受到严重干扰。此外,不动产融资租赁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融资租赁业务涉及面广,诸如金融、不动产、国际贸易、法律、保险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业务具有一次性投资额大,租赁周期长,投资回收期内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等特点,具备了风险投资的种种条件,完全属于风险投资的范畴。
不动产融资租赁投资风险是指由于随机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不动产融资租赁投资收益,偏离预期收益的程度。例如,单单融资租赁公司(即出租人)一方就有多种风险类型,详细的风险来源及形式见下表:
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类型汇总
总体来说,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最普遍、最主要风险有如下两种: 第一,存在着信用风险。融资租赁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开发商、租赁物的选择,向开发商购买租赁房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经济活动它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主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开发商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它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实际上是融资,即融资与融物密切相联系的信用形式。信用风险是指融资租赁投资者与项目有关的各方之间因信用结构及信用履行责任上存在着的风险,任何一个不动产融资租赁项目,都会依靠开发商、金融机构、承租方之间有效的信用结构支撑,组成信用保证机制。各融资租赁项目参与者是否有能力履行其信用职责,是否愿意并能够按法律的规定履行其信用职责,就构成了不动产融资的信用风险。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还不规范,承
租人的负债意识不强,造成我国融资租赁行业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约束,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信用环境较差,承租企业欠租、骗租现象严重,许多租赁公司在追索欠租过程中,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使我国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入催债时期,租赁业务大受影响。信用的缺失,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成本,制约了租赁业的发展,妨碍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承租人的信用风险是由于租赁企业或开发商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例如房产存在缺陷,达不到原来设计的技术水平等违约情况。开发商的信用风险是指当承租人拖欠租金时,租赁公司要求开发商按未付租金金额购回房产或被租赁公司占用部分房款的风险。信用风险对融资租赁企业来说主要是指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企业存在信用危机,承租人到期不履行合同,无力偿还或者不愿偿还租赁款,致使不能按期收回租赁款而遭受损失的一种风险,因此,用逾期贷款比例、呆帐贷款率和呆滞贷款率,融资租赁呆帐和呆滞资金余额,以及资本风险比率来衡量融资租赁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二,存在着经营风险。若承租人为企业,则这种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房产所有权的分离,能否最终实现资金的归流和房产的两权统一,相当大的程度取决于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使用效率和经营管理的效益及其自身的财务状况。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毁损、灭失,或者如果承租人因经营管理失当、资不抵债,被迫停产、关闭、破产,都将无可避免地形成承租人偿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导致出租人租金落空风险的产生。出租
人自身也会因为融资租赁经营管理决策失误而造成经营风险。例如,融资租赁商品的选择、开发商的选择、租赁方式的选择、承租人的选择,租金定位策略的制度等经营管理决策上存在的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选取拆入资金比例、资产分散性比例、租赁资产比例来衡量融资租赁企业对融资租赁项目优化选择状况、融资租赁的组合型及经营管理水平。拆入资金指标体现融资租赁企业在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短款可能性,特别是融资租赁企业的长短期贷款的比例是否合适。资产分散性比例是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组合租赁的一种解释,该项数值越大说明融资租赁企业的融资租赁资产分散性越好,风险的分散性越大,相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就小。租赁资产比例反映了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状况,即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状况,反映融资租赁的经营管理。
另外,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以商品销售为条件的金融服务,在其业务过程中难免还存在与房产销售、使用、选择、保管维修、购买等有关的风险。例如:租赁公司是根据承租人的要求选择购臵房产的,对房产选择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承租人的利益,如果选择不当,未来将会遭受损失;如果承租人选择权行使不当,租赁房产的使用效率低,最终会使承租入削弱或丧失其偿付租金的能力;在租赁物交易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买卖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或者租赁房产本身存在瑕疵,会导致融资租赁业务不能按预定的目标与计划运行的可能性。
五、 不动产融资租赁前景分析
房产融资租赁集租赁、买卖、借贷三者于一体,能够实现消费者、
开发商、经营者、政府、产业发展等多方共赢。于是不动产融资租赁经营有其自身的优势,对于挖掘不动产市场潜力,启动不动产市场,进而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缓解目前购房难及住房难的压力,通过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实现住宅消费的梯次推进,保证了社会的秩序,使家庭、国家长效稳定发展。故无论是经济的角度还是社会的角度都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问。
但好事多磨,目前在法律上、观念上、监管上、筹资上、操作上等方面,都还不具备成熟条件,加上国内不动产企业不规范、市场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极待解决。尽管我国房产融资租赁业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但可以预见,购臵房产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这一观念在我国将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其在我国也必将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而且我国的融资租赁队伍也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不少新公司业绩稳进,发展势头良好。一些老公司在政府担保项目欠租问题解决之后,坚定了投资信心,有的继续开展新业务,有的打算通过股份转让或资产充足等方式继续展期经营。如果目前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并能对入世后面临的挑战有所准备的话,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应该可以成为于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并驾齐驱的行业,今后不动产市场融资方式的创新将进一步被关注和尝试。
不动产融资租赁经营有其自身的优势,对于挖掘不动产市场潜力,启动不动产市场,进而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有很大的促
进作用 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缓解目前购房难及住房难的压力,通过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实现住宅消费的梯次推进,保证社会的秩序 ,使家庭、国家长效稳定发展,因此在中国有很大发展前景。
六、 不动产融资租赁案例分析
首个不动产融资项目运作成功
沪上金融租赁公司?牵手?不动产开发企业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内首个不动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运作成功——一次性完成融资6个亿
2004年4月初,在沪上金融租赁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运作下,全国首个不动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正式签约——沪上一家大型不动产公司将其拥有的海南一著名大酒店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并签定了5年的?售后回租?合同;金融租赁公司又与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将不动产售后回租形成的租金应收款卖给银行,不动产公司一次性完成融资金额高达6亿元。
这是自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央行收紧银根,提高融资门槛以来,上海不动产企业对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的一次探索性的实践。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金融租赁平台,不动产开发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三方?牵手?成功。 并非?空手套白狼?
目前,沪上各大银行对不动产开发企业房贷的控制趋势并没有放松,而是纷纷施行了新?家法?,不动产开发企业通过银行直接融资
变得相当困难。同时,随着不动产企业新开发项目资本金?门槛?的比例由20%及以上上升到了35%及以上,而购买土地的款项又不计入资本金,这使得不少开发企业的自有资本匮乏,解决融资渠道迫在眉睫。在这样的背景下,多元融资需求便应运而生——金融租赁、信托、担保、典当以及基金等一些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纷纷浮出水面,争夺不动产领域的融资?蛋糕?。注册资金5亿元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内首个不动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的成功运作,引起沪上的不动产开发企业和银行的关注。这一融资项目的设计者是该公司副总经理、DBA博士宋为民。具有22年政府、大企业集团和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工作经历的宋为民,擅长财务顾问、投资管理、企业并购和重组、企业国际经营的资产风险管理以及多种信托产品设计、金融租赁业务融资创新等。为了这一融资租赁创新业务,他先后与10余家项目涉及部门、银行和企业等单位,了解他们的优势和不足,取长补短,将他们相应的利益和风险分配通过系统整合,拿出策划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在他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一份印有?商业机密?字样的、最终形成的有价值的可以运作的商业计划书。
据介绍,宋为民为沪上不动产企业融资开辟的一条创新的融资渠道,其中心设计思想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用租赁控制物件所有权的特点,以物权管理为中心,整合各资源的优势,规避和分散风险,共享项目利益。因为没动用金融租赁公司的自有资金,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空手套白狼?,实质上渗透了大量的知识含量和整合能力,是知识经济的产物——售后回租,是以一系列复杂的财务决策为基础
的。宋为民确认沪上一家不动产公司后与之谈判,然后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增加企业的自有资金,以他独有的解决问题的力,帮助不动产公司满足他们的融资要求。 创新租赁形成——?三赢?
这一创新的融资租赁项目,形成了金融租赁公司、不动产开发企业以及商业银行三方?共赢?的局面。 首先,金融租赁公司拓展了其业务领域。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将一不动产项目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金融租赁公司(即出租人)那里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回租方式下,通过售后回租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金融租赁公司回租给不动产开发企业,并收取租金应收款。同时,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房产项目的质量以及租金应收款的风险程度,收取2-5%的融资租赁费用。
然后,金融租赁公司再将不动产开发企业的租金应收款?打包?卖给银行。银行在以买断不动产开发企业(即承租人)的租金应收款为基础,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租金应收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拓展了银行中介业务——?保理业务?。银行在收取租金应收款的同时,还可以收取不低于保理融资额1%的保理业务手续费。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在?保理业务?有追索权的情况下,一旦承租人(不动产开发企业)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可由承租人的担保公司支付;如果担保公司支付不了的话,银行可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仍不
足的部分,再由金融租赁公司补足。
第三,不动产开发企业通过金融租赁公司的不动产售后回租,一方面,获得了自有资金,并将其充抵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与直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资金性质完全不同,抵押贷款不能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及冲抵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或者投资其他任何项目(而不动产开发企业用不动产产权作银行抵押,所得的贷款资金用途是指定的,无法用于投资新开发项目)。另一方面,通过?售后回租?,不动产开发企业仍可经营原来的不动产项目,形成现金流,通过?每年还本,每季还息?的办法,在融资租赁到期时,依照合同向金融租赁公司赎回原来的不动产项目。
融资成本并不高
宋为民解释说:?在目前直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对于不动产开发企业而言,通过‘售后回租+保理’项目,虽然在融资成本上有所提高,但最大的利益在于,房产变现的资金可以作为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为此,针对直接的银行贷款和通过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融资两种不同的方式,宋为民进行比较,专门算了一笔帐: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一般为6-7折,也就是说,要融资6亿元的话,必须拿出价值9亿元的房产,且有时候中介的收费相当高,不动产开发企业融资总成本(银行+中介的费用)并不低。
而作为一种中、长期的融资方式的金融租赁,一般则是按房产价值的7-8折计算,融资6亿元只需8亿元的房产;金融租赁公司收取2-5%的融资租赁费用,根据不同项目最低仅收1-2%;加上银
行约6%的融资成本,不动产开发企业总的融资成本并不算高。开发企业的交易契税,按照不同地方的政策可以优惠或减免。
这样看来,运用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平台,对于不动产开发企业而言是大有可为的。 据了解,租赁在国外能得到迅速发展主要是靠税收优惠来支持的。所谓的优惠实际上是延迟纳税,一旦租赁支持的企业发展起来,其增加的税源要远大于优惠税收部分。这个经验已被发达国家普遍应用。在加入WTO后,按照现有税制,还无法与国际接轨。这方面,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
最后,宋为民表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潜力巨大,除了它本身具备的业务特点以外,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政策为它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也有直接的关系。最近,全国人大巳通过有关程序,要制订一部中国的《融资租赁法》,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预计该法2年后出台。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及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相信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将会迎来美好的春天。
范文二:融资租赁抵押合同--不动产
合同编号:
债权人: 担保人: 债务人:
1
抵押合同(房产)
债权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担保人(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确保甲方与 (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编号 《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甲方所负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为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条款
第一条 坐落在 (地址、产权证号)的房屋登记在乙方的名下,现乙方同意以该房屋的全部价值作为抵押,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做抵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主合同的甲方,该抵押房屋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租赁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第四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六条 甲方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他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七条 主合同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一条 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二条 合同到期,乙方出现逾期不付情况,甲方可持本合同及公证材料向 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
第三条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工商查档费及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后生效。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贰份,债务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签名并捺印):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3
范文三: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天津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天津
篇一:不动产融资租赁
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很多争议。譬如天津保税区办公大楼售后回租中央电视台2010年6月18日《新闻联播》《天津:金融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报道:天津渤海租赁向天保投资(天津保税区国资公司)购买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出租给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天保投资(第二承租方),项目金额为 8 亿元,起租日为2009 年4月27 日,租赁期限为20 年。
不动产融资租赁
目 录
一、 融资租赁概
述 ...................................................................................... 3 1.
2.
3.
4. 融资租赁的定
义 ..................................................................................... 3 融资租赁的特点 .....................................................................................
4 融资租赁的优
势 ..................................................................................... 5 融资
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 7 二、 不动产融资租赁概述及现状分
析 ................................................... 8 1.
2.
3.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内
涵 ....................................................................... 8 不动产融资租
赁的基本特征 .............................................................. 9 不动产租
赁租赁的业务形式 ............................................................ 11
不动产直接租
赁.......................................................................................... 12
不动产业转租赁方
式 ................................................................................. 12
不动产业售后回
租 ..................................................................................... 13
与政府、银行合作,搞住宅的公共租赁,如重庆 ...........................
14
与单位、银行合作,进行单位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上海 .........
14
不动产业杠杆租
赁 ..................................................................................... 14
不动产融资租赁方式的评
价 ................................................................... 15 4. 不动产融资租
赁的具体操作办法 ................................................... 16 三、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各方所能获得的利益分析 ............................ 17 1.
2.
3.
4. 不动产融资租赁中开发商的利益分
析 .......................................... 17 出租人利益分析 ................................................................................... 17 对承租人的利益分析 ..........................................................................
18 对间接参与方——商业银行的利益分
析 ...................................... 20 四、 不动产融资租赁风险分析 .............................................................. 21 五、 不动产融资租赁前景分析 .............................................................. 24 六、 不动产融资租赁案例分析 .............................................................. 26
一、 融资租赁概述
1. 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臵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
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是设备租赁的基本形式,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其特点是:?不可撤消。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货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1)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活动。
(2)融资租赁活动中,承租人享有并承担选择供货商及选择设备的权利和责任,出租人不能干预,除非承租人需要出租人的技术指导。
(3)承租期内,出租人负有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4)一般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都比较长,租赁期多以设备的使用期为限,因此大多是?一租到底?,直到租赁物残值为零。
(5)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大多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盈利性经济组织、
公民,其表现为商业性而非消费性,对象则多以动产为出租物。
(6)租赁期届满,对租赁物的处臵一般以?留购、续租、退还?三种方式处臵出租物,而大多是承租人以一定名义支付较小数额的费用取得出租物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3. 融资租赁的优势
中国融资租赁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近二十年来的发展过程中,融资租赁在电气设备、机械加工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环保设备、航空飞行器、教学科研设备、公寓酒店配套设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尤为明显。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五个
明显好处表现在:
(1)程序简单。信用审查的手续简便,融资和融物为一体,大大节约了时间,使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设备使用权,进行生产经营,迅速抓住市场机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向银行借贷缺乏信用和担保,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融资租赁的方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点,由项目自身所产生的效益偿还,资金提供者只保留对项目的有限权益。目前在具体操作上,大多数融资租赁公司所采用的方式,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审查也仅限于项目本身,总体上在办理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
(2)租约灵活。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实力、销售季节性等情况,为企业定做灵活的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和递减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定制付款额。融资租赁把融资和融物(采
篇二:融资租赁实务: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
融资租赁实务: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 发布时间: 2015-07-15 15:59:23作者:雷继平来源: 尚格法律人我要评论(0) 摘要:
司法解释的规制路径
不动产能否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这是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此,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二)以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但是在最后颁布施行的正式稿中前述规定被删除了,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一般原则,实务界有观点认为,司法解释并不禁止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该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不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本意。
根据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所披露的立法本意,司法解释正式稿之所以没有坚持前述《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的规定,原因有二:一是如果直接否定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立法依据不足;二是如果直接认定无效,将会影响大量的存量合同的履行。据此理解,相对于有效合同支付租金、利息及息差的义务而言,承租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许能够取得免除息差的结果,如果合同无效成为比较确定的预期则承租人可能以此为由不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由此,不难看出司法解释呵护市场的立意。
那么,司法解释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不动产融资租赁的合同效力,是否意味着不动产租赁就没有效力风险呢,对此,应整体解读司法解释的全部规定,尤其是第一条开宗明义所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按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在此,司法解释调整了规范合同效力的方式,不再简单地以
“不是有效就是无效”的标准来考察效力问题,而是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为判断标准,以是否执行融资租赁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纠纷裁判的方法。按此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问题,即,以
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虽然不会直接因为标的物的原因而被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却可能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因此导致融资租赁公司预期的合同利益得不到全面保护。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有四项要素,标的物的性质则排在第一位,由此不难看出其重要性。那么,实务中,租赁物的性质应达到什么要求才能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呢,根据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解读,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的租赁物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价值。融资租赁是融资和融物两重交易的交易的结合,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交易需要直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因此,如果在交易中的租赁物并不能满足承租人对标的物使用价值的需求,或者承租人从事租赁交易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那么该项交易即便名为融资租赁,实质上因其不符合融资租赁的通常目的,因此不认定其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2(担保功能。融资租赁交易另外一个典型特征是,出租人需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以担保其对承租人租金债权的实现,同时这也是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租赁物的重要法律功能。要满足上述
功能,租赁的权属必须确定,而不动产权属的确定需要建立在权属登记的基础之上,因此,对缺乏权属登记的财产其无法承担出租人保留所有权以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对于售后回租交易而言,承租人所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应真实转让给出租人,所有权变更登记是不动产权属变更的要件。
当然,除了上面两个条件之外,从人民法院所负担的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保障职能而言,国家产业政策也会间接影响对某项交易是否按融资租赁关系予以保护的取向,尤其是对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建设项目,如果通过融资租赁交易变相提供贷款支持,则人民法院也有可能以前述使用价值和担保功能等要件缺失为由认定其不构成融资法律关系。
对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交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受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的限制,对上述情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
关系的,人民法院按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实务中,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的交易实际构成何种关系,同样需要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要素进行衡量。一般而言,其可能构成的法律关系可能是借贷关系、租赁关系、租购关系等。如果认定实际构成借贷关系,那么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转化为借贷合同纠纷,有关合同效力、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随之将按借贷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审理。
对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最高法院法复〔,,,,〕,,号批复认定无效,因此,如果执行该批复,对转化为企业间借贷纠纷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最终仍然面临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应的为承租人(已经转化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也会被认定无效。
当然,有关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法院2013年在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传达的政策,“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根据该项政策的字面含义,其适用条件为:(1)借款人借款系为生产经营需要;(2)融资租赁公司系以自有资金拆借;(3)融资租赁公司并不以资金拆借为常业。按照这三个要件,部分不动产融资租赁即便转化为企业间借贷纠纷,其合同效力仍可能得到维持。假设合同有效,那么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和利息条款如果不超过人民法院的保护范围,则融资公司仍然可以全额获得预期的合同利益。
当然,还有观点认为,“借贷发生在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也是该政策适用的要件之一,如果该观点成立的话,则金融租赁公司从事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又面临另外一重不确定性。当然,全面解读2013年在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报告的精神,似不宜将前述有关借贷法律关系发生的背景描述理解为相关政策适用的前提条件。
区别对待不动产融资租赁中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这里所谓的经营风险,系指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的债务风险,而所谓法律风险,则是指因不动产融资租赁导致诉讼纠纷而可能出现的最终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显然,经营风险是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的前提,换言之,即便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果承租人能够如约履行按期付租的合同义务,那么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不会发生,因此,经营风险应该是实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一些企
业集团中,融资租赁交易发生在集团内的关联公司之间,相对而言其经营风险较小,在业务发展的考量中适当降低对法律风险的顾虑当然也是可行的。
篇三:不动产(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
不动产(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
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很多争议,搜集一些案例,备查。
1、云南昆石高速公路售后回租
2009年5月22日,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三方,历时近半年多的云南昆明至石林高速公路融资租赁从意向到合同谈判整个工作顺利完成,并在昆明举行了合同签字仪式。
昆石高速公路融资采用的是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模式,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昆石高速公路37.48亿元的固定资产
解出质押后,转让给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再由公司在5年内以同期银行利率加上租赁费逐年等额回购。这种融资模式既不改变公司对昆石公路的管理和经营权,又能及时为公司筹集到大额建设资金,为在建(新建)公路项目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云南省副省长刘平表示,昆明至石林高速公路固定资产开展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实现融资37.48亿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笔固定资产融资业务,是融资租赁行业的首次创新,也是云南省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第一笔获得除银行贷款以
外的融资。这不仅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加快发展提供了及时的资金供给,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和提高资本运作能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必将对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的发展、对云南省交通基础设施的融资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2、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厂房在建工程融资租赁
2009年11月23日电(记者陈杰)今天,天津市政府与海航集团新阶段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其中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海航集团下属天津渤海租赁公司、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共同签署了天津空客厂房融资租赁创新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渤海租赁公司以36.3亿元人民币从天津空客A320飞机总装线厂房建设单位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公司,买下其11万平方米厂房的产权,租赁给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公司,租赁期15年,
不影响天津空客总装公司的使用和生产。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为渤海租赁公司提供资金支撑。这是天津首例工业厂房在建工程的融资租赁业务,也是天津滨海新区近年金融创新完成的最大一笔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创新了我国基础设施租赁的商业模式,开拓了国内租赁业的经营领域。
3、天津保税区办公大楼售后回租
中央电视台2010年6月18日《新闻联播》《天津:金融
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报道:天津渤海租赁向天保投资(天津保税区国资公司)购买天津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出租给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及天保投资(第二承租方),项目金额为 8 亿元,起租日为2009 年4月27 日,租赁期限为20 年。
4、天津蓟县城市道路售后回租
渤海租赁向天津广成宏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天津市蓟县滨河大街弯线段(中昌路-四中路口)道路中部分全长3.329 公里的路段出租给蓟县人民政府,项目金额为
1.875 亿元,起租日为2010 年1月4 日,租赁期限为7 年。
5、武汉城市交通设施售后回租
2008年11月,武汉地铁集团与工银金融租赁公司签订了20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协议,将武汉地铁1号线一期核心运营设备(包括机车等)所有权,以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和15年期限让渡给工银金融租赁公司。
在此期间,武汉地铁集团仍然保留经营、使用权,但需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到期后可按残值回购所有权。这在我省大额金融租赁业务中尚属首例,在全国的轨道交通建设中,使用金融租赁的方式融资亦属首次。
6、武汉以路桥为标的物的售后回租
2009年12月,武汉城投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公司签订了200亿元资产融资租赁战略合作协议及60.43亿元城建资
产(五桥一路)(分别为:长江二桥、月湖桥、晴川桥、白沙洲大桥、长丰桥和57公里三环线,累计道路长度67公里,均由城投集团运营管理)融资租赁合同。其中60.43亿元融资租赁资金目前已全部到位,综合成本约5.71%,融资期限15年。本次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开创了市城投公司大规模、长期限、低成本筹集项目资本金之先河,有效缓解了城建资金的结构性矛盾。
工银租赁联合其他租赁公司出资购买武汉四座大桥并出租给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承租人,项目金额为 18 亿元,起租日为2010 年3 月29 日,租赁期限为15年。
7、舟山在建码头融资租赁
渤海租赁向舟山同基船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在建船坞码头构筑物及设备,回租给舟山同基船业有限公司使用。项目金额为 10 亿元,起租日为2009 年11月4日.
8、湖南岳阳城市道路融资租赁
《中国航空报》2010年9月16日报道:2009年年底,湖南省岳阳市政府规划投资1.4亿元修筑城市南环线道路,岳阳市政府通过中航工业租赁,以道路为租赁标的物,迅速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
9、城市基础设施BOT项目融资租赁
2010年年初,中航工业租赁参与了城市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作,与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就设备价值7000万元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项目合作,通过为政府投资工程中的BOT项目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创新模式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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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融资租赁abs案例,不动产
融资租赁abs案例,不动产
一次性完成6亿 首个房地产融资租赁项目运作成功
2017年4月初~在沪上金融租赁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运作下~全国首个房地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正式签约,,沪上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将其拥有的海南一著名大酒店出售给金融租赁公司~并签定了5年的?售后回租?合同,金融租赁公司又与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将房地产售后回租形成的租金应收款卖给银行~房地产公司一次性完成融资金额高达6亿元。
这是自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央行收紧银根~提高融资门槛以来~上海房地产企业对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的一次探索性的实践。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金融租赁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租赁公司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三方?牵手?成功。
并非?空手套白狼?
目前~沪上各大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贷的控制趋势并没有放松~而是纷纷施行了新?家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银行直接融资变得相当困难。同时~随着房地产企业新开发项目资本金?门槛?的比例由20,及以上上升到了35,及以上~而购买土地的款项又不计入资本金~这使得不少开发企业的自有资本匮乏~解决融资渠道迫在眉睫。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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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背景下~多元融资需求便应运而
生,,金融租赁、信托、担保、典当以及基金等一些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纷纷浮出水面~争夺房地产领域的融资?蛋糕?。注册资金5亿元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内首个房地产?售后回租,保理?融资项目的成功运作~引起沪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的关注。这一融资项目的设计者是该公司副总经理、DBA博士宋为民。具有22年政府、大企业集团和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工作经历的宋为民~擅长财务顾问、投资管理、企业并购和重组、企业国际经营的资产风险管理以及多种信托产品设计、金融租赁业务融资创新等。为了这一融资租赁创新业务~他先后与10余家项目涉及部门、银行和企业等单位~了解他们的优势和不足~取长补短~将他们相应的利益和风险分配通过系统整合~拿出策划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在他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一份印有?商业机密?字样的、最终形成的有价值的可以运作的商业计划书。
据介绍~宋为民为沪上房地产企业融资开辟的一条创新的融资渠道~其中心设计思想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用租赁控制物件所有权的特点~以物权管理为中心~整合各资源的优势~规避和分散风险~共享项目利益。因为没动用金融租赁公司的自有资金~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空手套白狼?~实质上渗透了大量的知识含量和整合能力~是知识经济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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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售后回租~是以一系列复杂的财务决策为基础的。宋为民确认沪上一家房地产公司后与之谈
判~然后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增加企业的自有资金~以他独有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房地产公司满足他们的融资要求。
创新租赁形成,,?三赢?
这一创新的融资租赁项目~形成了金融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商业银行三方?共赢?的局面。
首先~金融租赁公司拓展了其业务领域。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房地产项目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金融租赁公司那里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回租方式下~通过售后回租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金融租赁公司回租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收取租金应收款。同时~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房产项目的质量以及租金应收款的风险程度~收取2,5,的融资租赁费用。
然后~金融租赁公司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租金应收款?打包?卖给银行。银行在以买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租金应收款为基础~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租金应收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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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等服务~拓展了银行中介业务,,?保理业务?。银行在收取租金应收款的同时~还可以收取不低于保理融资额1,的保理业务手续费。同时~将风险降到最低~在?保理业务?有追索权的情况下~一旦承租人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可由承租人的担保公司支付,如果担保公司支付不了的话~银行可将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的部分~再由金融租赁公司补足。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金融租赁公司的房地产售后回租~一方面~获得了自有资金~并将其充抵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或者投资其他任何项目。另一方面~通过?售后回租?~房地产开发企业仍可经营原来的房地产项目~形成现金流~通过?每年还本~每季还息?的办法~在融资租赁到期时~依照合同向金融租赁公司赎回原来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成本并不高
宋为民解释说:?在目前直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通过‘售后回租,保理’
项目~虽然在融资成本上有所提高~但最大的利益在于~房产变现的资金可以作为新开发项目的资本金。?为此~针对直接的银行贷款和通过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融资两种不同的方式~宋为民进行比较~专门算了一笔帐: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一般为6,7折~也就是说~要融资6亿元的话~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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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拿出价值9亿元的房产~且有时候中介的收费相当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总成本并不低。
而作为一种中、长期的融资方式的金融租赁~一般则是按房产价值的7,8折计算~融资6亿元只需8亿元的房产,金融租赁公司收取2,5,的融资租赁费用~根据不同项目最低仅收1,2,,加上银行约6,的融资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融资成本并不算高。开发企业的交易契税~按照不同地方的政策可以优惠或减免。
这样看来~运用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平台~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大有可为的。
据了解~租赁在国外能得到迅速发展主要是靠税收优惠来支持的。所谓的优惠实际上是延迟纳税~一旦租赁支持的企业发展起来~其增加的税源要远大于优惠税收部分。这个经验已被发达国家普遍应用。在加入WTO后~按照现有税制~还无法与国际接轨。
融资租赁案例
案例一
2017年11月~某电信类上市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公司按经营性租赁方式购置5亿元的电信设备~租期3年~每月末支付租金~会计处理时不作为自有固定资产处理~只在?租入固定资产登记表?中作表外登记~支付租金时记入成本费用之中。虽然银行非常愿意给该电信企业贷款~但由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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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在该电信企业体现为负债~增加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而经营性租赁不但不增加负债~而且具有增加经营业绩的功能~因此该电信企业选择了经营性租赁模式。
综上所述:该企业是上市公司~通过选择经营性租赁方式~可以实现表外融资~美化公司的财务指标~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每股收益。
案例二
假设某设备价值12亿元~法定折旧年限是15年~则在利用银行贷款自行购置并以直线法折旧时~年折旧率%~各年的折旧费用是7600万元~15年累计折旧费用是亿元~另有残值6000万元 。
现在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若租赁期限是5年~则折旧年限也是5年~以直线法折旧时年折旧率是20%~各年的折旧费用亿元~5年累计折旧费用也是亿元~另有残值6000万元。按法定年限折旧时~5年的累计折旧费用是亿元~以5年期融资租赁合同租入设备时~5年的累计折旧是亿元。相比之下~折旧费用加大7600万元~折旧费用的加大~就是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等额减少。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33%~因此~在5年内减少的所得税是亿元。
现在假设借款期和租赁期都是5年~都是每月末还一次等额本息或等额租金。又假设借款年利率是%~租赁年利率是%。另外~租赁公司在期初按设备价值的%收取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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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这样的话~各期租金是24,194,元~各年租金是290,328,元~租金总额是1,451,644,元~加上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合计是1,469,644,元~而如果利用银行贷款~则各期本息是23,065,元~各年本息金额是276,788,元~本息总额是1,383,940,元~同银行贷款比~利用融资租赁~企业要多承担85,703,元。但是~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得企业节税250,800,000元~因此~归根结缔~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得企业比银行贷款得到165,096,元的好处。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注重的不是其财务报表的表面收益水平~而是希望能够实际上减少其所得税的税负~则利用融资租赁多半会是较银行贷款更为有利。
案例三
甲公司在2017年9月将1亿元的固定资产作经营性售后回租~列为表外融资~获得资金有两种使用方式~一种方式是归还短期负债~公司财务状况调整为:固定资产、总资产和短期负债各降1亿元。
公司财务状况调整后如下简表:
资产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负债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
无形、递延资产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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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合计
资产项目 资产负债比 流动比 速动比 长期资产适合率 资产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
调整前
调整后
由此~财务状况改善明显~流动比、速动比、长期资产适合率达到标准值~总资产和固定资产周转率也有改善。
另一种方式是不归还短期借款~而用作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负债比没有变化~但流动比、速动比明显提高。
资产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负债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
无形、递延资产 所有者权益
合计 合计
综上所述~许多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比例大~导致流动性差~影响其信用等级和在资本、资金市场融资~运用租赁表外融资的功能~企业将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再租赁回来使用~即出售回租方式~达到优化企业财务比例的目的。
案例四
某央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自2017年以来~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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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效益逐年大幅攀升。但与此同时~该企业也面临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短期内利润大幅度提升使企业应税负担过重,二是企业设备老化~且存在扩大生产规模所需添置新设备。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一定时期内利润的合理安排和未来几年的过重的税负~集团管理层决定对子公司实行较大规模更新和添置设备。该央企集团资金充裕~但企业选择的是融资租赁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该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为亿
元~租期3年~租赁费率为%。若向银行贷款购入设备~则其资金成本基本与融资租赁成本相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融资租赁项下的固定资产可以按法定折旧年限同融资租赁期限两者孰短的原则来确定折旧年限~而此次购入的各种设备法定折旧年限为5——10年不同~于是~通过融资租赁和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必然会对企业产生不同的财务效果。
根据综合测算~该企业与采用银行相比~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各种设备的前三年~企业每年每百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的折旧费用比贷款购置多提取50多万元~即相应可减少50多万元的应税利润。按33%所得税率计~则该央企合并报表、集中纳税时~财务费用、利润及税负同时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对于盈利能力强的集团企业通过安排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对于合理安排税收资源、涵养财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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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持续发展十分有利。
房地产项目融资ABS模式
利用ABS模式进行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流程基本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组建SPC阶段。SPC是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缩写~即特殊目标公司。这种公司包括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较高资信评估等级的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构。成功组建SPC是ABS顺利运作的根本前提,
第二~SPC与项目结合阶段。适合ABS的项目是拥有未来现金流入的大型房地产项目或几个中小型房地产项目捆绑组合项目~拥有这些未来现金流量所有权的是项目公司~这些现金流量所代表的资产是ABS融资的物质基础。SPC与这些项目的结合就是以合同协议的方式将项目公司拥有的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SPC,
第三~SPC发行债券阶段。SPC可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或者经过SPC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债券。SPC发行的债券或通过它信用担保的债券自动拥有相应等级。然后把所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开发,
第四~SPC偿债阶段。由于项目公司已将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权利转让给SPC~因此SPC就能利用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清偿其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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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天津天一绿海公司
天一绿海公司以一般合伙人身份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人性质的公司——鑫茂财务公司~专门经营管理位于天津市华苑北路一幢44层的办公楼。修建资金来自万隆不动产金融公司~采取不动产抵押贷款方式。贷款将于2017年底到期~但是天一绿海公司资金紧张。公司决定借助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方式~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偿还万隆不动产金融公司提供的抵押贷款。
发行方式:天一绿海设立鑫茂财务公司作为此次证券发行的特别目的公司~基
证券发行收入通过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天一绿海公司~后者用该笔资金偿还万隆不动产金融公司提供的贷款~并收回天津市华苑北路4号办公楼的抵押权~然后修订抵押合同~将该办公楼的抵押权转让给鑫茂财务公司~并最终转让给作为证券持有人代表的汉威信托公司。
案例二:三亚地产投资券
20世纪90年代初~在房地产开发的浪潮中~三亚成为了海南省开发量最大的地区。三亚地产投资券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即通过预售地产开发后的销售权益、集资开发三亚地产。以三亚市丹州小区大约公顷土地为发行标的物~所筹资金用于该片土地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及供电、供水、排水?等~发行总金额为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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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券的发行人——市政府下属的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提供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负责按时保质完成施工~并承诺因开发数量不足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投资管理人——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开发期内~其要负责控制向发行人支付发行收入的节奏~以确保与地产的开发节奏大体同步。在开发完成后~管理人要组织销售地产~并保证地产售价的公正性、合理性及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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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你知道租赁合同有几种吗,,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本篇是资料站为大家准备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到你:
不动产融资租赁一般业务流程有五个步骤:
第一步~承租人(购房者)在找到合适的供货人(商品房开发商)之后~向出租人(金融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
第二步~金融租赁公司审核购房 者的申请资料并了解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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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和偿债狼能力
第三步~金融租赁公司和购 房者共同与商品房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缣销合同金融租赁公司与购房者签订融资租藻赁合同
第四步~购房者向金融租 赁公司支付租金~金融租赁公司向开发商蕉支付购房款
第五步~开发商向购薅房者交付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证φ书~金融租赁公司在该产权登记证书上设 定他项权力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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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样篇关于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为您介绍到这蹭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Ы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关于更多租赁?合同尽在: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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