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3)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4)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5) 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性质暂时未变这样两种
运动的特殊状态。
6)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是自在世
界向人类世界转化的基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7)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8) 发展是事物从低级向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变化过程。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
最本质含义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9)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10)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
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11)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
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12)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着的变化,体
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13)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14) 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5)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16)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7)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
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18)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
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
19)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20) 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
21) 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有两重含义,一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
人的意志为转
移;二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也是客观的
22) 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这一点是绝对
的、无条件的;二是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认识发展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一次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23) 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指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而总是有
局限性的、不完全的。
24) 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25) 世界观: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看法、根本观点。
26) 方法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
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27) 哲学基本问题: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有两个方面,第一
个方面是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派别的依据;第二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依据。
28) 唯物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哲学派别。唯物主义有
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
29) 唯心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派别。唯心主义有
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两种形式。
30)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
律的学说,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31) 一元论与二元论: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派别。认为世界本原是一个
的是一元论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一元论哲学。认为世界有物质和意识两个独立自存的本原的是二元论哲学。
32) 唯物主义一元论:凡是把世界万物的本原归于物质的,都是唯物主义一元论。
33) 唯心主义一元论:以不同形式把世界的本质归结为精神、意识的,是唯心主义一元论。
34)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派别。凡认为
思维和存在有同一性的哲学派别都属于可知论哲学,认为思维和存在没有同一性的哲学是不可知论哲学。
35) 时间: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它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即时间只能沿着过去、
现在、将来的方向进行
36) 空间: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指事物的体积、形态、位置、距离和排列次序等。空间
的特点是三维性,即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三个方向。
37) 人工智能:又称机器思维,本质上是对人的思维的模拟。
38)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
的活动能力。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行为特征。
39) 实事求是:本义是指严谨好学、务求真谛的一种认真的治学态度。**对之作出马克
思主义解释,并用之来概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即“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规律,“求”就是去研究。
40) 主体: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41) 客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
42) 自在世界:人产生前的自然界和人类实践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
43) 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44) 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矛盾的观点
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45) 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非矛盾的观点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46) 必然性和偶然性:揭示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过程中两种不同趋势的哲学范畴。必然性
是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47) 现象和本质:揭示事物内在实质和外在表现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
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外在的表现。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是与必然性、规律性同等程度的哲学范畴。
48)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49)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
性是指双方依存、相互贯通的联系和趋势,包括两个基本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斗争性作为哲学范畴包括自然界、社会、思维领域中的一切形式的差异、对立和斗争
50)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又称矛盾的共性,有两层含义,其—,矛盾存在
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简言之,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又称矛盾的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51) 基本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之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本质的矛盾。
52) 主要矛盾:在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
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即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53) 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另
一方面则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54) 反映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观点。它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根本前提出发,
明确指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的认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
55) 能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特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所以是能动的,是
因为它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过程。
56) 先验论: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特点。它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把人
的意识说成先天就有的东西,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东西,物质世界反而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路线”
57) 社会存在:又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构成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
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
58) 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中的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
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59) 社会形态: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
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
60) 神学历史观:指对社会历史进行了神化,认为“上帝”是主宰国家兴亡、民族兴衰的力
量,否定社会的客观性,也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对社会的本质作神学目的论歪曲的社会历史观
61) 唯心主义历史观:把社会精神化了,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活动的产物。唯
心主义历史观看到了社会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进行的活动这一特殊性,但它们夸大了这一特殊性,认为人的意志、意识决定社会的发展。
62) 自然主义历史观:指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条件,归结为社会所处的地
理环境。没有
看到自然条件既不能决定社会的本质,也不能成为决定社会制度及其变更的原因。
63) 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谋取方式,即物质生产具体的、历史的表现形
式,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
64) 生产力: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哲学范畴,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
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大要素构成,其中劳
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测量器和指示器,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和集中体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65) 生产力标准:指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我们路线、方针、政策正确
与否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进步的根本标准。
66) 生产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
从静态上看,生产关系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所构成,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从动态上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构成了生产关系,其中,生产这一环节居于主导地位。
67)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变革的方向;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同时这种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68) 社会经济结构:又称经济基础,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
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结构的性质。
69) 社会文化结构:又称观念结构,指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艺术等意识
形式的联结方式。在阶级社会中,文化往往具有意识形态性。
70) 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矛盾共同组成,社会基
本矛盾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形式、内容和方向。
71) 国家: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尽管国家
也管理一些公共的社会事物,但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72) 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哲
学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前者叫思想或观念上层建筑,后者叫政治上层建筑。
73)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
建筑对经济基
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二者的矛盾运动中,经济基础始终是决定的力量,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并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水平和要求。
74) 人民群众:在量上指大多数,在质上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以劳
动者为主体的大多数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75) 群众观点: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其基本内容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
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76) 人性:是指人所具有的特性和属性。归纳起来,人的本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然属性、
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精神属性本质上属于人的社会属性,因此,可以把人性分为两个方面: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77)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78) 人的价值:人对自身的意义,即人能够创造价值以满足人自身的需要。
79) 自由:就人的活动而言,自由表现为人的一种自主力、判断力和选择力,这种自由是相
对制约人类行为的必然性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对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
80) 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必然王国是指人被物化的社会关系支配即受物支配的社会状态;
自由王国指人支配自己的社会关系即人支配物的社会状态。
名词解释加尔文思想 加尔文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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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思想
约翰?加尔文是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基督教新教的重要派别加尔文教派(在法国称胡格诺派)创始人。人称日内瓦的教皇。1509年7月10日生于法国北部皮卡迪的努瓦荣。父亲曾任主教的秘书,颇有名望。母亲系堪布累一旅店主的女儿,不幸早逝。加尔文曾在努瓦荣一个贵族家庭里受启蒙教育。 十六世纪初,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运动半途而废,路德教竟然堕落成德国诸侯手里的工具,统一国家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但是,作为资产阶级运动的宗教改革,仍然继续向纵深发展。不久,在瑞士的苏黎世和日内瓦,先后有茨温利和加尔文继续倡导宗教改革。慈温利的宗教改革影响较小,主要限于瑞士一地。加尔文则不同,他的宗教改革在日内瓦取得胜利,建立了欧洲第一个新教掌权的资产阶级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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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并对欧洲的革命运动发生极大的影响。恩格斯指出:“加尔文教是当时资产阶级利益的真正的宗教外衣”。加尔文教是新教中的一大支派,至今在英国、美国和瑞士等地影响很大,拥有信徒约四千万人。 加尔文的思想在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影响很大,他接纳大批欧洲新教难民到日内瓦,使日内瓦成为归正宗的国际中心。加尔文成为历史上最英勇的法国胡格诺派、荷兰乞丐派、英格兰清教徒、苏格兰誓约派和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清教徒前辈移民之父,他们都以良心自由的缘故可以牺牲世界上任何东西而闻名于世。加尔文对新教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在理论上奠定了归正宗的基础,他的神学名著是《基督教要义》,并被誉为美国的“信仰之父”。
加尔文的神学思想在许多方面同路德宗相同,如强调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根据和权威,认为人类在亚当堕落之后,完全败坏,失去意志自由;主张因信称义,不能靠行为得救等。加尔文还继承发展了奥古斯丁的预定论,从上帝的至尊谕令和全能出发,认为上帝在创世以前,即预先选定一些人得救,和决定另一些人沉沦,这种预定论是加尔文神学体系的基石。在政教关系上,加尔文认为政权是上帝按其神圣意志所任命的,要为人民造福,并捍卫纯正的教义和教会。加尔文也主张信仰得救,但把它解释成先定论(Calvin’s Predestination)。他认为先定论是他整个宗教观的核心,不承认先定论就是否认上帝。加尔文说:先定论”乃是上帝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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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意,就是神自己决定,他对世界每一个人所要成就的。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都是一样的;永恒的生命是为某些人前定了的,对于另一些人,却是永远的罪刑。”原来,成功与失败、永生和犯罪甚至贫富荣辱,在加尔文看来,都是上帝先定的,人的意志无法改变。用先定论否定中世纪沿习已久的对教皇的盲信,否定封建主阶级的出身和特权的意义,在宗教改革时期是有积极意义的。加尔文把资产阶级的发家致富和劳动人民的贫困破产也说成是上帝的先定,却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他还一再把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把再洗礼派,污蔑为受了魔鬼的诱惑。所以,先定论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理论,又是奴役劳动人民的工具。 以上内容是加尔文的一些基本的生活经历和理论主张。在当时中世纪的欧洲,在欧洲从封建社会像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里,这些思想无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对他关于选民和弃民的思想很感兴趣,在他看来所有的人作为上帝
的子民出生后都有其规定的发展轨迹,他们分别被分为叫上帝的选民和弃民,这是在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规定好的,即其所谓的先定论,但是虽说是这样分好的,但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选民和弃民,他又提出了关于选民和弃民的评价标准,即死后拥有财富多的即可成为上帝的选民,即被选中的人,他们死后灵魂是要升入天堂的,另一部分贫穷的人,即拥有较少财富的人,他们就成为了弃民,即被上帝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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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他们死后是要下地狱的,他的这一些思想言论使得当时懵懂的大众突然产生了积极的生活思想,我们都知道封建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强调小家小户的生产,这不利于深度挖掘社会最大的生产力以及启迪人们追求财富的意识,而加尔文观点的提出无疑好比一粒石子投入了一池平静的湖水,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追求财富的思想被放到了最大化,每个人都开始积极了起来,都在为成为上帝的选民而努力着,都在为追求财富而忙碌着,当一个个的个人不满足于本身所拥有的财富和地位时,当他们逐渐的为了自己的财富最大化而互相交换时,当国家之间为了经济的发展而互相贸易时,资本主义滚滚的车轮就这样被推动了,这对以后的新航路的开辟,地理大发现以及海外殖民扩张都产生了深远的意义,他启迪人们去追求财富,为了财富去冒险,这或许是早期西方人冒险精神的最早来源。所以说他为资产阶级思想在欧洲大陆的兴盛与传播奠定了理论与群众基础。虽然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只有奠定了广泛的思想基础,自由与平等的资产阶级思想才能扎根于人们的心中,才能与存在了几千年的封建保守思想相对抗,自由与民主同时也成为西方文教政策的一部分激励着一带又一代人的前进,从本源上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应该归功于加尔文的贡献吧,由此可以看出思想对人的启迪有多么的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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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可以反观一下同时代的中国,这时的中国正处在明王朝的统治之下,和意大利的一些手工作坊类似的,在江南地区也出现了一些早起的资本主义思想萌芽,但这些资本主义萌芽由于没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迅速的被扼杀了,而西方则在加尔文这一思想的指引下大踏步的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历程,所以新教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资本主义的确立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在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就可见一斑,而在西方中世纪的社会中文教政策与教会又是分不开的,我们姑且也可以将此新思想理解为是文化教育的一部分,由此可见教育对人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和促进作用,在这其中思想更是起到了无可辩驳的重要作用,教育与思想的联系无疑在启发我们教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是教会人什么东西还是从精神上去启发人,在我看来教育更多的作用不是为了教会人什么东西,而是给人一种思想和启迪,使每个自然人独立人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这样整个社会才会呈现千姿百态的面貌,我们的社会也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以上是我对加尔文思想的一些简单的理解,由于知识阅历不甚丰富所以难免存在些许纰漏,相信在以后的继续学习中我会对此有更加深刻和透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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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律思想史名词解释
译句评析
1.管仲:“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粮仓充实了,人民才懂的做人的礼节;衣食丰足了,人们才知道荣誉和耻辱。管仲这段有关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用现代眼光来看完全符合唯物主义有关“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等相关观点
2.“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天下的根本在于国,国的根本在于家,家的根本在于本身。所谓国家,国和家紧密相连,不能分割。孟子强调,要平治天下,就必须国家有道,政治清明,即天下的基础是国家。而要国家富强安定,就必须家庭和睦,家风仁厚纯朴。家庭是由每个成员组成,每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又是道德家庭的基础,所以说,国和家相辅相成,不能成为独立的单元。孟子用严密的逻辑说理层层深入,说明天下国、家、人的三者关系。其实又回到根本的归结,那就是国家的仁德政治,家庭的仁德风气,个人的仁德修养,都关系着社会的繁荣和稳定。
3.“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
荀子说:“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已,反之人,岂不迂乎哉!意思就是说有自知之明的人不抱怨别人,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不抱怨天;抱怨别人的人则穷途而不得志,抱怨上天的人就不会立志进取”是说有自知之明的人会选择生活道路,不做无谓的抱怨,时刻把握命运的主动权。
4. .墨家:“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动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
《墨子,兼爱中》“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天下人相爱,强者不压制弱者,人多势众的不劫掠人少的,富人不欺侮穷人,高贵的不鄙视卑贱的人,奸诈狡猾的也不欺骗愚笨的。那么天下的灾祸、争夺、埋怨、仇恨都不可能发生,那就是由于相爱才有可能,所以仁人君子都十分赞美兼爱的美德
5.“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是管仲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它的提出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修旧法”的核心内容是“尊王”,而“择其善者而业用之”的目的则是“图霸”。管仲在旧制度中寻求突破,而他成功的改革则成为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的滥觞。
6.“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译文] 孟子说:“君主用人有不当不必于指责,君主行政有不当也不必过于非议;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纠正君主思想上的错误。君主如果讲仁爱,人民没有不仁爱的;君主如果讲道义,人民没有不道义的;君主如果端正,人民没有不端正的。国君一旦端正国家也就会安定了。”
7.韩非:“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规范性、强制性、公正性、平等性、宣明性
8.“毋苛事,节赋敛,使民以时”
对人民不要苛求刁难,而应该减少赋税;重视农业播种收割的时间,执政者要按照农时使用民力。指在农闲时使用民力,避免影响农业生产:那么人心欢愉,政治自然就会清明。
9.“夫民之生也,规规生食与继”:
人类刚一降生,便本能地懂得饮食生育的道理。不婚娶交配人类便得不到繁衍,这样也就谈不上持守地道;无饮食来源人便不重养育,这样也就谈不上持守天道。
10.孔子:“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中,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译:当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未,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 以身作则正人须先正己
11.管仲:“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
《形势解》篇中说:立法要考虑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要盲目立法,君主所立法的目的是要使百姓更好的生活,禁止一切危害到百姓利益的行为。法之所以能推行,就在于这样的法符合百姓的利益,法令合乎民情,就能使百姓自愿接受。那么法令就会像从高原向低处流水一样畅通无阻。
12.荀子:“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荀子在《王制》中提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yuán tuó)、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wǎng gǔ)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是讲环境保护的,植物正在发育的时候,不能进山砍树。鼋鼍鱼鳖鳅鳣繁殖的时期,不能用网捕捞,不能用药捕捉。一年四季应当根据季节根据植物的生长规律播种庄稼,这样庄稼才多,老百姓以后才有充足的粮食。在野外也应当根据自然界的规律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保护,防止干扰,这样鱼鳖会又多又好,百姓明年才能捕捞到鱼鳖。对于树林在恰当的时候伐木育林,这样百姓来年才有多余的树林。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和进行农业生产时,要顺应生物的繁育生长规律,维护生态平衡,这样才能源源不绝的从自然得到馈赠。他把保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永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圣王之制”,贯彻到了对君王威德的政治制度的实践要求中,这是荀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的精髓。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13.老子崇尚自然,推崇自然法,否定人为,反对人定法。它认为,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破坏了自然的和谐,导致人民越来越贫穷,盗贼也就越多。
14. 李斯:“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在这种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封建政体中,皇帝居于金字塔式统治层的顶端,成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秦朝李斯说:“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大一统”思想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反映,思想专制; 高压政策。是一个政治原则,它所反映的是集权统治者的政治要求或政治目的
15.《商君书—修权》说:“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法家主张“势”由君主“独擅”,“法”由“君臣共操”。《商君书·修权》篇言:“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在关乎国家治乱兴衰的三个因素之中,“法”决定着国家的治乱强弱,“信”关系着法令政策的贯彻落实,“权”则关乎君主的权势、地位,因此,权势必须君主“独制”,以别君臣上下之分。法家的这种以势行法、以法固势的法治理论,从表面上看无懈可击
16.“窃钩者诛,窃国者候
战国时期道家庄子的思想。他认为仁义礼义是 “大盗”窃国的工具。于是盗窃钩的人被杀死,而盗窃国家的人却成了诸侯。
17.庄子:“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没出息的哪怕窃取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东西就要诛杀,可有出息的窃取了整个国家,却成了人人景仰的大英雄。至于他究竟是善是恶,反正历史也是由他亲自书写的,当然也就可以任意涂抹了。”《庄子·胠箧》揭露了统治者用假仁假义来窃国的行径。人们如果生活在有道的社会,还需要刻意地鼓吹仁义吗?”
18.张之洞:“不先以中学固其根底,端其识趣,则强者为乱首,弱者为人奴,其祸更烈于不通西学者矣”。 当中国的社会发展尚不足以全盘承受西方的伦理观念、文化成就与政治制度时,超前的借鉴西方模式改革中国固有的制度尤其是伦理纲常并不可能取得什么好的效果。 洋务派在19世纪60—90年代培养洋务人才,作为自强求富的根本,其办学的中心指导思想则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以传统的经史儒学、三纲五常为主体,效法西方的科学技术,“取彼之长,益我之短,择善而从”,“中体西用” 。张之洞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明确规定立学宗旨为:“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
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
1、以德配天
这是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意思是说周公的权力是“天”授予的,这是“天命”。但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宗法
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3、周公制礼
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4、明德慎罚
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5、律学
即法律注释学。它原是经学的一个学支,用儒家经书中的经义研究、解释法律,属于正统儒学。律学始于汉,晋代达到鼎盛。
6、理学
产生于宋,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学术。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主流。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义、三纲五常千古不变。理学弥补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理论形式上粗浅直观的缺欠。
7、铸刑书
这是春秋失去子产的一项法律改革。即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它开创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8、《春秋》决狱
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实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其实质是一种“原心论罪”说。
9、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这是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主张。即以儒家思想统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义礼乐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10、神权法
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1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12、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意思是说:“先王”极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先王的礼义法令是可以批评,可以否定,可以废弃的。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见得正确,那么从现实出发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当的。
13、《竹刑》
邓析私自编定的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因为写在竹简上,所以称为“竹刑”。《左传》曾记载“郑四喘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的说法。
14、为国以礼
这是儒家礼治论的主张,儒家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要求恢复和加强以贵族政体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级制度,主张“复礼”。“为国以礼”的具体内容有:礼是根本的国家制度;礼的范围扩大到民间,突破了西周的“礼不下庶人”原则;“举贤才”补充周礼的“亲亲”原则;礼是“五伦”原则的条文化、制度化
15、为政以德
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16、父子相隐
这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孔子认为,父子之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17、化性起伪
这是荀况提出的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因为人性的放纵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恶果,所以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即“化性起伪”。“伪”,指后天的人为作用。圣人极其礼、法就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产生的。
18、兼相爱,交相利
这是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墨家以“兼爱”和“交利”为标准衡量各国的法律制度,评价各家的思想学说,特别要将它贯彻到立法司法之中。“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交相利”是针对“交相贼”而言,主张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
19、天志
“天志”是墨翟实现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而提出的表现形式。“天”有赏善罚恶的意志,“天志”规范制约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天志”是法律的来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爱,交相利”。墨翟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平等
以天为法
墨家强调“以天为法”。他们把“兼相爱,交相利” 说成是“天志”。“天志”的重要性在于:①“天志”爱人利人;②天兼有万物,公正无私;③天具有主宰人间赏罚的最高权威。尚贤说:墨家的法律思想。墨家认为,必须用提高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办法来找纳天下的贤士,从而做到“官无长贵,而民无终贱”。
20、无为而治
“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在春秋末期已经出现。使“无为而治”系统化而成为理论的是《老子》。他们人为统治者的一切作为都会破坏自然秩序,扰乱天下,祸害百姓。要求统治者无所作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无为而治”的理论根据是“道”,现实依据是变“乱”为“治”;“无为而治”的主要内容是“为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具体措施是“劝统治者少干涉”和“使民众无知无欲”。
21、以刑去刑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个系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的重刑论思想家。他的重刑理论,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以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商鞅的“以刑去刑”是针对仁君“以德去刑”的观点而提出的。主要包括刑主赏辅、不赏善、轻罪重刑等内容。
22、信赏必罚
这是韩非提出的执法要求。韩非八赏和罚称为君主手中的“二柄”,是贯彻法令的关键,要使赏罚必信。而且还要注重公平,一律依法行使赏罚。
23、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韩非提出的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观,意思是治理民众没有什么常规可循,只有用“法治”才行。“法治”是对付那些奸佞之民的唯一有效的办法。
24、事皆决于法
这是秦朝的法治思想,秦朝统治者秦始皇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就要求任何方面都要有法律法令来进行统治。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各种法律,使“皆有法式”;二是严刑峻法,深督轻罪;三是视法治为万能,要求后继者遵循他制定了法度行事;四是秦始皇集国家权力于一身,完全实现独裁政治。以上各方面都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25、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26、三纲五常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27、文武张设
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个方面。他认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张设”、礼法兼用。但比较起来,王充认为礼义德教更为重要。
28、以礼率律
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所有的律条都必须折中于“礼乐”,与“礼乐”相符合。这就是他所主张的以礼率律。张斐的这一思想弘扬和推进了封建正统法理思想所坚持的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的立法原则。
29、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这是杨坚立法、司法方面的思想主张。杨坚曾两次下令修订新律,即《开皇律》。《开皇律》废除一些酷刑,减省一些刑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代刑罚的野蛮性。
30、安人宁国
李世民军臣汲取隋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他们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不夺农时、轻徭薄赋、少兴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视法制,力戒奢靡,从而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百姓安乐”的局面。在这种“安人宁国”的方针指导下,李世民时代出现了“贞观之治”。
31、德礼政刑
德、礼、政、刑,即德治、教化、政令、刑罚,是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最早由儒家创始人孔丘提出。孔子认为政刑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德治、教化才是根本的治国方法,他首先提出重德轻刑、以德去刑的主张。西汉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论证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辅”的原理,成为封建正统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南宋朱熹把这一原理根植于唯心主义理学,认为德礼政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统一与封建道德伦理规范。丘睿针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提出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德刑关系说,使传统的“德主刑辅”说更为全面和系统。
32、原情定罪
丘睿重视法律作用,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在司法是反映为几方面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原情定罪”。他认为,审理案件单靠有限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应注意以往的判例,衡量犯罪的情节和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司法官必须因情以求法,对情有可原者,应予以宽免。他反对“移情就法”、搞“客观归罪”
33、祖宗不足法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他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指出:祖宗之法应当效法,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历代王朝都要根据当时的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34、天变不足畏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王安石变法伊始,守旧派利用当时的自然灾害指责变法,要求复旧。王安石用唯物主义天道观力排众议。他认为人事与天道各有其常,两不相关。自然界的灾异现象有时和人类社会的动乱、变故同时发生,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这是秦朝的法治思想,秦朝统治者秦始皇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就要求任何方面都要有法律法令来进行统治。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各种法律,使“皆有法式”;二是严刑峻法,深督轻罪;三是视法治为万能,要求后继者遵循他制定了法度行事;四是秦始皇集国家权力于一身,完全实现独裁政治。以上各方面都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25、黄老学派
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26、三纲五常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27、文武张设
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个方面。他认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张设”、礼法兼用。但比较起来,王充认为礼义德教更为重要。
28、以礼率律
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所有的律条都必须折中于“礼乐”,与“礼乐”相符合。这就是他所主张的以礼率律。张斐的这一思想弘扬和推进了封建正统法理思想所坚持的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的立法原则。
29、以轻代重,化死为生
这是杨坚立法、司法方面的思想主张。杨坚曾两次下令修订新律,即《开皇律》。《开皇律》废除一些酷刑,减省一些刑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代刑罚的野蛮性。
30、安人宁国
李世民军臣汲取隋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他们采取了一系列与民休息、不夺农时、轻徭薄赋、少兴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视法制,力戒奢靡,从而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百姓安乐”的局面。在这种“安人宁国”的方针指导下,李世民时代出现了“贞观之治”。
31、德礼政刑
德、礼、政、刑,即德治、教化、政令、刑罚,是封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主要方法,最早由儒家创始人孔丘提出。孔子认为政刑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德治、教化才是根本的治国方法,他首先提出重德轻刑、以德去刑的主张。西汉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论证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辅”的原理,成为封建正统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南宋朱熹把这一原理根植于唯心主义理学,认为德礼政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统一与封建道德伦理规范。丘睿针对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矛盾,提出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德刑关系说,使传统的“德主刑辅”说更为全面和系统。
32、原情定罪
丘睿重视法律作用,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在司法是反映为几方面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原情定罪”。他认为,审理案件单靠有限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应注意以往的判例,衡量犯罪的情节和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司法官必须因情以求法,对情有可原者,应予以宽免。他反对“移情就法”、搞“客观归罪”
33、祖宗不足法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他针对守旧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变”,指出:祖宗之法应当效法,但效法不等于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天下安宁,民富国强,为达到此目的,历代王朝都要根据当时的国势民情确立制度,而对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34、天变不足畏
王安石提出的变法理论之一。王安石变法伊始,守旧派利用当时的自然灾害指责变法,要求复旧。王安石用唯物主义天道观力排众议。他认为人事与天道各有其常,两不相关。自然界的灾异现象有时和人类社会的动乱、变故同时发生,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35、一家之法
这是黄宗羲对维护君主利益的法律的一种称呼。他认为这是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法律。将天下的利益尽归君主,势必引起天下之乱,违背了立法的本旨,是“非法之法”。黄宗羲的“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36、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这是黄宗羲提出的“法治”观。他认为“法”的作用大于“人”的作用,应该重视法治的定立与实行。法治实行的是代表天下人民利益的“天下之法”,是平等的法律,而非“一家之法”。军臣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奉行“天下之法”。
37、师夷长技以制夷
这是魏源总结鸦片战争失败的惨痛教训之后,提出的口号。要求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先进的科学技术,制造新式武器,以达到战而胜的目的。他要求要善于“师夷”,夷之“长技”有三: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
38、《资政新篇》
洪仁轩的主要著作,是他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39、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张之洞为了调和地主阶级顽固派和资产阶级改良派之间的矛盾,系统地总结了自己的洋务实践,把前辈的思想归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样一个口号,成为洋务派的思想武器。张之洞的《劝学篇》全面阐发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中学”是指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就政治法律制度来说,西方的君主立宪、民主共和、三权分立、天赋人权等都与“中体”相违,都应予以摒弃;要坚持维护纲常名教为本的旧法律、坚持宽猛相济、刚柔结合;用不变质的方法整顿旧法律
40、托古改制
这是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为了实现他的改良主张而提出的一个办法。他为了否定封建经典,否定封建正统思想,宣传自己改制立法的变法主张,把孔子打扮成“托古改制”和“改制变法”的祖师爷,目的是借“古圣”来论证变法维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1、太平之世不立刑
这是康有为提出的理想社会的理想状态。他设想了一个大同世界,社会上致人犯罪的政治经济根源消失了,人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社会达到“治至刑措”。
42、参考古今,博稽中外
这是沈家本确定的修律的基本原则。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不中国封建旧法律文明、进步,因此需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中国的礼教风俗和欧美不同,因而治世的法律必须适应自己的国情。所以要兼采中西,博采众长,不可偏废。
43、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
沈家本法理思想的一个重要表现方面。他认为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主张司法长官要知法,应具有专门学识,还要有专门的法学博士教授法律。
44、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
45、节制资本
在新三民主义阶段,孙中山规定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原则之一。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防止私人资本主义操纵国计民生。这一主张具有反对帝国主义、发展国民经济的意义,反映了中国社会不能再走西方资本主义老路的客观历史要求
46、五权宪法
“五权宪法”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他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政府实施治权,采用五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一种中国式的近代革命民主主义的宪法学说。
47、不党父兄、不偏富贵
这是春秋战国时期墨家学派的思想命题。墨家反对儒家的宗法制和礼治。表现为用人上反对任人唯亲,主张任人唯贤。该命题是反对以父兄为党,以富贵为偏,对儒家“亲亲”、“尊尊”给予了彻底否定。
48、原心论罪
是指在审理案件中,要根据犯罪者的动机来酌定刑罚。只要有动机、不管是否已经作出了行为,都要加以惩罚;如果没有犯罪动机,即使有犯罪行为,也应当从轻发落。“原心论罪”实际上是一种动机论,着重行为者的动机而不是效果。它是西汉时期董仲舒的司法主张,有“本其事”的一面,但因过于强调“原心论罪”,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有一定弊端,容易导致执法者主观定罪,徇情枉法。
49、“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这是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梁启超的思想命题。梁启超借用西方“三权分立”原则,创造了他自已的“三权分立”说,即由国会行使立法权、由国务大臣行使行政权、由独立审判厅行使司法权。他把统一“三权”的统治权称为“体”,“体”是不可分的。国会、国务大臣、独立审判厅分别行使的三权,是“用”,“用”可分。用君主的统治权来统一“三权”,这就是梁启超的“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50、嫡长继承制
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我国古代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其中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长子称为嫡长子。我国从商朝末年就开始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王位继承人。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这种制度,与宗法制相结合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51、学校议政
是黄宗羲提出的思想命题。他认为,学校不仅仅应该是“养士”(即培养官吏)的场所,同时也应成为“治天下之具”,即反映民意,决定政策,监督行政的机关。这可说是近代议会政治的雏形。
52、《仁学》
是谭嗣同的代表作。书中猛烈地抨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纲常名教,提出了“冲决一场封建网罗”的口号,表达了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向往,标志着他从扬“中学”到扬“西学”的转变。从反对变法维新发展到积极参与变法维新。
53、道
道本义是路、途径,引申为规律、道理。在《老子》书中,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从宇宙观、人生观的角度,指支配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总规律、常以“天道”相称;一是从统治方术方面、指统治者制驭天下的最高原则和根本策略,又称“人君南面之术”:老子之“道”,就是自然之道。“道”是万物的本原和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
54、韩愈的性三品说
韩愈继承了董仲舒的性三品说,认为统治者生来具有上品的“善性”,劳动人民具有下品的“恶性”,中间阶层的性则是中品,可以“导而上下”,即可上可下。这种性三品说,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人性论,为统治阶级的严刑竣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他的性三品说同时也可以用来反对佛教。
55、《天朝田亩制度》
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太平天国初期立法的指导原则。它以改革封建土地私有制为核心,设计了一套理想中的大同社会结构。它反映了农民传统的平均主义思想,但是这种绝对平均,只能是小生产者的空想,无法实现。
56、礼法之争
清末修律过程中产生的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之间的论战。两派论
战的焦点是采用旧的纲常名教还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法律理论作为立法宗旨的问题,论战的结果以法理派的退让妥协而告终。但论战对于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促进了“中华法系”的瓦解。
57、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是商鞅提出的重刑论。商鞅认为制止犯罪,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重刑处罚。这种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之上的重刑论,目的是达到“以刑去刑”。
58、“天人不相预”
是柳宗元反对天有意志的唯心主义观点而提出的。他认为天(即自然)和人(即社会)各有其发展规律,是互相不干预的。所以天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感应关系,律的存亡得失与天毫无关系,天也不能赏罚人的功过。
59、不法古,不修今
这是商鞅变法时提出的口号。他认为法令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不能保守于旧的礼制,不能拘泥于既定的法令。商鞅以进化的历史观说明变法的重要性。
60、刑、礼、道迭相为用
白居易认为法家的以法治国,儒家的礼乐仁政,道家的清静无为,对于维护封建统治来说,刑、礼、道各具有不同的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刑、礼、道”循环表里,迭相为用,才能使“王者之化”成功。'
61、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主张,在不违反纲常名教的前提下,可以“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用变形不变质的方法整顿旧法律。主要是改革刑狱,采取“除讼累”、“省文法”等一些表面措施,进一步维护清王朝的专制统治。而“西法”中一切先进的东西,如“罪行法定”、男女平等,他都是反对的。
62、以德去刑
儒家代表人物孔子视道德教化为消灭犯罪的有效手段。他认为审判和刑罚的目的在于消除争讼发生的原因,而不在于残酷地制裁。他的这一思想被后人归纳为“以德去刑”。
63、以礼治人
曾国藩为了维护封建纲常名教,提出了所谓“以礼自治,以礼治人”的反动政纲。所谓“以礼自治”即用礼来呼吁他的同伙,谨守封建伦常与法纪,加强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所谓“以礼治人”即用礼来“辟异端”,正纲纪,强迫人民接受礼的统治。曾国藩主张礼或礼治,并,建立对劳动者有利的社会秩序,是进步的。
64、隆礼重法
这是战国时期儒家学者荀子提出的思想命题。这不但是对西周礼的修正,也是对孔子礼治思想的发展。隆礼治法就是礼、法并重。在治理国家中,两者都不可缺少。而且荀子将礼的原则法律化,使之有法的性质。隆礼重法对秦汉以后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65、抱法处势
这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的思想命题。指君主治理国家,首先要有权势,势治是法治的前提。若无势,则不能令行禁止。但是,势又不能离开法。离开法治,势治就会变成人治。因此,法和势必须结合。抱法处势,就能治理好国家。
66、君臣共理天下
由范仲淹提出。他认为君主应该克服“独断”、“偏听”,重宰相谏官御史之职,“舍一心之私”,执法公正。这一学说不仅是针对当时皇权太重的现实而发,更重要的是为推行改革服务的。但是,由于这一理论只是建立在劝谏君主和君主自觉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因而是无法实现的。
67、公羊三世说
这是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提出的思想命题。他认为《公羊春秋》的核心是“公羊三世说”。即人类社会的演进分三个阶段,由“据乱世”进入“升平世”,再由“升平世”进入“太平世”。他还认为,《春秋》里的大义是孔子治据乱世之法,而“微言”是孔子治“升平世”、“太平世”之法,康有为以自己的政治意图解释治世之法,目的是借“古圣”来论证变法维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68、有治人、无治法
荀子认为决定国家治乱兴亡的是充当统治者的人,而非法令。有了良法而国家仍然混乱的情况是存在的;
但是没有有君子的治理而国家混乱的情况。所以礼治的关键是人,即统治者,而不是法。只有善于治国的人,没有善于治国的法。这一论断体现了荀子的人治思想。
69、三不足
北宋思想家王安石为推行其变法提出的一种理论。其含义主要是指“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它是对中国古代变法改革思想的总结和升华,显得相当彻底和完整,是王安石法律思想的闪光之处。 王安石的“人治法治统一说”
是指立法离不开贤人、执法离不开贤才。
70、去九界
这是康有为的法律思想。他认为,要致刑措,达大同,最根本的方法是“去九界”。这就是:一去国界,二去级界,三去种界,四去形界,五去家界,六去产界,七去乱界,八去类界,九去苦界,达到至平、至仁、至公、至治的大同社会。
71、直接民权
新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主权在民”的保障,也是五权宪法的精华所在。孙中山认为西方的间接民权难以全面维护“主权在民”的宗旨,故“于间接民权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免诸权”,其中选举权、创制权体现了主权在民,罢免权、复决权体现了人民保留收回权。直接民权突破、补充了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模式。
72、 杀盗人,非杀人
这是墨家的思想命题。墨家从小生产者的立场出发,反对“亏人自利”而主张“交相利”,痛恨抢劫他人财物的恶人、贼人。认为盗人已脱离了一般“人”的意义。因此,杀“盗人”不是杀一般的人,可以不通过“政长”将其杀死。
73、《便宜一十八事》
元代政治家耶律楚材为统一全国政事而写的奏章。其内容很广泛,涉及政治、吏治、赋税、刑法、诉讼等方面,经朝廷批准,以成文法形式颁行,成为当时的临时法典。
74、同条共贯,相扶成治
这是王夫之提出的法律体系说。他认为,法律要适应形势和需要而建立,要自成体系,并与政治、道德相一致。他强调法律制度所包括的各方面是围绕其中心“互相裁制”,共同发挥作用的,因而绝不能只取其中一部分而割裂其他方面。
75、“权能分治”学说
是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体现的法律思想。其核心是把政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 “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为“能”,故称“权能分治”。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这是人民管理官吏的权)、创制权、复决权(这是人民管理法律的权)等四权。
76、董仲舒
西汉儒家《春秋》公羊学派的大师。生活于汉武帝即位前后各三十多年。他勤奋好学,景帝时为博士,以“天人三策”获得武帝的称许,被任为江都相,反降为大夫,以后又称为胶西相。后“恐久获罪”,以病辞官家居,“以修学著书为事”。
77、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这是杜预提出来的立法原则。意思是:法律的文字要简明通俗,条例应明白准确、直截了当;法律的形式要单纯,概念要明确,条文要简约,不要烦密。
78、壹法
法家为推行“法治”而提出的执法主张。要求统一立法权,统一法令的内容,统一人们的思想。
79、《大学衍义补》
答.明代丘壑的著作;该书以“经世致用”为指导思想,专门论述了“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阐发。
80、“大德而小刑”
答.董仲舒提出的法律思想;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
81、黄宗羲(16l0-1695)
字大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宁波余姚明伟乡黄竹浦人。他十九岁人都讼父冤,以铁锥毙伤仇人,名满天下;他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几遭残杀。清兵南下,他召募义兵,进行武装抵抗。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征召,写成了《明夷待访录》、《明儒待访录》,《宋元学案》《明儒学案》等史学巨著。
82、宗法
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83、周礼
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相传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谓周礼。
84、“世卿世禄”制
是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周代的统治中,宗法制下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和特权一般来说始终是世袭的。发展到后来,不但周王、诸侯和大夫,连国王和诸侯手下的重要官职也成为世袭的,形成“世卿世禄”制。
85、民贵君轻
孟子的著名思想。意思是说,争取人民最重要,象征国家的土谷之神次之,相对来说,国君个人就不那么重要了。
86、罪人不孥
孟子反对族刑连坐,主张“罪人不孥”,即刑罚只应加于犯罪者本人,而不应株连其妻室儿女。
87、定分止争
所谓定分,就是确定事物的权利名分,就是要求把封建私有制和等级制用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商鞅认为,没有法以前,人人争夺,造成了混乱的局面。要治理好国家,就必须定分,权利名分定了,就可以止争,法就是定分止争的工具。
88、权重位尊
战国中期法家的慎到认为,国君要推行法治,使臣民服从法令,必须依靠自己的权势,并使自己的权势远远超过一切臣僚。
89、事统上法
根据“事统上法”和“法令由一统”的原则,秦朝统治者在秦国原有的法律的基础上,加以修订补充,制定了统一的法律,颁布全国。秦朝的法律,主要有三部分:法律条文、法律答问和治狱程式。
90、天人感应
董仲舒创造的一种神学目的论。在他看来,君主的统治是天意的具体体现,因此君主必须秉承天意来行事。
91、谶纬神学
西汉末年和东汉时期形成并风行的一种经学神学化理论,是封建神学和庸俗经学的混合物。“谶”是一种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纬是假托神意来解释儒家经典。谶纬有利于统治者愚弄和统治人民。
92、纲举网疏:西晋刘颂的法律思想,纲举主要是要求严惩“大奸犯政”“豪强横肆”的行为;网疏主要是对贤人君子的“小疵”高抬贵手。
93、刘颂在施政方面的三条总纲
息役、平籴、著信。刘颂重法主张的主要内容:①复肉刑;②纲举网疏;③法令画一,执法必严,以律断罪。
94、法起于势:是唐朝柳宗元的法律思想。他从社会发展的必然之势的观点出发,论述了国家和法律的起源。他认为国家和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上天有意制造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为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出现的。
中国政治思想史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天命不常:所谓天命即是上天受命之意。天命不常意思是上天所授予的大命不是固定的,并不是永远地保佑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王朝。周公在执掌周王室政权期间,详细阐明。解释了夏商周的更替是天命不常的表现。是古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第一次在理论上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对于朝代更替的社会事实所做的解释。 通过天命去解释社会历史的变革,试图把以往发生的社会历史的变革归结于某种规律性的东西。这一思想 放映了商周之际人们认识水平的进步,对于强化周王朝的政治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
性善论又称性善说,由战国孟子所创立的人性论。孟子认为,人生来就有善性(“人无有不善”)。善性包括“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他将这四者称为“四端”,即仁、义、礼、智等美德的开端。认为它们是人性中固有的,就象人体生来就有的四肢一样,是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能充分发挥四端的人为“圣人”,不能保持以致丧失四端的人为“小人”孟子的性善说为仁义礼智的天然合理性,人从本性上应该恪守这些规范提供了人性论的根据。孟子以后,儒家人性论一直以性善论为正宗,性善论是儒家人性论史上最有影响的人性学说。
性恶论:我国古代哲学家荀子关于人性的一种观点。荀子反对天赋道德论,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好利”而“恶害”。并指出如果顺从这种自然本性,“必出于争夺”。强调后天的教化,主张“化性起伪”用“师法之化”、 “礼义之导”使人改造为善。荀子的这种经验的道德论比之孟子的先验的道德论,更加深刻,更加合理。荀子敢于说出尧舜和桀跖的本性都是相同的。圣人也是性恶的,圣人之为圣人,只是后天努力的结果,这等思想不能不说是当时思想的一大解放。荀子的性恶论,有着时代的进步意义。
弱用之术老子的思想之一。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老子,通过对宇宙万物的观察,提出了新的宇宙本原———“道”。道的运动规律是“反”,道的基本特征是“弱”,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以“弱”为道之“用”,其最终目的在于“强”。 根据“反者道之动”的原则,他认为刚强在发展中会走向自己的反面,柔弱则是使事物达到目标的绝妙手法。所以老子采取逆向思维的方法,提出用“弱用之术”来解决世间矛盾,确定了“柔弱胜刚强”的论点。老子通过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洞察推断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同时他认为“物壮则老”,事物壮大了就会走向衰老和死亡。所以强者将死,弱者将生,只有“贵柔”才能胜强。老子通过对世间万物的洞察,提出了一种与儒家思维方式背道而驰的方法来解决世间矛盾,他为世人开辟了一条截然不同的思维之路,对中国古代辩证法和思维方式的发展无疑有重大贡献。
性三品说中国哲学史上的一种人性论。以西汉董仲舒和唐代韩愈为代表。董仲舒认为,由于“人副天数”,天赋的仁(善)与贪(恶)两性落实到具体的人身,由于配合和比例的不同形成了三品(三等),即先天性善、不教而成的上品圣人之性;先天性恶,教亦不能善的下品“斗筲之性”和先天有善有恶、教而后能善的中品“中民之性”。董仲舒性三品说的基调仍是性善,先天性善(善质)是为了维护纲常人伦的绝对性,后天性善则是为了说明君主统治和教化的必要性,二者缺一不可。这就从人性论上为道德的至上性和君主的权威性作了论证。唐代韩愈把“性”和“情”联系起来,进一步发挥了“性三品说
名教出于自然 三国魏时以夏侯玄、何晏、王弼为代表的玄学贵无派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问题的伦理观点。玄学贵无派思想家为挽救当时名教所面临的危机,以道家崇尚自然无为的道德理论,代替了汉代的神学迷信欺骗,来论证名教的合理性,提出此说。王弼说:“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又说: “五教之母,不皦不昧,不恩不伤。”认为真朴之德是名教百行的本源,自然是名教之母。主张贵名教之精神实质而不要贵名教之繁文缛节,守“自然”这个“母”,存“名教”这个“子”,最终会有“仁义可显,礼敬可彰”的效果。 “名教”出于“自然”的思想,是具有对立倾向的儒道两家伦理思想的初步融合,把封建秩序说成是自然的秩序,美化了封建制度及其道德
名教即自然 魏晋玄学家向秀和郭象提出的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问题的道德观点。他们反对玄学放达派“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力求论证“名教”与“自然”的一致性。郭象说: “夫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但当任之耳。”认为名教就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他还把封建名教给人们规定的等级名分说成是人天生而就的“性”和“命”,不可逃,亦不可加。人们应各安其性,各守本分。只要人们都能任各自天性之“自然”,就能达到“贤愚袭情,而贵贱履位,君臣上下,莫匪而极,而天下无患矣。”任了“自然”,也就是遂了“名教”,尽了名教所规定的义务,亦即尽了自然之性。在郭象那里,任自然的“神人”和名教的“圣人”是合一的。提出“夫神人即今所谓圣人也。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从而泯灭了“自然”与“名教”的矛盾
越名教而任自然 魏晋玄学中以阮籍、嵇康为代 表的旷达派的政治伦理主张。嵇康反对司马氏集团提倡的虚伪名教,尖锐地指出儒家经典所宣扬的礼法名教本身束缚人性,违反自然,甚至是社会上一切伪善、欺诈等恶浊现象的根源。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安而恶危,好逸而恶劳”,与名教相对抗。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即不为名教所拘束,求得精神上的自由。强调“心不存于矜尚”、“情不系于所欲”,恢复人的自然本性,憧憬“大朴未亏”的古代社会。嵇康对名教及社会上存在的丑恶现象的揭露和批判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天地之性 亦称天命之性、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对称。北宋张载在《正蒙·诚明篇》提出: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认为天地之性是“太虚之气”的本性,它清彻纯一,是无不善的。“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他所谓“天地之性”,实际上就是“天理”、“天性”。朱熹继承了张载区分“天地之性”和 “气质之性”的思想,并认为“天地之性”是至高无上的,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性是实理,仁义礼智皆具”。“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天地之性”无不善,但表现于具体的人身上则要受到气质之性的影响,于是产生了善恶的差别。程朱一派的理学们的,正是以这种人性论为依据,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
气质之性张载提出的人性论命题。与天地之性相对。张载把人性区分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他说: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正蒙·诚明篇》)意思是说,一个人出生后就有了具体的本性,即“气质之性”,这种气质之性体现了人们的生理特征和需求。人与人之智愚、圣凡不同,是由气质决定的,由于气禀的昏明清浊之异,产生了人的品质的偏差。人们要想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就要进行道德修养,克制自己的欲望, “变化气质”。张载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
出了比较完整的、适合地主阶级需要的人性学说。南宋朱熹高度评价了他的“气质之性”说,说他“有功于圣门”, “有补于后学”
格物致知儒家所倡导的认识方法及道德修养方法,指穷究事物的道理而求得知识. 最早见于《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汉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此致或至。”程朱学派论述较详。南宋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种“即物穷理”的说法,把与事物的接触看成是认识事物的条件,因而有其合理之处。与此不同,陆王学派认为格物致知纯然是内心的事。明王守仁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认
为,“格物”与“致知”是两种认识方法,前者是广泛接触事物和古今知识,后者是进行抽象思维,二者两辅两成。清颜元则解释“格物”为“犯手实做其事”,并认为欲求真知,必须实做其事,行先于知
存天理灭人欲宋代程朱理学伦理思想的重要命题。“天理”指仁义礼智的封建纲常伦理;“人欲”指违背“天理”的意念和衣食住行等生活欲望。《礼记·乐记》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二程和朱熹把封建秩序说成是不可侵犯的“天理”,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宇宙的最高主宰,认为它是不变的、至善的,以此来证明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和永恒性。把“人欲”视为一切恶行的根源,人们道德修养所要消除的蔽害。天理和人欲的关系是水火不相容的,“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程颐把“男女尊卑之序”比作“天理”,把怕寒挨饿比作“人欲”,谓寡妇贫穷不能改嫁,“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在他们看来,一切道德修养的目标,是为了达到 “存天理去人欲”。要人们放弃一切生活欲望的追求,绝对服从封建伦理教条,甘作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致良知明王守仁伦理学说的基本宗旨和核心思想。“良知”原出于《孟子》,指一种“不学而能”、 “不虑而知”的天赋道德观念。王守仁从“心外无理” 的立场出发加以发挥,认为“良知”即天理,达到本心的良知,也就达到了对一切真理的认识。人心中因有之良知常常受到私欲的障蔽,必须通过内省的功夫格去私欲,方能恢复本心之正。还要推及自己的良知于事事物物,“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王守仁的“致良知”说,将本体论、认识论与道德修养论统一起来,强调道德修养的必要性、可能性,强调道德意识的能动性、自觉性,有其合理因素。但却无视于道德的历史性,否定了道德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把道德看成是人先天具有的、亘古不变的东西,把道德修养仅仅看作反省内求、个人自我完善的过程,则是错误的。这些唯心主义观点,后来受到王夫之等人的批判。
知行合一明代王守仁提出的认识论与伦理学范畴。这一范畴的提出,主要是针对程朱理学末流带来的知行脱节流弊而发,力图从意念、动机入手,破除人的“妄思”,把人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封建纲常伦理上来。 “知行合一”的知,主要指对封建伦理的认识,行则是对忠孝等的践履实行。王阳明把两者看成是一体的,互相包容的,没有知的行是“冥行妄作”,没有行的知是“悬空思索”,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知行。他认为行需知的指导,知需行来完成和深化。 “知行并进”,道德才能不断提高。王守仁批评那些道学家,只把纲常名教讲给别人,自己却不作,这样的人就不是真知。知行是合一的,这种观点有合理因素。但把二者完全等同,则是错误的
童心说明李贽重要伦理学著述之一。载《焚书》卷三。从阳明心学的根本立场出发,认为童心是人的道
德本性,是人们天生的本然的道德良心,至善的“真心”。保存得童心的本来面目,则“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童心焉者也”。闻见道理“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认为封建的道德教条不是出于人的道德本性,反而是对童心的妨害。同时又强调童心的自然朴素,不假修为,“纵不读书,童心固自在也”。学习、修养只是为了“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以童心为一切道德现象的根源,衡量事物的道德价值。指出儒家尊奉的六经、语(《论语》)、孟(《孟子》)并非出自童心,而是史官属臣、迂阔弟子的阿谀赞美,啜唾拾遗的产物。揭露“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断断乎其不可以语于童心之言明矣”。表现出对封建道德传统的叛逆。实质上是以“绝假纯真”的童心提倡自然朴素的道德,肯定人的自然本性的道德价值。
道统说 儒家关于传道系统的学说。《论语·尧曰》载孔子历叙尧舜传授之言,为儒家道统说之所本。孟子自命继承孔子正统,提出“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唐代韩愈为了抬高儒家在历史上的正统地位,与佛教“法统”传法世系相抗衡,仿照佛教诸宗的祖统,在《原道》中首先提出儒学之“道”的传授系统。韩愈以孟子继承者自居,表示决心肩负起卫道重任,与佛老进行坚决斗争。南宋朱熹则以周(敦颐)、程(颢、颐)上承孟子把韩愈排除在外。道统说为唐宋以后的历代封建统治者所遵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渊源
经济思想史名词解释
1、亚里士多德的生财之道
亚里士多德认为生财之道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家务管理的一部分,一种是“货殖”,即无限制地追求货币增殖。前者是把大自然提供的生活资料安排好,积累对家庭具有作用价值的财富,取得这些财富是为满足消费,人的消费者有一定限度,因而这种财富也是有限的,是合乎自然的。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因而这种财富是无限的,也是违反自然的。
2、柏拉图的“理想国”
公元前404年,柏拉图写成《理想国》,以对话的形式提出解决当时社会危机的途径。他认为,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下,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阶级分化,造成了贫穷、腐化、堕落与不安定。由富人和穷人组成的国家永无太平之日。因此他提出“理想国”的设计: 理想国由三个自由民阶层或等级组成。最高等级是执政的哲学家;第二等级是战士;最低等级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奴隶不是公民,处在三个等级之外,他们只是会说话的工具。
3、瓦罗的《论农业》
瓦罗作为奴隶主思想家,在《论农业》中明确地把奴隶看做工具。他把农具分为:(1)能讲话的农具—奴隶 ;(2)只能发声的农具—牛马;(3)无声的农具—马车 。牛马属第2类,马车属第3类,奴隶属第1类。他认为,大土地所有者应亲身料理农庄,奴隶制庄园应保持自给自足。
4、公平价格
公平价格的概念最初出现于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是用来指某时期内不受市场变动影响的价格,大多数从事交换的人是按这个价格进行买卖。罗马法和罗马法学家所说的这种公平价格实际上是平均价格,即大体上与价值相符的价格。
【第二章】
1、货币差额论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 15 ~ 16 世纪,在对外贸易上强调少买,禁止货币输出国外,国家力图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货币运动,调节货币的流动,达到使国家贮藏尽量多的货币,积累起充足的货币财富的目的,因而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又称重金主义或货币主义。
2、贸易差额论
贸易差额论又称“贸易平衡论”。晚期重商主义的主要学说。强调一国应使贸易输出超过输入,形成有利的差额,即顺差,才能增加本国的金银财富。主要代表者是英国的托马
斯·孟等。贸易差额论鼓励输出货币从而输入更多的货币,这在资本原始积累后期,对西欧主要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曾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3、重工主义
西欧一些主要国家的晚期重商主义者,支持国家采取扶植和鼓励发展制造出口商品的工场手工业,所以又把晚期重商主义称为重工主义。
4、早期与晚期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阶段。两个阶段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它们都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把货币看成是财富的惟一形态。但是,在如何增加货币财富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张,提出过不同的措施和办法。
(1) 早期重商主义
早期重商主义者认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所有的销售都能使货币增加。他们所坚持的主张是,尽量少买或不买,把多卖少买的原则绝对化,这样才能多积累货币,使国家致富。代表人物有约翰·海尔斯、马林斯、博丹、安徒安·孟克列钦等
(2)晚期重商主义
晚期重商主义的特点是:认识到必须把货币不断地投入流通才能使货币财富不断增加;要求国家允许货币输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货币输出;为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在对外贸易中必须保持顺差;国家必须实施保护关税政策,保护本国工商业能抵制国外的竞争对手;认为人口是一个国家的真正力量,提出增加人口、限制人口外流和鼓励有熟练手艺技巧的工人移入。
代表人物有托马斯·孟、让·巴蒂斯特·柯尔培尔、安东尼·塞拉等。
【第三章】
1、配第的价值论和地租论
价值理论
配第在价值理论上一个最重要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他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于劳动,奠定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
他在考察地租问题时阐述了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还进一步讨论了商品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指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地租理论
配第将地租被看做剩余价值的一般形态,其地租理论也就是他的剩余价值理论。
(1)把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工人得到的价值看做两个不同的量,二者之间的差额就构成他所说的地租,实际上也就是剩余价值。
(2)第一次提出了剩余价值与工资的对立关系。
(3)提出了级差地租的最初概念。分析了由于土地位置距离市场远近、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第一形态,也考察了同一块土地由于连续投入的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不同而引起的级差地租第二形态。
2、休谟的货币数量论
休谟对货币数量论的观点作了出色的发挥。他把金属货币理解成铸币,又把金属铸币理解为单纯的价值符号,认为货币本身不具有价值,只是单纯的价值符号。货币对劳动和商品的关系,也不过是一种数量关系。休谟对早期货币数量论作了明确的表述,包含三点结论:
(1)一国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
(2)一国流通中的货币量代表国内现有的全部商品量;
(3)如果商品增加,商品价格就降低,或者说货币的价值就提高。
3、诺思和马西的利息论
诺思:明确把利息称做“资本的租金”,并将之与地租相对立。他提出,决定利息率水平的不是流通中的货币量,而是借贷资本的供求量,借贷资本量增加,利息率就会降低。 马西:在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系统考察了利息与利润之间的关系,提出利润是利息的基础,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利息总是要由利润来决定。马西还用利润率的降低来解释利息率的下降。但马西以及后来的休谟都没有分析利润本身的源泉问题。
【第四章】
1、比例价格
比例价格指不仅能使生产不亏本,还能继续经营而且盈利的价格。布阿吉尔贝尔认为,如果每种商品都能按比例价格出售,就会彼此保持一定的比例互相促进,从而增加一国财富。 2、坎蒂隆的价值观
在财富观念的基础上,坎蒂隆提出了对于价值的看法。既然他认为物品的生产离不开土地和劳动,因而他就自然地把任何物品的价值归结为由土地和劳动来决定。他的错误在于他混淆了价值和物质财富,并受到其重农主义偏见的束缚,把土地看做创造物质财富进而创造价值的一个因素。
他提出,物品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并不总是相等的,受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动。这表明他已经初步认识到价值规律的作用。
【第五章】
1、自然秩序
重农学派对自然秩序做出了解释:人类社会和物质世界一样,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即他们所说的“自然秩序”。“自然秩序”是“所有的人,以及一切人类的权力”必须遵守的,是“坚定不移的、不可破坏的,而且一般说来是最优良”的规律。 而斯密所说的自然秩序,就是一种竞争的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各种事物都听任其自然发展,听其完全自由,让每个人以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自利和竞争自然会把经济事物搞得井井有条。
2、纯产品
魁奈认为,物质财富本身数量扩大,就是农业中不断生产出来的产品,通过这样的生产过程,除了补偿生产中耗费的生产资料(即种子)、工人的生活资料和农场主的生活资料外,还有剩余产品。魁奈指出,这里所说的剩余产品就是“纯产品”。
3、阶级划分
魁奈在“纯产品”学说的基础上论述了社会的阶级结构。他把社会分为三个阶级:
(1) 生产阶级,即从事农业的阶级,其中包括租地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
(2) 土地所有者阶级,包括地主及其从属人员,国王、官吏和教会。这个阶级以地租和租税的形态从农业阶级取得“纯产品”。
(3) 不生产阶级,魁奈又称之为不结果实的阶级,包括工商业资本家和工人。
4、资本划分
魁奈将农业资本划分为两个部分:
(1)“年预付”,即每年预付的资本,如种子、肥料和工人的工资等。
(2)“原预付”,即几年预付一次的部分,如房屋、仓库、耕畜、家具等。
【第六章】
1、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斯密认为,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
2、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关于商品价值由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所创造的理论。劳动决定价值这一思想最初由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提出。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也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密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把价值的真实基础归结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而且把价值量归结为商品内部所凝结的劳动量。
3、斯密的教条
指斯密价值规定中的一个错误公式。按照这个公式,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而取决于工资、利润加地租的所谓“三种收入”,即三种收入构成商品的价值。
最后推导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以至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就通通由v+m两个部分构成,不变资本部分c就不翼而飞了。
4、货币论
(1)在货币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上,斯密虽然未能从价值形式发展中掌握它,但他知道货币是在商品交换发展中,适应交换的客观需要,自发地从“许多种类货物”中分离出来作为“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的一种货物。
(2)在货币的职能上,斯密更多的是讨论货币的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问题。
斯密开创性地探索了纸币流通规律。他指出任何国家各种纸币的全部金额,决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
斯密对世界货币及其流通规律也作了引人入胜的描述。
5、看不见的手
斯密认为个人在经济生活中只考虑自己利益,受“看不见的手”驱使,即通过分工和市场的作用,可以达到国家富裕的目的。
后来,“看不见的手”便成为表示资本主义完全竞争模式的形象用语。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私有制,人人为自己,都有获得市场信息的自由,自由竞争,无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以均衡理论的形式完成了对于完全竞争市场机制的精确分析。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生产是小规模的,一切企业由企业主经营,单独的生产者对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发生影响,消费者用货币作为“选票”,决定着产量和质量。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价格自由地反映供求的变化,其功能一是配置稀缺资源,二是分配商品和劳务。通过看不见的手,企业家获得利润,工人获得由竞争的劳动力供给决定的工资,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供给自动地创造需求,储蓄与投资保持平衡。通过自由竞争,整个经济体系达到一般均衡,在处理国际经济关系时,遵循自由放任原则。政府不对外贸进行管制。“看不见的手”反映了早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的经济现实。
6、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
(1)绝对优势
绝对优势理论(Theory of Absolute Advantage),又称绝对成本说(Theory of Absolute Cost)、地域分工说(Theory of Territorial Division of Labor)。该理论将一国内部不同职业之间、不同工种之间的分工原则推演到各国之间的分工,从而形成其国际分工理
论。绝对优势理论是最早的主张自由贸易的理论,由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创立。
所谓绝对成本,是指某两个国家之间生产某种产品的劳动成本的绝对差异,即一个国家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另一个国家。
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主要阐明了如下内容:
(1)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
(2)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
(3)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在国际分工基础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各国都会产生良好效果。
(4)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
(2)相对优势
相对优势是指某种革新与其所替代的旧的技术相比,其先进的程度。而相对优势度常常用经济收益,低初始成本,适应性的增强。一段时间内储蓄的增加,社会声望。回报的快速性等来表示。一项革新较前一方案的相对优势度越高,改革新方案的使用率越高。
【第七章】
1、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之一。任何物品要想成为商品都必须具有可供人类使用的价值;反之,毫无使用价值的物品是不会成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物品的自然属性。
李嘉图认为,使用价值无法用任何已知的标准加以衡量,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的估计,固然,一件商品必须是有效用才有价值,但它生产上耗费的劳动时间才是衡量它的价值的真正尺度。
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指的是当一种产品在进行交换时,能换取到其他产品的价值。交换价值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是物品借着一种明确的经济关系才能够产生出的价值,也就是说,经济关系乃是交换价值的背景。交换价值只有在一个产品在进行交换时,特别是产品被作为商品在经济关系中出售及购买时,才具有意义。
李嘉图认为,耗费在一件商品上的劳动??是商品实在价值的尺度。??交换价值是由实在价值来调节的,因而是由耗费的劳动量来调节的。在这段话里,他把价值称作实在价值,并把它与交换价值区分开来,他使用不少术语,把交换价值叫做相对价值、比例价值等。
2、价值理论的两大矛盾
李嘉图在价值理论方面遇到了两大难关,即李嘉图体系的两大矛盾:
第一个难关就是价值规律与利润规律之间的矛盾。李嘉图不能在等价交换规律的基础上说明利润的来源,不能说明资本与劳动交换如何与价值规律相一致。这是因为李嘉图把资本与劳动的交换看做例外现象是错误的。
第二个难关是价值规律与平均利润规律的矛盾。换句话说,就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规律与价值规律的矛盾。这是因为李嘉图混同了价值与生产价格。
3、货币数量论
货币数量论:认为在货币数量变动与物价及货币价值变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的理论。 其核心思想是: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商品价格水平涨落与货币数量成正比,货币价值的高低与货币数量的多少成反比。
李嘉图认为:一国所有的货币都处在流通中,以致商品的价格完全由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少来决定。他把大部分的各种商品放在一条线的一边,把乘以流通速度的货币放在线的另一边,这在任何时候都是调节物价的因素,这就是他的货币数量论的典型表述。
4、 相对工资论
由李嘉图提出,他认为一国的产品要以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名义分配给三个主要社会阶级。产品在三个阶级间的分配比例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中是不同的。要正确判断地租率、利润率和工资率,不能根据某一阶级所获得的绝对产品量,而应根据所得的相对产品量,也就是根据这种产品所必需的劳动量。
【第八章】
1、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是一门以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阐明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的规律。
西斯蒙第是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抨击了资本主义制度,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矛盾,但是它们不了解资本主义矛盾产生的原因,只是站在维护小私有制的立场来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
2、内在价值和相对价值
西斯蒙第指出,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通常被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价值,另一种是相对价值??前者是生产品和取得这种产品的劳动之间的比例,后者是生产品与需要这种产品的人们的需求之间的比例。
3、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西斯蒙第认为,社会不仅需要生产财富的生产劳动者,还需要有行政人员、立法者、法官、律师、武装力量等。他们的收入不能动用资本,而要动用社会收入。西斯蒙第指出了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而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
4、再生产理论
收入虽从再生产中产生,但生产本身不是收入,生产只有在实现以后,才能获得这一名称,才能具有这种性质。所以,不是生产决定收入,而恰恰是收入决定生产,收入通过消费决定了生产。这便构成了西斯蒙第特有的再生产理论。
【第九章】
1、马尔萨斯的人口规律
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从两个公理出发:(1)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2)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1) 人口必然地为生活资料所限制。
(2) 只要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增长,除非受到某种非常有力而又显著的抵制的阻止。
(3) 这些抵制,和那些遏止人口的优势力量并使其结果与生活资料保持同一水平的抵制,全部可以归纳为道德的节制、罪恶和贫困。
这三点就是马尔萨斯所说的人口原理或支配人类命运的永恒的自然的人口规律的基本内容,也就是马尔萨斯主义的要点所在。
2、马克思的人口规律
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
3、有效需求不足论
1820 年,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发表《政治经济学原理》,提出由于社会有效需求不足,资本主义存在产生经济危机的可能。1936年,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货币通论》,重提有效需求不足,并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有效需求是指商品的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时的社会总需求。有效需求不足,是因为货币购买能力不足,并由此导致了萧条。这一原理是凯恩斯就业理论的出发点,是凯恩斯理论的核心。
4、萨伊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
萨伊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阐明财富是怎样生产、分配和消费的”。他把政治经济学划分为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部分。
5、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以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的经济理论。它同劳动价值论相对立。在19世纪60年代前主要表现为一般效用论,自19世纪70年代后主要表现为边际效用论。
萨伊认为,人们给某种物品以价值,是因为它有用,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或是满足人们的嗜好和虚荣。没有用的东西,是谁也不肯给予它价值的。所以说,“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价值渊源于物品的效用。物品的效用是由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土地)共同创造的,因而价值也是由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个方面共同作用和协力的结果。
6、萨伊定律
萨伊定律也称作萨伊市场定律,一种自19世纪初流行至今的经济思想。萨依定律主要说明,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社会一般不会发生任何生产过剩的危机,更不可能出现就业不足。定律得名自19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依,不过萨依并非最早提出定律内容的人,真正提出相关概念的是英国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詹姆斯·穆勒。
萨伊定律的核心思想是“供给创造其自身的需求”。这一结论隐含的假定是,循环流程可以自动地处于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它包含三个要点:
(1)产品生产本身能创造自己的需求;
(2)由于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作用,不可能产生遍及国民经济所有部门的普遍性生产过剩,而只能在国民经济的个别部门出现供求失衡的现象,而且即使这也是暂的;
(3)货币仅仅是流通的媒介,商品的买和卖不会脱节。
根据萨伊定律,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供给会创造自己的需求,因而社会的总需求始终等于总供给。
【第十章】
1、西尼尔的价值论
西尼尔反对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效用、供给有限性和可转移性三个因素构成。效用是直接或间接产生快乐和避免痛苦的能力。一种物品随供应量增加,效用越来越小。价值生产三要素中劳动和资本的供给是有限的。劳动者的劳动是对快乐与自由的牺牲,资本家的资本是资本家欲望的节制,个人消费的牺牲价值就由这两种牺牲生产出来。他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先驱。
2、节制论
西尼尔在价值论基础上提出了节制论。节制是指资本家牺牲了目前的享受,把可以自由使用的那一部分资本,不是用于非生产性的使用,或者是宁愿有计划地从事收益在于将来,而不是在于当前的生产。因此,西尼尔认为,“所谓生产成本,我们说的是生产所必要的劳动与节制的总和”,商品价值就是由这种生产成本决定的,它包括劳动得到工资,节制带来利润。
3、约翰·穆勒的生产规律与分配规律
约翰·穆勒认为生产规律和分配规律具有不同的性质。他说:“财富生产的法则和条件具有自然真理的性质。它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论人类生产什么,都必须按照外界物品构成人类身心结构固有性质所决定的的方式和条件来生产。”“财富的分配要取决于社会的法律和习惯。决定这种分配的规则是依照社会统治阶级的意见和感情而形成的。这在不同的年代和国家内是很不相同的。”
4、工资基金论
约翰·穆勒认为短期的工资决定于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也就是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取决于维持雇佣劳动生活的资本的数量,即工资基金和要求就业的劳动者人数的比例。最低工资的规定,不能超过平均工资水平。由于工资基金的数量是一定的,因而总会有一部分失业工人存在。除了增加用于雇佣劳动的总基金数量以外,工资率是不能上升的。 5、凯里的再生产费用价值论
凯里认为,在一切发展的社会里,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具的改良,降低了再生产的费用。再生产一种产品所需要费用的减少,已经不可能交换到比再生产时所需费用更多的价值量。因此,生产费用不再是价值的标准,而价值则是由再生产费用决定的。再生产费用包括人类在控制自然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等生产资料,以及耗费的劳动。因此,再生产费用也就是由劳动者的工资和资本家的利润组成。
6、巴师夏的服务价值论
巴师夏认为,“价值就是两项交换的劳务之间的比例关系。世界上第一次有价值观念这样一种情况:某人对他兄弟说:‘你替我做这事,我帮你做那事’。他们两人都同意了,因为这时人们第一次可以说:两项交换的劳务价值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