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立足财务报告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它在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产品,来满足社会需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也享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并与方方面面发生利益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是在社会大环境的保证和支持下运行的,那么,它就必须承担由此形成的社会责任。而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基本的形式,就是通过财务报告,向社会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在《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近3年后,财政部于2009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件),同时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也印发了相关文件,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年度财务报告提出要求,显见此项工作的重要。立足岗位,编制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不仅是会计人应尽的岗位职责,更是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的一份社会责任。越是在危机到来的关头越不要忽略企业的社会责任。正如清华大学于增彪教授所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新的赚钱方式。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以下结合本人学习财会[2009]16号文件的一些感受,就企业如何立足财务报告,履行社会责任谈个人的一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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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法律的高度提高认识
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组织财务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财务报告,这是一项周而复始的常规性工作。但又是一项“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的创新性工作。
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终极产品。它不仅是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总结,也是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体共同关注的焦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企业所有者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在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除此之外,企业作为享受或消耗社会资源的经济组织,应当履行的受托社会责任还应拓展到扩大就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以及倡导和参与公益活动等诸多方面,为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这些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要通过财务报告予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如果企业管理层未能履行受托责任,就有可能被辞退、罢免或受到法律制裁。除此之外,财务报告还作为一种全社会的公共产品,在进行利益博弈,实现互利双赢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通过有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出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取得公信力后,能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使自己实现可持续发展;而投资者又通过不断有效投资使自己更快地做大做强,从而使投资和被投资企业这两个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或市场经济的关键要素,实现互为条件、互利双赢。反之,如果企业没能有效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出的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公正,甚至蓄意造假,必然会导致投资失败,伤及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双方利益。提供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的公共产品――财务报告,必须以法律做保证。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有效,《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根据违法必究的原则,一旦没能履行承诺,就必须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站在自觉执法,承担法律义务的层面上为公众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报告。
二、从职业的深度提升水平
财务报告是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成果展现。它的质量高低要受到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过程控制、防范风险的能力,会计机构的岗位设置及在管理控制中职能作用的发挥,会计人员本身的职业判断能力以及自觉弥补现有会计报表体系的缺陷,从业人员的职业意识与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基础工作在企业。主要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实现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会计准则是以确认、计量、报告为直线的纵向延伸,而企业内部控制则是以涵盖多项业务环节为立体的横向拓展。只有二者互相支持,才能在基本框架上驾驭财务报告生成质量这一目标。
伴随着我国企业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各种潜在风险日益显现,强化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的首要法宝,对于这一点,这场国际金融危机已为它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实证。通过夯实企业内部管理基础,来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和公众诚信力是企业必做的基本功课。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在历经近3年的调研、准备、研究修订的基础上,正式对外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中在内部控制的目标中,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是一项基本目标,而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包括的五个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无一不是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立足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一项基础工作。
(二)培养并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 会计准则导向有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之分。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趋同,是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其突出特点之一就是赋予了会计人员更大的职业判断空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某些具体事项(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公允价值计量、预计负债、权益性交易等)做出职业判断。不久前中国会计视野社区的一篇对万科的收入确认质疑的贴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围绕万科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对同一项业务,同为会计人员,依据同一准则,对同一收入确认事项(包括是否确认为收入,什么时间确认收入,确认多少金额的收入)产生两种不同的观点,正是源于会计的职业判断。
职业判断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系到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关系到相关利益主体的判断、决策和经济利益。因此,立足企业,培养和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是保证财务报告质量的一项基础工作。
判断就意味着风险。会计准则是为了减少职业判断风险而制订的基本工作法则,也是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基本依据。所以,培养和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的基本措施,首先应是结合企业业务特点,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准确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特别是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定了会计人员运用判断的程度,并通过惩罚等措施促使其更客观地进行判断。如我国《合同法》中,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标准有明确的规定,这对会计人员确认收入的入账时间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因此,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助于培养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同时要充分认识所在行业、所在企业的具体情况,从特定环境出发,做出的职业判断才能在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品德决定公信力。职业判断的最高层次是公正、诚信,职业判断运用的不好,就会成为操纵利润、谋求私利的工具。因此,加强会计人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激发社会责任意识,应是培养并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重要举措。
(三)发挥并不断创新管理会计的职能作用 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之一――管理会计,作为“对内服务”的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推广应用虽20多年来不曾间断过,但始终不温不火,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整体上远不及传统的财务会计。没有独立机构,没有专业软件,这也是制约我国企业提高预测与决策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工作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场金融危机的暴发,外部市场环境的恶化,使企业及全社会重新审视管理会计。而平衡记分法、预算管理、作业成本管理、目标成本管理、责任中心及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管理会计的方法在北京紫竹药业、诺亚舟公司及海尔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的成功实践,使得企业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节约了资源消耗,提高了管理效率和质量,抵御了金融危机的重创。特别是海尔集团在管理会计创新上的突出表现及成效,颠覆了西方对中国企业的认知。
这场金融危机的暴发使得众多企业的管理层开始反思企业的财务架构。金融危机的暴发,市场环境的恶化,使得企业迫切需要会计人员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的多个方面,如预测未来、规划目标、制定选择方案、编制预算、进行控制和评价发挥作用,并形成一种保障机制。因此,对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建立独立的管理会计机构,培养和配备专门的管理会计人员以实现长期的机制保障;而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激发和推动财务人员对于自身价值的重塑,实现从财务会计“一仆多主,信息通用”职能,向管理会计“一仆一主,信息多变”职能的转变。在转变中,拓展职能深度,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发挥会计信息服务于企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所以有人说,会计人员的地位取决于其在企业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影响力的大小。归还并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定能实现个人价值、企业价值及社会价值的共赢。
三、从社会的广度提供支持
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不仅仅取决于企业内部的工作质量,也取决于宏观环境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制衡。
(一)会计信息化――为履行社会责任搭建平台 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虽主要生成于企业内,但都广泛服务于全社会,而会计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对于拓展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使用空间,提高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生成质量搭建了平台。
2009年4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规体系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全力打造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做到数出一门,资源共享。而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就是通过实现会计基础工作信息化,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信息化,内部控制流程信息化以及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化,来推进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这些内容与本文第二部分(如何立足企业内部,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中提到的财务会计职能重塑、管理会计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能的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等方面相互映照。因此,《指导规范》的颁布实施,不仅有助于企业会计实现向现代管理观念、向管理型会计、向集约化管理的转变,而且从全社会制度建设的角度,对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提供了制度支持,必将有助于企业通过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服务来履行其社会责任。
(二)审计监督――为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公信 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由企业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三部分构成。站在第三方立场上,由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对保证企业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较大的公信力。纵观安然事件、娃哈哈事件、科龙欺诈案等一系列的企业财务造假案,似乎无一不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丢失、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甚至在利益驱动下狐假虎威相关。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制横作用,使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保证。为此,财政部于2009年10月9日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内抓自身建设、提升职业素质,外抓行业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是加快行业发展,保证执业质量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正式在北京成立,并力求尽快公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草案)》。这将对提升我国审计监督的公信力,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在全社会起到有效的制横作用。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华章”。无论是会计人员,还是审计人员,只要你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立足岗位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财务报告,都是履行社会责任必须做出的职业选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
(编辑 李寒?)
范文二: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思考
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思考
摘 要
财务报告舞弊一直是困扰注册会计师的重要问题。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较为严
重,遏制财务报告舞弊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本文从社会角度来认识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以及
防治措施。文章首先界定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分析了其危害性,接着分析了我国当前财务
报告舞弊状况及其主要手段,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根源,
最后结合我国现状,从社会层面上提出了遏制财务报告舞弊对策。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 社会层面 对策
目 录
摘 要 I
引 言 1
一、财务报告舞弊界定及其危害 2
(一)财务报告舞弊的含义及与财务报告错误的区别 2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危害 3
二、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状况及主要手段 4 (一)我国当前财务报告舞弊状况 4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 5
三、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根源 6
(一)成本效益的不对称诱惑企业进行财务报告舞弊 7
(二)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 7
(三)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 7
(四)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 8
四、遏制我国财务舞弊报告的社会层面对策 9 (一)要严格控制管理政府官员 9
(二)强化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 9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管制力度 10
(四)进一步细化财务报告法律法规 11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技术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平 12 参考文献 13
引 言
财务报告舞弊一直是困扰注册会计师的重要问题。以美国为例,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
伴随着针对注册会计师诉讼案件的急剧上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开始重申和强调
注册会计师对于揭露欺诈的职责,同时社会公众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起查错防弊责任的愿望
也日趋强烈。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舞弊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世界性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日益猖獗。为遏制这种行为,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建
议采取四道防线:高层管理理念、业务经营中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外部独立审计。
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较为严重。近年来,曝光的一系列会财务报告舞弊欺诈案件
以及与之关联的审计失败案例,都使会计业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会计行业面临一场严
重的“诚信危机”。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投资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
序。因此,遏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努力提高会计诚信度,已是当前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
的任务。为此,新的《会计法》特别制定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条款,规定了企业、社会和政
府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但是我们仍然注意到,当前财务报告舞弊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实践中受到诸多的阻力,
效果并不理想。遏制财务报告舞弊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笔者认为从社会角度来认识财务报告
舞弊的根源以及防治措施有助于更好解决财务报告舞弊。 一、财务报告舞弊界定及其危害
(一)财务报告舞弊的含义及与财务报告错误的区别 舞弊通常定义为对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债权人、客户或政府机构)的蓄意欺骗或盗窃行为。国际审计准则和我国财政部2006年审计准则第六条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
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根据涉及舞弊人员所处
层次的不同,可分为管理舞弊和雇员舞弊。前者是有一个或多个管理层或治理层成员参与的
舞弊;后者是只有一般员工参与的舞弊。
财务报告舞弊属于管理舞弊,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是指为获得非法利益采用不法手段所实施的
财务信息使用者,通过操纵财务报告的编制而故意错报或隐瞒财务信息的行为。
财务报告错误与财务报告舞弊都是财务报告工作经常发生的现象,但是他们的区别还是比较
明显的:主要的区别是:(1)二者产生的动机不同。财务报告舞弊属于不法行为,其行为
人有不良动机,有意识地违反财经法规,故意制造弊端。而财务报告错误属于过失行为,其
行为人没有预谋,只是由于学识不足、业务不热和疏忽人意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非故意行为。
(2)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原因是主观的,它是管理层经不住物质利
益和管理漏洞的诱惑,侥幸或故意行为所造成的,而财务报告错误产生的原因是客观的,是
行为人不精通业务技术和政策,不精心操作及管理不善造成的。(3)二者使用的手段不同。财务报告错误的的行为人没有采取故意手段,错误发生后其行为人没有进行掩饰或伪装,是
一种业务上的过失,而财务报告舞弊则不同,是管理层在“假”字上做文章,多数经过事先预谋、周密策划,千方百计掩饰、掩盖管理层的违法事实使人不易发现和察觉。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危害
在我国,目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都处于“信用缺失”的困境。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见,目前我国财务报告舞弊事件是非常地严重,如果还不加以制止或消除,那将给整个社会带来许多的
危害。
1、应是 1. 不是 1、 下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财务报告舞弊是一种严重违背信用行为。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
无法维系。如果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税收,使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
国民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方针政策,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以上市公司为例,
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将会诱发投资者信心下降,导致其恐慌性地抛售股票,严重时
会引起整个股市的振荡,造成股市混乱,而股市的安全与稳定对于GDP的增长和国民经济
的可持续发展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2、财务报告舞弊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权威
财务报告舞弊直接冲击的是会计法两则两制和税法、审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使国家法规流于
形式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严重影响。比如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弄虚作假往往就是企业经
营者授意财会人员甘心充当工具的典型事例。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谋求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危害
国家利益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归宿,归根结底是会计发展的错位,是会计实践中的误区。
3、危害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审计后公布的会计报表,而财务报告舞弊将
会对投资者起误导作用,导致其投资失误,损害其经济利益。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
到保障。国家作为最大的投资者,损失将更为惨重。 4、阻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综合财力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应用于发展真正具有潜力
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由于财务报告舞弊,常
常导致政府发展经济的决策失误,阻碍了宏观经济决策的实施,干扰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的调
控。
5、财务报告舞弊猖狂导致腐败
为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信
息看,一大批被查处的特大案例,无一不与财务报告舞弊相关。大量腐败现象最终被曝光,
往往也是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中找到凭据。因此,普遍的会计信用丧失现象已成为制约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阻碍了反腐败“政治工程”的进程。 二、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状况及主要手段
财务报告信息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和证券市
场必不可缺的信息资料,在我国近几年来,财务报告舞弊已成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损害国民的一大毒瘤,已到了非治不可之时。
(一)我国当前财务报告舞弊状况
财务报告的舞弊不仅直接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导致了社会公众对公司、中介机构,甚至证
券市场信心的丧失。以上市公司为例,中国证券市场作为全球新兴的证券市场之一,其十余
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07年2月,我国证券市场市值总价达到了112870.46亿元,开户数达到了8323.20万户。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
报告舞弊同样严重。据统计,在深交所,在2000年度及以前,几乎没有因为财务报告舞弊
而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录,而在2001年度,则因为财务报告舞弊而受到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
达到30家,2002年为19家,2003年度17家,2004年度18家,2005年度33家,2006年
度27家;2007年则高达34家,另据上交所网站资料显示,2000年度及以前,没有因为财务报告舞弊而受到公开谴责相关纪录,而2001年达到18家,2002年为19家,2003年也为
19家,2004年为20家,2005年为15家,2006年为16家,而到了2007年则达到25家 。
这仅仅是深圳及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因财务报告舞弊而受到公开谴责纪录,尚未
包括证监会行政处罚、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批评及整改财务报告舞弊信息。
(二)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段
当前, 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虽然很多,但其最终体现的核心是不会变的。即通过多计资产、
收益,少计负债、费用来粉饰报表。具体来说,其主要手段是: 1、多计资产、少计负债,或多计所有者权益
企业的三大报表所反映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其中,首当其冲的是资产负债表,该表反映的是
企业的财务状况。打一个比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表示的是:企业的资产“有什么”,而“从
哪里来”则是企业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某些上市公司为了体现良好的财务状况,自然要多
计资产、少计负债,其结果就是相应地多计所有者权益。使得投资者误以为该公司有很大的
投资价值。
2、多计收入、收益,少计费用、成本和损失
三大报表中的另二张报表是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两张报表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也
就是说企业做了什么,是赚还是亏。而损益表中的利润是衡量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因此一
些企业为了提高利润,就不得不在损益表项目上动脑筋。 3、提取、缴纳税金不实,有意或无意少计漏提
任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或逃避税收,或粉饰财务状况。资金不实,银行账、现金账、往来
账等资金时有空挂。
4、没有披露信息或不按规定披露信息,削弱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等 仍以上市公司为例,衡量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否
为多个经济成分“共享”,能否为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由于主客观方面的
原因,目前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时效性不高。如:2005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张斌等人 ,在公开谴责中提到,该公司2004年度,
为大股东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金额50,200万元,占公
司2003年末审计的净资产57,013万元的88%,公司对此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且直到
2005年5月27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而不是在2004年年报中披露,根本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这样许多的事情都没有公开,投资者被蒙在鼓里,投资者的决策
将会偏离正确的方向,而企业便从中受益。
三、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根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复杂化,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告舞弊问题日益严重,舞弊的方法越来
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分析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既有企业自身因素,也有社会因
素,从社会角度来看,当前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主要是: (一)成本效益的不对称诱惑企业进行财务报告舞弊 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无法获得的超额利益,而肆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而有
些中介机构、管理部门为了从中渔利,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利益,在虚假会计信息生成和传递
过程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是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违规成本低廉。首先,被揭露的
可能性很小。围绕着企业财务舞弊涉及到很多单位和人员,有些甚至是执法者,但由于地方
保护主义的庇护,他们执法不严,甚至与这些公司串通一气,合伙作假,使假信息更具隐蔽
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另外,由于企业数量众多,进行财务报告舞弊企业被查处的可能性
很小。其次,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国家现已发布的一些法律法规,有关惩治财务报告舞弊
的规定处罚过轻过宽。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舞弊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舞弊
者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二)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
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修改完善了不少法律法规,对遏制财务报告舞
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仍存在着不少缺陷和漏
洞,再加上一些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一支笔”说了算的领导
方式下,容易忘记做事原则与做人准则,继而弄虚作假,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三)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
在股票发行(包括首次发行和二次发行)上无论是企业是否能够发行和上市股票还是发行股票的价格均由证券主管部门来批准这种股票发行模式在实践中遇到很多问题许多企业为了
能够上市为了多募集一些资金(多圈一些钱)对企业的会计报系打扮一番或是与证券主管部门讨价还价或是找有权有势的人去说情或是直接贿赂有关证券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而证券
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则利用手中的权限进行着寻租的行为在股票流通市场上尽管已经出现
被罚暂时停牌的情况但从总体看股票挂牌还存在终身制的现象许多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是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仍然没有受
到相应的处罚这里一些企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就是因为这些公司
存在会计舞弊的行为这种挂牌终身制必然助长上市公司进行会计舞弊因为舞弊不仅不会招
致处罚还会给自己或小集团带来好处何乐而不为? (四)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
目前的会计市场存在严重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其具体表现为:(1)行业垄断地区垄断严重。
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一些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兴办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
这些事务所已经脱钩但这仅是形式而已)他们往往将他们所管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股份制改组审计等业务指定交给这些事务所,别的事务所哪怕水平再高也不用,在这种情况
下被指定的事务所难免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他们往往要听命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
部门,而在某些情况下被审计单位的利益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是一致的;
(2)低价承揽客户。许多事务所为了能够拉到业务拼命压价而且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一
个拥有几百亿元资产的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收费才十几万元,一个股份制改组业
务才三四万元的审计收费。低廉的审计收费使得这些事务所在实际进行审计时必须考虑审计
成本,于是该执行的审计程序如函证监盘等不执行甚至有的事务所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根
本不是审计而是对会计报表进行简单的审阅就算了事。 四、遏制我国财务舞弊报告的社会层面对策 财务报告舞弊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会严重的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利益,会严重损害社会
经济秩序,遏制财务报告舞弊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严格控制管理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是也是遏制财务报告舞弊的对象,这并不是指我们的政府一味作假、造假,而是因
为现实中已发现或尚未发现的财务报告舞弊,无不与地方政府有些官员授意、蓄意作假或对
造假行为视而不见有关。由于目前考核政府官员的政绩无不与经济业绩有关,为了提高经济
增长幅度,势必会在企业经营业绩中注入水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离不开政府提供的各种
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减免税批文、土地使用权批文等等,如果这些文件不真实,会计师
又能奈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遏制财务报告舞弊,需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大力弘扬
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把诚实守信贯穿于一切工作之中。
(二)强化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 由于财务报告舞弊属于管理舞弊,即使舞弊手段不复杂,但由于管理层串通舞弊和有能力掩
盖舞弊行为,审计师也难以发现,从而导致审计失败并遭受指责。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舞弊性
财务报告,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期望,会计界修订了相关的舞弊审计准则。2006年财政部
准则第十六条也强化了审计师对发现和审查舞弊性财务报告的责任,要求审计师获取财务报
告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还是错误导致的;同时,准
则也提供了更具有针对性的审计指南。审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务必严格
遵照执行,以发现和披露舞弊性财务报告。此外,审计师应当强化实施信息披露充分性和真
实性的审计程序,并重点加强对企业对外担保、巨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关
联方销售或采购、法律诉讼等披露恰当性的审计程序。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管制力度
加强政府管制力度,当前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应是 1. 不是 1、 下同进一步提升证监会监管能力 证监会的权威监管地位的树立不仅需要从外部理顺证监会与其他监管部门的业务分工,更重
要的是尽快充实证监会的监管能力,以获取证券市场的真正认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首
先应将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权利收归证监会,使证监会成为全国唯一的、权威的最高证券监
管机构。其次要壮大中国证监会的规模,发达国家在其证券市场比较成熟、规范的情况下尚
需维持一个规模强大的证监会。增强监管力量不仅包括增加监管人员数量,也包括确保监管
人员应具有的素质,通过采用各种途径的考核方式广泛吸纳高素质、有经验的证券业管理人
才。
2、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提高造假者的成本
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提高造假者的成本,使企业“失信成本”大大高于“守信成本”。主要是:
(1)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
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
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大幅度提高舞弊者的成本,才能从
根本上遏制财务报告舞弊行为。(2)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在新修定的《会计法》第六章“法律
责任”的规定中,列明了单位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违反本法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但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内容。在《公司法》、《证券法》“法律责任”的规定中虽然对民事责任均有涉及,却非常简单; (3)是推行诚信保险制度。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对公司特
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出现诚信问题,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
保险公司必须负责赔偿,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
受利益损失,必然加大对投保公司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管成本。
(四)进一步细化财务报告法律法规
财务报告涉及到多方面法律问题,而且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我国也对《会计法》进行了
修改,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有关问题,主要是:(1)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法律问题。新修定的《会计法》的核心是从法律角度遏制和解决当前一些单位会计秩序混乱,导致财务报
告舞弊的问题。《会计法》明确指出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但是,
何为虚假会计信息,怎样界定?失真的程度具体如何判断?造成失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工作过失,怎样划分等,对此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其使用者和司法部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继而带
来法律冲突。因此,建议在《会计法》的配套法规中有一个明确的、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解
释和说明。(2)财务报告相关性的法律问题。企业财务报告的范围,散见于颁布的具体会
计准则,但在基本会计报表之外,究竟应披露哪些财务报告信息,没有统一规定。从法律上
规定企业(主要指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会计信息是必要的,当然鼓励其披露更多的会计信息。
对于非财务的、能预测未来实现利润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是否应作为公司必须披露的会计
信息加以规定,从发展的角度看是肯定的。不能因为实践中盈利预测出现问题,便作为摈弃
的理由。目前应尽快制定相配套的会计信息披露准则,以规范应披露会计信息的范围,从而
使企业向外披露会计信息质量用法律加以保障。
(五)提高注册会计师技术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平
如果说公司治理结构是解决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在保障机制,那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则是财务
报告真实的外在保障机制,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财务报告的质量。我
国目前从事审计的某些注册会计师还不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地执业,针对这一现状,为提高
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公正性,现阶段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提高技术水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知识更新快,新制度、新政策频频出台,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告执业领
域也在不断拓宽和加深。这些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以提高自身的执
业水平。(2)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注册会计师内心信念的准则和规范,直接
决定着其行为的规范化与否。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规对违规注册会计师的处
罚也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大,不能有效约束注册会计的违规行为。可以考
虑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设立专门职业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和实施职业道
德准则,尽快使职业道德的执行程序制度化、常规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此外,我国还应当加快会计师事务所改革的进程,提倡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脱钩”,避免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就必须从实质上将会计师事务所改
制为由注册会计师出资发起设立,承办业务并负有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形成自主执业,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机制。否则会计师事务所在地就难以为企业财
务报告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鉴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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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提高财务报告质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2010-9-21 9:42 刘玉廷
财务报告是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性文件,既是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总结,也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有关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构成各级财政、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编报年度财务报告是企业应当履行的重要社会责任,为此,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一直十分重视企业财务报告工作。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下称财政部16号文件);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也印发了相关文件,从不同角度对上市公司和各类非上市企业做好年报工作提出要求。现结合该文就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工作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财务报告具有决策有用、受托责任双重目标和公共产品的特征,属于企业对社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根据决策有用观理论,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首要出发点,投资者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现状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作出投资决策;债权人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从而作出信贷决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经济管理和监管机关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经济运行,从而作出宏观经济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根据受托责任观理论,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企业管理层对投资者负责,应当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债权人负责,应当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归还欠款;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应当遵纪守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广义而言,企业管理层应当履行的受托责任还包括扩大就业、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为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企业管理层按照会计准则编报的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了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企业管理层未能履行受托责任,有可能被辞退、罢免或受法律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各类企业通过有效执行会计准则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从而吸引投资者通过分析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公允,就会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甚至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
基于财务报告具有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双重目标以及公共产品的特征,在我国,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已上升为法律要求。《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这一法律要求不仅仅是一种会计手续,而是单位负责人向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即对本单位编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此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编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字,也属于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表明被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应当重点关注和把握的几大关键
(一)随着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新旧衔接,构成了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截至2009年年底,除我国所有上市公司2007年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外,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上市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从上市公司大幅度扩大到非上市企业。我们的目标是,力争2010年除小企业外,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准则,2011年扫尾。届时,将全面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从而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会计标准和指标口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完善资本市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开始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实践证明,这是执行会计准则的起点和基础。结束旧账转入新账并进行账务处理只是新旧制度转换结果的表现形式,核心是核定企业资产价值、确认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夯实基础。企业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要做好人员培训,确保会计人员团队掌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若干政策规定,以及新旧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要做好软件系统的改造,确保财务系统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转换;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附录要求,确定执行会计准则后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预计负债、所得税、企业合并等项目对期初数的影响,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
(二)职业判断是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关键环节,要求会计及相关人员掌握会计准则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会计准则有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之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原则导向,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体现了原则为导向。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通常要求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职业判断。比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预计负债、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性交易等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均涉及职业判断。可以说,职业判断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恰当的判断所确认和计量的结果就是真实公允的;反之,就成为调节和操控利润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重大的职业判断,还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决定。
如何做好会计职业判断呢?这对会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注册会计师以及监管部门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专业方面,除具备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外,职业判断的基本要求是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主要是基本准则中的会计要素的定义、内涵和确认、计量要求。比如,何为资产?在确认和计量资产价值时,应当判断是否属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预期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否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等;再如,何为负债?在确认和计量负债价值时,应当判断是否属于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是否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否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等。职业判断的最高层次是诚信,会计人员、企业管理层以及注册会计师等在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实际交易或事项进行职业判断过程中,应当坚持诚信为本,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确保会计信息的高质量。
近年来,企业合并会计已经成为会计准则执行中较为普遍的热点难点问题,其核心是涉及到大量的职业判断。比如,如何认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主要是看其是否完全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自愿达成,如果交易实质上属于符合市场交易规则自愿达成的,通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反之,如果交易不属于自愿达成的,就属于合并双方资产、负债的简单整合,一般应当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到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问题,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获得合理的公允价值。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巨额商誉,要予以重点关注。合并成本的确定、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等方面要关注是否如实反映了交易的实质,商誉确认后是否及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等。企业合
并是否构成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16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正确职业判断。判断构成业务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一些较为复杂的企业合并,既涉及到上市公司,又涉及到非上市公司;既涉及到一般购买,又涉及到反向购买,其中的某些问题不是会计所能解决的,企业不得利用会计准则规定构造交易。
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职业判断结果进行审计时,涉及到再判断问题,需要恪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判断。
监管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管工作中,如发现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利用职业判断操纵利润、虚构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应当强化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
(三)A+H股上市公司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我国内地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等效,并建立了持续等效机制,因此,同时发行A股和H股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应当存在差异。目前,存在的差异主要是执行问题,比如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产生的差异,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没有关系,不能以此认定存在差异,相关企业应当加以消除,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仍未消除的,应当制定相应措施逐步消除,并在附注中说明原因。再如,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提办法的差异,财政部和保监会高度重视。为了解决此项差异,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号)。保险公司应当在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消除这一差异。
(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自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实施。《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主要规范了保险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三是要求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再以保险监管部门有关保险监管规定为依据计量财务报告目的的保险合同准备金。
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实质,尤其是新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化比较大的方面,要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和学习理解工作;要做好有关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改造和制度修订工作,将新规定涉及的保险合同认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所需的参数和数据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以董事会为最高负责机构,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经办岗位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内部控制,确保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科学性、严肃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准备金计量的随意性和人为操纵;要强化与投资者、债权人和有关监管部门等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能够得到持续平稳有效的实施。
(五)正确理解和编制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实现了趋同,在IASB发布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后,我们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认为在我国财务报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是可取的,而且随着我国会计准则持续3年的平稳有效实施,引入综合收益的时机已渐成熟。2009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在我国正式引入综合收益概念。综合收益总额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同时,为了保持会计准则的基本稳定,我国没有单独增加综合收益表,而是在利润表中直接增加两个项目,分别是“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财政部16号文件对在附注中需详细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规定了统一的格式。
企业在编制2009年度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财政部16号文件的规定,正确界定其
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内容,并在附注中对其他综合收益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格式作出详细披露。
三、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促进年报质量不断提升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大中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投资国际资本市场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国际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复杂环境,我国企业要真正实现“走出去”战略,必须苦练内功、强化内部控制,构筑“安全网”和“防火墙”。从维护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财务报告目标实现的角度看,也有必要加强内部控制,尤其是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总之,我国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重视和强化内部控制。
(一)深刻理解《基本规范》的丰富内涵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对外正式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可以概括出“五个五”,即“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五个目标”、“五个原则”、“五个要素”、“五十条”。其中,“五个目标”是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这里,“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密切相关,表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对于合理保证年报质量是极为重要的。美国SOX404条款主要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设立的。“五个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五个要素”是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包括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应用指引作为配套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它广泛地涵盖了企业治理、业务管理等方方面面,既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层面的问题,也涉及工程项目、全面预算、采购、销售等具体业务事项。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应用指引专设了“财务报告”项目。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和要求,包括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报告的出具和披露等。审计指引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基本规范》的企业,可聘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应当统筹规划,缜密安排,根据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应当将内控制度与企业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相衔接、相融合,确保内控制度执行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应当加大对企业信息系统的改造或新建投入,将内控制度要求嵌入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业务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的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观念,主动关心、亲身参与、大力支持内控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自愿担当起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确保内控规范在本单位的顺利实施。
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因整合而影响或降低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
2009年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下称国办56号文件)。在国办56号文件的指导下,大中小各类会计师事务所紧急行动、顺时应势、加快发展,优化整合与强强联合并进,行业发展步入良性阶段。从事H股审计为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提供了助推力。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近两年的优化整合与以往合并相比,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一是自愿整合。事务所之间的整合是完全自愿的,都能够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出发,求大同、存小
异,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务求真正融合。二是强强联合。近期的整合更多体现为证券资格所或百强所之间的合并。三是彻底合并。整合后被合并的事务所均交回了证券许可证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由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相关公告,不能再以原有资格执业。
整合是为了扶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快发展,但是,涉及整合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顺利过渡和有序承接,不得由于整合而影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执业标准、人事、财务、业务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充分利用整合后的人才资源;加快整合后的利益调整,控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风险,提升职业判断能力,坚持风险导向审计,确保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再上新台阶。
内部控制审计是顺利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继续抓好内控规范的学习培训工作,将内控规范与审计理念、方法和程序密切结合起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密切协同起来;要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要合理调配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改善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的质量。
五、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因此,加强对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尤其是年度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财政部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报告这一公共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在财政部统一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并做好监督检查部署的基础上,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财政部16号文件精神,以贯彻落实财政部16号文件为契机,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周密部署,履行职责,努力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把抓好这项工作提升到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统筹兼顾,抓大放小,在抓好日常会计管理事务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做好会计技术基础工作;要着力锻造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专门负责会计准则的研究、跟踪、宣讲和指导工作;要吃透弄懂各项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的精髓,使自身成为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各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和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必要的、及时的、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指导,切实树立起会计准则管理方面的权威。
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制定年报跟踪分析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既兼顾一般,又解剖麻雀,分别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建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经常性联系点;要通过实地考察、深入调研、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等途径,及时掌握年报编制和准则执行过程中的情况与问题;要在企业年报编制完成后做好系统分析和总结工作,把年报分析中发现的有关会计、审计、监管乃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升,上报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
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坚持会计准则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和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的唯一依据,做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层面的监管,尤其是年报监管和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就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好财务报告提出监管要求,但是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企业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否则将会引起混乱。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与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列报规定不一致的要求和问题,
应当通过有关联系机制,及时反馈给财政部会计司。
范文四:企业社会责任下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
企业社会责任下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
【摘要】 财务报告是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媒介,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了有效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和提供有助于投资者作出决策的有用信息。而当前的财务报告由于会计环境和资本市场环境的不佳已经不能完全符合其目标的要求。基于社会责任理论,管理当局应该在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文章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两大财务报告目标的关系,认为融入社会责任信息的财务报告才能有助于财务报告目标更好地实现。
【关键词】 社会责任;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
财务报告是向外部信息使用者传递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与企业相关的重要事项等信息的重要渠道,是连接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及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桥梁和纽带。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通常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对于这两种目标定位至今还在不断地被争论。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中可以看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统一。目前,委托人(股东)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还仅限于财务指标,而单一的财务指标已经不能真实地评价管理当局的实际努力程度。企业可能为了最大化股东财富,而不顾社会公众的利益,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甚至于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一个不道德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使股东的利益受损。因此,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维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与能否实现股东财富的保值增值息息相关。为了能真实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从而更有效地对其监督和激励,本文认为融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财务报告才能真正地实现财务报告的受托责任目标;而对于理性的投资者来说,只有嵌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财务报告才能真正有助于其作出最优的投资决策。因而,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一、财务报告的目标
(一)受托责任观
由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理论的诞生,以股东为代表的委托人如何正确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成为财务报告的首要目标。受托人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承担有效地管理与使用受托资源,并使其保值增值的责任以及承担如实地向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结果的义务。受托方的管理当局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由于当前会计环境不理想,采用利润率或企业财务指标单一模式已经不能够正确地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同时,如果仅凭借利润率或财务比率去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很有可能会导致管理层出现投机行为和不理性行为,可能会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使企业的名誉和形象受损;反过来导致企业经营业绩的不佳,最终危及到股东的利益。这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就不能被真实的评价。管理当局是谁的受托人,引发了早期的“贝利——多德论战”①。尽管早期不同的学者都发表了不同的见解,但针对社会问题的突出
范文五:论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关系
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一般将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统称为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内容,财务报表除了包括会计报表本身外,还包括附注,而会计报表不包括附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以正式形式反映企业对社会承担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责任的所有报告类型。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环境健康安全报告、环境报告、慈善报告、社会报告等非财务报告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以正式形式全面反映企业对社会承担的所有责任的报告。
2.编制财务报告是强制的,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是自愿的。我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公司法、证券法等出于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的需要,规定企业应当定期编报财务报告。编写财务报告要符合公认会计原则,遵守会计准则或制度的规定,接受共同的框架和标准的指导。一份财务报告应该包含什么类型的信息,这些信息应该如何被收集、分析和披露,如何确定报告的时效性,如何保证报告的可靠性等都有明确的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经历了一个短暂的“百花齐放”之后,也需要像财务报告一样,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报告框架,以便能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来描述企业对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简称GRI)顺应这种需要,于2000年、2002年、2006年分别发布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并负责推广、传播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框架。《指南》不提供编制报告的方法,而是关注报告的内容。指南》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各种类型、规模、行业和地域的组织都可以运用《指南》。GRI及其《指南》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影响,目前世界上很多企业按照GRI2006年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G3)编制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3.报告的内容。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金额及其结构情况;利润表反映企业实现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各项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附注是对在会计报表中有关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其他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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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外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定。
根据GRI的G3规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有:(1)战略和分(2)企业概况;(3)管治架构、许诺和约定;(4)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社会责任报告的核心。指标根据三重底线原则,分经济、
环境和社会三个层面归类,并按照类别、指标角度和指标三个层次加以编排。经济层面和环境层面各有一个类别:经济和环境。社会层面细分为4个类别:劳工措施及合理工作;人权;社会;产品责任。每个类别均包含相应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经济指标反映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对其利益相关者的经济资源和对当地的、国家的和全球的经济体系产生的影响,有7个核心指标和2个附加指标。环境指标反映企业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的自然系统的影响,包括原材料、能源、水、生物多样性、排放物、污水和废弃物、供货商、产品和服务、法规、交通运输和总体情况等,有17个核心指标和13个附加指标。社会指标反映企业在其活动中对当地的、国家的和全球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系统的影响,共25个核心指标和15个附加指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通过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层面和六个方面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具体披露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达到的水平。
应当指出,第一,财务报告是一个系统的文件,是项目与数字相结合的整体,财务报表中的项目有小计、合计和总计,其金额具有一定的勾稽关系,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则不存在数字的勾稽关系。第二,财务报告体系重历史成本信息,轻预测性信息,对无形资产、智力资本等软性资产关注不够,而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战略和分析”是前瞻性信息,“企业概况”是背景信息;经济绩效指标、环境绩效指标、社会绩效指标,不仅反映企业的过去和现状,也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第三,相关人员根据财务报告做出经济决策,需要一定的知识和经验,企业的营运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需要根据财务报告计算才能得到;而社会责任报告图文并茂,指标一目了然。第四,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经济绩效常常与财务报告的财务业绩是有差别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经济指标不仅包括传统的财务指标,也包括未在财务报告中确认的一些指标。财务报告注重股东和债权人所关心的盈利性和偿债能力,而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经济指标关注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相互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传统财务报告是为读者评估企业当前财务健康状况服务的,而社会责任报告是为读者预见企业未来业绩而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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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者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象不同。财务报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
债权人、关部门,其中投资者是财务报告的首要使用者;伙伴、
政府、员工、社区、客户、供应商、金融机构、科研机构政府组织、媒体等。都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
5.报告的编制人员、资料来源、写作风格。统的日常账簿资料,采用通用的固定的表格形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一个综合性报告,包含许多无法由企业财务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来自于公司各个方面;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小组共同配合来完成报告的编制任务。在写作风格上,有的社会责任报告是“大众化的、易理解的”杂志式报告,有的是“正规的、中立的”指导式报告。
6.报告的编制原则或信息质量要求。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
相关性、可理解性、
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其中,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是基本质量特征,与会计信息内容有关的质量特征主要是相关性和可靠性;与会计信息表达有关的质量特征主要是可比性和可理解性。此外,及时性是可靠性、相关性的制约因素。社会责任报告界定报告内容的原则有:关键性、利益相关者参与度、可持续发展的背景和完整性;界定报告质量的原则有:平衡性、可比性、准确性、时效性、清晰性和可靠性。可见,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都强调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而社会责任报告还特别强调可持续发展背景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7.信息类型。财务报告提供反映企业价值运动的经济信息,这些信息要求能够用货币计量,因此,财务报告主要提供定量信息、财务信息,即使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提供非财务信息,也是因为它们与财务信息有关,是为财务信息的披露服务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引入多重计量属性,提供定量信息、定性信息和叙述性的信息。定量信息指经济、环境和社会绩效指标的数据信息部分;定性信息指管理方针、绩效指标等以文字叙述为主的部分,或用示意图、柱状图、表格加以阐释的内容。
叙述性的信息指战略和分析(包括CEO陈述)、机构概述、报告参量、管治架构、许诺和约定及进行生动描述的具体案例。从目前来看,社会绩效指标主要采用的是定性的描述和评估,环境绩效指标则主要采用实物单位计量,如各种资源的使用量、废弃物的排放数量等等。所以,社会责任报告主要提供定性信息、非财务信息。
8.报告的审计。无论是财务报告还是社会责任报告,其诚信程度都要受到社会的监督。财务报告的信息来自过去的交
审核验证社会责任报告的资格也无统一的标准。人们对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可信度和公信力会提出疑惑:报告有没有达到专业标准?陈述的事实是否确凿?
二、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联系
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是相辅相成的。首先,社会责任报告是对财务报告的重要补充,社会责任报告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可以弥补财务信息的不足。因为财务报告信息供给量十分有限,给用户留下了许多“未知信息带”,而社会责任报告能够提供财务报告所欠缺的重要信息,如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材料、能源、水的利用情况,废水、废气等排放物和废弃物,禁止与预防童工,多元化与平等机会,反贪污贿赂,客户健康和安全,产品与服务标签,保护顾客隐私权,工伤率、职业病率及因工死亡率,对员工的培训,劳资关系以及雇员流动情况等。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的资料,可用来评估企业无形资产的质和量,包括社会声誉、经营思想、管理素质、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环境保护,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对企业前景作出知情判断。其次,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相互配合。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些数据,如,企业创造和分配的直接经济价值,要以审核过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内部管理账目为依据。同时,
财务报告为经济、环境、社会三重底线战略实施提供财务支撑,财务视角是评价企业绩效和战略的重要基础。
目前,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重叠之处大概有10%左右。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财务方面的,也有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因此,实现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融合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三、结束语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融合论”强调二者的联系,“独立论”强调二者的区别。其实,无论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是合二为一,还是各自单独编制,都只是形式问题。只要顺应社会环境的变化,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就能顺应未来企业报告发展趋势。
[本文是2008年湖北省统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批准号:HB082-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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