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中的笔误在法律上叫做重大误解,因为,笔误的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例一支钢笔10元,写成100元,你可以和对方协商修改,要使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有笔误的部分进行修改或宣告无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中存在“笔误”怎么办?
展开全部 律师观点:因协议内容不一,应对笔误的方法也不能统一而论。
一般说来,出现笔误是因为协议一方的过失而导致的,责任区分比较清楚,因此过失方应当持积极的态度。
签订协议后的笔误需要修正时,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请求纠正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相对方请求暂停履行合同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可以通过说明情况、主动承担部分责任的方式取得对方谅解。
本案中这份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不是昆明某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已构成重大误解,按协议履行,则对昆明某公司显失公平,如四川某公司拒绝修正,则昆明某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建议:向律师咨询后制定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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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笔误怎么办
展开全部这种不良的人,不能用就合同的协议内容可以看出是笔误第一从合同期限看,到何时止,一目了然第二从合同签订日期看,结合合同期限,就可以看出是笔误不理他,让他起诉或仲裁去。
法律规定双倍工资最长是11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有规定,有一个月的期限先合同,在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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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笔误写错标的名称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有笔误需要修正的,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也就是说,要求纠正笔误的一方应立即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请求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并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由于笔误可能出现三种情况,在处理中也有三种不同的方法。
第一,相对方对笔误未发生误解,还是按原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的,对此,经过协商可对笔误进行修改;第二,相对方已发生误解但还未实际履行合同的,可以通过说明情况,取得相对方谅解,主动承担部分责任,从而及时予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三,相对方不仅发生误解,而且已按合同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
对此情况,更正笔误已无意义。
如相对方未履行完毕,可通过协商,请求对方中止履行;对于已履行完毕的,要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此外,还应偿付相对方因笔误所造成的损失。
总之,在纠正笔误和处理后果过程中,要贯彻协商一致的原则。
如何纠正裁判文书、合同书中的笔误?
一、加盖校对章纠正。
针对裁判文书中文字的错、漏、别字或数字的差错,加盖校对章予以纠正。
但有的法官扩大适用校对章的补正方法,如对一两行重复句子的删除补正。
校对章不规范,章型有圆的、长方的、正方的;大小也不同;章里内容也不同,有简单到只有两个字“校对”,也有复杂到几十个字,如“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校对专用章”;盖章方式也不同,有正着盖的、反着盖的、斜着盖的;加盖数量多少也不同,少则一个,多则十几个,如一开始就误写当事人的姓名,只好从头至尾加盖校对章予以纠正。
有的文书仅一页就有近六七个校对章,如麻子脸、雷锋或犀利哥的补钉衣服一样;加盖校对章前先手写补正,而手写体则千差万别。
二、裁定补正笔误纠正。
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意见》相关的规定,针对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包括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以裁定方式补正。
但法官们扩大理解“其他笔误”,从而扩大裁定补正裁判文书中差错的适用范围,如裁判事实、法律条文,裁判主文等方面出现可能直接影响裁判结果正确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差错,也以裁定方式补正。
使本不应裁定补正的裁判文书差错却用裁定补正,导致补正裁定出现差错,只好又以裁定补正裁定中的差错,听起来够乱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诉讼文书样式89的说明,补正裁定书的“案号应与被补正的裁判文书一致”,但法官们常在被补正裁判文书案号之后加上杠几号,如“38-1”。
本律师在案件评查中发现有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在被补正的判决书案号之后加上“-1”号,后来发现“-1”号被立案庭在制作财产保全裁定时先行使用,于是承办法官又制作一份“-3”号裁定,纠正前一份补正裁定中的案号错误。
补正裁定被法官滥用到极致,可笑的是法官们不知错,也不认错。
三、更换裁判文书纠正。
法官们“创新”审判工作方法举措之一,就是更换有差错的裁判文书,具体做法就是向当事人收回有差错的裁判文书后经改正差错再作出同一案号的判决,然后送达给当事人。
在评查案件中常看到案卷里装订有案号相同但内容不同的裁判文书,就是没有将被纠正的裁判文书予以销毁所致。
本律师曾经参与讨论过一个“鸳鸯判决”,即一份关于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的二审判决书送达给上诉人后,主审法官发现判决结果与合议结果相反,于是向上诉人收回,然后又作出一份内容相反的补正判决,再送达给被上诉人,而上诉人知道这一不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后拒绝签收补正判决书。
因此出现上诉人持有一份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书复印件,而被上诉人持有一份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书原件这一“一案两判”的局面。
双方当事人均服从自己手中持有的判决结果,结果引起媒体的关注,法院为消除“鸳鸯判决”所带来的恶劣影响颇费周折。
四、二审或再审改发纠正。
针对未审未判的非技术性差错,只能由二审或再审法院经过审理,先调解,调解不成后发回重审或改判予以纠正。
这一纠错做法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意见》相关规定。
五、补充判决纠正。
针对一审裁判文书作出后在上诉期间被一审法官发现审而漏判的技术性差错,如遗漏利息诉讼请求的判决,通过补充判决进行纠正。
该纠正裁判文书差错的做法,有的法官引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的规定,未免牵强附会。
对此,《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63条有专门规定,即“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合同中因为笔误日期写错了 乙方写个证明可以吗
展开全部 有,合同中的笔误在法律上叫做重大误解,因为,笔误的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
例一支钢笔10元,写成100元,你可以和对方协商修改,要使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有笔误的部分进行修改或宣告无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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