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股市: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综合的怪胎
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中国股市是2261点,哀鸿遍野,目不忍睹。估计很多人都不敢面对自己账户上的资金总额这个数字了。11122
特别讨厌那些股评人士,又在说接近大底之类的话。股评人士要不就是脑子不好,要不就是屁股坐歪了。在中国炒股一定要有不听股评的定力,才有可能赚钱。可惜股评人士太多,不想听都不行。更何况,我们很多时候孤独还是想听听这些砖家的高见。
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探讨了很多,方子也不少。
其实症结在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叠加。我相信政府也不愿看到证券市场这个样子(当然政府其实也托不起证券市场了)。政府的管制失灵了,发行、交易环节的问题比比皆是,但治理的力度几乎归于零。而更为根本的市场机制也失灵了,市场的自主选择、自我淘汰没有了。
双重叠加之下的中国证券市场就是死胡同。除非,来个大的改变。我认为还是要还市场本色,谁来上市都可以,但不行的立刻就滚蛋。地方政府的各种补贴要严查。如此,或许有救!
范文二: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案例分析题参考资料:市场与政府失灵(课件第2章,教材第1章) 市场失灵的概念:在价格信号具有充分灵活性和伸缩性的基础上,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使资源配置达到最有效率状态 的条件有: 1、所有的生产资源都为私人所有; 2、所有的交易都在市场上发生,并且每一个市场都有众多的购买者和销售者; 3、没有任何购买者或销售者能够单独操纵价格;4、产品同质;5、购买者和销售者都可以享有充分的信息;6、资源可以充分流动并且可以无任何阻碍地 流向任何使用者。如果以上的条件不能同时具备,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失灵,称之为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原因:(书P10)(一)效率的背离 1、公共物品或服务;2、外部效应;3、垄断; 4、规模报酬递增(二)分配的不公(三)经济的周期波动
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领域,也就是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主要包括:1、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 2、矫正外部效应 3、维持有效竞争;4、调节收入分配;5、稳定经济;政府主要发挥三种职能来纠正市场失灵:1、资源配置;2调节分配3、稳定经济。
但是,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政府失灵的表现: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或能谋求内部私利
而非公共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政府的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济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
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五)政府失灵还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决策过程(或者说是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但由于这种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很难完全占有,加之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增加了政府对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处理的难度。此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必然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确的决策还需要决策者具备很高的素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基于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准确判断,制定调控政策,采取必要手段,这在实践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即使判断准确,政策工具选择和搭配适当,于预力度也很难确定。而于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均会造成“政府失灵”。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很多并不具备上述决策素质和能力,这必然影响政府于预的效率和效果。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我将运用公共选择理论的相关知识,对变革我国决策方式提出几点建议。
1.明确党政职权,保证政府享有较大的独立决策权
党政职权的明确划分,有利于党和政府高效的进行决策,有利于避免因职权不明晰造成的权力摩擦。在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下,就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制度的要求,明确划分党和政府各自的决策领域、决策范围和决策权力。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遵循的一项根本指导原则。正确发挥党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核心作用是关键,主要指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共产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其政策是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的体现,党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党中央的决策体制成为国家决策体系的核心,对政府的决策具有重大的影响和制约。而在具体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又要保持政府权力的独立。从而实现党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政府在我国决策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不动摇,保证政府能够享有较大的独立决策权,能够充分发挥其在决策中的关键作用。
2.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提高人大决策效率
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提高人大决策效率。在人大代表选举方面,由于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县一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以上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间接选举的选举方式,就必然会造成选民对候选人的缺乏了解,也必
然会造成人大代表对选民的基本利益诉求缺乏了解。所以在人大代表选举方面,可以适当加大对候选人的宣传力度,增加候选人与选民的接触机会,从而使得选民能够选举出真正代表、维护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也使得人大代表能够倾听选民的利益诉求,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对人大决策而言,我国可以采取更为简短、高效的会议形式,简化一些程序性的决策环节,从而使提案、表决、决策更为统一高效,提高人大决策的效率。
3.加强对政府决策及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在我国,政府是最常见的决策主体。而当前我国政府的决策和行为缺乏监督,政府的权力过大而缺乏制约,都为决策失误埋下了隐患。在我国,政府监督系统是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利益团体、公共舆论和人民群众等所构成的完整体系,其中的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将公共政策决策主体的决策行为和决策内容依法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公共政策决策的正常进行。当前,我们要用法律来规范公共政策决策的各个环节,以保证公共政策决策监督的权威性;要强化人大的监督和制约权,真正树立人大的监督权威,还要健全由国家特设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如纪检委、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和会计系统、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监督,关键是切实保障这些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尽量逐步将它们收归上一级机构垂直领导,从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都脱离被监督对象。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利益团体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的作用;要制定可操作的监控制度、程序和实施细则,使监督主体的
法定监控权进入可操作层面,落到实处;同时完善监控的手段,其中包括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建立法定的信息中心,增加舆论的透明度等。
4.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必须建立并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只有决策机制建立起来了,公共决策才能根据制度的要求,科学、规范的开展,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决策失误的发生。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从察觉机制、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专家参与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协调机制这六大机制入手,全面提高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水平。具体来说,我国首先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机制。要加强决策者与广大人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决策者和决策受众群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应当综合运用并完善网络、实地走访、信访等机制,全面了解广大人民的利益诉求,全面知晓人们渴望得到解决的问题,从而解决“决策什么”的问题。第二,要完善公众和专家参与机制。加强公众对决策的参与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的必然选择,加强专家对决策的参与是推进决策科学化的必由之路。要完善听证会、民众表决、民众投票等制度,实行更为公开的投票方法,切实加大公众对决策的参与程度;另一方面,对一些重大的、涉及面广的问题,必须要有民众听证及民众参与决策等环节,从而使得广大人民的利益能够得到维护,使得决策的民主化程度能够得到提高。专家参与方面,主要是要在决策时广泛听取有关领域专家学者的建议,发挥专家学者在公共决策中的“智囊团”作用。第三,完善监督和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我国现有的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利
益团体、公共舆论和人民群众等所构成的完整的监督系统的监督作用,对公共决策实施有效到位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完善协调机制,协调好决策者、民众、政府外决策机构之间的关系,减少决策中的利益摩擦。
5.完善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与决策问责机制
当前我国决策失误事件层出不穷,决策违规案件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国对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位以及对决策失误的问责不足。笔者在上文中讲到了加强对政府决策及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的措施,而在这里要强调的则是要将这种监督运用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各个环节。合理的决策流程和机制要求我们要全面关注决策的前、中、后各个环节,所以监督也要落实到各个环节当中。要根据对政府决策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党组织、利益团体、公共舆论和人民群众对决策的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另一方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决策失误事件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和惩处,严厉打击不顾客观事实、不顾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拍脑袋”决策行为。建立起完善的决策问责体制,积极发挥问责对决策者的惩戒作用,促使决策者根据民主、科学决策的客观要求进行决策。
6.培养高素质的决策领导、咨询、信息队伍
公共决策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的综合性的高智力工作,这就决定了公共决策需要高素质的决策人员以及必要的决策咨询、信息队伍,决策人员及决策信息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往往是影响决
策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当前提高决策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发挥决策咨询、信息队伍的作用是推进我国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必然选择。我们一方面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具有高素质的人才能够进入决策领域。这就要求政府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依靠科学、规范的法定程序,以民主的方式选贤任能;同时要完善考核制度和方法,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在职培训和研修制度,促使决策者任职期间不断进步和提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外咨询、信息队伍——即政府外决策机构的“智囊团”作用,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多听取、采纳政府外决策机构的合理化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7. 完善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寻租腐败行为 由于公共决策涉及面广、涉及利益复杂,就势必会引发私人、社会组织或利益团体的寻租行为。按照克鲁格的观点,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常见的寻租行为主要是私人、社会组织或利益团体利用政府的特许权、政府规定的关税与进出口的配额以及政府采购来牟取私利。社会中存在的官商勾结、倒卖国家财产等现象就是寻租腐败的具体表现。寻租腐败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所以我们要完善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寻租腐败行为。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大对公共决策的监督力度,防止在决策环节中出现寻租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寻租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还公共决策一片净土。
范文三:市场失灵与中国经济法
行 政 与 法
2005.12法 学 论 坛
收稿日期 :2005-05-23
作者简介 :张河顺 (1970— ) , 男 , 河南上蔡人 , 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系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 讲师 , 民法学硕士。
一、 市场失灵理论之管见
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性 , 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 形式—— — 经济法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必要和可能。 从 法的利益分配和衡平的功能来看 , 对社会整体利益的 调整成了经济法的目的和归宿。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看 , 经济法应该是为克服市场失灵的确认和规范政府 干预之法。 基于中性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 , 中西经济 法虽然产生发展的道路不同 , 但都具有相同的应然逻 辑。这个应然逻辑就是经济法视野下的政府与市场的 关系问题。中西经济发展历程的差异决定了中西经济 法产生发展道路的不同 , 也决定了经济法视野下市场 失灵、 政府干预内涵的具体差异。 中国经济法要走出具 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 除了借鉴西方经济法的合理之处 外 , 还要对西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引以为鉴。
市场失灵假设是研究经济法产生、 调整对象、 体系
等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1]
西方国家由于市场经济体 制发展的相对完备性 , 其对市场失灵问题的研究更多的 是针对市场机制本身内在固有的缺陷 , 其关注的焦点是 高度分工导致交易费用上升的市场失灵问题。 而中国由 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性质 , 其市场失灵问题 主要源自于市场本身的不发达、 不健全、 不完善和不成 熟。 因此作为经济法产生前提的市场失灵的不同 , 使得 目前对于中国经济法理论和实务的研究 , 套用西方国家 的市场失灵假设来解读中国经济法 , 则显得不合时宜。
遗憾的是 , 当今 , 我国许多学者对经济法
“市场失灵” 的 理解未能超出西方经济学的 “市场失灵” 理论 , 本质上如
出一辙 , 存在的只有语言表达、
侧重角度、 挖掘深度的差 异。 [2]
这也许就是当前中国经济法研究中理论总是与实 践、 总论总是与分论脱节的根本原因所在。
目前 , 经济法学界多是基于西方纯经济学角度对 市场失灵进行研究。 通常认为 , 所谓市场失灵 , 是指由 于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 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它有狭义和广义两层 含义。 狭义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对外部负经济效果、 垄断生产和经营、 公共物品的生产、 不对等信息情况下 的商品交易以及社会分配不均等问题的调节上运作不 灵。 广义的市场失灵除了狭义市场失灵的内容外 , 还包 括由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导致的经济波动。它主要是由
市场机制的自发性、 盲目性和滞后性引起的。 [3]
这是西 方经济法的产生逻辑。它并不能完全来解释中国经济 法的产生发展情况 , 中国经济法也不能完全把西方的 市场失灵假设作为其理论前提 , 这样的理论前提也难 以指导经济法实践。
(一 ) 理论质疑 :经济人理念和工具理性批判。 西方 的市场失灵是基于完全市场、理性自利经济人和充分 竞争等市场机制的假设 , 而理性自利的经济人更是西 方主流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 , 是其经济理论的逻辑 起点和分析工具。 诚然 , 人的利己本性确实是市场交易 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 , 利己本性在市场引导下无意识 地增进了社会整体福利 , 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 本动力。但经济人假设把作为个体的人从一定社会关
系中抽象出来 , 把人
“同质” 化为了竞争市场中没有差 别的、 具有完全可替代性的 “经济原子”
, 并否定了社会 和文化对人类行为所造成的差异。 然而 , 不容忽视的是 人性中还有利他的一面。作为西方现代经济学奠基人 的亚当 ? 斯密不仅阐述了利己本性的利益观 , 基于人所 具有的同情心也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 , 并设想市 场经济也应该是一个讲道德的经济。只可惜后人仅把 《国富论》 奉为经济学的圣经强调人的利己本性 , 却忽 略了 《道德情操论》 重视利他本性的存在价值 , 以致于 缺少道德、 伦理的市场经济酿就了不少罪过。 在阿马蒂
亚 ? 森看来 ,
“ 经济学有两个根源。 其中一个 , 即经济学 与伦理学、 政治学中有关伦理观念的联系 , 为经济学规 定了不能逃避的任务。 另一个根源—— — 经济学与 ‘工程
学’ 方法的联系 ,
‘ 工程学’ 方法的特点是 , 只关心最基 本的逻辑问题 , 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 以及 什么东西能够培养 ‘人的美德’ 或者 ‘一个人应该怎样
活着’ 等这类问题。 ” [4]
所以 , 仅仅对
“工程学” 意义上的 经济学的强调 , 就必然导致把发展定位于工具性范围 内的纯经济目标的增长而忽视 “以自由看待发展” 的精 义。因此森主张把自由作为基本的价值判断引入经济 分析 , 将自由视为发展的首要目标。
另外 , 理性自利的经济人假设本身也存在疑问。 因 为现实中的人的行为要比经济学家模型里的效用函数
所蕴涵的模式要复杂得多。正如诺斯所说 :
“ 经济学家 使用的 ‘关于人的’ 行为假设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行为
都和理性选择一致。 ” [5]
而且西方的市场失灵是基于多 种市场条件的假设 , 市场经济的有效性也只有在这些 极其严格的假设下才能成立 , 但现实、 复杂的市场常常 与这些假设相别千里 , 因为其融合着各种现实利益的
冲突和制衡 , 市场交易只能在各种具体的人类生活、
制 度和文化之中进行 , 并深深依赖于政治和社会的各种 安排。所以无法把市场经济的有效性放在严格市场机 制假设下的真空状态中去考量。
(二 ) 实证分析 :市场失灵的中西差异。 中西经济发 展是两条不同的道路 , 虽然在采取市场经济体制上有某 种共性 , 但在现阶段来看 , 仍具有很大的差异 , 这也决定 了作为经济法前提的市场失灵的中西差异。 首先 , 在经 济法产生的诱因上 , 西方的市场失灵假设只能解释西方 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 而无法解释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
市 场 失 灵 与 中 国 经 济 法
□
张河顺
(河南师范大学 , 河南
新乡
453007)
摘 要 :市场失灵假设是研究经济法产生、调整对象、体系等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前提。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必须 结合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个过渡期的大的现实背景来理解 , 以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失灵假设为基 础来构建中国经济法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经济法必须立足于转轨时期的现实国情 , 才能走出一条务实之路。 关 键 词 :市场失灵 ; 计划经济 ; 中国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 :D92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8207(2005) 12-0098-0298
Research on the premise of economic law in china
Zhang He-shun
Abstract :As the premise of economic law theory , market failure in China are different from that in west countries , so it is incorrect to structure economic law in China with west economic theories.Market failure in China must be understood under the lackground from planned eronwnic system to market economic system.Only based on situation and condition in transitional age , economic law in China can become more pragmatic.
Key words :market failure ; China economic law
因 , 中国经济法产生的诱因更多地是计划垄断的失败。 其次 , 西方的市场失灵本身暗示着 :如哈耶克所认为市 场秩序是自生自发的而不是建构式的 , 它与西方的个人 主义、 自由主义、 市民社会理念以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 经济基础是一脉相承的。 国家 (政府 ) 对市场失灵的修 正 , 只是作为经济发展的外部力量介入的。 而中国从计 划经济体制转轨到市场经济体制 , 实际上走的是一条建 构型市场经济之路 , 而建构型的市场经济之路则需要政 府主导和推动 , 政府是作为经济体制的内生变量而不是 外来力量而存在的。 事实上 , 市场秩序从严格意义上讲 从来不是自生自发的。 所以作为中国经济法假设前提的 市场失灵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根源和效应 , 如果我们真诚 地信奉凯恩斯和庇古 , 把中国的经济病症也诊断为同西 方一样 , 即把市场失灵诊断为高分工水平下高协调费用 水平的市场失灵 , [6]则会完全无视中国的过渡型市场经 济性质和 “前市场经济” 的特征。
二、 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与中国经济法的选择 (一 ) 理论认识。 总的来说 , 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必 须在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个过 渡期的大的现实背景下来理解。 在过渡期中 , 中国经济 的主要病症是 “前市场经济病” , 即以市场主体不完善、
市场秩序不健全为表现的市场机制不成熟。 [7]
市场机制 的成熟程度与政府职能的转换紧密联系在一起 , 通俗 地 说 , 就 是 如 何 规 范 “看 得 见 的 手 ” 从 而 让 “看 不 见 的 手” 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 , 中国市场失灵下市场机制无 法 发 挥 作 用 的 原 因 更 多 地 不 在 于 市 场 机 制 固 有 的 缺
陷 , 而在于某些不适当的政府权力的牵绊。
问题直接取 决于政府以什么样的理念去建构一个怎样的市场。 党 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则 是对我国重大市场失灵问题的客观认识和发展理念上 的一次质的飞跃。 所以 , 正确认识中国的市场失灵问题 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 :首先 , 对新自由主义理论思潮要 有清醒认识。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这 二十多年看 , 我国的经济改革深受西方新自由主义思
潮的影响 , 倾向于走模仿西方的经济自由之路。
在这种 改革倾向的影响下 , 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 突出的问题 , 比如 “三农” 问题、 东西差距、 城乡差距、 弱 势群体被漠视、 贫富差距在扩大等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 的出现 , 一定程度上是市场化改革不可避免的 , 但目前 这些问题的突出性和尖锐化 , 不能不说与改革取向和 指导理论的过度自由化有一定的联系。 以 “三农” 问题
为例 ,
“ 三农”问题实际上是中国在西方式现代化道路 上陷入困境的集中表现 , 农民的不利地位 , 恰恰是中国 引进西方式的竞争性社会分配规则所隐含的排斥机制
注定的。
[8]
我们往往用先验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去检验和 推论农村的各项改革 , 如对乡镇企业的改制是以产权制 度作指导 , 对家庭承包制实行初期提高效率的解释则是 经济人假设。 受经济人假设影响 , 我国的农村某种程度 上已经成为了缺乏公共合作精神的 “原子化” 存在 , 现代 化的过程在不断将 “三农” 边缘化。 其次 , 对市场经济的 “社会主义” 性质也要有正确认识。 市场经济虽无姓 “资”
姓 “社” 之分 , 但实行市场经济并不是要变 “社” 为 “资” ,
毕竟 , 中国的经济基础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必须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为此 , 就需要政府协调地区发展 , 消除贫困现象、 防止各类收 入差距过分扩大 , 保证社会公正 , 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 ) 中国目前市场失灵情况的突出表现。 首先 , 在
市场秩序方面 , 突出地表现为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不同 于经济意义上的垄断 , 它实质上是一些不规范的政府权 力保留在市场中 , 权力与市场结合 , 成为参与资源分配
的手段 , 使市场机制被扭曲而造成市场失灵。
目前在我 国行政垄断突出地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以保护本地经 济为由、 以设置地区壁垒为表现的地区垄断和某些行政 权力残留严重的特殊行业的行业垄断。 其次 , 在宏观调 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 , 则表现为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五个 统筹 :即城乡发展、 区域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 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 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全面、 协调、 可持续这 些宏大的发展问题本身就是针对市场失灵提出来的 , “五个统筹” 问题可视作目前我国重大的市场失灵问题。 再次 , 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 , 则表现为农村社会 分配和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分配 和社会救助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统称为关于社会弱势群 体利益分配的市场失灵问题。不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 , 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有 “拉美化” 的危险。
(三 ) 中国经济法的理论选择。 在中国现代化的进 程中 , 总是以西方的现代性为参照 , 却少有对这种现代 性进行基于国情的反思。 也许对西方的现代性持 “西体 中用”式的文化保守主义的立场更是一种客观的选择。 同样在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中 , 学界更多的是借用西方 纯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假设、 把其当成一种绝对的 “普世性知识” 而不是相对的 “地方性知识” 来构建一个 大而全、 “ 永恒的” 经济法理论体系 , 而往往无视或忽视 我国过渡型市场经济的现实情况和我国的文化传统。 就 像 19世纪德国经济学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李斯特责怪 亚当 ? 斯密的那样 :斯密只承认 “个人” 和 “人类” , 不承认
位于个人和人类中间的 “国民体”
, 结果陷入没有根基的 “世界主义” 。 [9]
同样 , 我们根本不可能超越我国的现实 国情 , 去追随这种没有根基的所谓普世的 “世界主义” 。 就经济法而言 , 西方纯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假设 至少不能完全作为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只 有立足于我国转轨时期的国情 , 中国经济法才真正能 走出一条务实的而非理论摆设的现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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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秀艳 )
张河顺 :市场失灵与中国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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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市场失灵
案例: 在2002年的最后一个周日,中国为电力行业的垄断画上了句号。拥有占全国46%发电资产和90%输电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为11家独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在 12月29日 同时宣布正式成立。 从1987年持续至今的中国民航业改革在2002年也有突破性进展。随着6大民航集团 10月11日 的成立,中国民航总局与下属的民航企业彻底脱钩。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基础组建的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其资产总和将占据中国民航总资产的80%。
问题: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纠正
市场失灵及其主要表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利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行为,调节市场供给和需求,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在有些领域不能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达不到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也就是达不到经济学所讲的“帕累托效率”。即资源配置大盗了这样一种理想状态,任何分配方案的改变,都不能达到在不损害一部分人利益的前提下,而提高另一部分人福利水平的目的。既然在这些领域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就需要政府干预。市场失灵主要有以下几个表现方面:
(一)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二)公共物品问题(三)外部效应问题(四)信息的不对称性,为弥补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介入,政府介入的手段和领域为:
(1)对效率的介入 ① 财政支出 ② 财政补贴 ③ 政府采购 ④ 限制垄断
(2)对收入再分配的介入 ① 税收和转移支付 ② 公共事业投资 ③ 特别征税
(3)对经济稳定的介入 ① 财政制度内在的自动稳定器 ② 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③ 金融政策 ④ 紧急行政措施 ⑤ 道义上的劝告
(五)市场的不完整性(六)收入公平分配问题(七)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问题(1)
本案例中,政府通过限制垄断,恢复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操作的竞争。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
(1)政府收入分配职能;政府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参与一定时期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实现收入在全社会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以及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合理分割,缩小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政府需要运用一系列的政策工具和措施,主要包括: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各项税收特别是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收入调节功能很强,是各国政府实施分配政策的主要工具;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成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提供基本生活资料,保障其生存需要。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内容。而这种制度保障应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与其所缴纳税的多少不完全对等;工资制度,政府公务人员和政府直接举办的公共事业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由政府财政支出安排,其支出总额和支出标准,直接关系到这部分社员成员在收入分配中的地位,进而影响全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
(2)政府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政府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是指通过干预、调节国民经济运行,达到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实现经济发展的目的。政府稳定经济职能,还意味着实现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目的。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属不同的概念,经济增长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增加,可用经济增长率或增长额来表示。而经济发展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贫富差距缩小,生产生活环境改善、人们医疗教育文化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等。为实现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政府需要运用相应的政策工具和手段,主要有: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工具,保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运用财政制度的自动调节功能,实现经济稳定与增长
(3)政府资源配置职能
政府资源配置职能,是指通过政府经济活动,引导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流动,形成一定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等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范文五: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指对于非公共物品而言由于市场垄断和价格扭曲, 或对于公共物品而言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原因, 导致资源配臵无效或低效, 从而不能实现资源 配臵零机会成本的资源配臵状态。 市场失灵是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 的情况。对经济学家而言市场失灵,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 或非市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较私人选择为佳时。 另一方面, 市场失 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 在此着重于经济学主流 的看法。
市场失灵的分类
(1)收入分配缺陷
(2)通货膨胀风险
(3)信息不完备性
(4)商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市场垄断的主要因素。 ①技术进步; ②市场扩大; ③企业为获得规模效应而进行 的兼并。当企业获利依赖于垄断地位,竞争与技术进步就会受到抑制。
经济学家使用模型化理论解释或了解这个状况, 市场失灵的二个主要原因为:成 本或利润价格的传达不适切,进而影响个体经济市场决策机制。 次佳的市场结 构。 市场失灵在某些经济体的存在通常引起究竟应否由市场力量引导运作的争 论。 而这也产生要用什么来取代市场的争议。 最常见对市场失灵的反应是由政府 部门产出部份产品及劳务。然而,政府干预亦可能造成非市场的失灵。
不完全竞争市场市场失灵
独占 (Monopoly ) 独买 (Monopsony ) 寡占 (Oligopoly ) 卡特尔 (Cartel ) 买 方寡占 (Oligopsony ) 独占性竞争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 差别取价 (或 称差别定价, Price discrimination) 价格吸脂策略(Price skimming) 市场失灵的表现 :市场机制配臵资源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⑴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
⑵外部负效应问题
⑶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
⑷失业问题
⑸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
⑹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⑺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
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有许多,它要求人们科学地认识市场机制的作用。
市场失灵的原因
1、公共产品
2、垄断
3、外部影响
4、非对称信息
根据经济学理论, 在充分竞争完备的市场上, 由于价格和竞争等市场机制的 作用, 厂商和消费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 自愿达成了双方均能接受 的合约,商品的价格达到了均衡、市场出清,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稀缺 的资源得到了合理配臵, “自动”达到了“帕累托最优” ,全社会的福利达到了最 大化。 市场调节及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完备的充分竞争的市场, 但在
现实中并不存在, 实现充分竞争的条件不具备, 所以现实中的市场本身不是万能 的。在 2月中旬的广州、 4月的北京,药品市场乃至食品市场有明显失灵表现。 局部区域药品的供应量不能够解决市场需求的平衡, 导致局部市场药品价格大幅 上涨(事实上很多药品就全国市场是供过于求的) ;市场上出现很多假冒伪劣的 防治非典的产品,如不合格的口罩、消毒水、体温计、防护服、甚至过效期的药 品等; 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 不采取相关的非典防控措施, 给整个社会带来了 威胁;类似现象严重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造成社会整体福利的降低。 看 不见的手失灵需要由看得见的手来矫正, 即政府来调节市场机制, 弥补市场缺陷, 纠正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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