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摘要:农业保险在中国经历了80多年的曲折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通过分析研究这几个阶段中中国农业保险所采取的具体实践,可以发现,农业保险的商业化模式在中国行不通,而在实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以来,中国农业保险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历程;政策性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我国自上世纪30年代引入农业保险以来,经过80多年的曲折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农业保险8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分为五个阶段。通过分析总结这五个阶段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和教训,不但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农业保险所特有的客观规律,从而寻找到更适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还可以将实践上升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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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的指导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而促进农业保险和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农业保险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
1934年,为保证实验区发放贷款资金的安全,在金陵大学农学院与上海银行带领下,安徽和县成立了乌江耕牛保险会,举办耕牛保险。这是中国现代保险史上最早的由农民自发建立相互保险组织之一,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1936年,江西省农业院兽医组在临川组织成立了耕牛保险社。1939年,国民政府农本局在重庆农业试验区成立了家畜保险经营处,开办生猪保险。以上三个保险组织都具有互助合作性质,希望利用农民自身的力量将农业保险实施下去。之后,1944年,国民政府在重庆成立了中国农业特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过牲畜保险,这是旧中国官僚资本举办的公司。除了互助性质和官办性质的保险外,还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农业保险试办形式。1945年成立的重庆泰安保险公司就有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其中。
这一阶段试办过的农业保险组织和公司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当时的中国极度缺乏保险意识,政府虽参与了保险机构的成立,但对农业保险应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和模式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给予足够的重视。第二,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在参与农业保险试办中,由于农业生产本身所具有的高风险特性,不愿意将过多的资金投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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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之中。第三,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虽意识到了农业高风险的特性,对农业保险也有一定的需求,但自发组织成立的保险机构因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不能将农业保险承办下去。
二、起步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为促进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开始兴办农业保险,以此来支持农业的发展。1950年,为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降低农民生产中的风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在试点地区开办了牲畜保险的棉花保险。1951年,保险规模和试点地区扩大,在全国全面开展了牲畜保险,在产棉地区普遍试办棉花保险;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还试行了水稻保险和油菜保险。1953年,在全国实行机构精简的背景下,非迫切需要的农业保险业务被暂时停办。1954年,政策风向发生变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开始重点恢复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于1956年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试,对今后农业保险工作的展开做了初步的规划。然而,由于1958年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出现,全国农业保险工作全部停办,自此中国农业保险进入了长达24年的停办期。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农业保险已初具规模,农民对农业保险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参与主要体现在组织农业保险的展开和强制农民参加保险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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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恢复试办阶段(1982年至1992年)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各项制度开始慢慢步入下轨,农业保险也于1982年开始再次试办。试办初期,为支持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起来,政府对农业保险机构给予了很大程度的优惠,例如,政府免征营业税等。在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中国农业保险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巨大,对当时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种地积极性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被视为中国农业保险的黄金发展期。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按照“恢复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这种以盈补亏的经营方式,是以政府强有力的干涉为前提的,从经济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显然是无效率的,不利于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与当时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是分不开的。农业保险的此种经营模式为之后的持续衰退期需埋下了伏笔。
四、持续衰退期(1993年至2003年)
中国进入90年代以后,人们逐步冲破经济思想的局限性,开始认识到市场调节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国市场化经济改革开始徐徐展开。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转向商业化,农业保险经营进入商业化运行模式。为确保经营利润,人保开始对公司的农险业务进行整顿,对一些亏损严重的业务实行了“战略性收缩”。人保这一经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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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转变,改变了之前“规模很大,利润很小甚至为负”的局面。从经济效率上来讲,这一转变是很成功的,但从农业保险规模上来看,直接的后果就是保险规模连年萎缩,农业保险基本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五、新一轮保险试验阶段(2004年至今)
在农业保险持续萎缩的现实下,中国开始对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进行反思,在总结和参考国外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试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农业现状,我国的农业保险由商业化经营模式过渡到了政策性模式。
2004年,中国保监会选取9个省区(市)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中央财政又选取6个省区拿出10亿元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各级财政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下,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2011年财政部又选取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12年,财政部将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区,2013年农业保险补贴绩效评价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0个省区,至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通过分析中国农业保险80多年的历史,可以发现,在没有政府的支持下,农业保险无法持续下去,商业化运作无法运用到农业保险上,只有在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中国农业保险才能焕发出其应有的对农业的支持作用,才能真正的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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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吴俊丽.国外农业保险对中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启示[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3(17).
[2]张祖荣.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经科学,2006(10).
[3]张跃华,顾海英.1935年以来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农业经济问题,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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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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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保险在中国经历了80多年的曲折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通过分析研究这几个阶段中中国农业保险所采取的具体实践,可以发现,农业保险的商业化模式在中国行不通,而在实行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以来,中国农业保险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我国自上世纪30年代引入农业保险以来,经过80多年的曲折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农业保险80多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分为五个阶段。通过分析总结这五个阶段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和教训,不但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农业保险所特有的客观规律,从而寻找到更适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还可以将实践上升为理论,更好的指导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而促进农业保险和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农业保险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
1934年,为保证实验区发放贷款资金的安全,在金陵大学农学院与上海银行带领下,安徽和县成立了乌江耕牛保险会,举办耕牛保险。这是中国现代保险史上最早的由农民自发建立相互保险组织之一,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1936年,江西省农业院兽医组在临川组织成立了耕牛保险社。1939年,国民政府农本局在重庆农业试验区成立了家畜保险经营处,开办生猪保险。以上三个保险组织都具有互助合作性质,希望利用农民自身的力量将农业保险实施下去。之后,1944年,国
民政府在重庆成立了中国农业特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过牲畜保险,这是旧中国官僚资本举办的公司。除了互助性质和官办性质的保险外,还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农业保险试办形式。1945年成立的重庆泰安保险公司就有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其中。
这一阶段试办过的农业保险组织和公司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当时的中国极度缺乏保险意识,政府虽参与了保险机构的成立,但对农业保险应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和模式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给予足够的重视。第二,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在参与农业保险试办中,由于农业生产本身所具有的高风险特性,不愿意将过多的资金投入农业保险之中。第三,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虽意识到了农业高风险的特性,对农业保险也有一定的需求,但自发组织成立的保险机构因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不能将农业保险承办下去。
二、起步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为促进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开始兴办农业保险,以此来支持农业的发展。1950年,为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降低农民生产中的风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在试点地区开办了牲畜保险的棉花保险。1951年,保险规模和试点地区扩大,在全国全面开展了牲畜保险,在产棉地区普遍试办棉花保险;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还试行了水稻保险和油菜保险。1953年,在全国实行机构精简的背景下,非迫切需要的农业保险业务被暂时停办。1954年,政策风向发生变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开始重点恢复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于1956年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试,对今后农业保险工作的展开做了初步的规划。然而,由于1958年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出现,全国农业保险工作全部停办,自此中国农业保险进入了长达24年的停办期。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农业保险已初具规模,农民对农业保险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政府对
农业保险的参与主要体现在组织农业保险的展开和强制农民参加保险两个方面。
三、恢复试办阶段(1982年至1992年)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各项制度开始慢慢步入下轨,农业保险也于1982年开始再次试办。试办初期,为支持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起来,政府对农业保险机构给予了很大程度的优惠,例如,政府免征营业税等。在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中国农业保险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巨大,对当时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种地积极性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被视为中国农业保险的黄金发展期。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按照“恢复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这种以盈补亏的经营方式,是以政府强有力的干涉为前提的,从经济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显然是无效率的,不利于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与当时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是分不开的。农业保险的此种经营模式为之后的持续衰退期需埋下了伏笔。
四、持续衰退期(1993年至2003年)
中国进入90年代以后,人们逐步冲破经济思想的局限性,开始认识到市场调节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国市场化经济改革开始徐徐展开。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转向商业化,农业保险经营进入商业化运行模式。为确保经营利润,人保开始对公司的农险业务进行整顿,对一些亏损严重的业务实行了“战略性收缩”。人保这一经营方式的转变,改变了之前“规模很大,利润很小甚至为负”的局面。从经济效率上来讲,这一转变是很成功的,但从农业保险规模上来看,直接的后果就是保险规模连年萎缩,农业保险基本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五、新一轮保险试验阶段(2004年至今)
在农业保险持续萎缩的现实下,中国开始对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进行反思,在总结和参考国外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
试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农业现状,我国的农业保险由商业化经营模式过渡到了政策性模式。
2004年,中国保监会选取9个省区(市)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中央财政又选取6个省区拿出10亿元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各级财政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下,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2011年财政部又选取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12年,财政部将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区,2013年农业保险补贴绩效评价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0个省区,至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通过分析中国农业保险80多年的历史,可以发现,在没有政府的支持下,农业保险无法持续下去,商业化运作无法运用到农业保险上,只有在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中国农业保险才能焕发出其应有的对农业的支持作用,才能真正的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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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农业保险_发展历程_启示与思考
第11卷第2期2009年03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HIT(SOCIALSCIENCESEDITION)
Vo.l11No. 2Mar.,2009
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启示与思考
孙善功,李嘉晓,陈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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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陕西杨凌712100;2.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山东青岛266071;3.山东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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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对建国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进行阶段划分之后,系统总结了农业保险发展所给予的启示:政府干预和政策摇摆是导致农业保险发展波动性大的主要原因;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同灾害程度的轻重无直接联系;政府缺位是1993 2003年农业保险萎缩的唯一原因;农业保险发展与否的根本不在于经营模式与经营方法有何不同,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否付诸实施。最后,结合我国当前农业保险发展的新阶段,指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必须在农业保险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的拟合、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责任界定、农业保险制度中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等诸方面进行创新完善。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历程;政府干预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 1971(2009)02-0078-07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
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经过建国以来近60年的发展,尤其是在2004年至今年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国保监会和各地政府的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加深,保费收入快速增长,2005年保费收入为7.3亿元,2006年为8.5亿元,2007年猛升到51.8亿元。保费的急剧增长是不是表明我国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哪些问题?从历史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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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探究,或许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思考。
之初就把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能。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北京郊区、山东商河、重庆北碚试办牲畜保险。1951 1952年,在一些地区试办了农作物保险,如先后在山东、苏北、陕西、山西、四川、江西、河北等省,及北京、西安等市共36个地点试办了棉花保险。但由于急于求成、强迫命令的做法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影响,1953年初第三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确定了!整理城市业务,停办农村业务,整顿机构,在巩固的基础上稳步前进?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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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方针。
1954年,为满足合作社对牲畜自愿保险的需求,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90个县,继续办理了牲畜自愿保险。1955年农业保险按!积极准备、稳步发展?的精神复办,至1955年底,全国共有13个地区开办有大牲畜业务,东北地区业务占全国牲畜保费收入的98%以上。1956年前后,全国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上上下下要求保险工作配合农业合作化和手工业合作化的呼声很高,许多地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要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细分建国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可划分为五个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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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1.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保险探索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1953年农村保险停办以后,东北大部分地区由于农村经济和互助合作运动发展较快,加之马匹多、价值高,因此对牲畜保险有一定需求。经东北党政提出意见报请中财委批准后,东北地区又重点办理了牲畜保险。 收稿日期:2008-12-10
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社科计划项目(S07WZ63);青岛市软科学研究组织计划项目(07R-32)
作者简介:孙善功(1968-),男,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农业保险研究;李嘉晓(1975-),男,山东龙口
人,助理研究员,博士,从事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研究;陈盛伟(1971-),男,山东青州人,副教授,博士,从事农业保险与农业风险管理研究。
求办理保险业务。1956 1957年的农业保险业务在整顿、调整中继续开展。
1958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第六次全
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农村保险要积极办理牲畜保险,扩大办理养猪保险,重点试办农作物的保险。但随着农业!**?的深入以及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出现,愈演愈烈的浮夸风使农作物上报产量的虚数很大,这使得农作物的承保产量很难确定,农作物保险试办不长就停止了。1958年10月,在西安召开的全国财贸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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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立即停办至此,农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停办。
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表明:(1)政府干预是新中国农业保险得以产生的第一推力。此时期政府推动农业保险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发动群众运动,如平原省每村以互助组为单位,动员没有牲口而有粮食的农户借粮食给有牲口而缴不起保费的农户;全面依靠地方党政机构;利用干部、积极分子带头投保。(2)这一时期开展的农业保险虽然属于自愿性保险,但是由于政府干预过多,实际上为强制保险, 政府的过多干预客观上扩大了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降低了农业保险的代理成本。
2.1982年到1986年的恢复试办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广泛兴起,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农工商经济联合体?等纷纷涌现出来,出于分散风险的需要,他们对开办农业保险呼声强烈。1982年2月,国务院指出应!积极创造条件,抓紧作好准备,逐步试办农村财产保险、畜牧保险等业务?,1984年国务院再次指示,为了适应农民富裕起来以后对安全保障的需要,农村保险业务将成为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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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甘蔗、甜菜、西瓜、亚麻等经济作物,以及牲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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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等养殖物。
1982 1986年农业保险恢复试办时期,由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计划经济方式,在业务经营中不大考虑盈亏问题,经营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核算,盈亏由保险公司内部险种互补,这实际上隐含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隐性补贴,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系统内部调剂盈亏、抽肥补瘦,助推农业保险的机制,实际上也是!以险养险?模式,是种养两业险非独立核算下的以险养险,同后来的以险养险并不一样。 3.1987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多元化快速发展
得益于鼓励性政策背景的推动,1987 1992年是中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时期。此时期,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几个主要政策文件是: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1985年1月1号)中提出,!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1986年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1986年1月1号)中再次强调!应积极发展农村各项保险事业?。1987年中央5号文件指出要!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有条件的可试办合作保险?。1991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扩大险种范围,鼓励农民和集体投保。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多层次、相互联系的农村专项保险基金,逐步建立农村灾害补偿制度。? 中央政府的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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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再度兴起。此时,尽管农业保险没有摆脱商业保险公司的体制束缚,但由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采取了成立专门业务部门,将农村保险业务统交农村保险部经管的措施,从而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尤其是这一时期各地积极开展创建保险先进县的活动,为农业保险争取各地方党政领导部门的政策支持、措施保障和资金资助开通了一些渠道。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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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自1982年恢复,到1986
年的四年试办阶段中,农业保险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政府垄断经营。198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的农业保险险种多达100多个,保险标的包括了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烟叶、
**虽然作出过!愿保就保,不愿保就不保?的指示,但当时实行的是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农业保险的发展只能服从国家的
统一安排。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赶任务、赶进度,出现了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投保现象,如!不投保就是不爱国,不相信政府?,甚至采取连续开会、站岗把门、强迫学习、不投保不让走的强制行为;如通过党政组织向乡村干部层层派任务;再如限期内完不成任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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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农业保险业务收入从1987年的10028万元增加到1992年的86190万元,增长了约7.6倍,可以这么说,1987 1992年是中国农业保险大幅度增长的阶段,是建国后农业保险发展的黄金时期。 由于政府直接办理农业保险成本过高、亏损严重,政府在改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模式的同时,也在探索其他经营农业保险的途径。这一时期的农业保险呈现出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多元经营主体参与的特点,具体表现为准许新疆建设兵团经营本地农业保险,允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合办或代办农业保险,以及推动农村合作保险发展等方面。一些省级保险分公司与省政府财政、体改、人民银行、民政、农业、气象、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合作,进行了大量的农业保险体制改革试点,形成了以湖南、河南、云南为代表的!三南?模式。 在1987 1992年这一农业保险发展较快的时期,地方政府所产生的推动作用值得思考。由于政策、体制关系的不顺,此阶段农业保险大发展的环境并不好,但依靠地方政府的推动,此时期的农业保险呈现出了多主体参与、多形式并存、增长速度很快的特点。此时期,出现了不少地方政府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较好例子,如河南省分公司在省政府及财税、人民银行、农委、体改委、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建立了河南省农村保险互助会;上海市于1991年由政府牵头,财政局、农委、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了上海市农业风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肇庆市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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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与农委、财政、外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肇庆市农业保险委员会,并在县一级试办了农业保险合作社。
4.1993年到2003年,农业保险的萎缩徘徊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影响了农业保险业务。
1996年8月23日#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
制改革的决定?的第五部分 逐步建立各类农业保险机构中指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农业比重较大的县建立农村保险合作社,主要经营种养业保险。在发展农村合作保险的基础上,创造条件成立国家和地方农业保险公司,主要为农村保险合作社办理分保和再保险业务。国家农业保险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原有农业保险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为避免农业保险机构因承保种养业保险造成亏损,国家将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扶持。?但是,同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作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后,
农险业务全面下滑,我国农业保险进入了十年的萎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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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农业保险十年萎缩徘徊的原因主要有三点:(1)1992年后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加快,致使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压力减小。1994年财政部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实行新的财务核算制度,取消了对原按30%计提费用的规定,保险公司全面向商业化的转轨,使前一阶段人保公司内部抽肥补瘦,助推农业保险的机制被停止,人保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动力降低。(2)行政干预过度。我国许多开展农业保险办法实际上是运用当地党政的力量,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农民投保,主要表现为以乡或村为单位集体投保、将保险费以乡统筹或村提留的形式向农民强行收取,有加重农民负担之嫌,农民的抵触情绪很大。1996年中央13号文件对此保险办法明令禁止后,农险业务全面下滑。(3)这一时期为减轻农民负担而清理创优达标评比,因而停止了保险先进县活动,更有一些部门和地区在纠正个别县级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措施不当,将农业保险作为对农民的乱摊派清理,结果造成了中国农业保险从业务到队伍的全面滑坡。 5.2003年以后,农业保险进入新的探索与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保险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 2008年连续五年的中
1996年12月30日(中发[1996]13号)!有关部门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和合作医疗,都必须坚持自愿量力,不得强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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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孙善功,等: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启示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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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3年,保监会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保险公司和专家学者就发展农业保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专题调研,形成了#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现阶段中国开展农业保险不能完全套用国外任何一种现成模式,不能完全依靠国家财政补贴,不能走单一主体经营的道路。应先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市场开展试点,总结推广,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第二,农业保险总的经营原则应是政策扶持、商业运作。第三,现阶段应调剂整合政府、社会、企业、农民多方资源,共同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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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开展了林木、油菜、香蕉、烟叶等特色作物保险,及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质量和天气气象指数保险等,涉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园艺、生猪、家禽、水产养殖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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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中央财政首次投入保费补贴。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对大豆、玉米、小麦、水稻、棉花、能繁母猪等6个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在6个试点省区承保面积达到1.48亿亩,占试点省份播种面积的43.88%,保险金额344.29亿元。2007
年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农作物承保面积达到2.31亿亩,承保大小牲畜达到5771.39万头(只),家禽3.25亿羽(只)。农业保险覆盖全国4980.85万(户次)农户,保险金额达到1126亿元,保费收入达到51.84亿元,同比增长514.95%,其中,种植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2.15亿元,同比增长328.67%,养殖业保险保费收入19.69亿元,同比增长2017.2%。
。2004年,保监会遵循!先起步、
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按照!总体规
划、阶段部署、抓好试点、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在上海、吉林、黑龙江分别批设了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三家不同经营模式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在江苏、四川、辽宁、新疆等地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开展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以及保险公司自营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工[5]
作。2005年,在巩固既有试点的同时,保监会在宁夏、内蒙古、湖北、云南、北京等地,相继开展和深化了农业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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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保险的新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5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5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种植业保险保费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92%;养殖业保险保费收入0.8亿元,同比增长80.2%。农业保险覆盖了超过4000万亩粮食作物,超过1.1亿头家禽和牲畜。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8.5亿元,为三农提供的风险保障达733亿元。2007年,我国农业保险更是有了快速发展。这表现为,一是能繁母猪保险迅速推进。在#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的指导下,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突破80%,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农业保险险种。二是涉农保险产品更加丰富。保险公司因地制
,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的启示
1.政府干预和政策摇摆是导致农业保险发展波动性大的主要原因
由于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的农业保险业务经历了建国后农业保险发展的各个阶段,其经营业绩变化能准确反映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所以笔者截取了1982 2003年PICC农业保费收入的数据(见图1、图2)予以分析政府对农业保险政策的起伏和摇摆。
图1 1982 2003年PICC农业保费收入
2.政府缺位是1993 2003年农业保险萎缩的唯一原因
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向商业化转轨,由于财政
13
部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实行新的财务核算制度,取消了原按30%计提费用的规定,使前一阶段人保公司内部抽肥补瘦助推农业保险的机制被迫停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单独经营、单独立账、结余留存、亏损拆借的保险模式就此终止。同时,PICC经营农业保险的市场压力和政府压力也在减少,农业保险业务因而日渐萎缩。2003年11月6日PICC在香港成功发行股
图2 1982 2003年PICC农业保费收入增长率
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原则进一步剔除了不易盈利的农业保险业务。而此期间,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逐渐剔除或退出农业保险业务的时候,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措施来弥补这个空缺,导致全国农业保险业务全面滑坡。 3.农业保险发展规模同农业灾害程度的轻重无直接联系
保险起因于风险的存在,某一险种的发展规模通常与其所受灾害的程度和频率成正比
[7]
20年中PICC农业保费收入最高的年份是1993年,达到了8.29亿, 而2003年的保费收入是2.36亿。1983 1987年度增幅为
314.http://www.wenku1.com/news/466094E3AE5E1C88.htm
l4%,而1994 2003年度增幅为-17.1%,波动之大可见一斑。分析PICC经营农业保险的几个拐点:1986年、1992年、1996
14
年、2003年,农业保险业务的上升与下降无不与政策和体制改革有关。例如1994年以后,财政部对人保公司实行了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1996年PICC产、寿险业务分业经营,PICC被认定为商业性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些都导致了PICC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的下滑。
[6]
,
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实并非如此。通过对数据的简单分析,表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与农业灾害程度(用成灾面积代表)没有天然的关系,如图3所示。
从图3中曲线的走势看,农业保险变量与成灾面积的走势不一样,
说明农业保险变量与其相
图3 1985 2004年农业保险与农业受灾面积走势对比图
此数据与中国统计年鉴不符,统计年鉴显示1993年全国的农业保费收入5.61亿,原因是PICC包括自办业务,代办业务与合
关性很小。国家财险份额的逐年增长反映的是国家保险机构的增加,保险市场的扩大理应引起对农业保险供给的增加。这一事实说明,我国农
业保险的供给与需求无法依靠市场的力量自发形成,同样
15
也可推理出,凡可以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市场因素,皆不能独立或联合启动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市场的启动必须借助外力(如政府)方可。
4.农业保险发展与否的根本不在于经营模式与经营方法有何不同,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否付诸实施
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过程中,不乏对经营方式与方法的探索,特别是对农业保险组织模式的探索更是贯穿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整个历程。 沈达尊(1994)把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概括为七种。朱淑芳,赖景一(1994)把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概括为五种,没有超出沈达尊(1994)所概括的范围。庹国柱(1997)把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总结为三种,即政府主办模式、共济合作模式、分散经营模式。谭静,曾维忠(1997)的研究体现了与庹国柱相同的特点,但由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制,谭静,曾维忠所概括的七种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中,增加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单独经营、单独立帐、结余留存、亏损拆借的商业保险模式和!混合型?保险经营模式的提法。许桂红(2003)从政府角色定位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有三种。白安义(2004)的研究更多地强调了农业保险的组织架构,认为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有三种,即保险企业专业化经营、联合共保、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上述研究中,虽然表述方式和角度不同,但都是对组织模式和经营模式的概括和设想。需要说明的是在2003年以前,上述形
16
式都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参与,因此上述诸形式还可以换个角度概括为PICC独家兴办的独办模式,PICC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合办模式,PICC代理地方政府举办农险的代办模式,PICC与地方的农、林、商业部门联合举办的联办模式,以及PICC参与的农民自担风险的合作社模式。
2003年底,中国保监会新提出了五种组织
[8]
经营方式,中国农业保险经营组织模式的不同表述和相关争议才得以尘埃落定。一年后,不同的经营模式表现出了不同的经营业绩,安信农业保险公司2005年的保费收入是1.32亿,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0.55亿,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2.28亿,而安盟中国成都公司2005年的保费收入只有156.6万元。法国安盟公司是世界著名的公司,其经营手段与方法应该是世界水准,2005年的惨淡业绩表明经营方法和手段无法改变农业保险属性,是否享受政策支持和力度如何是四公司经营业绩差异的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对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的理论关注和实践试验并没有把农业保险带出曲折、徘徊、萎缩的境况,这不难说明农业保险发展与否的根本不是经营采取何种形式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得到政府支持的问题。
三、中国农业保险探索的新阶段急需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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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进入了新的探索阶段,在认识到农业保险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的时候,需解决的问题也不少。在这里笔者只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一简单列举,以供读者和同行的思索。 第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的拟合问题。这里面涉及的主要问题有:如何正确区分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如何实现农业保险业务的双重性(政策性与商业性)在同一个保险经营主体中科学结合?商业性农业保险会存在市场失灵,那么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否存在政府失灵
[9]
?
第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责任界定、行为规范问题。由于短时间内国家级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不可能建立,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力度,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态度、行为方式也很重要。这里面涉
即: 地方政府支持下,保险公司通过代办办理的农业保险;&保险公司与农业技术部门合办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合作社;
(地方政府主办的农业保险,由保险公司代理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农业保险;?民政部门办理的农业保险;+地
18
%84%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1卷
及的主要问题有: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各以何种方式支持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制度与其他支农政策如何放到一个框架内统筹考虑?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是否可以纳入法制轨道?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渠道是否会有地域性差别等。
第三,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中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问题。这里面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是否有必要制定国家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以及内容如何?地方性农业保险规章如何演变为国家农业保险立法的一部分?
第四,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组织构造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是否有必要建立国家农业保险公司?被大家长期看好的互助合作保险如何才得以发展?理论上不存在农业保险经营的最佳组织形式,那么各区域确定自己实践形式的标准是什么?
第五,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与代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农业保险公司股东权益与政策性业务的矛盾问题,为三农分忧和为股东谋利双重目标的矛盾问题,如何化解巨灾风险问题。 第六,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方面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涉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其监督比较复杂,由同一部门监管两类不同性质的业务,监管目标和理念的二重性将有可能引发
19
[10]
管理冲突,如何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是当务之急。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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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iculturalInsurance:Development,EnlightenmentandThinking
SUNShan gong,LIJia xiao,CHENSheng wei
1
2
3
(1.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NorthwestAgriculture&ForestryUniversity,Yangling712100,China;
2.ResearchInstituteofEconomics,QingdaoAcademyofSocialSciences,Qingdao266071,China;3.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ShandongAgricultureUniversity,Taia’n271018,China)
Abstract:AfterdividingthedevelopingstagesofagriculturalinsurancesincethefoundingofthePRC,thispapersystem
aticallysumsuptheenlightenmentfromthedevelopmentofagricultureinsurance:governmentinterventionandpolicyinstabili tyarethemainreasonforcausingabigfluctuationduringthedevelopmentofagriculturalinsurance;governments’absenceistheon
lyreasonforagriculturalinsuranceshrinkingduring1993-2003.
21
Thereisnodirectrelationshipbetweenthedevelopingscaleofagriculturalinsuranceandthedegreeofdisaster;whetheragriculturalinsurancecanbedevelopedornotisnt’basedonthemodelandmethodofmanagementbutontheperformanceofpoliticalagricultureinsurance.Intheend,thepaperpointsoutthatunderthenewsituationofagriculturalinsuranceinChina,severalaspectsshouldbeinnovatedanddevelopedtoaccel
eratethedevelopmentofagricultureinsurance,suchasthefitnessofcommercialbusinessandpoliticalbusinessofagriculturalinsurance,theresponsibilitydefinitionbetweenlocalgovernmentandcentralgovernment,theimprovementoflawsandregula tionsinagriculturalinsurancesystem.
Keywords:agriculturalinsurance;development;governmentinterven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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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范文四:广东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与思考
广东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与思考 邱 林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图书馆, 广东 广州 510430:
摘 要,农业保险是发展农业生产、防范农业经营风险和保证农民稳收、增收的重要政策工具。本文
在分析广东农业保险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通过比较与历史的经验教训分 析,研究了市县:市:一级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划的可行性。
关键词,广东;农业保险;保险计划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12-0049-04
农业保险是发展农业生产,防范农业经营风相当的政策目标。 险包括意外市场风险、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保证农 进入21世纪以后,农业保险又赋予了新的 民稳收、增收的一项政策工具,是扶持农业发展的 内 涵。农业保险可由政府主持制定,并通过法案 重要政策,与农业科技一起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现 颁布 实施。农业保险计划不仅需要政府的补贴, 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农业保险既不同于农业灾 而且需 要政府的有效调节。比如农业保险计划与 害补偿计划,也不同于社会保障,但对于促进农业 农户信贷 金投放、农产品出口价格补贴、农业灾 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高抗灾能力具有重要意 害、农业计 划调整等农业保护措施的有效衔接。
义。 一般来说,在发达地区,虽然从表面上看农业 农业保险的范围广,标的之多,情况之复杂, 保险不具有强制性,但如果符合保险的农户不按规 在许多部门和地区均有体现。但从目前广东省内外 定投保,就不能得到信贷资金,出灾后不能享受政 的实践来看,真正的农业保险覆盖面比较有限,也 府救济,不享受价格补贴,不能从生产调整中得到 就是说很少有一份农业保险计划可以将所有内容都 优惠等措施,这等于是要求广大农户主动参与。此
承保起来。 外,农业保险法案中还规定农业保险计划的奖惩标 准和办法。所有这一切功能都需要保险公司不断完 善。商业性保险公司可以在协助政府农业保险机构 一、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 开办业务时做一些辅助性的技术和保单销售工作。 农业保险的开展比其他商业性保险晚,原因 是农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比城市工商业起步和发展 晚。不仅如此,在其他产业率先发展的同时,农业 二、建国以来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回顾
工业化国家之内,出现了农民收入下降和农业比较 中国既是一个经济强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 村经济体系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改 经济利益低而要求政府出面采取措施,并通过保险 革完善之中。 等办法,来降低农业灾害风险和保持经营稳定,从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 而达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
收稿日期,2014-10-21 作者简介,邱林:1964-:,男,四川重庆人,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图书馆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政策。
2014年第12期 ? 49?
农村金融 司后就办理了农业保险,由于没有法律保障,保险险公司开始认真探索发展政策性保险的出路,由此 公司的企业行为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和政策要求相 形成了一些政府部门与国有保险公司“合作”的农 矛盾,单纯由国家商业性保险公司向农民收费卖保 业保险发展模式。尽管这些模式大多已成历史,但 险,引起了农民的反感,到1953年农业保险停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办。 1986年至1993年,农业保险实际上是由国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后,重新试办农业 有 商业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
保险,国有商业性保险公司主观上想为农民办好 办, 但承保收费难、定损理赔难,省以下保险公 事,但与自身的商业性质相矛盾,又不能有效推动 司纷纷 寻求与政府合作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各地
农业保险的发展。实践中由于风险大、成本高,保 政府也要 求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为地方 险公司不愿办,一些农民反映农业保险收费高,到 经济发展做 贡献。这种双向结合的条件,大多是
政府对农业保 险给予行政和地方政策支持,有的1993年遭到了清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化 配以少量财政资 金,保险公司主要经办业务,名和产业化进程明显 义上也配以必要的 资金,成立促进农业农村保险加快,农业的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对农业可持续 事业发展的管理机 构,如农业保险基金会、农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增加投入和加强保护。 业风险基金管理委员 会、农业保险发展领导小经过改革,农业投入主体已由过去的国家和集体转 组、农村保险合作社或农 业保险合作社等等。 向农民家庭或新经济联合体,农业经营的风险也同 步转移。因此,农业风险能否转移,不仅关系着农 ,一,广东农业农村合作保险发展情况 业的抗灾能力和农民收入水平能否增长,而且关系 市县(市)以下的农村或农业合作保险,是社 到农民对农业投入资源的取向,关系着政府增加农 会上需要保险的人或单位采取合作的形式,集资经 业投入的目标是否落到实处。 营,以满足其成员对保险保障的要求,称为合作保 险。比如,广东番禺万倾沙等地出现了农村合作保 目前,保险公司所创办的农业保险也在不断拓
险方式。各地名称有别,开办业务种类也不同。合 展进步,在整体上处于改革完善提高阶段。作为商 作社优势是:一是把农业农村保险引入政府行为, 业性保险公司既要开拓进取获得利润,又要积极回 与县(市)镇政府工作结合在一起比保险公司单独 报社会尤其是要扶持基础产业和落后地区。 干更有利。二是保险公司把农业农村保险业务以合
作保险的名义单独立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以丰 补歉。
由于合作保险的初始动源在地方政府和保险公 三、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农业保险的发展 司,虽然制定了章程、办法,但由于受地方人事更 历程 替和保险公司经营体制变动影响,政府也没有明确 经过30多年的农村改革以及农村经济超常 的政策规定,造成合作保险工作的 连续性缺乏硬性 规 的制度保障,注册资金到位率不高,承担风险的能 地向社会主义市场化、产业化挺进,已经使要不要 力有限,管理不规范,结果便是虎头蛇尾。 搞农业保险成了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广东市县 第一,广东省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在省政府 (市)级对保险需求与日俱增的形势,充分说明农
业保险体系已成为一项势在必行的事业。现在主要 有关部门协调下,成立农村保险互助会。互助组有 是考虑应当从何处入手才能收到更好实效的时候 明确的章程和细则、办法,从1990年开始,全省 了。 有 许多县(市)建立了相应的组织。 过去,尽管农业保险的政策、体制关系不顺, 缺乏立法规范等等,但在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农 民对保险需求的强力拉动,不仅使政府尤其是市县 (市)政府关心、支持、参与农业保险,而且使保
2014年第12期 50 ??
农村金融
互助会的优势是:一是省级政府领导并推动县他业务基本分开,业务逐年增长,保险范围逐年扩 (市)政府开展农村保险,力度更大。二是把原保 大,发展一直比较稳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资
险公司开办不起来的农业保险,以互助会的名义经 金——农业专项保险资金。业内人士认为,基本具 办,实行农村种养业和其他财产保险捆绑发展,各 备了一个农业保险公司雏形。 种业务搭配,避免单搞种养业保险单一经营。三是 ,二,互助保险的发展情况 农村保险业务全部免除所得税、营业税,有了结余 抗灾互助保险:虽然险种单一、规模不大,但 积累的条件。四是保险公司承诺为互助会提供业务 集中体现了政府行为与农民的“合作”,政府通过 分保,分散了风险。 专项资金投入,调动农民积极参加抗灾互助保险。 保险公司确实推动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这项保险虽保障水平低,但计划性强,得到了试办 并在广州等珠江三角洲城乡结合地区以及粤东、粤 地区经营主体的认可和欢迎。但有关这项工作制度 西、粤北得以有效推广。 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资金投入不 化、法制化的措施还不完善,政府资金保障还不 足。二是互助会业务没有专职的实体经办,由保险 足。
公司代办。三是互助会由地方保险公司管账,往往 产生保险公司、互助会两本账问题。四是经营活动
四、广东农业保险的思考 缺乏组织监督。 1990年以来,我们开始认真总结农业保险的经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地方尚待完善,主要是体制
验,先后调查研究了许多地方的农业保险方案,研究 不稳;保险公司作为主办单位上下政策不定、不一 它们的特点与规律,并对各种保险公司进行了比较 致;政府不再支持减轻农民负担,还有就是延续了 研究,初步形成了以下观点: 保险公司办农业保险的老办法,没有整体的长远的 第一,政府主持、参与农业保险计划是共同 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特征。农业保险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政府发动 第二,在广州市发展由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结 的。由于农业保险计划的实施涉及到农业、工商、 合的“联合共保”形式。这种形式实际是地方财政 价格、财政、金融、保险、防灾减灾等多个职能部 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往往 门,所以农业保险计划的酝酿、制定和实施,一般 没有基本金的投入,只是把农村保险单独从保险公 都是由政府直接授权的机构协调运作。 司经办的业务中独立出来,政府推动业务发展,暂 进入新世纪以来,有关文件都要求积极建立完 时免除所得税营业税。 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要求有关部门对参加种养 第三,广东不同地区政府给予保险公司经营 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给予税收及其 农业保险特殊政策,实行县级农村保险免税经营模 他优惠。 式。这种模式现已处于不断完善中。
第二,农业保险计划多以政府法令形式订立和 第四,成立农业风险基金管理机构。从1990 公布实行。我国开始立法,颁布农作物保护法案, 年开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农业保险促进组织, 农业保险计划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由于业务比较 由保险公司为地方政府代办农业保险业务,地方政 特别,所以绝大多数地区在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 府给予组织支持和免税。同时,保险公司把经营效 划时,多以政府法令的形式出现。由此不仅表明了 益好的险种划归农业保险部经营,以避免单独经营
农业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的区别,而且表明了政府 种、养保险的局面。由于突出了政府部门推动,保 对农业保险计划的实施政策和操作方法。在农业保 险公司的农业保险部独立经营,与保险公司的其 险法案中,一般都比较详细地明确本项农业保险计 划的实施目标和时间,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经办
2014年第12期 51 ??
农村金融 主体及行为方式,资金筹措,对农民保险费的补贴来的危害与影响情况较复杂。开办不同的保险业务 方法以及惩罚措施等内容。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可以为保险公司与农业农村农民带来共同利益,带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 来新的发展契机。 也允许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比如一些畜 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 牧业保险,因为它们的机构健全经营业绩好。也可 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以由合作性保险组织举办,这样可以更适合不同地 农业农村自然风险大,建立适合实际的保险制度刻 方实际。 不容缓;建立健全的保险理赔、保费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农业保险计划的主保目标或者说主要标 刻不容缓。我们要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落实 的极为集中且明确。尽管农业保险范围包括了农业 专项政策,经营农业风险基金促进金融与农村经济 产前产中产后诸多方面,但经验表明,政府制定、
实施的农业保险计划大多只能定位在本地某几种农 的共同繁荣。同时,探索建立保费补贴机制,对关 作物上。 系国计民生的农作物,其保费补贴标准应当由有关 第四,农业保险计划实施及其立法模式不相 部门认真研究,其他农作物保险给予保费补补助, 同。现在看来,省内外有成熟的农业保险计划和立 既调动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又推动了农村保险事 法模式。不要求各地同时举办蔬菜等农作物保险, 业的发展。采取预防、减弱、理赔措施抗击灾害, 该模式只是规定为举办农作物保险的地方分担剥削 可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费或管理费和提高贷款,并提供宏观的指导和监 督,至于各地是否开办单项农作物保险,应根据当地 实际决定。 参考文献, 第五,农业保险计划与其他农业措施之间的配 [1]张雯丽,龙文军.蔬菜价格保险和生产保险的探索与思考[J]. 农业经济问题,2014(1). 套。建议政府在制定发展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时,应 [2]孙香玉,钟甫宁.农业保险补贴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J]. 该把财政对农民的保费补贴、价格保护、农业灾害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9(4). 救济、农业信贷、生产调整等措施加以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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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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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农业保险论文发展历程论文
农业保险论文发展历程论文农业保险论文发展历程论文农业保险论文发展历程论文
美国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农业保险的国家之一,经过长期的实践发展和改革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农业保险的机制,而其农业保险制度在当今世界上无疑具有相当的典范作用。文章从对美国和中国的农业保险的历史发展、现状的对比来揭示中国与美国在农业保险制度实行的差距,并重点在发展的差距中找到不足从而提出合理的借鉴经验和建议,最后基于此提出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美好展望。
关键词:农业保险;美国;发展历程;经验借鉴
一、美国农业保险制度
(一)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1、立法准备阶段
19世纪至20世纪20年代。这段时期里,美国不止一个私人商业保险公司开办过农业保险,但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地都失败了。这在1937年罗斯福政府研究农作物保险立法委员会的其报告中得到证实:早期商业性农作物保险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保险实施范围有限,一旦受灾面积广泛,风险无法分散;除此之外,还有不适当地承保了价格跌落的损失,农作物保险依据的资料不充分,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和厘定准确的保险费率。
2、加速和实践阶段
20世纪20年代至1980年。美国将农作物一切险的保险作为政府
政策工具的考虑是从1922年开始的。这一年,美国财政部成立了农业灾害保险部,农业灾害保险被立案并组成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参议员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及报告,逐渐地意识到农业保险作为政策保险的重要性。为了充分运用农业保险对于农业风险防范的作用,罗斯福政府于1933年制定出台了《农业调整法》,但是对于防范农作物的损失效果并不明显,于是农作物保险又一次被提到国会的议事日程。罗斯福总统所任命的农作物保险执行委员会(ecci)对农作物歉收的保险保障问题再次进行研究并做出了多次可行性报告。在这些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随即产生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即1938年获国会通过的《农业调整法》的第五部分。同年,依法组建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icc)。从1939年起,开始进行小麦生长期一切险的保险试验。
3、巩固和完善阶段
1980年至今。《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自1939年颁布后,前后一共修改了12次。经第12次修订颁布后至1980年结束了农作物长达42年的试验,并正式在全国全面推行。1994年美国国会根据13年实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连年赔付率过高的问题,再次对该法进行大刀阔斧修订,产生了《克林顿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从而使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巩固。
(二)美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1、美国农作物保险种类
概括起来,目前美国农作物保险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多种风险
农作物保险: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又分为巨灾保险和扩大保障保险。巨灾保险是提供最低基本保障的一种保险。农民只要按规定交纳了手续费(贫困农民可以免交),就可以获得巨灾保险保障。扩大保障保险是在巨灾保险的基础上开展的一种保险。农民可在最低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种植作物的历史平均产量,购买更高的保障,最高投保产量可达到平均产量的,,,,投保价格为风险管理局公布的市场预测价格的,,,,。二是团体风险保险:该险种的保险产量与所在地该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挂钩。当所在地平均产量因受灾损失而低于保险产量时,保险公司负责提供补偿,而不考虑各个农场实际产量的高低。三是冰雹险:在美国农业保险中,大型天灾险种一般都是由政府支持的,但唯一例外就是冰雹险,这是一个完全由私营保险公司开展的纯商业险种,并且已经有,,,多年的历史。四是收入保险:自,,,,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生效以来,收入保险成为美国农村地区最受欢迎的险种。与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不同,收入保险是以农民的收入为赔偿的依据的。
2、美国农业保险运作模式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从政策研究、立法、组织机构设置、产品的设计开发到产品的销售、定损、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联邦农作物保险的运作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ederal crop insurance
corporation,fcic)。也称风险管理局,负责全国农作物保险的经
营和管理。风险管理局下设10个办事处,每个办事处分管3-4个州。办事处的任务是通过对风险管理办法的公平评估,与农作物保险提供者建立专业上的关系,不断地对各项保险计划进行分析,以及向所有生产者、农作物保险提供者和地区公众解释保险条款,以保证农作物保险计划公正、公平地实施。
第二层为有经营农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私营保险公司要先提出申请,经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审批批准后,才能经营政府推行并给予补贴的农作物保险业务。在美国,目前只有17家私营保险公司具有这种资格。它们与农业风险管理局签有协议,并承诺执行风险管理局的各项规定。私营公司承担了全部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通过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活动,具体实施政府农作物保险的计划。
第三层为农险代理人和农险查勘核损人。美国农作物保险主要是通过农险代理人进行销售的。农险代理人大部分为独立代理人,可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其余为私营保险公司自设代理人,只为一家代理业务,农险查勘核损人负责农险查勘核损工作,需经过农业风险管理局两年的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后才能从业。
二、中国农业保险制度
(一)中国农业保险的历史回顾及发展
对比起美国农业保险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中国农业保险在起步甚晚的前提下,经历了1935-1982年的萌芽阶段、1982年-1992年的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4年的萎缩阶段和2004年至今的调整改
革阶段。
在20世纪20-30年代,我国就曾经出现过农业保险,但当时的规模很小几乎没有效果。在1950年、1953年、1982年,中国也曾兴起过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的高潮,但都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体制配套导致其夭折。由此,1944年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取代了政策性,国家也取消了对于农业保险的一些优惠政策。
农业保险的迅速萎缩使得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缺乏保险保障。在这一时期,国家意识到商业性保险与农业保险政策性需求之间的矛盾,由此催生了2003年至今的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试验阶段。从2004年至今,许多保险公司相继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覆盖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多个领域,范围较为可观。但是农业保险仍呈负增长趋势:赔付率过高使得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农民也由于高额的保险费而将其拒之门外。现在,农业保险仍在试点范围内裹足不前。
(二)中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对比于美国农业保险的良好现状,中国农业保险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偏向更多。
1、中国农业保险的种类
中国农业保险的种类是根据各省情况的不同制定的,没有系统的险种名称。其保险的农作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现在,农保险种已扩大到畜牧业,林业各个方面,但还没有全面覆盖。
2、中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中国农业保险主要有五种运作模式: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地区如上海、黑龙江等,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继续引进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三)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对比于美国农业保险情况,中国农业保险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一是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不完备。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曾规定:要制定对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的管理办法。但是,直到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废止,有关管理办法也未制定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而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尚待制定。二是保费偏高而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等扶持力度远远不够。我国农业保险在2004年以前总体上一直是实行保险公司商业化运行,在商业性保险体制的框架内,由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规则来经营,政府作用弱化。2004年后我国来试举办农业保险试点模型,政府开始对农民进行农业保险的补贴,但由于农业保险在国内的实行一直不够顺利,所以政府对其的补贴作用一直以来都是
被弱化状态。三是农业保险险种少,发展滞后。我过农业保险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产品缺乏创新,一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产品的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四是国内没有形成系统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缺乏专业的保险人员。长期以来,国内农业保险一直处于摸索阶段,还无法形成像美国那样完备、健全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三、美国农业保险给中国带来的启示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的提高,政府介入的方式以及农业保险险种设置都可以进行相应的改革,通过保险技术与管理创新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源动力。由于中国和美国的国情与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水平不同,中国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国外发展模式,而必须立足国情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农业保险发展之路,为避免走弯路,认真吸取其经验教训是十分必要的。美国作为当今世界上农业保险发展最佳的众多发达国家之一,其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特征对我国今后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政府要尽快制定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
从美国的农业保险立法背景和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乃至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视角考察,通过立法实施农业保险是各国宏观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在中国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必
须要做好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我国目前还没有规范的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的性质得不到界定,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定、赔款标准等诸多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和行为表现出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应尽快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农业保险特点的《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规定。用法律形式明确规范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所应发挥的职能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将整个农业保险纳入法制轨道,保证农业保险有法可依。从而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为整个经济社会制度的运转建立起强有力的风险保障制度。
(二)政府应加大财政补贴,建立再保险体系
美国农业保险制度多建立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农业保险均是在政府补贴下开展的。目前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在现有财力基础上,充分利用wto有关协议提供的“绿箱政策”,为农业保险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一是保费补贴,我国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风险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从财政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投保农户的保费补贴,以激发他们投保积极性。二是经营费用补贴,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财政可以补贴农业保险机构的费用支出,以缓解农业保险投保双方的利益摩擦,推动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一方面,对经营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弥补其经营农业保险的亏损,鼓励其积极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一方面,对农业保险人给
予保险费补贴,增强其对农业保险的投保购买能力,以增强其农业保险需求。另外,可以结合当前中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建立起合适的再保险机制。美国农业保险大多利用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规避农业系统风险。农业再保险不仅是一种使农业保险走向良性循环的制度安排,其对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农业再保险业务,可以扩大农业保险原保险人的承担能力,增加业务量,也可以降低原保险人的经营成本,分散风险,保障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还可以增加原保险人的佣金收入。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业再保险公司,承保经营农险机构的再保险业务,也可以开放国外再保险公司,鼓励其对中国的农业保险给予再保险。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分保比例来体现对农业保险和整个农业政策的导向性。
(三)农业保险的险种还有待丰富
目前中国农业保险的险种的覆盖面是足够的,但是农业保险的险种却是缺乏而凌乱状,没有较系统清晰的分类,或者整个险种的运行还不成熟,无法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各险种并能根据自己农作物的需要有选择性的购买农业保险。结合美国的农业保险险种的现状来看,中国农业保险要想能真正地拟定出系统的农业保险险种系列,还需要不断地实践和总结,根据农民的需要不断完善险种系列。具体说来,政府或保险公司应对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进行反馈问卷调查,主要围绕对农民对农业保险险种的期望需求与农民对当下所购买的农业保险的意见反馈。
(四)农业保险运作体系还有待完善
中国农业保险几乎没有完备的体系可言,农业保险整个的运作过程大部分是中国的保险公司来完成,政府除了单方面的给予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民一定的补贴外,其他的作用便是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过程越简单,出现的漏洞就越多。当前农业保险的实施状况的确不显乐观,其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一个较完备的农业保险运作体系。就美国的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其从政策研究、立法、组织机构设置、产品的设计开发到产品的销售、定损、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所形成的完备体系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而逐步形成的,中国农业保险体系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还需要不断有人才的涌现来共同完善中国农业保险的新生体系。
通过对美国和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回顾和特征的分析,以及美国农业保险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借鉴探讨旨在能为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贡献微薄力量。我们坚信,经过一定的实践和努力,中国的农业保险一定会不断成熟起来,并真正地作用于广大农民,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发挥根本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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