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逻辑分析方法
系统逻辑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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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系统逻辑分析方法
系统逻辑分析方法是指对系统的实质内容进行逻辑的分析,以揭示系统逻辑结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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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逻辑分析方法的范畴和过程
系统逻辑分析的主要范畴和过程是这样的:
1)目标,即为解决公共问题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指标,它是系统目的的具体化,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系统性、规范性和某些指标来表达,而标准则是衡量目标达到的尺度;
2)备选方案,即为实现目标而设计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并对此进行可行性论证;
3)模型,即按照原有方案设想构建分析模型,依照出说明系统功能的主要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包括系统的输入、输出、转换关系,系统的目标和约束等,具体有图式模型,数学模型、仿真模型、实体模型等方式;
4)费用,即政策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开支的总和;
5)效果,即政策方案的实施在社会环境产生的反应和结果;
6)评价,即按照一定价值标准对政策方案进行价值评估,就是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在考虑各种定性因素,对比系统目标达到的程度,用标准来衡量;
7)优化,即为实现最优效果而对政策方案进行的优化排序和选择决策。
安索夫矩阵
安索夫矩阵(Ansoff Matrix)
产品/市场方格也往往被称作:Ansoff 矩阵(Ansoff Matrix)、产品市场扩张方格(Product Market Expansion Grid)、成长矢量矩阵(Growth Vector Mat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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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索夫矩阵
策略管理之父安索夫博士于1975年提出安索夫矩阵。以产品和市场作为两大基本面向,区别出四种产品/市场组合和相对应的营销策略,是应用最广泛的营销分析工具之一。
安索夫矩阵是以2 X 2的矩阵代表企业企图使收入或获利成长的四种选择,其主要的逻辑是企业可以选择四种不同的成长性策略来达成增加收入的目标。如图所示:
1、市场渗透(Market Penetration)——以现有的产品面对现有的顾客,以其目前的产品市场组合为发展焦点,力求增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采取市场渗透的策略,藉由促销或是提升服务品质等等方式来说服消费者改用不同品牌的产品,或是说服消费者改变使用习惯、增加购买量。
2、市场开发(Market Development)——提供现有产品开拓新市场,企业必须在不同的市场上找到具有相同产品需求的使用者顾客,其中往往产品定位和销售方法会有所调整,但产品本身的核心技术则不必改变。
3、产品延伸(Product Development)——推出新产品给现有顾客,采取产品延伸的策略,利用现有的顾客关系来借力使力。通常是以扩大现有产品的深度和广度,推出新一代或是相关的产品给现有的顾客,提高该厂商在消费者荷包中的占有率。
4、多样化经营(Diversification )——提供新产品给新市场,此处由于企业的既有专业知识能力可能派不上用场,因此是最冒险的多样化策略。其中成功的企业多半能在销售、通路或产品技术等know-how 上取得某种综效(Synergy ),否则多样化的失败机率很高。
5 、市场巩固(Consolidation )—— 以现有的市场和产品为基础,以巩固市场份额为目的,采用产品差异化战略来加强客户忠诚度。同时,当市场份额总体有所下降时,缩小规模和缩减部门成为不可避免的应对措施。通常,Consolidation 在安索夫矩阵中与Market Penetration占据同一格。
安索夫(Ansoff)后来对矩阵做了一个修改,增加了地理区域上的复杂性(如上图所示) 。这种三维模式的矩阵可以被用来定义战略选择和业务的最终范围。图示表明,客户可以选择市场需求、产品/技术、地理范围等变量中的一种来界定服务市场。安索夫(Ansoff)定义的投资组合战略的第二个要素是公司在每一服务市场上设法获取的竞争优势。第三个要素由可获得的业务之间的协同作用构成,最后一个要素是可获得的战略灵活性程度。战略灵活性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第一种途径是在公司外部,通过地理区域、服务需求和技术的多元化获得,使得任何战略业务单位的突然变化都不会对公司产生严重的影响。其次,战略灵活性可以通过增大业务间资源和能力的可转移性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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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索夫矩阵的核心步骤
产品市场多元化矩阵可以帮助企业科学地选择战略模式,但在使用该工具的时候,必须掌握其核心步骤:
? 首先考虑在现有市场上,现有的产品是否还能得到更
多的市场份额(市场渗透战略);
? 考虑是否能为其现有产品开发一些新市场(市场开发
战略);
? 考虑是否能为其现有市场发展若干有潜在利益的新产
品(产品开发战略);
? 考虑是否能够利用自己在产品、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优势,根据物资流动方向,采用使企业不断向纵深
发展的一体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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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索夫矩阵的发展
安索夫(Ansoff)的产品/市场方格理论,尽管已经问世很多年,但它指导企业成长与战略发展方面的价值仍然是很明显的。Derek F. Abell提出了Three Dimensional Business Definition(三维商业定义),较之Ansoff 矩阵更为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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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索夫模型与动荡管理
安索夫认为,战略管理与以往经营管理的不同之处在于:战略管理是面向未来动态地、连续地完成从决策到实现的过程。安索夫把经营战略定义为:企业为了适应外部环境,对目前从事的和将来要从事的经营活动而进行的战略决策。因此,安索夫认为企业战略的核心应该是:弄清你所处的位置,界定你的目标,明确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必须采取的行动。他把企业战略限定在产品和市场的范畴内,他认为经营战略的内容由四个要素构成:产品市场范围、成长方向、竞争优势和协同作用。他把企业的决策划分为战略的(关于产品和市场)、行政的(关于结构和资源调配)和日常运作的(关于预算、监督和控制)三类。安索夫认为企业生存是由环境、战略和组织三者构成,只有当这三者协调一致、相互适应时,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效益。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他设计了安索夫模型,这个模型的核心是通过企业和市场的分析确定有效的企业战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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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索夫矩阵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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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基于安索夫矩阵的高校图书馆竞争格局分析[2]
安索夫是美国加州大学美国国际大学的战略管理教授。他在研究企业经营战略时提出了企业制定经营战略时首先要考虑的两大因素:产品(现有产品和新产品) 和市场(现有市场和新市
场)[引。竞争情报领域用此方法来发现竞争对手,现用安索夫矩阵为基础来分析高校图书馆所面临的竞争对手和竞争局势。
发现高校图书馆竞争对手的安索夫矩阵:
由安索夫矩阵可以看出高校图书馆所面临的不同层次的竞争,分别对各层次竞争者进行分析:
D 类竞争者,是和所研究的高校图书馆相比,提供的服务不同,并且用户也不同的竞争者,因此要短期内成为直接竞争对手很难的,这类竞争者可为愿望竞争者。
C 类竞争者,是提供的服务相同,但是用户不同的竞争者,因为市场壁垒的存在,这类竞争者属于潜在竞争者,如果市场壁垒一旦消失,这类潜在竞争就会变成直接竞争者(即A 类竞争者) 。这类竞争者包括其他高校的图书馆和公共同图书馆,随着馆际互借,一些图书馆网上服务的展开,高校图书馆的服务面不再限于本校学生了,开始向其他学校的学生扩展,这种情况下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市场壁垒就不那么明显了,就容易朝A 类竞争者转换。
B 类竞争者,是提供的服务不同,但是用户相同的竞争者,这类竞争者属于平行竞争者,如果它要利用同用户建立的关系或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而提供同高校图书馆相同的服务,就会变成直接竞争者。这类竞争者包括书店,信息咨询业,网上书店,搜索引擎和邮件定制等;如书店提供阅览服务,就变成了图书馆的直接竞争对手。
A 类竞争者,是提供的服务相同,用户也相同的竞争者,这类竞争者属于直接竞争者,包括数字图书馆,还有B 类和C 类转化而成的竞争者。根据安索夫矩阵分析得来的各类竞争者的层次归纳如下图所示:
案例面试分析工具/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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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Business Strategy
1.市场进入类
How should an American satellite service provider enter the asian market?
? 行业分析(波特五力,市场趋势,市场规模,市场份
额,市场壁垒等)
?
3C (Competitor,Consume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 Porter's Five Forces Model),又称波特竞争力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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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五力分析模型简介
五力分析模型是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于80年代初提出,对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全球性的深远影响。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五力分别是: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购买者的议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竞争者现在的竞争能力。五种力量的不同组合变化 最终影响行业利润潜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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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五力分析模型详解
五种力量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的基本竞争态势。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最后一点,来自目前在同一行业的公司间的竞争。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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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供方主要通过其提高投入要素价格与降低单位价值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与产品竞争力。供方力量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他们所提供给买主的是什么投入要素,当供方所提供的投入要素其价值构成了买主产品总成本的较大比例、对买主产品生产过程非常重要、或者严重影响买主产品的质量时,供方对于买主的潜在讨价还价力量就大大增强。一般来说,满足如下条件的供方集团会具有比较强大的讨价还价力量:
- 供方行业为一些具有比较稳固市场地位而不受市场剧烈竞争困挠的企业所控制,其产品的买主很多,以致于每一单个买主都不可能成为供方的重要客户。
- 供方各企业的产品各具有一定特色,以致于买主难以转换或转换成本太高,或者很难找到可与供方企业产品相竞争的替代品。
- 供方能够方便地实行前向联合或一体化,而买主难以进行后向联合或一体化。(注:简单按中国说法,店大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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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一般来说,满足如下条件的购买者可能具有较强的讨价还价力量:
- 购买者的总数较少,而每个购买者的购买量较大,占了卖方销售量的很大比例。
- 卖方行业由大量相对来说规模较小的企业所组成。
- 购买者所购买的基本上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同时向多个卖主购买产品在经济上也完全可行。 - 购买者有能力实现后向一体化,而卖主不可能前向一体化。(注:简单按中国说法,客大欺主)
r,Company/Capabilities)[编辑]
3.新进入者的威胁(threat of new entrants)
新进入者在给行业带来新生产能力、新资源的同时,将希望在已被现有企业瓜分完毕的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这就有可能会与现有企业发生原材料与市场份额的竞争,最终导致行业中现有企业盈利水平降低,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危及这些企业的生存。竞争性进入威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这就是进入新领域的障碍大小与预期现有企业对于进入者的反应情况。
进入障碍主要包括规模经济、产品差异、资本需要、转换成本、销售渠道开拓、政府行为与政策(如国家综合平衡统一建设的石化企业)、不受规模支配的成本劣势(如商业秘密、产供销关系、学习与经验曲线效应等) 、自然资源(如冶金业对矿产的拥有)、地理环境(如造船厂只能建在海滨城市)等方面,这其中有些障碍是很难借助复制或仿造的方式来突破的。预期现有企业对进入者的反应情况,主要是采取报复行动的可能性大小,则取决于有关厂商的财力情况、报复记录、固定资产规模、行业增长速度等。总之,新企业进入一个行业的可能性大小,取决于进入者主观估计进入所能带来的潜在利益、所需花费的代价与所要承担的风险这三者的相对大小情况。(注:潜在的同行,跟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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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替代品的威胁
两个处于同行业或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由于所生产的产品是互为替代品,从而在它们之间产生相互竞争行为,这种源自于替代品的竞争会以各种形式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战略。首先,现有企业产品售价以及获利潜力的提高,将由于存在着能被用户方便接受的替代品而受到限制;第二,由于替代品生产者的侵入,使得现有企业必须提高产品质量、或者通过降低成本来降低售价、或者使其产品具有特色,否则其销量与利润增长的目标就有可能受挫;第三,源自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强度,受产品买主转换成本高低的影响。总之,替代品价格越低、质量越好、用户转换成本越低,其所能产生的竞争压力就强;而这种来自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压力的强度,可以具体通过考察替代品销售增长率、替代品厂家生产能力与盈利扩张情况来加以描述。奇货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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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业竞争者的竞争程度
大部分行业中的企业,相互之间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企业整体战略一部分的各企业竞争战略,其目标都在于使得自己的企业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所以,在实施中就必然会产生冲突与对抗现象,这些冲突与对抗就构成了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常常表现在价格、广告、产品介绍、售后服务等方面,其竞争强度与许多因素有关。
一般来说,出现下述情况将意味着行业中现有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这就是:行业进入障碍较低,势均力敌竞争对手较多,竞争参与者范围广泛;市场趋于成熟,产品需求增长缓慢;竞争者企图采用降价等手段促销;竞争者提供几乎相同的产品或服务,用户转换成本很低;一个战略行动如果取得成功,其收入相当可观;行业外部实力强大的公司在接收了行业中实力薄弱企业后,发起进攻性行动,结果使得刚被接收的企业成为市场的主要竞争者;退出障碍较高,即退出竞争要比继续参与竞争代价更高。在这里,退出障碍主要受经济、战略、感情以及社会政治关系等方面考虑的影响,具体包括:资产的专用性、退出的固定费用、战略上的相互牵制、情绪上的难以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各种限制等。
行业中的每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必须应付以上各种力量构成的威胁,而且客户必面对行业中的每一个竞争者的举动。除非认为正面交锋有必要而且有益处,例如要求得到很大的市场份额,否则客户可以通过设置进入壁垒,包括差异化和转换成本来保护自己。 当一个客户确定了其优势和劣势时(参见SWOT 分析) ,客户必须进行定位,以便因势利导,而不是被预料到的环境因素变化所损害,如产品生命周期、行业增长速度等等,然后保护自己并做好准备,以有效地对其它企业的举动做出反应。
根据上面对于五种竞争力量的讨论,企业可以采取尽可能地将自身的经营与竞争力量隔绝开来、努力从自身利益需要出发影响行业竞争规则、先占领有利的市场地位再发起进攻性竞争行动等手段来对付这五种竞争力量,以增强自己的市场地位与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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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五力分析模型与一般战略的关系
[编辑] 六、协力业者的力量
此影响力是英特尔前总裁安迪·格鲁夫(Andrew S. Grove)自波特五力分析中所衍生出来的第六力。
协力业者系指与自身企业具有相互支持与互补关系的其它企业。在互补关系中,该公司的产品与另一家公司的产品互相配合使用,可得到更好的使用效果。协力业者间的利益通常互相一致,也可称之为通路伙伴,彼此间产品相互支持,并拥有共同的利益。
但任何新技术、新方法或新科技的出现,都可能改变协力业者间的平衡共生关系,使得通路伙伴从此形同陌路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的缺陷
实际上,关于五力分析模型的实践运用一直存在许多争论。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该模型更多是一种理论思考工具,而非可以实际操作的战略工具。
该模型的理论是建立在以下三个假定基础之上的:
1、制定战略者可以了解整个行业的信息,显然现实中是难于做到的;
2、同行业之间只有竞争关系,没有合作关系。但现实中企业之间存在多种合作关系,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
3、行业的规模是固定的,因此,只有通过夺取对手的份额来占有更大的资源和市场。但现实中企业之间往往不是通过吃掉对手而是与对手共同做大行业的蛋糕来获取更大的资源和市场。同时,市场可以通过不断的开发和创新来增大容量。
因此,要将波特的竞争力模型有效地用于实践操作,以上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三项假设就会使操作者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头绪万千。
波特的竞争力模型的意义在于,五种竞争力量的抗争中蕴含着三类成功的战略思想,那就是大家熟知的: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集中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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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五力分析与专利情报收集[1]
以手机按键厂商闳晖说明该注意哪些重要信息,来运用企业策略规划中的分析工具波特五力分析(Porter 5 force analysis)说明进行往后企业竞争策略规划需要注意哪些动态信息。 如果以闳晖公司所处的手机按键产业产业链(industry chain)为例,上述波特五力分析相关因素便包括:
1. 现有提供相似产品的竞争公司(例如台湾的毅嘉,日本的Polymatech 、ShinEtsu 、 Sunarrow 等)
2. 卖东西给闳晖的上游厂商(包括提升塑橡胶原料或是金属原料等厂商)
3. 向闳晖买按键的手机系统厂商(包括Nokia 与 Motorola 等品牌厂商,或是系统组装厂商,例如FIH 或是华宝等)
4. 有潜在能量进入之厂商或是刚进入厂商(我们认为此点应改成技术进入障碍,换 句话说,应该当成对于此领域有兴趣厂商,想要进入此领域的进入门坎等因素)
5. 新市场或是新需求的竞争(例如如果原本手机按键为塑橡胶材料,那么轻金属合金按键就是新产品)。
当然若站在闳晖公司的立场,该公司除了手机按键外,尚包括汽车相关产品、OA 产品与铝镁合金机壳等。因此,上述五力分析仅对于闳晖公司在手机按键产业之分析,若是对于汽车相关或是铝镁合金机壳相关,便需要再进行一次1-4步骤分析。
由上面信息可以初步归纳,以企业竞争分析而言,对于企业每一产品线均需要建立对应的波特五力分析模型,以了解现阶段产业竞争状态。然而,若根据先前所讨论的 动态监控系统
(Dynamic Monitoring System)而言,最重要的部分为相关企业情报信息需要实时与动态的更新,当然根据相关信息所延伸的策略拟定也需要动态调整。
最后,企业竞争所需要面对的环节众多。但是若以智慧财产权角度(特别是专利)来看,对应的五力分析至少包括:
? 客户议价能力:下游厂商专利布局(企业分析)
? 供货商议价能力:上游厂商专利布局(企业分析)
? 新近入者的竞争:该产业的技术门坎与专利布局(技
术分析)
? 替代品的威胁:新产品与新服务的专利布局(技术分
析)
? 现有厂商的竞争:现有竞争公司专利布局(企业分析)
需要强调上述专利议题中,部分包括企业分析部分为技术分析,而先前我们所讨论的专利分析技巧均可用于相关情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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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汽车行业[2]
我国汽车市场的连续快速增长和总规模的不断扩大,使我国汽车市场的国际地位显著提升,我国汽车市场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市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汽车销量占全球汽车总销量的比例, 已经由2001年的4.3%提升到2004年的8.1%,2005年全年汽车总需求达到575万辆左右,中国已成为与日本相比的全球第二大汽车消费市场,进一步提升到8.7%。全球每年汽车销量的增量中我国占25%左右,我国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汽车市场增长的主要力量。
五力分析模型是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于80年代初提出,对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全球性的深远影响。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波特五力分析属于外部环境分析中的微观环境分析,主要用来分析本行业的企业竞争格局以及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根据波特(M .E .Porter )的观点,一个行业中的竞争,不止是在原有竞争对手中进行,而是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替代品的竞争、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以及行业内竞争者现在的竞争能力。这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状况及综合强度,决定着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决定着行业中最终的获利潜力以及资本向本行业的流向程度,这一切最终决定着企业保持高收益的能力。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波特的竞争力模型的意义在于,五种竞争力量的抗争中蕴含着三类成功的战略思想,那就是大家熟知的: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专一化战略。
下面用五力分析模型来分析下汽车行业及其领域内的战略方针。
1.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
许多汽车够加大了中国市场战略部署,例如:福特汽车公司未来在中国将不断加强投入与合作力度,争取取得轿车市场10%的占有率,生产能力将实现从原有的四万辆达到40万辆的巨大转变,并实现大部分车辆生产本地化。丰田汽车公司全球生产布局显示,除日本本土外,北美地区(特别是美国) 和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 是丰田在海外投资最大的地区。美国和中国已经成为丰田在海外主要的生产基地,丰田公司的总体市场目标是到2010~2012年在中国拥有10%的市场份额。本田汽车公司计划未来获得中国10%的市场份额,并计划将生产能力由现在的27万辆扩大到2006年下半年的53万辆(含出口5万辆) 。
目前局势来看,我国汽车市场不仅成为大众、通用、本田、现代等在中国已经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国公司的战略市场,现代汽车公司已将中国作为其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到2010年乘用车在华产能达到100万辆,使中国成为其四大海外工厂中仅次于印度的第二大海外工厂;同时,以汽车生产销售为中心,通过制造、服务、金融等汽车相关产业的扩大, 来达到2010年200亿美元的销售目标;此外,现代还计划进军中国的商用车市场,有可能与江淮携手建立商用车生产基地,计划在2010年前形成年产五万台小型商用车发动机、一万辆客车和九万辆货车的生产能力。世界各汽车零配件行业巨头, 也纷纷做出了增资中国的计划,美国固特异轮胎橡胶有限公司将其亚太总部迁至上海,博世也要在中国追加投资。
由此可见波特五力模型中的成本领先战略已经被各大汽车公司消无生息的运作开了,在中国建造生产基地,按国情来看无疑降低了成本、人力、运输费用,大大降低了成本,同时也面对着许多客观问题降低了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负面影响。供方主要通过其提高投入要素价格与降低单位价值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与产品竞争力。进口汽车供方力量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他们所提供给买主的是什么投入要素,当供方所提供的投入要素其价值构成了买主产品总成本的较大比例、对买主产品生产过程非常重要、或者严重影响买主产品的质量时,供方对于买主的潜在讨价还价力量就大大增强。
2.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汽车在国内的卖方行业由大量相对外资企业来说规模较小的企业所组成,这些企业的市场价明显低于原装进口汽车,仅仅因为made in China?还有更多的可能是一种低价位符合国情的亲众的营销策略。
在中国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城市购买者所购买的基本上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同时向多个卖主购买产品在经济上也完全可行。这就对每个产品产生了购买方分流,并会处于同时被几家竞争对手比较的局面。这就形成了购买者有能力实现後向一体化,而卖主不可能前向一体化的潜在市场不利因素。提高了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国产轿车价格仍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如果没有人民币的大幅度升值,进口轿车价格下降对国产轿车的价格压力已经很小,2006年引起国产轿车价格下降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国内厂商之间的竞争,从根本上讲是产能过剩导致的供过于求。但是产能过剩并不一定直接带来价格下降,如美国、日本等国家汽车工业普遍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而这些国家的轿车价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在逐年缓慢上涨。之所以判断2008年国产轿车价格将继续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是目前我国轿车市场运行中既有价格下降的必要性, 又存在价格下降的现实可能性。
其次,汽车零部件平均关税下降人民币升值压力将有利于进口车价的下调。2005年7月份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一次性升值2%,之后的半年时间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又升值了0.44%,2007年现在已经突破7.5关口,而且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继续存在。如果2008年人民币继续小幅度升值,将直接促成进口车成本的下降。有利于国人购买力的提高,被动提高了我们讨价还价能力。同时也让合资企业从中大赚了一笔。
3.新进入者的威胁
后进入中国市场的大跨国公司急于追赶与扩张,在价格上寻求竞争力。福特公司作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厂商,目前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与其地位很不相称,从2005年开始明显加大了在中国市场的运作力度,福克斯的最低价为12.8万元,作为一款欧美车型很有竞争力,销量增长迅速。丰田汽车公司也适当改变了做法,在稳步推进的主旋律中加快了步伐。2005年年初花冠、威驰降价只是起步,有竞争力的新产品还将不断推出,价格也更具竞争力。新进入者在给行业带来新生产能力、新资源的同时,将希望在已被现有企业瓜分完毕的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这就有可能会与现有企业发生原材料与市场份额的竞争,最终导致行业中现有企业盈利水平降低,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危及这些企业的生存。竞争性进入威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这就是进入新领域的障碍大小与预期现有企业对于进入者的反应情况。
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上市,而且惯例是以有杀伤力的价格切入市场。本田将于2006年推出“思域”,本田在产品战略上一贯坚持“产品定价要一步到位”的策略,雅阁、飞度、CRV 等车型的上市均采取了这样的策略,有理由相信本田将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推出“思域”。另外马自达的新M3于2006年上市,而且是由福特公司统一运作。福特公司从2005年开始明显是在运用价格手段来获取竞争力以尽快扩大市场份额。
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是行业竞争的一种重要力量,这些新进入者大都拥有新的生产能力和某些必需的资源,期待能建立有利的市场地位。新进入者加入该行业,会带来生产能力的扩大,带来对市场占有率的要求,这必然引起与现有企业的激烈竞争,使产品价格下跌;另一方面,新加
入者要获得资源进行生产,从而可能使得行业生产成本升高,这两方面都会导致行业的获利能力下降。
4.替代品的威胁
两个处于不同行业中的企业,可能会由于所生产的产品是互为替代品,从而在它们之间产生相互竞争行为,这种源自于替代品的竞争会以各种形式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竞争战略。本行业与生产替代产品的其它行业进行的竞争,常常需要本行业所有企业采取共同措施和集体行动。全球汽车业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研发价格合适且款式吸引人的环保型汽车。
2007年7月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称,它与蓬斯克公司(Penske Corp.) 达成一项合资协议,将购买意大利柴油发动机生产商VM Motori 50%的股票。 公司没有透露这笔交易的金额。通用汽车称,它将与VM Motori联合开发新型2.9升,V-6涡轮柴油机。VM Motori将于2009年在欧洲启动其Cadilac CTS,并且计划在意大利Cento 的工厂建立新的部门。据通用副主席Bob Lutz说,通用将于2010年美国市场,在凯迪拉克和土星系列中选配高燃油经济性的柴油机。柴油机将用在通用的轿车,Crossover 和轻卡上。一系列的产品计划及新能源的开发应用都将验证通用汽车作为汽车行业领先者为现实和谐发展的目标所作出的卓绝努力。 日前,通用汽车欧洲公司发布了全新的环境战略,短期内将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主要目标,而长期的目标则是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最终实现零排放,实现汽车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首先,现有企业产品售价以及获利潜力的提高,将由于存在着能被用户方便接受的替代品而受到限制; 通用汽车在此次全新环境战略中宣布:将以提高内燃机效率及多样化能源利用为手段,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通用汽车欧洲公司计划在2012年之前,开发16款新型发动机匹配到93款新车型上,另外还有10款新的变速器将被应用于48款新车型上。由于替代品生产者的侵入,使得现有企业必须提高产品质量、或者通过降低成本来降低售价、或者使其产品具有特色,否则其销量与利润增长的目标就有可能受挫;通用汽车已投资超过10亿美元用于氢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目前,通用汽车的氢能源战略已走出实验室,开始在各种车型上进行实践,其终极目标正是实现燃料电池的量产。
总之,替代品价格越低、质量越好、用户转换成本越低,其所能产生的竞争压力就强;而这种来自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压力的强度,可以具体通过考察替代品销售增长率、替代品厂家生产能力与盈利扩张情况来加以描述。
5.行业内现有竞争者的竞争
大部分行业中的企业,相互之间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汽车企业整体战略一部分的各企业竞争战略,其目标都在于使得自己的企业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所以,在实施中就必然会产生冲突与对抗现象,这些冲突与对抗就构成了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常常表现在价格、广告、产品介绍、售後服务等方面,其竞争强度与许多因素有关。 经过多年积累,自主品牌竞争优势全面提升,预示着汽车工业将以两种方式推动经济发展(推动GDP 增长和推动出口产品结构升级) 。我国多数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开始于2000年前后,总体发展比较顺利,尤其是我国加入W TO 的前两年,增长更为迅速,为自主品牌的发展打下了良
好基础。但是由于宏观调控的影响,2004年5月份起乘用车总体市场出现滑坡,自主品牌受影响更大。然而,经过自主品牌企业自身的艰苦努力和国家相关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的竞争优势在2005年得到了全面提升,以奇瑞为代表的自主品牌销量大幅度增长。由于自主品牌的发展,我国汽车工业的出口能力显著增强,多年来汽车进口大于出口的局面在2005年首次得到扭转。2005年l ~10月份汽车工业累计出口162.6亿美元,同比增长55.67%,汽车业累计进口120.8亿美元,同比下降5.52%,出口大于进口42亿美元。2005年1~11月份汽车累计出口量达到13万辆,累计进口量为12.8万辆,出口数量首次大于进口数量。几个自主品牌,如奇瑞、吉利等都有较大量的出口。
另外各大外资企业间的竞争也不容质疑了,例如:为扭转在美国汽车市场份额大幅下滑局面,GM (通用汽车公司)近日宣布,将通过削减价格、裁撤重叠车型等一系列举措对现行的美国市场战略进行实质性变更,以反击正迅速占领美国东西部海岸人口密集区市场的国外汽车品牌。GM 增加美国市场销售的四大措施:
? 调整价格战略突出低价优势
? 整合庞蒂克(pontiac )和别克(Buick )品牌,削减重
合车型
? 在吸引海外客户上增加投资
? 更新换代关键市场领域中的代理商资
虽然面临国际汽车公司和中国汽车公司的激烈竞争,导致近3年来汽车价格下降很快,但通用公司还是计划增加产能,并对在中国的前景充满信心。通用中国总裁甘文维(Kevin Wale)表示,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如果市场年增长率能够保持在目前15%的水平,这一天还会提前到来。上海通用汽车总经理陈虹谈起他们引以为傲的差异化竞争战略时娓娓而谈“今后在市场中能够胜出的,一定是在差异化竞争中做得较好的企业”。他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竞争水平还不高,基本上还停留在同质化阶段,大家都在“烧钱”。因此,在市场表现上,往往是你降价,我也降价;你促销,我也促销。上海通用正在尝试走一条差异化竞争的道路。伴随着市场竞争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拓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超越了经营效率竞争的层面。有竞争力的企业,不仅在整个业务链上都有创造性,而且,其品牌和产品都有明确的用户定位,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让用户感到物有所值。比如,与三厢凯越相比,由意大利著名汽车设计大师乔治. 亚罗设计的凯越HRV ,是一款全新的五门掀背式两厢车,具有浓郁的欧洲风情。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上海通用确定其目标客户的特点是健康(Healthy)、休闲(Recreational)、活力(Vigorous),并用它们的第一个字母为这款车起了个名字——HRV ,我们期待着HRV 能在低迷的车市中创造另一道亮丽的风景。
行业中的每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必须应付以上各种力量构成的威胁,而且客户必面对行业中的每一个竞争者的举动。除非认为正面交锋有必要而且有益处,例如要求得到很大的市场份额,否则客户可以通过设置进入壁垒,包括差异化和转换成本来保护自己。根据上面对于五种竞争力量的讨论,我认为企业可以采取尽可能地将自身的经营与竞争力量隔绝开来、努力从自身利益需
要出发影响行业竞争规则、先占领有利的市场地位再发起进攻性竞争行动等手段来对付这五种竞争力量,以增强自己的市场地位与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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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波特五力分析模型寻找优质公司[3]
经营企业不仅仅是在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竞争对手在竞争,还有其他的若干方面,如猪肉生厂商的竞争对手不仅仅来自于其他的猪肉生厂商,还有牛羊肉生厂商等等,这些牛羊肉叫作猪肉的替代品。波特五力分析模型有助于我们了解更为全面的竞争对手,这五个分析因素分别是竞争对手、潜在的市场进入者、替代品、供应商和购买者。
进入的威胁取决于市场中进入壁垒存在的程度。进入壁垒是那些想成功进行竞争的新进入者所必需克服的障碍。进入壁垒通常会延缓潜在进入者进入市场的时机,但不会构成永久的障碍,另外,进入壁垒可能会阻止很多潜在的进入者,但不是全部。进入壁垒通常包括:规模经济、资金限制、分销渠道要求、经验、预期的报复、立法或政府行为以及差异化等。比如中国相对垄断市场的政策性进入壁垒就相当高,如电信、石油以及银行等等垄断行业的进入都有严格的政策限制。
替代品的威胁。几乎任何产品都有自己的替代产品,只不过替代的程度不同而已,这些替代品也最大限度的保证着任何垄断行业都不可能把产品的价格无限扩大。如牛羊肉互相替代,并且替代的相关性(替代程度)比较大,猪肉与牛肉也是替代产品,但替代程度不如羊肉,粮食与牛肉也是替代产品,但替代的相关性则更弱。网络电话、邮电都是电信的替代品,煤炭与石油也是高度替代品,这些替代品的存在也限制着这些垄断产品价格的提升。在替代品中最需要注意的是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产生对原有需求的替代,有可能是原有的需求基本绝迹。如数码相机的产生,使胶片相片的市场需求消失。
购买者和供应商的力量。替代品和进入的威胁是横向的竞争,而购买者和供应商的力量则是纵向竞争,或者说是同一个产业链上的竞争。如果购买者实力比较强大时,产品的供应者则相对的讨价还价能力较弱,反之,如果供应者的实力比较强大时,产品的需求者相对的讨价还价能力则较弱。如果一个企业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都较强,则可以预见,该企业会生存的很累,甚至很难维持下去,如中国许多服装代工工厂,上游是强大的布料生产厂,而下游则是强大的品牌服装商,这些代工厂几乎生存在这两者的夹缝当中,获利甚微;反之,如果一个企业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都较弱的时候,该企业则会活的比较滋润,如有实力的大超市、家电卖场,由于他们拥有众多的消费者,所以对上游的厂家提出种种不合理的要求,如进店费、店庆费等等,而由于他们的消费者又属于分散的个体,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所以他们对上游和下游的力量都比较强势。当然,这两种极端的情况比较少见,更多的是处于一种均衡状态。
同业竞争。影响同业竞争的主要要素包括:竞争对手之间的力量均衡程度、市场增长的速度、行业中的固定成本、差异化程度以及退出壁垒状况等。
通过五力分析模型,我们就是为了尽量挑出能在这五种因素中占有较大优势的竞争企业,尽量避免在这五种因素中不占优势甚至相对是比较劣势的企业。如苏宁电器,由于拥有庞大的顾客群,在对家电生产商的合作商,无所不用其极,创造或沿用了无数的所谓行规;而对消费者则是强势的营销,消费者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在替代品上,综合商场和小型专卖店的替代性基本消失殆尽,许多综合性商场已经取消了家电专区;而潜在的市场进入者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品牌、资金、网点布局等多方面因素,所以短期内不可能迅速扩张市场;而在竞争对手中,在全国范围内能与苏宁抗衡的只有国美一家,其他的区域性家电卖场已经被国美、苏宁远远的抛在后面,而这次黄光裕出事情以后,国美接下来的战略如何布局,国美是否会受到黄光裕的牵连都是未知数,所以,通过五力分析之后,可以认为苏宁电器的发展潜力空前强盛。当然五力模型也是动态分析的模型,今天在各因素占尽优势的公司未来不一定也占尽优势,现在处于劣势的公司将来不一定永远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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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波特的“五力”模型全面分析耐克和阿迪达斯[4]
一、分析框架及市场基本状况
迈克尔? 波特在其经典著作《竞争战略》中,提出了行业结构分析模型,即所谓的“5力模型”,他认为:行业现有的竞争状况、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客户的议价能力、替代产品或服务的威胁、新进入者的威胁这5大竞争驱动力,决定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对比这5种力量的作用,来分析一下美国运动鞋企业的竞争状态。
首先,这个领域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美国运动鞋产业由“不用工厂生产”的品牌型公司组成,大公司在广告、产品开发以及销售网络、出口方面都更有成本优势。更重要的是,品牌个性与消费者忠诚度都给潜在的进入者设置了无形的屏障。 其次,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弱。因为大多数运动鞋产业的投入都是同质的,特别是在耐克发起了外购浪潮后,超过90%的生产都集中在低工资、劳动力远远供过于求的国家。
第三,运动鞋的终端消费者在意价格,同时对时尚潮流更加敏感,但是对于公司的利润率并没有极为负面的影响。因为如果存在利润的减少,那么这将通过降低在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来弥补。此外,大多数品牌在产品差异化方面很成功,这阻止了购买者将品牌同不断转换的品牌形象联系起来。
第四,因为其他鞋类都不适宜运动,所以现在还没有运动鞋类的完全替代产品。
第五,美国运动鞋市场被看作具有挑战性并已饱和,充满激烈的竞争且增长缓慢,因此对于新进入者只有很小的空间。耐克、阿迪达斯和锐步,这些主要品牌抢占了超过一半的市场份额并保持相对稳定。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这是一个令人垂涎的市场,不过壁垒高筑,有较低的供应商议价能力,适度的购买者议价能力并且没有知名品牌的替代产品,很难挤出利润。另一方面,
当除了高度市场集中但没有任何垄断力量时,区域里的对抗十分激烈。因此,在这个竞争环境中,独立公司的超常利润的持续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他们的策略。
二、耐克和阿迪达斯的市场地位
? 耐克的领导地位
耐克起源于1962年,由菲尔? 耐特首创,当时命名为“蓝丝带体育”,20世纪70年代正式更名为Nike 。它初步超过阿迪达斯在美国运动鞋业内坐头把交椅,1980年占据约50%的美国市场份额。从那时起,耐克开始实行积极进取的市场活动,签约顶级运动员,并创造了“只管去做(Just Do It )”这一口号。
耐克将它的运动鞋定位为具有创新设计与技术、高价位的高品质产品。耐克凭借丰富的产品类型以及杰出的设计,2000年占据了超过39%的美国运动鞋市场,几乎是阿迪达斯市场份额的两倍。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耐克就从一家产品导向的公司逐渐转变为一家市场导向的公司。它在全球范围内运营,在公司内部设计高技术和高品质的产品,在低成本的国家生产,再成功地通过营销建立起作为青少年亚文化标志的品牌。耐克的独特资源包括专利产品和商标、品牌声誉,公司文化和公司独特的人力资产。
为了弄清耐克如何在其资源和实力的基础上发展成竞争优势,我们在以下将从生产、销售、市场营销几个方面分析他们的价值链。
1. 在生产环节上,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耐克便把制造环节外包给很多亚洲国家。外包使耐克获得了廉价的劳动力,并从供应商那里得到大量折扣。而且,外包使顾客能更快从市场获得新产品,减少资本投入的风险。
2. 在销售上,这种“期货”下单计划允许零售商提前5到6个月预先定下运输保证书,保证90%的定货会以确定的价格在确定的时间运到。这个策略成功地将存货减少到最少,并缩短了存货的周转。现在,耐克有三种销售渠道:零售商、耐克城以及电子商务。耐克城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展示耐克最新或最具创意的产品系列,在主干道上做广告,耐克城与其说是一个销售渠道,不如说是一个营销手段。电子商务始于90年代的Nike.com ,耐克也允许其他网络公司销售其产品。电子商务策略使耐克重新点燃了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关系。
3. 市场营销作为耐克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不仅是做广告,更是吸引并留住顾客。耐克营销团队采用的市场策略始终反映公众意见。在20世纪80~9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专业运动员被像英雄一样崇拜,因此耐克投入大量资金,请成功、富有魅力的知名运动员为产品代言。例如,当迈克? 乔丹1984年加入耐克团队,“像迈克一样”就成为切合了人们对迈克? 乔丹仰慕之情的口号。而当乔丹1999年退役时,耐克无法找到一个运动员可以代替他的位置,因此,耐克转向一个名为“Nike Play”的新活动,这个活动由展示个人成就、鼓励所有人参与的系列短片组成。我们可以看到,市场策略要随着消费者的喜好而变。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正是保持耐克在鞋类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的法宝。
? 阿迪达斯扮演的挑战者角色
“为每位运动员提供最好的鞋。”在这个简单而又雄心勃勃的理念的鼓励下,20多岁的阿迪? 德斯勒开始做鞋,终于在1948年建立起一家名为“阿迪达斯”的公司。公司生产大量各式各样的高品质的运动鞋,最终在20世纪60年代,成为全世界所有著名赛事的首要运动鞋供应商。60年代后期,阿迪达斯在运动鞋业内稳坐头把交椅。但是,进入70年代,阿迪达斯没有意识到平民运动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还是专注于专业运动鞋。由于对销售预期的失败和对市场竞争状况的低估,阿迪达斯的地位受到了挑战,最后在70年代后期被耐克取代。
1997年与salmon 联合之后,1998年到2000年阿迪达斯重建了其市场份额紧随耐克之后,稳居第二的市场位置。不过,在2002年公司的市场位置又跌至第三,比起耐克40.6%的市场份额,它仅有11.8%,2003年依然保持此位置。
从阿迪达斯的历史来看,它是第1家发起生产外包的鞋类公司。他们的生产公司分布于中国大陆、越南、台湾以及拉丁美洲。现在他们的供应链利用3种不同的供应商类型,包括承包商、下级承包商和本地原料公司。他们的外包策略对团体的成功至关重要,并被整个领域仿效。这种策略可以转移风险,降低劳动力成本并可将主要精力集中到阿迪达斯的核心策略?? 市场营销和研发上。
市场营销是阿迪达斯的两个核心策略之一。1997年,阿迪达斯宣告收购了所罗门公司,组建成为世界领先的体育用品集团公司之一,公司具有突出品牌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产品和地域协调上互为补充。所罗门在北美和日本表现特别强劲,这对阿迪达斯提高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很有帮助。他们重新聚焦、重新定位阿迪达斯品牌以全面发掘它的市场潜力,将所有产品整合到3个明确的客户组:永恒体育、独创和器械。这种划分在运动、体育和运动生活方式的顾客中,创造了更强大的市场渗透。阿迪达斯始终坚持邀请名人作产品代言人,并赞助体育联赛。科比·布赖恩特、安娜。库尔尼科娃以及贝克汉姆都是阿迪达斯旗下的超凡的天才。在巴塞罗那奥运会、欧洲足球冠军杯赛、法国足球世界杯、美国女子足球世界杯等等,阿迪达斯总是最大的赞助商之一。
除了市场营销,研发是阿迪达斯的另一个核心策略。他们建立了一个新的技术创新团队,每年至少投放一个大的创新。2003年,阿迪达斯建立了“大众定制”系统,可以根据顾客脚的不同情况、个人喜好和要求设计特别的鞋,领先者的优势使阿迪达斯在这一领域处于第一位。
三、各自的市场策略
阿迪达斯,如何挑战领导者?
阿迪达斯在研发方面有着非凡的能力,它需要的是更加以顾客为导向的营销策略。即使阿迪达斯和耐克可以相互模仿,它们也应该在有效的执行和协调方面尽量区别于对方。当耐克的营销和研发队伍更多关注北美消费者的需求时,阿迪达斯主动开始塑造自己的市场区隔
(segmentations )。因为从两者的整体业绩来看,阿迪达斯的总资产回报率(ROA )和耐克是非常接近的,这就意味着从长期来讲,阿迪达斯完全有潜力与耐克一较短长。
1. 产品实施本土化
作为一个德国的体育运动品牌,阿迪达斯应该把它在美国市场上投放的鞋类产品“美国化”。欧洲人喜欢的产品不一定符合美国人的胃口。阿迪达斯应该招纳和培养那些真正了解并且能够预测这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的人才。这是一种无法模仿的资源。然后你就可以根据这些预测的结果来重新塑造你的市场区隔,这样一方面满足了美国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你在这个细分市场上有独到的优势。美国人更强调个人化,所以在广告方面,阿迪达斯应该把它的形象塑造得更加个性化,而且要减少明星的使用。
2. 巩固质量优势,完善产品系列
一个企业选择怎样的战略决策依赖于它过往所走的路径。从这方面考虑,因为阿迪达斯长期以来就以其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而著称,这个体系保证了阿迪达斯产品的高质量,所以这一传统应该保持并且进一步弘扬。还有,在重夺全球霸主地位的战略企图的驱使下,阿迪达斯应该设计能够赢得所谓“动态效率”(dynamic efficiency)的新战略。尽管阿迪达斯已经建立了他的补充产品市场,但他们还可以通过强化“网络效应”来超越耐克。比如说,他们可以设计全系列的运动服、帽子、围巾和手提包来与他们的运动鞋配套。
3. 发挥专利优势
耐克和阿迪达斯也可以说是一场“专利竞赛”的两个对手。阿迪达斯应该能够估计到耐克的研发投入。另外,在关注欧洲本土市场的同时,因为美国对阿迪达斯来说是一个海外市场,所以公司应该通过把更多的个性化元素引入其未来的产品设计以促进产品的本土化。
4. 借鉴耐克的订货与分销战略
耐克的未来订货项目帮助公司迅速地成长。阿迪达斯应该与它的零售商一起实施类似的订货系统来模仿这一战略,这样能够将他们的库存保持在一个最优的水平。不过,阿迪达斯也必须认识到这一机制的成功运作是以许多条件为基础的,比如准确的销售预测,市场的强劲需求等等。另外,和耐克相比,阿迪达斯在电子商务领域做得不够成功。要想打赢这场关键战役,至关重要的就是阿迪达斯必须向耐克学习授权专业的电子商务企业来运作其在线销售。
耐克,如何维护统治地位?
1. 保持在本土市场的竞争力
阿迪达斯在美国市场上经营是非常有挑战性的,但爱国的美国消费者很可能会倾向于本国产品而不是进口货。耐克在本土管理实践、组织架构、公司治理以及本土资本市场的掌控方面都有优势。如果它们在白热化的本土竞争当中都能生存,它们在国际市场上就会更有竞争力。为了维护它在美国运动鞋市场的统治地位,耐克应该持续地专注于它的核心竞争力:营销与研发。在已有的高度的消费者忠诚、品牌意识和庞大的市场份额基础上,他们还必须在不断开发新产品的同时保持他们的品质标准,实施有效的营销方案以回应市场的变化。
2. 隔离机制
即使阿迪达斯可以模仿耐克的战略,他们也不能简单地复制耐克的那些有企业专用性的竞争手段,比如说专利、品牌和人力资本。耐克可以通过提供丰厚的薪酬来留住它的骨干员工,提升他们对公司的忠诚度,以此来保护公司的人力资本。至于产品模仿,耐克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比如说产权、特许权和专利方面的有关规定。但是他们也必须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并不是要把产品、流程和技术都模式化,在开放的竞争中最好把它们都看作是大海之中散布的岛屿(意即只露出一角而已)。”如果你的秘密根本就没有机会暴露在你的竞争对手有可能接触的环境中,那岂不是更安全?另外,依靠已有的品牌声誉和市场规模,耐克在获取资源和消费者方面显然比竞争对手有太多的优势。还有就是,耐克的独特能力很多时候都包涵着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很难为外人所理解。这些东西是它独特的企业历史积淀下来的,而且根植于复杂的社会变迁过程之中。
3. 路线与时俱进
和阿迪达斯相比,耐克历史要短很多,它拥有的是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和产品。而且阿迪达斯现在面临销售滑坡,耐克正好利用这个领先优势加大对NikeID 鞋的投入。因为消费者期望值很高,再加上它雄厚的财力和能力,这个市场前途无量。相反,阿迪达斯正处在企业第二个生命周期,它正在为提升市场份额而打拼,后面还有虎视眈眈的锐步(Reebok )。因为路径依赖的缘故,阿迪达斯继承了它以往的产品路线,适应比较广泛的市场人群。这一战略是否真的能够为它赢得更广泛的客户基础呢?没有这个战略他们会不会做得更好呢?很难说。路径依赖会约束一个企业的战略选择,限制它的机会。事实上,一个企业要迅速改变它的路线很难,但是如果它想在竞争中生存,在迅速变化的环境面前它的路线也必须与时俱进。总之,作为市场领导者的耐克必须避免平庸、保持创新,这样才能永远屹立在竞争的巅峰。
时下中国的旅游鞋市场同样也是充满竞争激烈,国内的,国外的,大的,小的品牌琳琅满目,这显然对处于发展、上升过程中的国产品牌形成了巨大压力。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国产品牌除了要积极提炼自身品牌的核心价值外,也需要制定明确的市场品牌战略。只有这样,采取的营销攻势才具有针对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国内旅游鞋生产厂家把精力主要集中在广告投放上,虽然这种名人代言的广告能在短期内迅速提高销售业绩,但无益于品牌的长期发展,也无益于保持短期内占领的市场份额。国产旅游鞋品牌要想真正确立自身的长远发展,有必要借鉴一下案例中耐克和阿迪达斯,规划清晰的战略目标
?
? Cost
? 市场细分很重要, Niche Marketing(利基市场营销)
2.行业分析类
? 市场(市场规模,市场细分,产品需求/趋势分析,客
户需求)
? 竞争(竞争对手的经济情况,产品差异化,市场整合
度,产业集中度)
? 顾客/供应商关系(谈判能力,替代者,评估垂直整合)
? 进入/离开的障碍(评估公司进入/离开。对新加入者的
反应,经济规模,预测学习曲线,研究政府调控)
? 资金金融(主要金融资金来源,产业风险因素,可变成本/固定成本)
3.新产品引入类
? 4C (Customer, Competition, Cost, Capabilities)
? 市场促销,分销渠道(渠道选择,库存,运输,仓储)
? STP 和4P (Product , Price, Place, Promo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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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usiness Operation
1. 市场容量扩张
2. 利润改善型
1) 我的公司在赔钱,怎么办?
2)一家德国汽车制造商近年来的利润一直在下降,应该怎么办?
3)公司的销售额近年来一直在下降,公司总裁想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
? Revenue , Cost分析,到底是销售额下降造成,还是
成本上升造成
? 如果销售额下降,看4P 了(是价格过高?产品质量问
题?分销渠道问题?还是promotion 的efficacy 有
问题?)
? 如果成本上升,看固定成本or 可变成本是否有问题?
(固定成本过高,设备是否老化,需要关闭生产线、
厂房,降低管理者工资等,可变成本过高,看原材
料价格是否上升,有没有降低的可能,switch
suppliers? 还是人员工资过高,需要裁员等)
? 成本结构是否合理,产能利用率如何(闲置率)
3. 推销任何一种产品/服务
? 4P
4.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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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Market Sizing/Estimation
1) What’s the size of luxury car market in China?
2) How many diapers are sold in China each year?
3) 请估计一下2003年中国快递市场的市场规模?
4)请估计一下东方明珠一天的营业额有多少?
5)请估计一下中国DLP 投影仪市场有多大?
6)上海有多少加油站?
7)第二个是一个外国的牙膏牙刷生产厂商,近几年销售下降,让你分析原因,有什么改进
8)上海一天发的短信息数量为多少?(中国移动一年200亿条)
? 市场趋势,市场规模,市场份额,市场壁垒等
? 市场集中度
? 市场驱动因素
? 关键成功要素(KS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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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M&A类
1)How heavy is a Boeing 747?
2)一个问你上海到北京的高速列车市场前景题目
3)假设你在飞机上,旁边正好坐着一个高尔夫球商,他问你中国一年需要多少个高尔夫球,你如何回答?
4)一架飞机机舱里能放下多少个乒乓球
5)延安中路口每年开过多少辆车
6)中国一年要消耗多少张复印纸
? 5C (Character, Capacity, Capital ,
Conditions, Competitive Advantage)
? NPV 计算
? 现金流
? 投资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ment,ROI )
范文二: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
77法 学
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
张传新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提 要: 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第一,法庭论辩是逻辑学产生的重要源泉;第二,逻辑是法律体系赖以建 立、发展的重要基础。逻辑对于法律的意义包括:第一,逻辑为法律思维提供了基本的知识表达形式;第二,逻辑所提供的严格
的推理、论证规范为法律共同体内的法律论辩提供了理性交往的平台;第三,逻辑为法律思维的正确性提供了形式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对逻辑的批判实际上建立在对逻辑误解的基础之上。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逻辑分析方 关键词:法律:法律逻辑;逻辑分析方法 法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第二,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思维形式分析方法;第三,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不完备的分析方法。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08 J05—0077—04 然演绎逻辑并不能解决法律秩序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但是这并 一、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的意义 不意味着逻辑与经验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对立或相悖的。如果 论辩自古以来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第一,法庭 我们不是完全无视道德与社会方面的考虑,也不是错误地把逻 维的等法律实践活动是逻辑学产生的重要源泉,逻辑是法律思 辑认为是‘机械式’的推理行为,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出结 法律重要工具。正是出于法庭论辩取胜的需要,促使人们研究 论,逻辑和经验在行使司法职能过程中与其说是敌人,毋宁说 二, 推理和论证的逻辑方法和规律,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第 是盟友”【4』(师)。事实上,我们以上对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区 黑逻辑是法律体系赖以建立、发展的重要基础。逻辑史学家 分只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我们的知识及 的尔蒙曾指出,三段论的逻辑形式早在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 基于知识的推理是一个整体,在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之间并不 司法判决中就已经有所运用了。古巴比伦的《汉姆拉比法 存在截然的区分。对此李因的评论是:“我们关于客观世界的 典》也是用逻辑的对立命题与省略的三段论方式来宣示法律规 陈述面临的经验认识的评判不是个别的而是一体性的。”通过 则的?J。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等发展起来的一套 经验形成假设性知识的复杂体系,如果结果是不可接受的。则 严密的逻辑理论体系对于罗马法的发展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必须通过对假设性知识的修正以重新获得其可接受性。修正 加上罗马的法学家们对于各种法律概念、法律关系的探讨和阐 可以在一体性知识的任意层面进行,或者是表达经验的一些陈 述,终于使罗马法摆脱了其他古代法律体系不合理性、不合逻 述,或者是关于事实之间一般联系规律的认识,或者是采用不 辑的轨迹,成长为一个博大精深、结构严谨的体系。这种讲究 同的逻辑,甚至是评价知识可接受性的标准。引导这种调整过 逻辑严密的传统对后世西方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影响至大一一。 程的合理性标准也是一体性知识的一部分,都可能成为修正的 会不事实上,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既反映着社 对象。知识这个概念是相当全面、包容的,不但包括传统所认 和反同阶层的价值追求和社会与自然的客观规律,也必然遵循 为的假设性知识,还包括我们可能的认识世界的约束条件和合 容的映着人类理性思维的一般形式和规律。形式的有效和内 必要 理性标准。事实上我们更倾向于修正或放弃这个复杂的一体 真实是我们考察理性思维的两个基本维度,二者分别作为 性知识的这一部分,而坚持另一部分。其中最不倾向于修正的 死;条件共同构成了正确思维的充分条件。“所有的人都会 那部分就是关于推理有效性的理论,我们称之为“逻辑”。基于 波斯苏格拉底是人;因此苏格拉底会死。”我们仿效美国法学家 这种观点,逻辑不是传统所认为的经验知识的对立面,我们的 正确纳,以一个广泛引用的例子开始我们的讨论?-。这是一个 假设性知识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从我们随时都准备加以修正的 推理的三段论推理,其正确性源于两点:第一,它有一个有效的 非本质性的信念,到只有存在非常强的对立证据的情况下才可 格拉形式。第二,它的两个前提命题“所有的人都会死”、“苏 能修正的牢同的信念。信念和标准都是相互联结的一体性知 比照底是人”以及推理的结论命题“苏格拉底会死”是真实的。 识的一部分,我们尽可能地使其保持“一致性”,这里一致性标 个该三段论推理可以构造两个与其非常相似的三段论:第一 准本身就是我们希望保持一致性的系统性理论的一部分。我 有“所有人都会死;孙悟空是人;所以孙悟空会死。”第二个“所 们可以称这种一体性知识为一个“承诺集合”。逻辑属于这个 是的人都会死;苏格拉底会死;因此苏格拉底是人。”这两个都 承诺集合的一部分,并且是其最不愿意放弃的那部分。很明 对错误的推理,其中,第一个的错误在于其结论明显违背我们 显。逻辑与该承诺集合的其他部分之间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 的于孙悟空这个概念的知识,要识别出这一错误就必须对相关 限,甚至也不存在为什么要在二者之间进行严格划分的根据, 思维内容有所了解,这需要经验知识的学习。而第二个的前 提和结论虽然是真的,但从前提推不出结论,要识别出这一错 因为在逻辑和其他知识之问并不存在根本的不同”o。 误就必须 因为逻辑相对于一般经验认识更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所 对前提与结论问的逻辑关系有所了解。因此说,经验 以,为了尽可能地保证法律思维的确定性和一致性,逻辑就具 和逻辑是思维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经验是逻辑的载体,逻辑 有一般方法论的意义,它既可以为法律思维提供基本的思维框 是经验的形式。缺乏逻辑性的经验是情感、意志、偏好等非理 架和模式,具有建构性功能;也可以提供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的 性因素的瞬时体验;逻辑只有和特定领域对象的结合才能发挥 形式评估标准,具有评价性功能。具体来说,逻辑的作用包括 其方法论的指导作用。这一点在法律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虽
万方数据
78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逻辑为法律思维提供了基本的知识表达 建构的起点,特别是具有“后现代”倾向的一些法学理论更是否 定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事实E在今天强调逻辑在法律 形式。逻辑具有超越个体经验的稳定结构形式,使客观世界内 中的作用要比批判逻辑冒更大的风险?。我们认为之所以在这 在的规律与主观世界的理性之问的沟通成为可能,使法律的价 个问题上产生这么大的分歧,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不同的人对 值追求与事实认识有了内在的联接。逻辑是一切理性思维的 于逻辑这个概念本身持有不同的认识,甚至同一个人也在不同 基础,而建立在现代理性主义基石之上的法治更是与逻辑有着 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例如,以对法律中的逻辑主义持严厉批 密不可分的关系,即使倡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 判态度而闻名的霍姆斯来说,在其《法律的道路》这篇文章中, 验”的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也曾说过:“律师受到的训练就是在逻他至少是在五个不同意义上使用“逻辑”这个概念的。(1)“逻 辑上的训练。类推、区分和演绎的诸过程正是律师们最为熟悉辑”大约相当于“有判断力的”、“合理的”、“正当的”、“明智 的。司法判决所使用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61第二,逻辑所 的”这一系列概念的同义词。(2)“逻辑”作为三段论推理(或 提供的严格的推理、论证规范为法律共同体内的法律论辩提供 者其他形式推理)。(3)“逻辑”作为和几何学类似的形式推理 了理性交往的平台。逻辑作为一种形式化的语言表达为法律 思维提供了确定性、一致性的保证,在这一语境下,逻辑方法是 系统,包括公理、推理规则、定理。(4)“逻辑”作为理性的可辨 别的因果关系的模式。(5)“逻辑”作为一系列的论证方式,它 普遍而有效的思维方法,遵守逻辑规则是正确法律思维的最基 们各自有固定的形式却又区别于其他‘9 o。因为对逻辑存在着 本规则。因此,不管是在法律理论上,还是在法律实践中,形如此多的不同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对于法律与逻辑关系的不 式逻辑历来被看作是一种平等和公正地实施正义的重要工具,同的评价。在支持论者看来,那些对于法律逻辑的批评实际上 它责成执法者和法官要始终一贯地执行法律,并且摆脱个人意 是基于对逻辑这个概念的误解之上的,这些误解包括以下几个 志和个人好恶偏见。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法官有责任按照某 方面:第一种误解在于对方把“逻辑”当作了“三段论逻辑”。 一明显应适用于一个诉讼案件的法律规则来审判该案件。在 许多称“逻辑”不是用于分析法律论述的合适工具的学者,是从 这种性质的情形中,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 只有一种逻辑系统的错误假定出发的。他们反对将逻辑作为 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 分析和评价法律论述的工具在于不是每个论述都能被重构为 律命令。例如,如果有一条法规规定要对政府官员行贿受贿加 三段论。这种误解的原因在于,在传统的法律论证方法中,学 以惩罚,而且某个人已被确定采取了这种行贿受贿的行为,那 者们用三段论作为法律论述的实例。直到100多年前,三段 么法官或陪审团就应当得出三段论逻辑所要求的必然结论, 论 而且还应当制止用偏见或其他无关的考虑来解决该案逻辑还是最有影响力的逻辑理论,所以这种理论就成了许多学 者认识逻辑之于法律论证的作用的依据。逻辑支持论者认为, 件。”【 J(“一”’第三,逻辑为法律思维的正确性提供了形式的评4 在法学中,“逻辑”即是三段论逻辑的观点乃是基于对什么是逻 价标准。在司法过程中,抽象的法律规则与具体的个案之间存 辑这一错误的观点。在诸如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和道义逻辑等 在着天然的缝隙,司法的任务就在于将抽象的法律与个案的结 现代逻辑理论中,人们提出了用于分析各类论述的理论体系。 合,完成普遍性的法律的个性化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法律发 法律论证不能总是被重构为逻辑有效的论述,这种反对意见并 现、法律解释、漏洞补充、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一系列法律方 不适用于那些采用现代逻辑理论的法律论述方法。反对论者 法来实现的。“面对明确的法律,法官可以直接将其作为法律没有证明,这些现代逻辑理论不适于分析法律论述。第二种误 推理的大前提,径直向判决转换;对模糊不清的法律需要进行 解涉及逻辑在法律裁决过程和法律裁决证立中的作用。反对 问题的关键 解释;对存在空缺结构的法律则需要漏洞补充。” 逻辑用于重构法律论证的人认为,法官在支持其裁决时提出的 是对于复杂而丰富的个案,法官町能会有不同的法律发现与其 论述应当是对其(内在)裁决过程的准确描述。在这些学者看 相对应,而根据现代法律解释理论很难提供一个唯一正确的法 来,逻辑并不是分析反映裁决过程之论证的合适工具,因为它 律答案,因此,要保证判决的权威性,就必须要求法官对所认定 并不总是以逻辑的方式进行。法学中逻辑支持者认为,反对论 事实的真实性、所适用法律的恰当性以及法律推理的逻辑性都 者没有在裁决过程和裁决证立之间做出必要的区分,因而未能 做出合乎理性的论证。阿列克西把法律论证分为外部证成和看到逻辑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法官在其裁决中所做出的论证 内部证成两个方面: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所使用的各个前提 必须与做出该裁决的过程分离开来进行评价。逻辑对裁决制 的证立,这些前提主要是实在法规则、经验命题等;内部证成解 作过程的分析并不重要,但它对其证立的分析则颇为重要。从 决从既定的前提推导出作为结论的法律判决的形式有效性问 形式上看,关于裁决的证立,必须确定它是否是从论述中推导 题,即结论能否从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因此,逻辑就成为 而出。如何找到这些论述的问题并非一个逻辑问题,而毋宁是 评判法律思维正确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标准。正如前苏 一个在法律方法论和裁决制作过程理论的语境下予以回答的 联法学家库德里亚夫采夫在《定罪通论》中所强调的:“逻辑学 问题。第三种误解是,逻辑迫使法官得出特定的结论。既然在 对于法学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大概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都 一个形式有效的论述中,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必然为真,所以, 不会像在法的领域那样,由于违背逻辑规律造成不正确的推 像佩雷尔曼这样的学者认为,逻辑促成了特定的结论。由于法 理,导致虚假的结论而引起如此重大的危害。推理的逻辑性, 律裁决并非如数学证明一样那么有说服力,所以,逻辑不能用 在侦查和审理案件时严格遵守正确的思维规律,对于每一个法来分析和评价法律论述。在倡导将逻辑运用于法学的学者看 律工作者是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要求。”?1 来,这种观点是基于逻辑促成特定结论的错误假设之上的。在 尽二、关于法律逻辑的误解及澄清 此背景下,索特曼使用逻辑的“托词功能”(alibi function)一语i 重要管足够多的文献证明逻辑对于法律的发达史起着至关 这是因为逻辑要向无法负责的事情负责。逻辑并不充分保证 越的作用,但自19世纪后期以来,逻辑在法律理论界受到了 某一结论的可接受性。为了维护某一特定结论的可接受性,就 来越多的批评,先是历史主义法学、现实主义法学、实用主义 必须说明其前提是可接受的或真实的。要证明接受某一结论 法学,后来似乎所有的法学理论都把对逻辑的批判视为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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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内容”[12](45?。在狭义上,逻辑学的概念仅涉及形式规则,即 是合理的,就必须证明接受逻辑地婵出该结论的某种前提是合 理的。如果某结论最得无法接受,错误不在于逻辑,丽在于作 关涉其有效性不依赖予特殊适用范围之规则。如果人们以狭 义豹概念羹基感,鄹么,麟鬣有充分理麦去悔疑一静特殊豹“法 秀蔻提的论断。鲡采结论不霹接受,剡毖矮改变菜一裁提。逻 律”逻辑学之存在。谈论特殊的法律逻辑学,就像说茨学戏裳 辑促成特定结论鹣观点,也与认为邋辑推论在某种程度上涉及 物学逻辑学一样,显得凭甚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漤辑 法官服从法律的义务这种误解有美。阿列克西和科赫认为,法 学”的问题,可能只是把普通逻辑运用剿法律和法学中去” 官遵循法律的义务并不意味着其裁决是由法律与案件事实规?3】(射"。事实上,我国法律院系广泛开设的法律逻辑学大多就 定的。裁决并不受法律规定是因为对特定规则的选撵并不是 是“怒蛰透逻辑运用到法律翻法学中去”?。这一观点基予传 强裁熬。如果纂法宫选择逶嗣某一瓣释,毽还必须掇供一静额 统瓣逻辑概念,认为遥耩必关涉愚缝形式绥梅,“不存在有实璇 外的证立,由戴滋鞠该规羹|j能够透糟子蟊前懿案{牛。第四释误 内容的逻辑,如果我们荧洼推理中的实质条件,那么,我们就远 解源于这种看法,即认为逻辑对法律论证的实质向度没有什么 离逻辑而进人修辞学、辩证法、论辩并最终进入方法论的领域, 作用。依佩雷尔曼之见,那种纯粹的形式推理方法将自己局限 但它不能被恰当地称为逻辑”?“。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法 于检验形式推论的正确性,而不考虑该结论的可接受性,这不 律逻辍学作兔一奠学科爨不存在的,它要么楚广泛意义上的法 足羧曩寒接述法律论证。法律论谖之逻辑方法的支持者劳不 律方浚论,要么是法德领域孛戆逻辑分撰方法,该逻辑方浚隧 谈为逻辑是评价法律论证的睦一王其。在逻辑有效馁的形式其他领域中的逻辑方法没有实质的差别。第二,逻辑一元论垮 规范之外,尚需其他可接受的实质法律规范。前提的选择和形 逻辑多元论。事实上,以上无论是广义的逻辑观还是狭义的逻 成常常立足子对搴实的鉴别或对法律规则的解释。这种鉴别 辑观都是逻辑一元论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肯定法律逻辑的存 或解释又立足于菜种价值判断。选择某种前提乃立足于某种 在就会导致一些荒谬的结论,“如果法律家只使黑如三段论戏 徐值判断(反之券残它),涉及道德的、社会的翻政派豹逸素的 譬挨濠之类鳇普逶攉矮篌式,那么,说存糍法律逻辑便如塞称 运震。这种事实并不意味着在分糖穰评价法律论谖酶形式蠢 存在动物学逻辑一样没有理由:从大象比狐狸大、而狐强又比 度时不能使用逻辑。逻辑只能用于证明某一结论最由某些前 老鼠火的事实中,可推理得出大象比老鼠大的结论。倘使禚所 提中推导出来的。逻辑方法的反对者将不属于逻辑方法支持 有领域皆使用相同的逻辑,则‘法律逻辑’的表述就会如同猩国 者的主张强加在他们身上。第五种误解基于这种霸法,即有效家统计学家歹|J出计算交勃数目阍题时称之海法律算术一榉幂 性的形式标准网其特殊属性丽不逶予法霉论证。浚律论证涉歪鬻”{)3 J(3r3)。在久类文爨兹诸多籍识体系串,逻辑餐学瑟鸯 及关予徐夔懿攘壤,瑟这超窭了彩式推瑾酶范霾。谶雷尔曼程 鲜明的学科特点和性质,,方面它是一门工具、方法论住质的 图尔敏等学者认为,如果研究的童题没有超越醴常请言的论证 科学,是作为认识的工嶷和方法产生出来的,体现了人类思维 范围,就必须发腾出形式逻辑的替代工具。索特燃认为,佩雷 普遍性的一面,在这个意义上,逻辑学被称为是研究思维形式 尔曼和图尔敏等学者错误的设想,除了逻辑标准之外,法律论 及其规律的科学。另一方面,逻辑学的产生秘发姨也离不好认 证尚霰另一种西供选择的j#形式的、实质的有效性标准。依索 谈窦黢戆推秀,实践潺鞠一静逻辑类型或分支懿建立,最霖慈 特曼之觅,菲形式戆有效往标准统藩多余。纛基,参羲露零受稳 能映射到某方面实践或莱些科学的需要上,并因和特定对蒙镁 图尔敏拒绝形式逻辑的理由也不磁确,它是建立在,种对“件 域的结合,打上该对象领域的深刻烙印,甚至该对象领域所揭 么是逻辑”的错误理解上。另外,在非形式逻辑中,绪论可接受 示的逻辑规律和方法只为该对象领域所特有,我们往往把这样 的主张依赖于下丽的原则:如果前提町以接受,那么结论亦然。 的逻辑称之为某某逻辑,如法律逻辑、经济逻辑等。因为不嗣 这种主张等于说“如果前提,那么结论”。弦菪把这,断言加之 。 铗城滋辑结梅穰方法憋尽阉,囊臻,逻辍波该是多元酶,纛零蔻 予论述,菲形式酶有效性又变藏了形式有效健? 一元的。只不过由于长期以来入们所掌携的逻辑主要是以渡 逻辑对于该问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第一,广义的 里士多德逻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逻辑,并豳于其应用的广泛性 观 与狭义的逻辑。以上对逻辑的不同理解大致可分为两种 而认为这种逻辑是唯一的逻辑。我们认为把法律作为限定词 分点:一种是坚持逻辑即理性的广义逻辑观,其实质是将逻辑 置于滋辑之前,从丽使淡律逻辑成为区别予普通逻辑及其他逻 狭析方法视为一般方法论;一种观点是坚持逻辑鄹形式逻辑的 辑成为猿它兹逻辑分支,郄么,法律逻辍魏必然瘟该其有饕逶 这义逻辑鼹。英溪当代著名法蜇紫家麦考密吏说:“合乎逻辑 逻辍戏其他逻辑不具有的特征和属性,这臻特征和属性反映了 个词语至少褥两层含义,它靠1仅部分一致。袄演绎逻辑推理 法律领域独有的逻辑形式和方法。这样的法律逻辑不是普通 这一意义上讲,如果一个命题符合逻辑本身的要求,换句话说,逻辑襁法律领域中的应用,而是以现代逻辑,主要是以近几十 如果结论部分魁通过前提严格推理得出的,那么该命题就合乎 年来发展起来的广义模态逻辑为理论基础的规范(道义)逻辑 逻辑。”“然而,我们平常所运用的‘含乎逻辑’一词典有更宽的 菜一嚣为或某一事实陈述,我靛霹戮谈它织不会逻 研究。这,缝论当然邈不跫否定普逶逻餐瓣手法学鳇羲鬟意 含义, 义,髂为一门研究思维鏊本规律程方法的基础学科、一强工其 辑,这是因为它们有讲不通的地穷。”“如果一个法律推理的大 学科,普通逻辑学对普殿逻辑思维知识,提高法科学生较暇的 前提‘不合逻辑’。那么对由该大前提得出的推论,也就打上了 理性思维能力,培养严谨、严密的理性思维品格是非常必要的, 。德国法学家岛尔弗里德?诺伊曼认为法 不合逻辑的烙印。” 丽作为,种重要的分析方法更是其他方淡不能替代的。 律逻辑学的概念有双重含义,因为逻辑学这个概念被在广义和 狭义上 麓、法律逻辑分辑方法豹装点 中,被用于谈论“社会科学静凌灞。巍广义土,“逻辑学”烫獾“方法论”,寝这个会义 逻辑学”或“文化科学的逻辑学”。 以上酶分析旨在表嘴我们惯常掰称鹃法律逻辑著不怒粪
正的法律逻辑,也许称之为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更为合邋。 在这个意义上,“逻辑不仅指形式逻辑,而主要是指价值判断。 这种方法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一种鬃诋 这也就是说,逻辑学已不仅是指研究思维规律的科举,不仅是从形式方面去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丽主要是研究它们的实 分析方法。当代主要法学理论之一的分轿实证主义法学的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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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藤誊主会科学2008年第5期 ?对法律逻辑的责难主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逻辑推理J双能?。津基础就是强调把认识的任务蚴缡为对知识进行逻辑分析,特 解 决简单案件,而不能解决疑难案件。(2)法律文本的步骤言行、棚强别是对陈述知识的语言进行分析,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提出 矛 盾及缺漏,使得推理无法进行下去,因而需要实质推理加以补充。可诚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认蚀原则。这种理论认为:“存猩 (3) 赢正的法律推理实际上从来没发嫩过,所谓的三段论式推理的依一个合乎逻辑的内部一致的乌托邦,在这个乌托邦中,实在法 泼刿 察。不过是一种包装。(4)逻辑摊璁模式使法律出现了机械性和僵化模 被制定如来并应该得到服从。 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先存檄 式。(参见谢晖,陈金钊(法理学[M】。jE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76 的滚提审逻辑地演绎出来。”【|副黻然逻辑实证主义作为一种黉 -481) 攀怒潮巴谈广泛缝懿燕,毽楚,佟为一释势辑方法它依然袭浚 ?雯家耩先生主编辩《浚簿邂!|嚣擘》谈鸯:“法黉逻辑学慧一您疲 簿愚缳中发挥着重要谗震。第二,法律逻辑分辑方法是一种愚 用缝殛翻形式莲辑分支。,法簿逻辑学不是法学的一个部门,箍怒形式 维形式分析方法。如前所述,任何思维都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 逻辑学的一个都f1;它是处予形成逻辑学下面一个层次的逻辑转支学 方颇。思维内容就是人们对客观潦物、关系、规律的具体认识。 科。’’“它的任务在于把形式逻辚,般原理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工作的实 对思维内容的研究是各门具体学科的任务,具体到法律思维, 际,探索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具体特点,因此,法律逻辑学并没 有与传统形式逻辑不同的特殊对象,研究的还是属于思维领域的现 其内容就是法学研究的内容。思维形式是从具有不同内容的 象。”(参见吴家麟(法律逻辑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2:3-4() 思维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形式结构。思维内容虽然纷繁复杂,但
思维形式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翻规律,这些规露构成了对法律
爨缭进行浮徐和分析的标准。镶鳓,美国法学家塞赣提出法潮参考文蘧: 豹,k颂原烟,萁孛包括法律熬翳确链簇翔、法律蕊萋矛疆瞧淼 【I】中国逻辑露憨论文选【C](j,京:三联书癌, 1981:5(制、法律的一致性原翊。违背蕊中的任何一条原则,不仅导致 [2]贺卫方(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风格与精神:以宋代判决必然本 蛛的法律制度,而且会导致一个搬本不能称之为法律制度的东 依据兼与美国比较[J](中尉社会科学,1990,(6)( 西?2儿57坷’。这些原则从本质上讲是由逻辑而非法律来保诚 [3](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M](苏力译(北京:中网政 的。第三,法律逻辑分析方法是不究备的分析方法。任何正确 法大学出版社,1994:49( 的思维都依赖于内容的真实和形式的有效两个方面,这两个方 [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碱涨 译( 颟分别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iiii非充分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辩个条件的要求,思维jE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in [5】Jaap Hage,“Studies Legal l晒e”,s—nger,V01(70,才霹能爱礁。例如逻辑蕴含闻题:囊 YorkNew 尔弗萋德?诺伊受掺出:“反瑟浚镄麓范形式纯酶疑瘩,霹戆一 2005(P。5( 方掰来鑫法律理论酶蕴涵,舅一穷瑟来自形Path of the Law Re- [6]OliverWendell Holmes,9The Law”,Harvard 式纯酶各释技术溅view 10(1897),P(465。雉。从法律理论视角出发,首毙珂以质疑,把包含用于接述法
[7]陈金钊(法治与法律方法[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律规范有条件的结构是不适宜的,它忽视了在事实与结果之间 261( 存猩的含义关联,并因此导致了不可接受的结论:因为那个蕴 [8](苏)库德里亚夫采失(定罪通论[M](李益前译(北京:中网展 汹魑真实的(只是在前句是虚假的时候。如果在运用蕴涵中, 臻出版社,1989: 59。每个规范是真实的,即有效的,那么,其前句应是虚假的。在一 [9】(美)斯科特?布鲁尔(扶霍姆斯的道路通往逻辑形式的法纛 个凭入活过100岁的社会中,‘每个长于100岁的人,将被处 学f耨】,,(美)斯蒂文?J(伯顿(法襻的道路及其影响。张芝梅,躲媳绣 死’之规范,霉能是真实戆,瑟蠢效盼”H副‘“’。跃逻辑学酶惫 译(1,京:蔻衷丈学窭舨李?,2005:131—132, 度餐,一令蕴涵命题熬粪存在灏释憾凝,静蘸箨缓或者磊停囊, 【10】(蔫)伊芙璜?蕈?鼙耱褥丝。法锋论证原理——司法裁决之 也就是只要蘸件假,不论后彳孚粪缎,这个蕴涵命题都是成立的; 诞立理论摄览[M】。张其山,燃震乾,夏贞鹅译(j,京:商务印粥谪, 2005:32—36,熙爱后件真,不论前件真假,这个蕊涵命题也是成立的。特别 and Uni-[1 1]N?MacCaormick,Le则masoning Iegal theory,Oxford 是蕴溺命题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充分条件推理,自然和人们的肖 Press versity 1978,P(38—39( 觉产擞了矛盾:为什么允许假命嬲蕴涵一切命题,而真命题被 一切命题所蕴涵?这实质上是因为
[12】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逻辑蕴涵和日常语言的蕴1992( [13](德)乌尔弗里德?诺伊受,法律逻辑学[M],,(德) 耩襻猩着意义上的区别,逻辑蕴涵只涉及形式,而B常语言中 阿豳尔 ?考夫曼,涩弗翟德?哈斯默尔。瀑l弋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滚 既壤涵还涉及内容,在实际的攘理过程孛,我们要求翦提必须 溽。蘸哀:法律出舨李圭, 2002。楚舞鹃,炙表纛提龚,才襞够_i夔避逻辑攘理橇裁将蔫提真戆溪 f{4 3《英)簸霍承受(法簿攘瑷(朱庆弯译[挞】,,薮金钠,瀣簿。法 设俦递给结论,也就是疆蔫撵的巍支持结论的真。当我们邋避 律方法:第2卷(济南:n|东人民出敝社,2003:134( 舆体的认识活动保证前提真的情况下,逻辑蕴涵前件假后件冀 [15]李桂林,徐爱国(分析寂证主义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 的情况实际上已被排除了。具体到该例,假如某社会存在“每 个长于100岁的人,将被处死”的规范,并且真版社,2000:3( 基金项目:本文为山东省社科项目“法律推理的逻辑基础 有一个人长予的。至于说某人只因长 研究”(07DFXZ05)阶段性研究成果。 100岁,那么得出该人将被处死的结论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妥当 于100岁就将被处死看起来是怪谬的,作者简介:张传新(1969一),男,河南濮阳人,山东太学威 海分较法学院副教授,南舜失掌哲学系逻辑学专业博女磺宛那也强是存在着这样一个怪谬的规菠,丽推理过程是不存在任{霹越遂懿。嚣就,逻辑不是求囊,露楚傈囊戆瑾论,不求囊楚滋 囊,援究方向为逻辑学,浚猿方法凳。 瓣鹣藤限,褪不是它的簌陷。
责任编辑:文德;校对:--JiI 漶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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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合同案例权利逻辑分析方法
2006年7月
July,2006当 代 法 学ContemporaryLawReview第20卷第4期(总第118期)Vol.20,No.4(Ser.No.118)?新视界?
合同案例权利逻辑分析方法
孙学致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摘 要]利规范体系。,本文将其概括,。
];权利逻辑分析方法;思维形式保障
[]DF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81(2006)04-0028-6
[收稿日期]2006-02-13
[作者简介]孙学致(1967-),男,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一、按照权利逻辑分析合同案件的意义
我们所谓合同案件分析方法,指的是在审理、分析合同案件过程中,法官、律师、仲裁员及法学教师等法律共同体成员为得出法律上最终的判断所运用的基本推理与论证方法。我们所进行的推理与论证,是按照合同权利的逻辑构造关系递进展开的,因此,我们将这种分析方法具体界定为合同案件的权利逻辑分析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合同案件分析方法其实是客观存在的,是历史形成的。合同法制度是人类文明进化过程中自生自发形成的秩序传统,在私法发达的国家,平等、自由这些私法的基本理念和信仰早已在法律共同体乃至国民当中牢固树立,合同法的主要规范早已通过立法或判例构造完成,并为法律人所熟知;合同法裁判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稳定的推理论证技术和程序;具有强烈传承性特质的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塑造了一代又一代具有共同合同法知识和思维传统的法律职业人。共同的信仰和理念,确定统一的法律制度,共通的法律推理论证技术和法律思维习惯,必然会形成一套相对稳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合同案件分析方法。
(一)合同案件分析方法是在私法裁判中实现法治的思维形式保障
法律共同体的形成,是要以共同的法律、共同的程序和共同的理念为基础的。其中,共同的理念需要法律共同体成员具有相对统一确定的法律思维模式做保障。具有普遍意义的合同案件分析方法应用于法律共同体,对交易秩序与合同法治的实现就具有同质的思维形式保障意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法律的确定性、普遍性和可预见性。法治的这三个要求只有通过裁判中相同案件相同判决才能得到体现。对于法官而言,在假定法律规范本身具有确定性的前提下,只有当他在适用法律时遵循相同的法律推理和论证步骤,情形相同的不同个案取得一致的判决才是可能实现?28?
的,因为裁判者在受到确定的思维模式的约束下,就会自觉排斥个人的、任意的考量。相应的,对于上级法院的法官而言,如果遵循相同的分析方法,其对上诉案件的审查其实也就是在相同的推理论证程序的约束下进行的,由此使得上下级法院之间能够在共同的思维标准和方法的约束下审查同一案件。这使得判决过程呈现被公开监督的意义,因为在法律推理层面,如果判决依据的推理标准和逻辑理路也是确定的、普遍的和可预见的,法官就不能以所谓自己的论证方法为自己的裁决进行辩护了。不仅如此,参加该当案件审理的律师和当事人,参与该当案件评价的法学研究者和教师,都是在共通的观念和思维逻辑下展开质辩和讨论的,这就避免了在同类同质的问题上以不同逻辑各说各话的混乱局面,使得案件的讨论得以在规范的科学思维形式下展开,这是法律共同体在观念(理念、信仰)上形成共同体的思维保障。
(二)权利逻辑分析方法是合同案件判决合法性的思维形式保障
规范体系这一认识为前提的,,,就是将进而转换为具有法效力的亦即合同上、变更、解除、终止、无效、被撤销、抗辩为线索设置其规范的。,合同法确立了以合同债权请求权为核心,以形成权、抗辩权等权利群为对造,并按照这些权利之间的效力位阶关系,构造而成的一个动态平衡的合同权利规范体系。把握了这一权利规范体系,也就对合同法形成了整体把握。当我们按照合同权利体系的逻辑关系理路进行案件分析时,就是在对案件所涉及到的全部可能的法律事实和权利关系进行着全面周延的分析和思考,对合同牵涉的各方利益进行全面地审视和平衡。法律适用者按照这一方法进行慎密思考和判断,就很难出现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方面被忽略的情况,就会自觉地对个别合同案件在整体合同法的背景下进行体系化的审查。这对于保障审判质量、提高裁判效率是有积极意义的。
总之,统一的普遍意义上的合同法分析方法的训练、养成和应用,不仅对于法治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合同法审判具有实在的技术上的意义。
二、合同权利规范体系
(一)合同债权请求权在合同案件分析中的地位
一个合同案件的分析步骤,其实就是对于合同法构造下的权利体系进行逻辑检索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围绕着寻找合同债权请求权的法律基础展开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要从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对人权的分析入手。
民事权利从其功能划分,无非是三种,一是人支配他自己,即所谓人格权体系;二是人支配物,即所谓物权体系;三是人“支配”人,即所谓债权体系。债权,是特定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人欲达到驱使他人为自己行为或不行为的目的,无非直接对该他人的人身进行支配,而只能借助于法律上债的关系的确立,形成对所欲对象的债权,通过债权的行使而实现。(债权的性质)
债的关系怎样才能发生呢?传统上有四个原因: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这四个原因中的任何一种在特定人之间发生,都会引起债的关系的建立,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权能有五个方面,包括可请求履行的权能(请求权),受领并保有给付的权能,可诉请求强制执行的权能,可私力实现的权能(私力救济;抵销)以及可处分的权能(解除权;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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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免除;让与;终止;权利质权的设定)。在债权的五项权能中,请求权是核心。
在民法上,请求权是要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请求权是权利的表现,而非与权利同属一物。所以债权与债权请求权不是同属的关系,债权的本质内容在于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基础性权能。因此几乎所有的合同法诉讼,都是围绕着请求权而展开的。当原告向法院告诉,要求法院强制被告向原告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时,他必须是以请求权的提出开始,以向法院证明请求权基础存在为必要。法院的案件审理程序,围绕着请求权基础是否存在与请求权效力是否在该当案件中发生效力而展开。最后,以判决的形式确认请求权成立(原告胜诉)或不成立(原告败诉)而告终。
(二)合同权利规范体系的逻辑关系
在合同债权确然成立的前提下,以该当债权为核心,关系平衡的权利规范体系,,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阶段过程,、转让制度、解除制度、终止制度当中。,可以((权)构成的辩证逻辑关系。
,。这一工作由诉讼中原告的依合。在证明合同债权成立的前提下,、履行抗辩规则、变更转让规则、解除终止规则,分别从合同债权(请求权)是否无效、未生效、效力受阻、同一性改变与消灭的不同方面,去反证合同债权的存在与效力状态。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反证的成立,都会导致已成立的债权的毁灭或效力的丧失。这一工作主要是由诉讼中的被告通过抗辩实现的,由法院判定原告败诉完成的。反之,通过原告的反抗辩,在穷尽了各种反证而无一成立的情形下,合同债权即告确定,法院判定原告胜诉。
一个合同权利在法律上的证成就是通过这样的规范过程完成的。
三、合同案件分析方法
合同案件的分析,就是在合同权利体系的规范逻辑下,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展开的。随着原告诉讼请求的提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全部合同关系纳入法院审查的视野。法院不仅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请求权依据,还要审查被告针对原告债权及其请求权所为的抗辩。对于原告及其代理人而言,在其提起诉讼之前,不仅要准备足以证明与被告存在债的关系法律事实(证据),确定符合该当债之本质的债权请求权,而且还要进行对造性的思考,对该当请求权可能遭受的被告的抗辩进行考量,以评估诉讼风险。原告的这一工作,同时也是被告及其代理人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抗辩的内容。所不同的是,原告的考量只是建立于部分事实之上的估计和猜测,而被告则实际地提出抗辩。原被告提出诉讼请求与进行抗辩的质量,以及法官裁判的公正性,受两个因素左右,一是原告所掌握的证据的范围、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原告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从权利思维的角度而言,整个诉讼过程其实就是运用体系化的权利逻辑,对该当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权利及其关系,以及影响权利存在及效力的有关事实进行的全面审查与质辩,最终确证请求权是否成立的流程。我们认为,只要运用规范的案件分析方法,法官与当事人就能够对请求权及对其构成影响的所有相关权利和事实,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审查,案件分析方法的实质就是对相应权利体系的逻辑关系所进行的周到分析,它是诉讼质量的思维形式保障。毫无疑问,当法官在这一思维形式约束下做出裁判的时候,他应当是自信的,因为他已经周到地审查了该案涉及的所有权利与事实关系。
具体言之,一个合同案件的分析大致应当遵循以下五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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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当事人及其诉讼请求
对于合同案件而言,所有的分析都是从原告的请求开始的。不论案情多么复杂,我们首先要找出涉案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请求关系。即:谁向谁提出了什么请求?首先,需要明确当事人,也就是原告与被告的工作。一个合同案件中,并非所有的涉案人员均是合同当事人的,这在代为履行、辅助履行、委托代理、公司缔约等情形下尤其需要加以辨别。一个不适格的非债关系的当事人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会导致原告败诉。其次,需要明确请求标的。
阶段性判断:原告或许有权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二)确定请求权性质
任何权利,无论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为发挥其功能,或回复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均须藉助于请求权的行使。所以,请求权并非债权专有的权能。,分为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上请求权、求权与其他权利上的请求权的重要差别,多于受第三人侵害时始告发生。,。
前面说过,实来。。对于合同案件而言,其合同上的请求权成立,。
(《合同法》第9条至第39条)构成。在合同已然成立,但合同内容亦即请求权内容尚不明确的情形下,合同解释规则(《合同法》第125条、第60条至第63条、第39条、第41条等)也是合同成立制度的重要补充。合同债权是否已经存在,合同债权请求权是否有充分的事实基础和法律基础,就是根据这一制度群下的相应规则加以证成的。具体而言,步骤如下:1.找出甲与乙之间的合意。2.审查合意是否成立合同,即甲对乙的请求权是否有合同基础。主要依据的规则如下:要约和承诺,《合同法》第13条至第37条。3.确定合同类型。这是一个关系后续步骤中如果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不同类型的典型合同均优先适用具体的合同规范,惟有将特定类型的合同请求权置于具体的合同规范和交易情势下,才能更为精准地为其权利的构造关系定位。4.阶段性判断:甲基于(某一类型)合同对乙享有特定的合同债权请求权。
(三)审查请求权的确定性(对造思考)
合同债权及其请求权随着合同之债的成立而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就是稳定的。它可能因合同无效、消灭,或丧失强制执行力,或已不存在于原合同关系中等诸种情形,而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引起这种不确定性的原因,是在债权体系中,围绕着债权请求权,还有另外两类权利构造。这两类权利,一旦为对方所持有,会对业已成立的债权请求权的确定性构成影响,它们分别是形成权和抗辩权(广义)。这两类权利会分别导致请求权的瓦解、消灭或丧失强制执行力。此外,合同自由决定了合同债权也可能被当事人转让或变更。所以,在明确了请求权成立之后,下一步需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够针对该请求权提出抗辩,因为这可能会从根本上阻止该请求权的提出,或者是在原告提出后破坏该请求权,或至少阻止该请求权的执行。一旦提出异议,无论是合同异议还是法律异议,需要审查异议成立本身需满足的每一个前提是否有相应案件事实的支持。
1.该当请求权是否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始、绝对、当然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后果。对合同是否无效的审查,主要由合同效力制度控制。合同效力制度主要由附条件附期限制度、效力待定制度、可撤销制度和无效制度构成。在合同已然成立的前提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双方所附条件或期限尚未成就,合同债权即不能发生请求的效力(《合同法》第45条、第46条)。如果存在主体不适格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定事由,则效力待定制度下的追认权、可撤销制度下的撤销权旋即成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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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人可依法行使或放弃这两种权利,以决定该当合同效力,亦即合同债权请求权的存废(《合同法》第47条、第54条)。当然,一旦合同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事,合同自归无效(《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40条),合同债权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正当性基础。
合同无效的主要规则如下:一般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2条);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
(合同法》第40条);主体不适格未得追认《(民法通则》第9条、第第53条);格式条款无效《
36条);无权代理未得追认(《民法通则》第63条,《合同法》第48条至第50条);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即是否已过除斥期间的审查(《合同法》第54条,第55条)。
2.该当请求权是否未生效?
合同未生效,是指合同虽已经成立,但尚未发生法律约束力的状态。此时合同债权请求权自然也处于未生效力状态。未生效合同可因特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发生效力,,其债权请求权只处于期待之状态,并不能发生强制执行效力合同债权请求权未生效的主要规则如下:45
();,条);附始期合同之期限未届至:或者办理批准、,,或者仍44条,《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9条)。
3.?
效力受阻,是指合同债权请求权的效力暂时或永久被阻断的情形。
在合同债权请求权已然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为周到保护相对人权益,维持合同交易的对价属
(合同法》第66条)、不安抗辩权制度《(合性与交易安全,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同法》第68条、第69条)和先履行抗辩权制度(《合同法》第67条)。在被对方请求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请求人并未履行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或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时,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这种情况下,请求人的请求权暂时处于中止的状态,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除了合同法上的抗辩权制度以外,民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先诉抗辩亦属于此类阻遏请求权效力的防御性权利。
可由债务人(被告)援用以为抗辩的主要事实和规则如下:是否已届履行期限;是否已过诉
(民法通则》第134条至第141条,《合同法》第129条);是否存在同时履行抗辩《(合讼时效《
同法》第66条);是否存在不安抗辩(《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是否存在先履行抗辩(《合同法》第67条)。
4.该当请求权是否已经不再具有同一性?
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方式变更合同内容(《合同法》第77条),也
(合同法》第54条)强制变更合同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依情事变更原则或可变更制度《
内容。合同内容的变更使债权请求权不能保持与成立时同一的内容,请求权人自难以成立时的内容主张权利。这也是被告抵御请求权的一道法律工事。
(合同法》第79条至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依法定程序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
第90条)。这是合同同一性于当事人方面的变化。显然,已经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当事人在法律上已经丧失继续向对方请求该当权利的基础,而且附随于该当权利的其他权利原则上也随之丧失。
(合同法》第77条);导致原告请求权不再具有同一性的主要规则如下:是否存在变更协议《
是否发生债权转让(《合同法》第79条至第90条)。
5.该当请求权是否已经消灭?
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依协商程序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解除条款,在约定条?32?
件成就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3条)。在出现不可抗力或严重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法律亦允可权利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至第98条)。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具有使固有债权溯及地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五项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定事由,即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第91条、第99条至第106条)。这五项法律事实均使得合同债权或因目的实现而消灭,或因失去存在基础而消灭。
(合同法》第91条第1项);是否解除《(合同导致请求权消灭的主要规则如下:是否清偿《
法》第91条第2项,第92条至第94条);是否抵销(《合同法》第91条第3项,第99条,第100条);是否提存(《合同法》第91条第4项,第101条至第104条);是否免除(《合同法》第91条第5项);是否混同(《合同法》第91条第6项,第106条)。
(四)找法与适法
在实务中,上列三个步骤的分析过程,,指导下,,并为之做权利定性的过程。。所以,第4步所谓的“找,,第4步、第5步不过是把具体的,,将其置于由典型的要件事实构造的合同权利关系(合同证据),。
这一步骤由以下两方面组成:1.确定准据法。这是在涉外合同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自不待言。2.具体适用法律规则将规则规定的抽象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责任)与原告的请求相比照。
(五)最终结论
原告有权/无权以某法某条为法律基础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董文军
LogicalAnalysisMethodofRightsinContractCases
SUNXue2zhi
(LawSchool,Jilin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12)
Abstract:Contractlawisarightssystemincontractcoredbyrighttoclaimbyacontract,consistingrightofformation,righttodefenseandotherrights.Thereasoningandanalysisofcontractcasesaredevelopedaccordingtothelogicalstructure,whichisdividedintofivestepsan2alyzingcontractcases.Accordingtothesefivesteps,itispossibletothoroughlyexamineimpor2tantlegalfactsandrightrelationshiprelatedtocontractcases,sotosafeguardtransactionorderandruleoflawbyforminmind.
Keywords:rightssystemincontract;logicanalysismethodofrights;safeguardofformin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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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逻辑分析方法的贫困
第1卷第4期1999年12月
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No.4VolDec.1999
.ofSci.&Tech.(SocialScienceEdition)J.ofWuhanYejinUni
逻辑分析方法的贫困
郭继海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81)
摘要:罗素、逻辑经验论者和蒯因利用逻辑分析方法解决传统哲学问题所遇到的麻烦,从根本上说是方法上的困难,是逻辑分析方法过度扩张的结果。分析哲学运动的发展历程显示出了分析方法的局限性。关键词:贫困;方法;逻辑分析
中图分类号:B81-05;B561.54 文献标识码:A
一
逻辑分析方法主要是指“语言的转向”之后出现的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中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现代数理逻辑这个强有力的工具,对语言进行分析,并通过语言分析来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因此,它被许多人称之为“哥白尼式的革命”的“语言的转向”。在我看来,它主要表现为方法上的变革。这场哲学研究方法的变革运动持续了近百年。在这期间,涌现了众多不同的哲学家,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哲学理论和哲学观点。要全面评价这场哲学运动,非本文所能做到。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分析罗素、逻辑经验论者和蒯因利用逻辑工具解决哲学问题所引出的麻烦,从而证明逻辑分析方法是有局限性的。
逻辑学中有意义外,在其他场合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有意义的句子变成了无意义的句子,这如何解释呢?还有第三,即排中律是否普遍有效的问题。据排中律,一个有意义的句子,或者它本身是真的,或者它的否定是真的,但像“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这样的句子就既不真又不假。
对于同一性问题,弗雷格就注意到并提出了
解决的方案。办法是区分意义(在最宽泛的意义上使用)与指称,如“司各特”与“《威弗利》的作者”这两个语词指称同一个对象,但意义有区别,所以用一个替换另一个,就使得“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这样表达了真正知识的、有意义的句子变成了“司各特是司各特”式的同语反复。罗素曾支持过弗雷格这一观点,但在《论指谓》中却认为“关于意义与所指的整个区分是错误地构想出来的”。
罗素认为,有意义的指谓词组的意义就是其所指,如没有所指,则没有意义。因为在罗素看来,,……
(这里叙述的仅是罗素它自身没有任何意思。”《论指谓》一文的观点。1908年布劳威尔在《逻辑规律的不可靠性》一文中首次提出排中律对于无穷体系是无效的,如“Π的小数表达式中有七个接联的7”这一命题由于Π是一无穷小数而不能证明其真
[1]
二
罗素是最早系统地使用逻辑分析方法解决哲学问题的哲学家,他的《论指谓》一文甚至被视为分析哲学形成的标志。罗素在文中考虑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被一些人戏称为“柏拉图的胡须”的非存在之谜,即我们如何能有意义的使用象“金山”这样地语词而无需假定有这样的语词所命名的对象,因为事实上不可能有金山这样的东西。第二个问题是同一性问题,如“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威弗利》的作者”这样的句子本来是有意义的,但如果“司各特”的确是“《威弗利》的作者”,我们就可以用前者替换后者,从而得到句子“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司各特”。这样的句子除在
收稿日期:1999-04-22
或假)这里的“指谓词组”主要指摹状词。罗素利用数理逻辑工具将摹状词翻译成其他表达式,从而将摹状词削去,以此证明专名与摹状词是不同的,并进而解决以上提到的那些问题。如“金山不存在”这个句子可改写成:就X的一切值来说,X是金的且X是一座山且X不存在。这样“金山”一词
作者简介:郭继海(1963-),男,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
就被削去了,由“金山”承担的指称对象也由“X”这样的变项担当了,我们就可以有意义地说X不存在了,从而“柏拉图的胡须”就被剃掉了。用同样的办法也可以恢复人们对于排中律的信心。因为像“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这样的句子可改写成:有且仅有一个人是当今法国国王,且这个人是秃头。很明显,这个句子是有真假的。至于像司各特与《威弗利》的作者的同一性问题,罗素认为“司各特”就是“《威弗利》的作者”的所指。理由前面已经提及,即认为“《威弗利》的作者”仅仅是一个词组,一个符号,“词组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因为在指谓词组出现于其中的任何命题里,被充分表达了的
[1]
命题并不包含这样已被分解掉了的词组”。
罗素用逻辑分析方法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尤其是非存在之谜的问题的努力曾一度受到高度称颂。但今天看来,这些问题是否真的一劳永逸地送进了历史博物馆,需要重新考虑。仅从方法上看,罗素的做法就存在严重困难。他一方面竭力主张区分专名与摹状词。关于专名与摹状词的基本区别,罗素曾作过如下的表述:如果一个专名没有所指,它在命题里就没有意义,而一个摹状词却不受这种限制[2]。对于“不受这种限制”,只能作如下的理解:摹状词或者有指称无意义,或者无指称有意义。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与罗素本人的指称与意义统一的原则是矛盾的。而且罗素本人似乎忘记了他的意义与指称统一的原则,他说:“地球的卫星”这一摹状词短语指称唯一的对象,这个对象可以有一个专名“月亮”,而专名与短语的“意义却
[3]
不相同,并且具有不同的句法功能”。很明显,这又回到弗雷格的路上,而与罗素自己的观点相佐。于是,罗素在专名与摹状词的关系问题上的“另方面”就出现,即认为专名实际上是乔装打扮的摹状词或是摹状词的缩写形式。但这种观点又意味着罗素因区分专名与摹状词而“解决”了的问题又出来了,罗素的努力付之东流。顺便指出一点,一个以寻找确定性为己任的分析哲学家是没有权力在逻辑分析的意义上说诸如“A与B既有区别又没有区别”这样的句子的。
针对罗素的困难,斯特劳森在语句、语词与语句、语词的使用之间作了区分,认为语句本身无真假,只有语句的使用才有真假,即用语句做了一个真论断或假论断;相应地,语词本身也谈不上指称了什么东西,指称是对语词的使用所做的事情。
在此基础上,斯特劳森把意义与指称区别开来,认为意义“是语句或语词的一种功能;而提到指称,真或假则是语句的使用或语词的使用的功
能”,“语词的意义不可能等同于该语词在某一特
定场合下所指称的对象。语句的意义不可能等同
[1]
于该语句在某一特定场合下所做出的论断”。因此,他认为,在已经没有法国国王的今天,说法国国王是贤明的就是无真假的,尽管句子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在说这个句子时没有用“法国国王”去指称任何东西,相应地,我们也没有用这个句子做一个真或假的论断。但是,如果是在路易十四时代说出这个语句,“法国国王”就有了明确的指称对象,我们就是做了一个真论断;如果是在路易十五时代说出这个语句,则是做了一个假论断。
斯特劳森在语言与语言的使用之间作出区分,从方法论上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就是在对语言作静态的逻辑分析之中引入了社会历史的因素。难怪罗素在答复斯特劳森的批评时要讲这样的话:尽管斯特劳森先生很有逻辑方面的才能,对于逻辑却有一种很奇怪的偏见。……他说生活比逻辑更伟大[2]。在我看来,罗素的指责是错误的,因为生活的确比逻辑更伟大,如果对“生活”作准确的限定的话。后来克里普克、普特南等人倡导的指称“历史——因果论”,应该说就是在逻辑分析中溶进了更多的社会历史因素。
尽管罗素接受了弗雷格的决不孤立地分析一个语词意义的原则,但应该说,罗素的指称理论主要是通过分析句子中的专名和摹状词而建立的,也就是说,分析的对象主要是语词。而接过罗素手中的分析武器继续对语言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逻辑经验主义者的分析对象则主要是句子或命题。
逻辑经验论者把哲学看成是科学的逻辑,也就是说,仅对科学语言作逻辑句法分析,而将语言之外的对象或世界完全置之度外。哲学就是通过分析来确定句子的意义,将无意义的句子逐出科学的殿堂。而一个句子或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有些命题通过结构的分析或组成命题的语词的定义就可以知道其真假,这就是分析命题,如数学的、逻辑的命题,这自然是有意义的;有些命题,除了逻辑分析之外,还要借助于经验事实的帮助,才能证明或可能证明其真假,这就是综合命题,如物理学等经验科学的命题,这也是有意义的。其他命题或句子,都是无意义的胡说或词串。大家知道,逻辑经验主义的这个意义标准及其逻辑分析方法存在着众多困难。一是如蒯因后来所揭露的并不存在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严格界线;二是许多经验科学的命题也被逐出了科学的领地,因为许多科学命题是以全称命题的形式出现的;三是难以找到纯粹的经验事实来证实或
证伪命题。尽管逻辑经验主义后来对这一意义标准不断修改,但始终经不起严格的逻辑分析。任何一个新的修正方案一出台,马上就遭到反驳,而且基本上都是来自逻辑经验主义内部的反驳。意义标准的遭遇充分说明了逻辑分析方法在解决哲学问题时的疲软无力。所以逻辑经验主义经过波普尔这一中间环节就符合逻辑地走向了历史主义。
最宽泛意义上的分析哲学就是利用数理逻辑工具对语言进行分析,分析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排斥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因为在分析哲学家看来,传统的形而上学都是无意义的胡说,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他们甚至把哲学仅仅看作科学的逻辑。但人们很快发现,分析哲学家的理论都有一定的本体论前提,他们仅仅是用一种形而上学反对另一种形而上学。所以蒯因明确指出:一种科学理论,甚至日常经验都包含承认或否认这样或那样事物的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本体论前提。而问题仅仅在于我们是以何种方式卷入本体论许诺的[4]。
蒯因利用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首先证明,“我们能够有意义地在语句中使用单独语词而无需假定
[4]
有这些语词所要命名的对象”,即不必假设对象的存在。如“《威弗利》的作者是个诗人”这个句子可以改写成:有个东西,这个东西写了《威弗利》,且没有别的东西写过《威弗利》,这个东西是诗人。这样,“《威弗利》的作者”这个词承担的指称对象
存在的。蒯因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并认为这样做有
两个好处:一是可以避免说非存在的尴尬(这一点应该说是罗素的功劳);二是可以把关于本体论的争议翻译为关于语词和语句使用的语义学的争论,从而使关于本体论的争论不会很快归于失败。但何物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蒯因自己也承认,“存在就是作为一个变项的值”这个公式仅仅“是为了知道我们的或别人的某个陈述或学说说什么东西存在”,“而关于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
[4]
则是另一个问题”。蒯因没有了因为区分专名与摹状词而带来的麻烦,但罗素企图区分存在的与非存在的努力也消失殆尽。蒯因的学说根本不能区分诸如武汉市的存在、上帝的存在、白狗的存在等。罗素与蒯因在用分析方法解决存在问题时似乎已陷入了两难的泥潭,现在该是走出泥潭的时候了。
三
罗素在其一生的哲学探索中遇到的众多困难,从根本上讲是方法论上的困难。罗素早年企图把数学还原为逻辑,即企图从尽可能少的初始前提出发推演出全部数学来。这自然是做不到的,因为数学并不完全是分析的。哥德尔1931年发表的《PM及有关系统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一文论证了两个不完全性定理,用数学的手段彻底粉碎了罗素想用逻辑推演全部数学的美梦,自然也彻底粉碎了逻辑经验论者的证实原则。但罗素并没有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反而进行更大规模的扩张,企图从尽可能少的公式中推演出全部人类知识。这种精神类似于我们传统文化中的既充满迂阔又有点悲壮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值得称赞,但结果是要失败的。
罗素要实现重建人类知识大厦的雄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经验和知识的产生是一个纯粹逻辑的过程;第二,经验和知识的发展也是完全逻辑的过程;第三,经验和知识的承载工具——语言也必须是纯粹的逻辑符号,且这种语言的产生和发展也是完全的逻辑过程。如果这三个假设能成立,人也就成了纯粹的逻辑符号。但人不是逻辑符号,人类的知识和经验显然不是运用逻辑手段推演出来的,而是在人与自然打交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产生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与预期的结果经常是不一样的,就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是逻辑推演说明不了的。进一步说,人类知识的发展也是在社会历史中实现的,是与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政治制度、价值观念、
已由“有个东西”这样的约束变项来承担。蒯因还
用同样的办法证明,“我们能够使用一般语词(例
[4]
如谓词)而无需承认它们是抽象东西的名字”,即不需假设有抽象东西的存在。蒯因还有针对性地指出:我们可以说一些语言表达式是有意义的,或相互同义,或彼此异义,而不必假设有关于意义的实体的存在。
蒯因的结论是,我们是通过使用约束变项而作出本体论许诺的,当且仅当为了使我们的一个断定是真的,我们必须把所谓被假定的东西看作是在我们的变项所涉及的东西的范围之内,才能确信一个特殊的本体论的假设。如要使“有些狗是白的”这个陈述为真,就要使“有些东西”这个约束变项所指涉的事物中包括“白狗”。相应地,如我们说“有些动物学的种是杂交的”,我们就许诺了几个种本身的存在。这就是蒯因的“存在就是作为一个变项的值”这个命题的基本涵义。何物存在的本体论问题就这样进入我们的自然语言和科学理论之中而成为经验与科学的一部分,曾被逻辑经验主义放逐了的形而上学又被合理地召回。
自然,蒯因是完全在语义学水平上谈论何物
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相联系的,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波普尔企图描述一个科学知识增长的纯粹逻辑图式,就只能以失败而告终,他最后得到的结论是:知识的增长是无规律的,甚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也是无规律的[3]。这完全走到了逻辑的反面。至于语言,分析哲学家最初的确是重视人工语言的,但他们由分析人工语言开始,最后却不得不屏弃人工语言。因为自然语言尽管不精确,但从总体上讲,却符合自然与社会历史状况——人类就是运用各种自然语言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并创造自己的历史与科学文化的。
逻辑经验主义者继续利用逻辑分析工具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企图将科学知识还原为经验,也碰到了方法论上的困难。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就在于它对经验的超越。不超越直接的、有限的经验,人类就难以适应其生存环境,难以存在和发展,自然也就不会有科学和哲学。所以,可以说,把科学还原为经验,是与科学的发展方向相背离的。显然,逻辑经验论者当初强调经验证实原则,一方面是为了突出科学的确定性,另一方面是要限制人类的理性,把人类探索真理的活动局限于经验范围之内。但无论是正面的鼓吹还是反面的限制,都是错误的。因为今天的自然科学离经验已越来越远,所以强调用经验去证实、证伪科学,就只能不断碰壁以至失败。而将人类的知识探索活动限制在经验之内,就既限制了科学,也不利于哲学。显然,人类的探索活动不会听命于经验论者的教条。
蒯因反对经验主义的教条,允许人们有意义地说何物存在。其实这是一种更彻底的逻辑主义的扩张。因为他把何物存在的问题转换成了说何物存在的问题,把物理的历史的事实的问题完全转换成了语言的逻辑的数学的问题。因此,蒯因的存在就是作为变项的值的公式,使得描述物质世界的各种对立的本体论如现象主义、物理主义、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按照蒯因的逻辑,我们可以在一种语言框架内肯定这种本体论,也可以在另一种语言框架内肯定另一种本体论。我们之所以接受这种或那种语言框架,假定或许诺这种或那种对象的存在,完全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这种或那种事物无关,根据完全是宽容和实验精神。如果物理对象使我们对经验之流的描述变得简化和圆满,我们就假定物理对象的存在;无理数的概念使算术的定律大大简化,我们就引进这个概念,并许诺它的存在。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工具主义、折衷主义的态度。蒯因
自己在选择某种本体论(某种语言框架)时就是摇
摆不定的,时而倾向于现象主义,时而说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主张抽象共相存在的实在论者。
这种结果自然直接源于蒯因所使用的逻辑分析方法。尽管蒯因承认何物存在与说何物存在是不同的问题,并且明确指出,何物存在并不取决于语言,但由于他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规定了他是从语言表达式(无论是专名、摹状词还是约束变项)推论、寻找或规定什么存在、什么不存在的,这就决定了他一定要颠倒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正像传统的唯心主义从意识出发推论存在,从而颠倒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一样。尽管传统的唯心论者一再为自己辩解,说他们的意识的先在性仅仅是一种逻辑的规定,方法上的规定,意识不具有时间的先在性。显然,他们的辩解是苍白无力的,并不能改变他们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相应地,只要语言分析哲学家是从语言出发推论存在或仅仅研究语言,在各种语言表达式之间转,就只能是唯心主义的,无论他们的具体路径和结论如何不同。从以上描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在西方持续了近百年的哲学分析潮流的大致轨迹是:从分析的对象看,是从语词到句子到理论到理论系统的过程,是从科学语言到自然语言的过程,很明显,是分析对象越来越大、越来越不确定的过程;从分析方法的具体使用看,则是逻辑因素逐渐减少而社会历史因素逐渐增多的过程;从分析得到的结果看,则是确定性逐渐降低而不确定性、模糊性逐渐增多的过程。总之,它是用逻辑分析方法解决哲学问题遇到的麻烦越来越多的过程,是把哲学归结为科学的逻辑的做法越来越成问题的过程。甚至可以说,分析哲学的发展过程,就是逻辑分析方法的使用及其否定的过程。所以,我们在总结分析哲学的发展过程时,尤其应该注意分析方法在使用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局限性,将分析方法运用于特定的领域,从而避免逻辑分析方法的过度扩张。
参考文献
1 罗素.论指谓[A].涂纪亮.语言哲学名著选辑[C].北
京:三联书店,1988.77,78,94.
2 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74.
3 罗素.人类的知识——其范围与限度[M].北京:商务
印书馆,1983.87.
4 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7.3,12,12,15.
5 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1.1.
ThePovertyofLogicAnalyticalMethod
GUOJi2hai
(CollegeoftheHumanities,LawandEconomics,Wuh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Wuhan430081,China)
Abstract:ThetroublesmetbyRussellasalogicempiricistandQuinewhileapplyinglogicanalyticalmethodtosolvingtraditionalphilosophicalproblemsarethoseofmethod,resultingfromtheexcessiveexpansionofthelogicanalyticalmethod.Theanalysisofdevelopmentofphilosophicalmovementpointstothelimitsoftheanalyticalmethod.Keywords:poverty;method;logicalanalysis
[责任编辑 李丹葵]
通识教育与大学教育精神
通识教育是带有普遍性意义的人生教育,目的是使学生得到健康发展。
一、通识教育的源起与大学教育的历史使命
通识教育源于西方大学的博雅教育,注重人文精神熏陶,强化人文社会科学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博雅教育以为有闲阶级服务、培养绅士为最初目的。通识教育最初源于香港崇基学院,该院创办之初就模仿美国大学博雅教育开设的《人生哲学》课程。中文大学成立后,遂改为通识教育课程。自此,通识教育转而倡导人与自然、人文与科技的和谐发展,弥补和解决科技进步与人文精神分离、对立,培养既有科学素养,又有丰富的人文精神的一代新人。工业革命后,古典人文教育在与科技教育的冲突之中日益封闭、对立,出现了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严峻的生存危机向大学提出尖锐的问题: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在大学中消除两者对立,把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统一起来。
二、通识教育的内在目的与大学的教育目标
通识教育是实现现代大学教育目标的要素,大学通识教育的内在目的就是要转变那种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对立、两者目标相悖离的教育异化现象,实现当代大学教育价值观的转型。这与当代大学教育目标是一致的,是大学教育目标的本质体现。通识教育的基本内容是进行多元文化教育,包括文学、哲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参与相应的社群活动。
三、通识教育的实施与大学教育精神的模型
首先,通过推行通识教育,大学能充分发挥其教育的全面作用。其次,推行通识教育,能使大学全面发挥教育功能,发展有特色的大学教育风格。第三,推行通识教育,能全面发挥大学的功能,培养一代有创造力的世纪英才。
总之,通识教育在当代大学教育中具有重大意义,是孕育和焕发大学教育精神的根本力量。
(1999年第6期《江苏高教》冯增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