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检查记录表
(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
庄科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
on winter construction technique and safety training of personnel, the use of admixtures for construction workers, concrete temperature record, sample lien and conservation regulations,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heating equipment. 3) tracking weather forecasts, arrange production according to weather conditions, adjusting job schedules. 8.6. ... 8.7.5 construction electrical products used, must conform to the national standards, lines must comply with the installation and use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JGJ46-2005 electric code requirements. 8.7.6 with obvious hot rail for woodworking operation shed, installation of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and stick with the dry with clear, who did who clear, dry day. 8.7.7 warehouse be set independently, Warehouse Clerks Office and warehouse space. Prohibition of common items within the same library mixed with inflammable or explosive goods. 8.7.8 outside the library with adequat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fire-fighting water freezing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8.7.9 strictly implementing the provisions of th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Group and carry out regular fire safety education, improve staff awareness of fire safety. 8.8 ambulance control measures to prevent the expans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ecurity accident after accident, reducing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according to the work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Management Ordinance and company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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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被检查人 成绩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on winter construction technique and safety training of personnel, the use of admixtures for construction workers, concrete temperature record, sample lien and conservation regulations,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heating equipment. 3) tracking weather forecasts, arrange production according to weather conditions, adjusting job schedules. 8.6. ... 8.7.5 construction electrical products used, must conform to the national standards, lines must comply with the installation and use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JGJ46-2005 electric code requirements. 8.7.6 with obvious hot rail for woodworking operation shed, installation of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and stick with the dry with clear, who did who clear, dry day. 8.7.7 warehouse be set independently, Warehouse Clerks Office and warehouse space. Prohibition of common items within the same library mixed with inflammable or explosive goods. 8.7.8 outside the library with adequate fire-fighting equipment, fire-fighting water freezing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8.7.9 strictly implementing the provisions of th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Group and carry out regular fire safety education, improve staff awareness of fire safety. 8.8 ambulance control measures to prevent the expans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ecurity accident after accident, reducing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according to the work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Management Ordinance and company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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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检查记录表
(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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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rong超
男 | 已婚 | 1988 年9月生 | 户口:湖南永州 | 现居住于广东深圳-宝安区 3年工作经验 | 团员 | 身份证:
广东省gz市宝安区518101
18613345324(手机)
E-mail: 314855817@qq.com
求职意向
?工作性质: 全职
?期望职业: 销售业务、销售管理、市场
?期望行业: 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教育/培训/院校、通信/电信运营、增值服务
?工作地区: 深圳
?期望月薪: 4001-6000元/月
?目前状况: 我目前处于离职状态,可立即上岗
职业目标
喜欢营销管理类工作,喜欢有挑战的工作,大学四年一直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一直在做营销的兼职,坚信“也精于勤而荒于嬉”一直严于律己,在各方面都要从严要求
自己。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只有自己不敢做的,没有做不成的,做销售10分靠天,九分靠人做,市场是人做出来的。
工作经历
2013/01 -- 2014/04
电脑专卖店 | 市场主管
行业类别:计算机硬件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人以下 | 职位月薪:4001-6000元/月 工作描述:
在各工业区和住宅小区做广告宣传为店铺销售做铺垫,并且为各用户提供售后维护工作。
2011/06 -- 2012/11
| 销售主管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院校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99人 | 职位月薪:2001-4000元/月 工作描述:
为学校制定招生计划,带领招生专员在各社区以及学校周围做广告(包括粘贴墙体广告,入户拜访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定期到中小学校门口驻点宣传,联系各学校任课老师开展
招生工作。
教育经历
2007/09 --2011/06
湖南大学 | 市场营销 | 本科
在校学习情况
曾获
院校级三等奖
在校实践经验
2008/03 -- 2010/10
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衡阳市区域经理
*2008年推销员,在学校新生开学期间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学生英语报》
*2009-2010年《学生英语报》衡阳地区区域经理,负责在衡阳各高校组建团队销售《学生英语报》,团队培训,团队维护,最后指导团队销售。 *2009-2010年。衡阳行动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生代理
负责公司在衡阳地区的自考、成人高考、家教培训的招生工作,制订季度招生计划,实行电话营销,接待客户的来访、洽谈工作。到各医院和各事业单位接触式发放传单并且
交谈留下有意向人的电话以后回访。并且做出了良好的业绩。
语言能力
英语:读写能力良好 | 听说能力良好
范文三:教育法律法规
陕西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育政策法规》试卷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共20题,共20分)
1. ( )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已经形成。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2. 在对教育机会平等概念的理解上,所谓过程上的平等是指( )。
A.入学过程的平等 B.学业成就过程的平等 C.学习过程的平等 D.就学过程的平等 3.《教育法》第八条关于“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立了我 国教育的( )。 A.公共性原则 B.公办性原则 C.公立性原则
D.方向性原则4.Tee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正式施行是从( )开始的。
A.1993年10月31日 B.1994年1月1日 C.1995年5月15日 D.1996年9月1日
5.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 )。 A.教育法规 B.教育法律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规章
6. 教育法律关系形成的前提是( )。 A.教育法律规范 B.教育法律文件 C.教育法律规定 D.教育法律文书 7. 对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教育立法的基本思想以及教育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进行规定的是( )。 A.义务教育法 B.教育法 C.宪法
D.教育基本法
8. 学校在实施教育法规定的招生权、颁发学业证书权的过程中,其法律地位是( )。 A.事业单位法人 B.行政相对人 C.公务法人
D.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9.下列不属于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的是( )。 A.法人 B.教师 C.经费 D.组织
10.根据机构性质的不同,我国对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的管理,实行审批制度和 ( )。 A.报批制度 B.备案制度 C.登记注册制度 D.批准制度
11.在现阶段,我国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关系和( )上。 A.协作关系 B.合同关系 C.知识产权关系 D.财产关系
12.我国教师的身份特征是( )。 A.公务人员 B.专业人员 C.非专业人员 D.自由职业人员
13.将中小学教师列入公务员职务的国家是( )。 A.美、法 B.英、美 C.中、韩 D.德、法
14.根据《教育法》等的规定,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类,即行政处分和( )。 A.行政处罚 B.撤销职务 C.没收财产 D.赔礼道歉
15.制裁手段表现在教育法律责任上的形式有( )。 A.强制措施 B.精神补救 C.剥夺财产 D.赔偿损失
16.对教师追究其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 )。 A.扣押教师资格 B.通报批评 C.降职或撤职
D.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7.学生伤害事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8.张某担任某市高一数学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张某服务期未满、学校数学老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张某在职学习。张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 A.当地县人民政府 B.当地县教育局 C.教育督导室
D.省教育厅
19.在教育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 )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三个月
20.我国独立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于( )。 A.20世纪70年代 B.20世纪80年代 C.20世纪90年代 D.21世纪初叶
二、双选题(每小题2分,每题有两个正确答案。10题,共20分) 1. 我国目前的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权利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是( )。 A.重实体、轻程序 B.轻实体、重程序 C.轻权力、重责任 D.重权力、轻责任
2. 根据法作用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内容的不同,教育法具有两个作用即 ( )。 A.保障作用 B.规范作用 C.社会作用 D.引领作用
3. 我国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的不同,主要表现为( )上的不同。
A.内容体现 B.实施方式 C.根本任务 D.制定主体
4. 教育法律规范一般具有两个特征即( )。 A.规定性 B.操作性 C.规范性 D.概括性
5.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 )。 A.行为准则 B.法律后果 C.法律文书 D.法律文件
6.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与企业法人的不同表现为( )。 A.设立目的不同 B.设立依据不同 C.审批程序不同 D.经费来源不同
7. 下列属于学生享有的基本权利的是( )。 A.申诉权 B.人身权
C.参与教育管理权 D.评价教师权
8.按照我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包括( )。 A.学位 B.身体素质 C.籍贯
D.教育教学能力
9.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主观要件,其中过错包括( )。 A.失误 B.故意 C.过失 D.损害 10.教育行政诉讼作为诉讼中的法律救济手段,其特点为( )。 A.诉权专属 B.原告举证 C.标的确定 D.可以调解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10题,共10分。正确的请打“√”,错误的请打“×’’)
1. 当人类社会物质生产资料极大丰富以后,绝对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平等就可以实现。( )
2. 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教育法律是教育政策的基础和灵魂,教育 政策是教育法律的特定表现形式。 ( )
3. 教育法的多变性主要是由于教育执法主体的多元性所致。 ( ) 4.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 ( ) 5. 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在逻辑上是从属关系,教育法是属概念,教育法律规范是种 概念。 ( )
6. 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享有参与制定教育法规或计划、听证、排除违法行政的请求和行政介入等权利。 ( )
7. 目前我国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方式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六种,这六种处分方式在所有学校都是适用的。 ( )
8.教育法律责任是实施法律制裁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法律制裁则是实施教育法律责任 的主要方式。 ( )
9. 无论是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还是学校的教育保护职责,其产生的方式有法定与指定两种。 ( )
10.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教育行政机关既具有上诉权,也具有反诉权。 ( )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任选3题,共18分) 1.简述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2.简述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3.简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
4.简述教育法律救济的内涵及其作用。
五、论述题(12分)
结合实际,试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内涵与特点?并谈谈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2010年6月。某市公立初级中学新校区开始招生报名,当市民李先生来到现场,将户口簿交给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让他出示工作证。给孩子报名上学看大人工作证干啥?这是在现场时李先生的疑问,而两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此次招生只招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并拿出一页纸表示,学校有规定,这上面的单位工作人员孩子才可报名。纸上罗列的单位名称包括: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那么为什么不招别的学生呢?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我们新校区主要解决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今年只开4个班,资源有限。” 问题:
(1)该校的作法合法吗?为什么?
(2)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相关部门应如何治理和杜绝上述情况? 陕西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育政策法规》试卷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20题。共20分)
1.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 )。 A.机构形式 B.组成形式 C.表现形式 D.结构形式
2. 义务教育实行__________领导,__________统筹规划实施,__________管理为主的体制。 (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3.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4.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校长
B.学校负责人
C.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D.班主任
5. 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 )。 A.三年 B.三至五年 C.两年 D.四年 6.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 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7.如果要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中等职业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来处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
9.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 发展( )。 A.教育工作 B.教师教育 C.教育事业 D.教育活动
10.弄虚作假、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撤销后, ( )不能参加考试。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1.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 )。 A.上下级关系 B.行政管理关系 C.教育教学关系 D.监护与被监护关系
12.(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13.未成年人的( )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A.父母或监护人 B.班主任 C.就读学校 D.当地教育机构 14.《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1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 满( )。 A.16周岁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的未成年人 C.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15周岁的未成年人
16.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17.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18.学校应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 ),应对不法侵害。 A.安全保护知识 B.自我保护技能 C.安全知识 D.自我保护意识 19.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 (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20.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 )。
A.动手能力 B.热爱劳动能力 C.热爱生活的习惯 D.活动兴趣
二、双选题(每小题2分,每题有两个正确答案,10题,共20分)
1. 教育立法的目的在于教育法的实施。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 )。 A.教育法的适用 B.教育法的执行 C.教育法的遵守 D.教育法的宣传 2. 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有权利依法进行检查的机 关是( )。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部门
3. 《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 实施义务九年制教育,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阶段( )。 A.实施初等义务教育 B.实施初级义务教育
C.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D.在实施初级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中等义务教育 5.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学费 B.杂费 C.书费 D.住宿费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
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 )来保障。” A.靠教师 B.靠社会 C.靠法治 D.靠制度
7. 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 )放在突出地位。
A.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信息技术教育
8. 侮辱、殴打教师造成侵害的,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 A.责令赔偿损失 B.赔礼道歉
C.追究刑事责任 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 A.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B.惩罚、教育、挽救的方针 C.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D.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10.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
A.让1一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 B.王某上课说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10题。共10分.正确的请打“√ ”,错误的请打“×”) 1.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物。 ( )
2. 教育行政法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 ) 3.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 )
4.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终身的。 ( )
5. 学校意外事故不是由违法行为引起,所以不具备法律责任的条件。 ( )
6. 用学生成绩优劣排队的方法,既可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成绩及相关情况 提供便利,又可刺激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 )
7.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后,要取消其学籍。( )
8.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取得联系。 ( )
9. 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 ( )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任选3题.共18分) 1.简要回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2.简要回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论述题(12分)
教师与学生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试论述教师应怎样处理与学生间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谢某是初一女生,一天下午课间,因与同学吵架而私自离开学校。晚自习时班主任检查发现谢某不在教室,同桌报告说谢某与同学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为真,未予追查。原想等谢某回校后再予以批评教育。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课发现其仍未返校,这才与家长联系,但家长说谢某昨晚并未回家,经家长与亲友联系,仍无下落。无奈中家长报案,但至今仍无其下落。家长最后到法院状告学校,要求学校赔偿10万元。 问题:
(1)谢某失踪,学校和谢某班主任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学校和谢某班主任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本案例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陕西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教育政策法规》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A 3. B 4. C 5. B 6.D 7. A 8.D 9. B 10.D11.C 12.A 13.A 14.B 15.A 16.C 17.B 18.B 19.C 20.A 二、双选题 1.BC 2.AB 3.AB 4.AC 5.AB 6.CD 7.BC 8.AC 9.AC 10.B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8.√ 9.√ 10.√ 四、简答题
1. 【答案要点】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
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 其构成要素有三个:
一是主体,即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二是客体,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三是内容。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2. 【答案要点】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3. 【答案要点】
受教育者所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
(1)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4)享有申诉权; (5)享有人身权。 4. 【答案要点】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五、论述题 【答案要点】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 (1)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 (2)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 (4)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教师处理与学生间的关系时,应该做到: (1)要热爱学生。“教育不能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教育的灵魂。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正确对待、宽容学生所犯的错误,才能耐心的去雕塑每一位学生。
(2)给学生以尊重。尊重比热爱更为重要。给学生以尊重,学生才能感受师生的平等,才能感受自尊的存在。
(3)对学生要有研究。只有了解学生的社会、家庭背景、个性差异、兴趣爱好、心理变化、发展特点,才有与学生相处的基础。
(4)让学生当主人。知识最终要靠学生自己去掌握,做人最终要学生自己去做。这就决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应该让学生主动参与实践。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成才,才能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全面展示。 (5)改变自己。师生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教师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运动变化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关键在于教师。作为教师首先应该结合自身的工作转变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师德素养和教学能力。以高尚的品格和过硬的素质去感染学生,征服学生。其次,应该做好角色的转换。在素质教育中教师不再是独奏者而应是伴奏者,舞台的中心应该是学生,教师的任务是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不是学生的监督者。 六.案例分析题 【答案要点】
(1)班主任老师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权时没有履行“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和“教育保护”职责。所以,对于谢某的失踪,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
(2)启示:一是要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保护职责,杜绝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陕西省201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教育政策法规》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B 2. D 3. A 4. B 5. C 6. A 7. C 8. D 9. A 10.C11.B 12.B 13.D 14.A 15.C 16。D 17.A 18.B 19.C 20.B 二、双选题 1.AD 2.BC 3.BD 4.CD 5.AB 6.AD 7.AB 8.BD 9.BC 10.AC 三、判断题 1. × 2. × 3. ×4. √5. × 6. √7. ×8. √ 9. × 10.× 四、简答题
1. 【答案要点】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2. 【答案要点】
(1)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
(2)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3)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4)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 (5)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3. 【答案要点】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4.【答案要点】
(1)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2)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作用为:
第一,保护教育关系主体特别是教师、学生及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作用。
第二,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预防和控制其职务违法侵权行为。 第三。标示教育法治,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作用。 五、论述题 【答案要点】
(1)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其不仅与违法行为紧密相连,也是教育法的一种特殊的强制力,而且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赞许态度。
(2)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第一.必须有法律明文的规定;第二,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第三,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第四,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3)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有损害事实;第二,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第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 【答案要点】
(1)该校的作法不合法。该校的作法之所以不合法:
一是违反了教育的平等性原则,依照我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不分家庭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该校公然以“单位名称”区分标准来设定招生标准,有违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二是违反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依照我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学校是非营利性机构,教育活动不是对个人或小团体负责,不能因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人民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是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就近入学原则,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该校的作法是对法律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的藐视。 (2)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链条所致;二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所致;三是学校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淡漠所致。 相关部门要治理和杜绝上述情况,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
手: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贯彻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守教育平等性、公益性原则;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给予学校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四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强对相关主管部门的问责。
范文四:教育法律法规
1、在我国教育史上,最早把小学教育规 定为义务教育是在 ( ) 。
A.1904年 B.1922年
C.1949年 D.1986年
2、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 。
A.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B. 教师的专业化尝试是从建立专门的师 范培训机构开始的
C. 将每年的 9月 10日定为教师节是在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 确定的
D. 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 当进行面试和试讲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 ) 通 过。
A.1985年 B.1993年
C.1995年 D.1999年
4、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 ( ) 。
A. 美国 B.英国
C. 法国 D.德国
5、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 任务是 ( ) 。
A.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B. 提高人的道德素质 C. 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D. 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
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
下,由 ( ) 管理。
A. 教育部门
B. 学校自己
C. 地方人民政府
D. 国务院行政部门
7、下列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说法,
哪种是错误的 ( )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
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
学校的性质
C. 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D.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应当均衡安排
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任何学校倾斜。
8、“四有、两爱、两精神”的教育目的
出自 ( )。
A.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B.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9、下列不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文件是
( )。
A. 《学位条例》
B. 《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C.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D.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10、按测验的功用分类可分为学绩测验、
能力测验、 ( )。
A. 人格测验 B.个别测验
C. 团体测验 D.常模参照测验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D 。 中公专家解析:义务教育法,
是指规范义务教育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此方面立法主
要是 1986年 7月 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年 6月 2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义务
教育法,于 2006年 9月 1日实施。所以
选:D
2. 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1985年 1月
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 9月 10日
定为教师节。
3.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1995年 3月 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5年 9月 1日起施行。
4.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早期的义务 教育完全是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产 物,但与此之前学校教育只是统治阶级 的特权,是传播统治者意识、选择和培 养各级官吏的工具相比,以德国新教领 袖马丁·路德为宗教改革代表所提倡的 “义务教育”毕竟还是教育史上的一大 进步。随后自 1763年到 1819年间,德 国先后三次修订法令推行义务教育,故 一般认为德国是实行义务教育最早的国 家。
5. 答案 D 。:中公专家解析: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在全社 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6.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于 1995年 3月 18日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自 9月 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中等 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 方人民政府管理。
7.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
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 义务教育经费。
8. 答案:A 。 中公专家解析:1985年, 《中 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 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 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 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 奉献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 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 精神”
9. 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教育行政法 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 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教育行政法规在内容上是 针对某一类教育管理事务发布的行为规 则,而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事件和具体 问题作出决定,在形式和结构上必须比 较规范,在时效上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制定、审定、发布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B 项属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10.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按测验的 功用分类可分为学绩测验、能力测验、 人格测验。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
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 )。
A. 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 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2、《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了我国当前教
育的战略主题,其中包括以发展 ( ) 为
重。
A. 素质教育 B.德育
C. 能力 D.全面发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B.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C.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
当予以批评教育 . 不得开除
D. 学校应当把素质教育放在首位
4、 根据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的规定,
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因 ( ) 或者
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
诫。
A. 不满 16周岁
B. 不满 18周岁
C. 不满 14周岁
D. 不满 12周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
利。”这一法律规定始出于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 《教师法》 规定的教师考核内容为 “政
治思想、业务水平、 ( )、工作成绩”几
个方面。
A. 工作态度 B.工作热情
C. 工作效率 D.工作质量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要 (2010— 2020年 ) 》规定在相当长一段
时间内,教育的核心任务是 ( )。
A. 育人为本 B.改革创新
C. 促进公平 D.提高质量
8、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
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
校长教师的 ( )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
设。
A. 学习和培训
B. 沟通和合作
C. 培训和流动
D. 交流和互访
9、 ( ) 把教育和科技列为经济建设的三
大战略重点之一。
A. 十二大
B. 十三大
C. 十四大
D. 十五大
10、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 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 ( )批准。
A. 地市级人民政府
B. 县级人民政府
C.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行政诉讼的 被告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机关, 教育局长,市长、某乡镇党委书记都是 个人,不是政府机关,它们是教育局, 市政府的法定代表人。
2.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教育规划 纲要》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以德育为先、能力为 重,坚持全面发展。
3.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 育教学之中。
4.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根据《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有
严重不良行为,因不满 14周岁或情节特 别轻微免于处罚,可以予以训诫。 5.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 始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教师法》 规定的教师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业务 水平、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四个方面。 7.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国家中长 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年 ) 》 提出的工作方针有把教育摆在 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 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 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 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 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8.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县级人民政 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 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 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9.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1982年,党 的十二大把教育和科技列为经济建设的 三大战略重点之一。选 A
10.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义务教育 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 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批准。 1、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 ( ) 。
A. 学校 B.地方
C. 中央 D.家庭
2、我国的《教师法》颁布于 ( ) 。
A.1991年 B.1992年
C.1993年 D.1994年
3、以下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
是 ( ) 。
A. 学校与政府
B. 学校与社会
C. 学校与教师
D. 学校与家庭
4、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 《教育法》
C. 《教师法》
D. 《义务教育法》
5、《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
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
族素质,根据 ( ) ,制定本法。
A. 宪法和教育法
B. 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 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6、教师的任用方式一般有三种,它们是
派用制、聘用制和 ( )。
A. 代用制 B.自用制
C. 长用制 D.暂用制
7、下列哪句说法是错误的 ?( )
A. 素质教育是指以促进知识深刻内化为
目标
B. 以全面传授更有价值的知识为基础
C. 以激活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个性潜能发
展为核心
D. 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
8、****在对全国广大教师的几
点希望中指出:“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
播者和 ( ) 。”
A. 学习者
B. 点拨者
C. 引导者
D. 创造者
9、 ( )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
A. 《宪法》
B. 《教育法》
C. 《教师法》
D. 《义务教育法》
10、我国全面发展教育中起保证方向和
保持动力作用的是 ( )。
A. 德育
B. 劳动技术教育
C. 体育
D. 智育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中共中央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 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 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 权 ; 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
2.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现行的《教 师法》 是 1993年 10月 31日颁布的, 1994年 1月施行。
3.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学校法律关 系的基本特征有:学校与政府 ; 学校与社 会 ; 学校与教师 ; 学校与学生。所以选择 D 。
4.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1981年 1月 1起实施的新中国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1980年 2月 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
5.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义务教育 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
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6.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教师的任用 方式一般有三种,它们是派用制、聘用 制和代用制
7.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素质教育是 指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为目标, 而非单纯的知识深化。
8.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总书 记在对全国广大教师的几点希望中指 出:一是希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 学生。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满 怀对受教育者的真心关爱,是党和人民 对广大教师的基本要求。二是希望广大 教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教师是知识 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三是希望广大 教师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教师从事的 是创造性工作。四是希望广大教师淡泊 名利、志存高远。高尚的师德,是对学 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故 选择 D 。
9. 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教育法》 是我国教育系统里的“母法”。
10.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德育在我 国全面发展教育中起保证方向和保持动 力作用,是五育的灵魂和统帅。 1、 2001年, 教育部印发了 ( ) 的通知。
在世纪之交,我国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
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
系、机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要求的
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A.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 ) 》
B. 《中国教育与改革发展纲要》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 。
A. 学费
B. 杂费
C. 学费、杂费
D. 任何费用
3、实施义务教育需要一系列的办学条
件,其中最重要的是 ( ) 。
A. 办学经费和设备
B. 办学经费和师资
C. 基础设施和师资
D. 经费和设施
4、 我国原 《义务教育法》 和新修订的 《义
务教育法》开始实施的时间分别是
( ) 。
A.1986年 9月 1日和 2006年 9月 1日
B.1986年 7月 1日和 2006年 7月 1日
C.1986年 7月 1日和 2006年 9月 1日
D.1986年 9月 1日和 2006年 7月 1日
5、中小学教师资格由 ( ) 认定。
A. 县级以上教育部门
B.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 市级以上教育部门
6、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是 ( ) 。
A. 提高国民素质
B. 贯彻教育方针
C. 培养四有新人
D. 适应市场经济需要
7、下列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
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内容的是 (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
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
根据 ( ) ,制定本法。
A. 宪法和教育法
B. 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 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9、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 ) 批准。
A. 学校
B.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C.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D.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10、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 求不包括 ( ) 。
A. 坚持德育为先 .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 引导学生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B.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 以育人为根本,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 .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 . 为人的终 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服务
C. 以学生为主导,以教师为主体,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D. 全面提高国民素质 . 努力造就一批拔 尖创新人才
参考答案
1. 答案:A
2.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名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 育,不收学费、杂费。故选 C 。
3. 答案:B
4. 答案:C
5. 答案:C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 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认定。
6. 答案:A
7. 答案:A
8.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 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故选 A 。
9. 答案:B
10. 答案:C 1、国家实行 ( ) 制度:中国公民凡遵
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
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
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
资格。
A. 教师资格
B. 教师竞聘上岗
C. 教师选拔
D. 教师淘汰
2、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
( )
A. 美国
B. 英国
C. 法国
D. 德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 ( )
起施行。
A.1994年 1月 1日
B.1994年 9月 10日
C.1993年 11月 1日
D.1995年 1月 1日
4、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 《教师法》 规定,
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
益的,应当 ( ) 。
A. 责令其限期改正
B. 给予行政处分
C.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5、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
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
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
申诉的 ( ) 作出处理。
A.15日内
B.30日内
C.45日内
D.60日内
6、我国义务教育的立法宗旨是发展
( )
A. 专业教育
B. 中等教育
C. 职业教育
D. 基础教育
7、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 ) 。
A. 责令改正
B. 处以罚款
C. 给予行政处罚
D. 给予刑事处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
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 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 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这体现在教学中学生具有 ( ) 。
A. 生存的权利
B. 安全的权利
C. 人身自由的权利
D. 受尊重的权利
9、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置 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 教师的 ( )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 学习和培训
B. 沟通和合作
C. 培训和流动
D. 交流和互访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 ) 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 五年
B. 一年
C. 二年
D. 三年
参考答案
1.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 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 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 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故 选 A 。
2. 答案:D
3.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在 1993年 10月 31日公 布, 1994年 1月 1日施行。故选 A 。
4. 答案:A
5. 答案:B
6.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 基础教育。
7. 答案:B
8. 答案:D
9. 答案:C
10. 答案:A 1、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
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
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
少年法庭进行。对于 ( ) 未成年人犯
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 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
B. 已满 16周岁不满 18周岁
C. 已满 15周岁不满 17周岁
D. 已满 18周岁不满 20周岁
2、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政府根据 ( ) 的原则,可以
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
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
舍,不得挪作他用。
A. 强制
B. 完成任务
C. 自愿、量力
D. 制定数额
3、根据我国教师法规的有关规定,“弄
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与“品德不
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其
教师资格将 ( ) 。
A. 给予撤销
B. 宣告中止
C. 永远丧失
D. 公告无效
4、“青少年、儿童是社会未来,人类的
希望,有着独立的社会地位,是行使权
利的主体。”这是 ( ) 。
A. 《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
B.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核心
精神
C. 《义务教育法》的核心精神
D.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精神
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
的规定是 ( ) 。
A. 收学费,不收杂费
B. 不收学费、杂费
C. 不收书本费、杂费
D. 收学费,收杂费
6、 ( ) 是一项专门保护教师的权益的
法律制度。
A. 教师申诉制度
B. 教育行政复议
C. 教育行政诉讼
D. 教育行政赔偿
7、构建素质教育目标,必须遵循青少年
儿童身心素质发展的 ( ) ,才能保证
目标的科学性、可行性。
A. 顺序
B. 客观规律
C. 特征
D. 重点
8、 ( )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A.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B. 教育部
C. 人民代表大会
D. 国务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立法宗 旨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的素质, ( ) 。
A. 保护学生权益
B. 保护教师权益
C. 保证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D.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 布于 ( ) 。
A.1985年
B.1986年
C.1987年
D.1988年
参考答案
1. 答案:A
2. 答案:C
3. 答案:A
4. 答案:A
5. 答案:B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名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 育,不收学费、杂费,故选 B 。
6. 答案:A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名 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申诉制度是 一项专门保护教师的权益的法律制度。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 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 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故选 A 。
7. 答案:B
8. 答案:A
9. 答案:D 。中公专家解析:《中华人名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为了发展教 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 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 法,制定本法。故选 D 。
10. 答案:B 1、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
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
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 ) 予以保障。
A. 国家 B.社会
C. 学校 D.人民政府
2、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
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
设中具有 ( ) 的作用。
A. 基础性
B. 前瞻性
C. 先导性、全局性
D. 普及性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或者休学的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 ) 批准。
A. 学校
B.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C.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D.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
4、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 ( ) 。
A. 大城市
B. 小城市
C. 农村
D. 中西部
5、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
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 ( ) 制
定有关规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6、《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
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
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 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追究 ( ) 。
A. 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 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7、《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
的公办学校实行 ( ) 。
A.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B. 校长负责制
C. 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制
D. 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8、 (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
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
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 义务教育
B. 中等教育
C. 职业教育
D. 高等教育
9、下列没有对教师在职培训的法律制度 化作了规定的是 ( ) 。
A. 《教师资格条例》
B. 《教育法》
C.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D. 《教师法》
10、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 ( )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
B. 只在本地区适用
C. 只在本校适用
D. 在外国也适用
参考答案
1. 【答案】 D
2. 【答案】 C
3. 【答案】 D
4. 【答案】 C
5. 【答案】 A
6. 【答案】 B
7. 【答案】 B
8. 【答案】 A
9. 【答案】 A
10. 【答案】 A
1、结合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的特殊性, 组织教师进修时,一般是 ( ) 。
A. 以业余为主
B. 以国外学习为主
C. 以长期为主
D. 以参加辅导为主
2、 1986年,我国颁布了 ( )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凡年满 ( )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 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 完成义务教育 ;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 童,可以推迟到 ( ) 周岁。
A.5;6
B.6;7
C.7;8
D.4;6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
A. 义务教育在中国得到全面普及
B. 终身教育主要指成人教育
C. 中等教育中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日益 结合
D. 现代学制改革重在缩短义务教育年限 5、从法制的角度讲,学生是 ( ) 的社
会个体。
A. 独立
B. 边缘
C. 特殊
D. 从属
6、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
性歌舞娱乐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
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
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人标志。这体现
了对未成年人的 ( ) 。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7、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
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给予 ( ) 。
A. 纪律处分
B. 行政处分
C. 经济处罚
D. 警告处分
8、《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必
须做到“两个全面”,即 ( )
A. 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
文盲
B. 全面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发展职业教
育
C.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
育质量
D. 全面发展,面向全体
9、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法律保证是
( ) 。
A. 《宪法》
B. 《教育法》
C. 《义务教育法》
D. 《职业教育法》
10、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
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 ( ) 的原则。
A.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B. 教育为主
C. 惩罚为主
D. 依法从轻
参考答案
1. 【答案】 A 。
2. 【答案】 C
3. 【答案】 B
4. 【答案】 C
5. 【答案】 A
6. 【答案】 C
7. 【答案】 B
8. 【答案】 D
9. 【答案】 C 10. 【答案】 A
范文五:教育法律法规
2013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常考试题整理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 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16、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17、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18、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19、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20、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2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2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 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2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本帖隐藏的内容
1、 1986年7月1日
2、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九年制义务教育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 民族、 种族,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 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 10、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 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14、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 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7、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 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对违反规定的, 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20、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21、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 1992年 3月 14日实施的。
22、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23、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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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使 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 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 自知道该 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 根据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应当设置 未 成年人禁止进入 的标志。
6. 《刑法》是规范有关 犯罪 和 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规定, 学生每天学习时间 (包括自习) , 中学不超过 8 小时, 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 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
1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 从小抓起, 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财产关系 和 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不停止 执行。
16.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田径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 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 惩罚为辅 的原则。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十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20.权利是以 法律形式规定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 30分 )
(一)单项选择(共 10小题,每小题 1分,计 10分)
1.有关法律规定 :“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 , 其它车辆应当避让。 ”这体现了行政职权 的什么特征?( C )
A 、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B )
A 、 14周岁以下 B、 14周岁以上不满 16周岁 C、 16周岁以上不满 17周岁 D、 18周岁以下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 )
A 、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 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 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 A )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5. 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 ”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 也可以解释为:“男 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 ”这一解释属于( A )
A 、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6. “学校应当于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 ”这是( D )的规定。
A 、 《教育法》 B、 《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 C、 《教师法》 D、 《青岛市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C )
A 、某教育局局长 B、某市市长 C、某市公安局 D、某乡镇党委书记
8. 《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
A 、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 B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1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 5分钟, 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 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 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B )
A 、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 、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二)多项选择(共 10小题,每小题 2分,计 20分)
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 ABCD )
A 、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ABCD )
A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AD )
A 、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ABC )
A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B 、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C 、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D 、罢免校长
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 BCD )
A 、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 BC )
A 、让 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 10遍 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 5遍
C 、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 10圈
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 4次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ABCD )
A 、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 B、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D、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 AB )
A 、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ABCD )
A 、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1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 ABD )
A 、警告 B、记过 C、送劳动教养 D、开除学籍
三、简答题(共 6小题 ,1-4小题各 3分 ,5-6小题各 4分 , 计 20分)
1. 法的要素有哪些?
答:(1) 法律规则 ; (2)法律原则; (3)法律概念。
2.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有哪几种?
答: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3. 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 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对 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动。
4.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⑴教育和被教育的关系;⑵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⑶保护和被保护的关系;⑷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5.简要回答学校的法定义务 。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6.简要回答教师的法定权利 。
答:⑴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⑵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⑶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⑷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⑸对学校教育教学、 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⑹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案例分析(共 2小题,每小题 10分,计 20分)
1.李某有一女李霞 14岁 ,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 , 还不如早下学赚钱,遂于
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 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
请问:⑴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⑵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⑶违法主体是谁?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 任?
答案要点:(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 《义务教育法》第 11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9条、第 28条等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的做法是错误的。
(4) 《义务教育法》第 15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 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 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 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49条规 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 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2.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 XXX 收的信件,吴老师顺 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 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 找回。 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 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 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 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
请问: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⑵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 么?
答案要点:⑴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 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0条和第 31条的规定。
⑵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 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 《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 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1986年7月1日。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是根据 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 )
4、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 民族、 种族, 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 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 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 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 管部门。 )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 审订教科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由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
15、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6、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什么政策?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举 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 )
17、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对义务教育是怎么保护的?
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必须 包括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 。
18、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19、义务教育法规定,谁承担“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 义务? 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谁申 请?由谁批准? 由 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21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22、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3、义务教育法对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 财政经常 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4、义务教育法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 予以补助 。
25、义务教育法对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26、义务教育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有何特殊规定?
国家在 师资、财政等 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
27、义务教育法对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有何要求?
(1)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 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 。
(2) 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 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 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按照规定从事教育工作。
(3)国家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 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
28、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全社会应当 尊重教师 。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 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29、义务教育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是如何要求的? 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0、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 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3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对招用适 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 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 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 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35、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在宗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3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由谁制定的?什么时间实施的?
原国家教委制定的,于 1992年 3月 14日实施的。
3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 情况需 延长 的在校年龄,由哪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是如何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 适当放宽。
3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具 体确定的?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 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 ,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 ,工读 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上述单位自行实
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应当具备那些基本条件?
(1)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2)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3)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
4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应如何办理?
直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有困难、需要分两步实施的,由设区的 市级或者县级人民 政府提出报告,报 省级人 民 政府决定或者依照 地方性法规规定办理。
43、 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哪个部门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十五天, 将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少年的入学通知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由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4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谁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1)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 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 者 乡级 人民政府批准。
(2)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3)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46、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 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如何处理?
在城市 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 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47、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申请借读 。 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标志是什么?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 义务教育的证书 。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 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49、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 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可否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可以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50、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什么费用?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
51、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费用标准和具体办法,谁提出方案?谁 批准?其他单位是否有权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和向学生乱收费用?
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 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行政机 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5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不应当酌情减免杂 费?
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5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是指那些学生?
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 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4、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 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 法,由哪级人民政府规定?
由 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
55、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5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使用教科书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 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 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但国家另有 规定的除外。
5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 的需要;
(2)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对 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语言是如何规定的?
使用普通话。
5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法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1)民族自治地方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本地区的义务教育。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 用语,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 照有关法律决定。
(3)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应当在 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开设汉语文课程,也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适当提前开设。
60、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 规划,合理布局。
(2)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3) 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 相对集中。
(4)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 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 (班)和弱智儿童辅 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 排。
6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 经费开支定额 , 并制订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的 公用经 费开支标准 、教职工 编制标准和校舍建设、图书 资料、仪器设备配置等标准。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规划,使学校分期分批达到 前款所列的办学条件标准,并进行检查验 收。
6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费用方面的规定?
(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2)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 高于 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 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 办学单位或者经 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 者负责筹措。
(4)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义务教 育给予适当补助。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6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1)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2)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如何使用?
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部分应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6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 乡建设总 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 规划相协调。
6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 强和发展师范教育, 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 育培养师资。
(2)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
67、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方面的要求如何?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 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管理水平。
(3)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8、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什么样的考核 制度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 务教育的 目 标责任制 , 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 有关负责人员 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
69、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 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 行监督、 指导、检查的制度。
70、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应当接 受哪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 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 指导和监督。
7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 任人员 给予行政处分 ?
(1)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
(2)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的;
(3)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少年就学的;
(5)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6)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7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 对有关责 任人员给予 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
(2)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73、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 被 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如何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 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
市由 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 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
(2)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 以罚款 ,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 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74、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
(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
(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4)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那些救济途径?
(1)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 复议。
(2)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 定的应如何处理?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77、 《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的时间?
1987年 2月 20日。
78、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义务教育含义是什么?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 教育。
79、义务教育条例规定我省的义务教育包括那些?
(1)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2)初级中等教育包括 普通初中教育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3)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基本学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80、义务教育条例规定我省普及义务教育是谁的责任?
普及义务教育是 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
81、义务教育条例规定我省普及义务教育谁是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是普及义务教育的主管部门。
82、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
义务教育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 设人才奠定基础。
。 83、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什么制度,对义务教育的实施进行视察、督 促和指导,并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处理有关实施义务教育的各类问题?
基础教育督学(视导)制度 。
84、义务教育条例对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1)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2)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仍可实行七周岁入学。
(3)盲、聋、哑和弱智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不得超过九周岁。
85、 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适龄儿童、 少年确因疾病或特殊情况, 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该怎样办理程序?
确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 经当地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
教育法规常考论述:
1、 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 育教学活动 ,开展教育 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 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 专业 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3、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 行和学业成绩 。 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 校教育教学、管理工 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教职工代表 大会或其他形式,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 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面。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 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 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 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 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 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 学生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 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 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贪污提出起诉讼。
4、 学生的义务 :尊守法律、 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5、 为了预防、减少和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除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及 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外,还应对其强化纪律观念,尽量减少因自违纪行为而导致的伤害事故的发生。
6、 教师违反 <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教师违反教师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 第一 , 故意不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 第二 , 体罚学生 , 经教育不改的 . 第三 , 品行不良 , 侮辱学 生 , 影响恶劣 . 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 , 由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学生造
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7、 教师侵犯学生的形式 :侵犯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财产权,通信 自由仅和隐私权,对学生身心名誉方面造成伤害,因此,教师应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做一个 无愧于自身地位和称号的合格教师。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
第一讲 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 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 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 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 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
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 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
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②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④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⑤ 1995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 ;⑥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
5、 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1980年。
6、 “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第二讲 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上)
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 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 的;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
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 (鲜明的阶级性角度)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行为规范。 (特殊的强制性角度)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 角度)
3、教育法的体现的统治阶段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段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复定的。
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①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②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③保障教育的 公共性原则;④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⑤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5、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体现受教育机会一律平等。教育机会平等表现三个方面:起点上(入学上) 的平等、过程上(就学过程)的平等和终点上(学业成就上) 。
6、教育法的作用: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⑥奖励作用。
7、教育法律规则的结构三要素: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8、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三个类别,分别是①按照教育法律规则调整方式的不同划分授权性规则和义 务规则。②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划分,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③按照教育法律规则内 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划分,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第三讲 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下)
1、判定是不是教育法律关系标准:如师生是,朋友不是。
L 是教育法律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2、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 、客观。
3、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少数情况下至少也应 具备权利能力。
4、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为:①公民;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③国家机关;④利益共 同体;⑤国家。
6、权利和义务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
7、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为:①物;②行为及其后果;③精神产品。
8、教育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它主要两种形态:一是教育法律事件,二 是教育法律行为。
9、教育法律的本质复定着教育法律的形式。
10、列举或简述我国教育法律形式的类别: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②教育法律;③教育行政法规; ④地方性教育法律;⑤教育规章;⑥国际教育条例、协议。
11、简述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原则:①下位法服从上位法;②特殊法优于一般 法;③后定法优于前定法;④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⑤被授权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 的立法。
12、九部教育法颁布七部,目前《社会教育法》和《教育投入法》未颁布。
第四讲 教育法的产生与发展
1、教育法国外最早产生(或最先)奴隶社会。
2、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令的国家。
3、奠定英国教育发展基础是: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 ,它确立英国从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一直到继 续教育的公共教育体系。
4、法国:1883年《基佐法案》 。
5、日本:明治维新。
6、国外现代教育法四个特点:①教育观的法治化;②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义务教育法;③教育法律关系 的形成和逐步完善;④教育发达国家竞相进行新的教育立法。
7、 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8、判断是哪一个国家时间:20世纪 80— 90
①英国 1988年 《教育改革法》 ; ② 1989年法国 《教育指导法》 ; ③日本 1990年 《终生学习振兴法》 ; ④ 1992年俄罗斯《教育法》 ;⑤ 1994年美国《美国 2000年教育目标法》 。
9、 1902年, 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 《钦定学堂章程》 ——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 但未实施。 1903年清政府颁布《秦定学堂章程》 (又称癸卯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国民教育制度的建立。 1906年,清政 府颁行《强迫教育章程》要求广设幼学所,幼童至 7岁须令入学,幼童及 7岁不入学者,罪其父母。这是我 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法令。
10、 1951年 10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 ,这是建国后颁布的第一个重要的教育行政法 规。
11、影响教育法产生与发展主要原因:①教育和法律两种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教育法产生 与发展的基本前提;②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③科技的发展是教育法 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④现代教育普及化和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等也是影响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因素。 第五讲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具体表现形式:①党的政策文件;②国家的政策文件;③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订发布的文 件。
2、教育政策的特点:①政策性;②可行性;③原则性;④权威性;⑤移定性。
3、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①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②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③两者调 整的范围、实施的方式不同;④两者的稳定程度不同。
4、教育法以教育政策为指导。
第六讲 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
1、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级” 。
2、简述立法的程序:①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②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③教育法律案的通地;④教育 法律的公布。
3、享有教育法律议案、提案权的主体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 或 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等。
4、在我国,法律案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则需要全体代表的 2/3以 上多数通过。
5、教育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具体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专门 活动。
6、简述教育执法的特点:①从实施方式和活动性质目的地,教育执法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 适用教育法律的专门活动。②从执法主体看,教育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③从执 法依据和执法后果看,教育执法是使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活动。④从执法要求看,教育 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⑤从执法对象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 关以教育法律规范使用特定对象的活动。
7、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8、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①行政合法性原则;②行政合理性原则;③责任行政原则。
9、行政行为有无裁量自为标准:分为羁束性行为和自由裁量性行为。
10、教育执法的形式:①教育行政措施;②教育行政处罚;③教育行政强制执行;④教育行政救济。 11、原国家教委 1998年 3月 6日颁布了《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处罚种类:P98。
12、教育司法:在法院内部,专门设立教育司法专门机构有三种:①教育巡回法庭(上海长宁区人民 法院) ;②教育法庭(吉林四平、湖南张家界) ;③涉教案件领导小组(吉林白山市) 。
13、所有国家机关、所有政党、所有组织、所有公民都有遵守教育法的义务,而不能仅仅认为教育守
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事。
14、构成教育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教育违法行为的客体;②教育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③ 教育违法行为的主体;④教育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15、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违法作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 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
16、根据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
17、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尺度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历史、系统和字面解释、扩充、限制。 18、简述教育法律监督的种类: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行政机关的监督;③司法机关的监督;④ 社会监督;⑤党的监督。
19、权务机关的监督居于主导地位。
第七讲 教师的法律地位
1、就教师的身份特征而言,教师是专业人员。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
2、教师身份的规定:公务员、雇员、公务员兼雇员三种类型(日本、法国→公立英、美公立教师兼有 公务员和雇员双重身份)
3、简述我国教师基本权利: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 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 成绩;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⑤对学校教育教学、管 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简述教师应当履行义务: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 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 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动,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 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教师资格条件:①必须是中国公民;②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③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 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④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⑤教师的身体状况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7、教师考核的内容:①政治思想;②业务水平;③工作态度;④工作成绩。
8、教师考核的原则:①客观性原则;②公正性原则;③准确性原则。
第八讲 教师与其他主要教育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1、教育行政机关法律地位特征:①相对独立性;②专门性;③地域性。
2、教育行政机关属于哪类法人?机关法人(企业、机关、事业、社团共四种法人,法人是一个社会组 织)
3、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
①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4、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评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容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它包括学制 系统内以实施学历性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5、简述学校法律地位的主要特点:①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②依法自主办学;③享有法人财产权;④ 具有公益性质。
6、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 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学校只要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成为法人的四个条件,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 就能取得法人资格,其法人资格也同时得到主管部门的依法确认。
8、 简述学校九项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收;⑥聘任教师及其他 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 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9、简述学校六项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 育教学质量;③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④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 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⑥依法接受 监督。
10、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到底属于什么关系?
有二类:①任命制下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聘任制下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11、教师聘任制的形式:①招聘;②续聘;③解聘;④辞聘。
12、简述我国现行教育基本法学生权利:①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和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教师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⑤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权利。 13、国家奖学金制度及经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研究复定,自 2002年起在全国普遍高校中 首次设立的。
14、什么叫学位证书?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表明其所达到相应的专业学 术水平的一种凭证。
1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 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这是公民的申诉权和诉讼权在学生身上的具体体现。
16、列举学生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 为习惯;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④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17、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①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与学生形成的管理关系;②在履行教育职务过 程中与学生形成的平等关系。
第九讲 教师常用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1、教育法律救济与“救济”判断。
2、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意义:①有利于确保和实现宪法的公民的诉权和受救济权;②有利 于切实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③有利于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④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教育法制 建设。
3、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①诉讼渠道;②行政渠道;③其他渠道。
4、教育申诉制度具有什么特点:①申诉的主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②申诉的受理主体包括 人民法院,也包括党的纪检委、监察部门,权力机关以及上一级行政机关等;③申诉的目的旨在使当事人 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补救。
5、诉论意义的申诉三个特点:①行政诉讼申诉;②民事诉讼中的申诉;③刑事诉讼中申诉。
6、教师申诉的管辖:①隶属管辖;②地域管辖;③选择管辖;④移送管辖;⑤指定管辖。
7、教师申诉程序包括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
8、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三个条件:①符合法定申诉范围;②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③以法定形式提 出。教师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9、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复的,若申 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 政诉讼。
10、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略者害的 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11、被申诉人:受教育者申诉制度中的被申诉人一般包括受教育者所在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 师及学校工作人员。
12、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是教育行政建设的前提。
13、相对人向主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10日内提出法律、法规中有 规定的除处。
1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复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处。
15、教育行政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16、教育行政诉讼主管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17、关于起诉的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须经复议的行政案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 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 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应 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起诉。
18、教育行政赔偿制度特点:①行政侵权主体恒定;②行政侵权行为特定;③行政赔偿主体惟一;④ 行政赔偿程序法定。
19、简答教育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①损害事实存在;②职务行为主体确定;③职务行为违法;④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20、赔偿义务机关经过审查确认行政赔偿申请符合赔偿条件后,应即与请求人进行协商。双方就赔偿 问题意见达成统一后,应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协议书” ,对照赔偿方式、金额、履行的期限等做出规 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赔偿协议书之规定给予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或者请求 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 3个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课程标准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
首次颁布的课程标准,尽管各有特色,但结构基本上是一致的,大致包括以下五部分:
①前言——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
②课程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③内容标准——内容领域及行为目标。
④实施建议——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⑤附录——术语解释、案例。
新课程改革评价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关于新课程改革的评价理念,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有明确的表述: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 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 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 水平的发展。”
“建立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以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 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综观世界各国课程评价改革的发展趋势,结合我现阶段课程评价改革的实际,我们可对这一评价理 念作以下阐释和理解:
⑴ 在评价功能上,由侧重甄别和选拔转向侧重发展。
⑵ 从评价对象上,从过分关注对结果的评价转向关注以过程的评价。
⑶ 在评价主体上,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和评价信息的多源化,重视自评、互评的作用。
⑷ 在评价结果上,不只是关注评价结果的准确、公正,而是更强调评价结果的反馈以及被评价者对评价结 果的认同和以原有状态的改进。
⑸ 在评价内容上,强调对评价对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⑹ 在评价方法上,强调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尤其注重把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结合起来,以质性评价统整量 化评价。
⑺ 在在评价者与评价对象的关系上,强调平等、理解、互动,体现以人为本的主体性评价的价值取向。 60、课程评价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评价与考试的改革必须体现新的教育评价观念,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 多元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要保护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体现尊重与爱护,关注个体的处境与需 要;评价应突出发展、变化的过程,关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积极主动的态度;要将评价贯穿于日常 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评价的教育性功能。”《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讨论稿)》已 经向我们描述新课程评价的发展方向:评价的多元性,评价的主体性,评价的开放性。
课程标准的意义和功能
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本次课程改 革将我国沿用已久的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反映了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
课程标准的意义和功能是什么 ?
《纲要》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 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 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建议。
课程标准包括以下内涵:
☆它规定本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
☆它提出了指导性的教学原则和评价建议;
☆它不包括教学重点、难点、时间分配等具体内容;
☆它规定了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如何
(一 ) 教材编写必须依据课程标准,
(二 ) 义务教育的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达到
(三 ) 教材是对课程标准的一次再创造、再组织。
(四 ) 教材的编写和实验可以检验课程标准的合理性。
为什么本次课程改革将教学大纲改成课程标准 ?
1912年中国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就颁布了《普通教育临时课程标准》 ,此后, “课程标准”一词在中国 一直沿用了40年。建国初期,我国颁布了小学各科和中学个别科目的课程标准(草案) 。1952年后, 改用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明显存在以下弊端:
从目标上,只规定了知识方面的要求;内容偏难、偏深、偏窄,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要求 过高;只强调教学过程,忽视课程的其他环节; “刚性”太强,缺乏弹性和选择性。
使用“课程标准”名词所体现的理念:
第一,课程价值趋向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
第二,课程目标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从只关注教师教学转向关注课程实施过程
第四,课程管理从刚性转向弹性
新课程标准的特点
努力将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
突破学科中心
改善学习方式
体现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功能,评价建议有更强的操作性
为课程实施提供广阔的空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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