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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07-16
公诉机关指控,20092月11日中午11时30分许,被告侯某驾驶一辆牌照号冀ftb5的红色三厢富康轿车(此车无手,系套车)载着某某。行至定市交局交通朝阳大街与天威路交叉口东侧时,遇交警张某,侯某知道自己驾驶的辆手续不全且未带驾驶证,属违法行为,便企图逃避交警检查,驾将查车的杨荣张某某后,侯某某仍未停车,直至富康车前轮从张某某前轧过,致该车无前行时才被迫停。经保定市医医院鉴定,张某某属重伤。就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出示了抓获经过,破案经过,被告人侯某某述,被人张某某,人证,现场勘查笔录,法医学鉴定,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认定被告人侯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告人侯某某亲属的托,根据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参与本案
我接受委后,查阅了本案有材料卷宗,会见了被告人某某。新市区民检察院依据我国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侯某某于新市区人民法院。据今法庭调查和证,综合本案事实和证据,辩护人对人民检院指控的案件事实和对案件的
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中两点事实有不同
第一,起诉书指被告人侯某某有突然加的行为这是与事实不
在证人某的证词中证明“我看是一速度往西开的没有刹车有加。”在某的证词中也说“车速不快慢的往前开没看清变速没变速。”再有,通过当时现场的录像我们能到被害被撞到那瞬间,被告人侯某某驾驶的车辆并没有明显的速改。她的车辆和她同时相行的车
至于当时乘车某的证言中,所谓的听到“呜”油门的声这时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一般来讲听到很大油声的,车一是空挡,而当时侯某某的驾车是在往前,至少挂是前进一档。如果油门大到都能听到的话,那么车至少会开的很快,被害人最大的可能是被撞起,而不是轧车底下。有从被人张某某的法医鉴定中也能看出,张某某主要的伤是汽车的碾压伤,而其下肢可小损伤痕,这说明被害人腿上被撞击的不
因此,所谓的告人侯某某驾车“然加速”是不符合
第二,起诉书指控侯某某车“无法前行”时才被迫停车。根据现场像表被害人被撞倒该车又向前行驶了3-4米才停下,对此辩人认:首先,车行驶3-4米是车的性。,车停下来的主要因素还是侯某某的车停止了油。,车辆无法行驶不成立的。根据现场的录像表明,被害人被轧在车下卡在前轮和后轮之间。虽然该车的地盘已经部分的被架起,但是该车并未整个悬失去动力。因为汽的驱动力是在个前轮,当被害人至多能架起一个左前轮,而右前轮还是能着地有动力的,如果侯某某放任结果的发生,继续加直至后轮轧过,而事实上是车停下了,停的关键原因是侯某某撞后自的停止了加油。所以说“车辆无法行驶”是不
其,被告侯某某的为并非是起诉状所指控的故杀人罪,而应当是故意
被告人侯在遇到交警查车时,只是趁交警注意的时候逃避其检查,并有想要害某某的意。在客观方面,侯某某是在2008年6月份的时候才买的车,而且买了以后基本上没有开,其驾驶技术可想而知,并且其前也并没碰到当天的情形,其当时的心情非常激动,也非常的紧张。所在交拦她以后她的头脑已经不清楚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他人命的行为,其主观求是希或者放被害人死亡的事实的生,客观上实施了杀害他人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损害人身体的行,其主观方面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受到害事实的发生,客观上事实
从以上事实及法依可以看出,被告人侯某某在交警张某查车时,其观方面只是想逃避交警的检查,并没有杀害某某的故意;外,作为一普的司机,尤其是自己的车辆手续违法的提下,对交警只是有畏和害怕的心态,怎么可能有杀害其的想法呢,造成后来张某某伤害结果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其当时大脑处于紧张态,以为最多就是躲掉交警某某,而自己逃跑,因此就放任了交警挡在车前时还继续前行的行为。由此可见,被告侯某某在明知警张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还放任了自己继续
综上所述,辩认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指被告人侯某犯有故意杀人罪是没有事实及法律据的,被告侯某应当构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本的罪有其特殊,因为被害人是一名执行公务而受伤的人民警察。被害人的单位属于公安系统,而本案被告人因被人身份的特性在这起案的介入,导致双方实际地位的不对等性,为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护人望审判机生命的等价性考虑进该案,通过依法立
以上辩护意见
故意杀人未遂与间接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遂】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
所谓故意杀人(未)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他生命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简介:所谓故意杀(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夺人生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志以外的原因而
法律
第二百三十二 故意杀人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情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刑法第二十条 已经着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轻或者减轻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于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
种类
未遂有很多
1)对象不能犯:比A预谋杀B,深夜看见B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叫故意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得未遂。不影响定
2)手段不能犯:包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是怎么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人未遂,不影响定
还包括使用的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
3)客观不能犯:就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所方法B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人未遂,不影响定
4)主观认识错误: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还下来摸了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B他带到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杀人未遂,不影响定
5)能犯的未,有实际可能达到遂的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逃脱的。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能犯未遂。类似情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财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
间接故意杀人罪
实施的行为在观上是属间接故意,还是过自信的过失。所谓间故意,指明知自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是指行人已经预见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可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
基本信息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的过失这种心理状态易混淆。两者的相
第一,两者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发生危害社会的
第二,都不是希望危
区别
主要在于:
第一,区别的在于对危害结果的发所抱的理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失,行人不仅不望发生这种结果,而且是完反对这种结果的发生,相信是可以避免的,发生这种结果是违背其主观意愿,出乎意料之的。而接故意,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既希望不反对,既不追求,也不防止,
第二,促使和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主观认因素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中,为人虽在开始对危结果的发生曾有预见,但真正使实施行为时,其认识上却是相信可以避免的,认为不会发生这种结果,而不再是为仍有可发生,在间故意情况下,行为人无论在行为前,还是在行为过程中,对危害发生的认识一直处于可能发生也
第三,过于自信的过中,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发生,具有一主客观条件为依据的,只是对这些条件作作了轻的、过高的估计,误认为这些条件完全可以避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量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当观念, 一锤定罪既不认为人既遂的要一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综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
1、情节严重的
犯故意杀人罪的,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出图财、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段杀人;杀特定对象与之朝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烈震、影响劣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
2、情节较轻的
犯故意杀人罪,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包括:(1)防卫过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对于不的儿子施这种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人的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行为人的情绪强
其二,行为在精神上受到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
其三,必须是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人的请、自愿而帮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将亲生儿杀死。如果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
二、间接故意杀人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并且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虽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
间接故意包括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个危害社会的结
(2)为了追求一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个危害社会的结果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
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依据《刑法》232条规定进行处罚即可,但是间接意过于信的过失还是有很大差别,量刑也
实施的行为在观上是属间接故意,还是过自信的过失。所谓间故意,指明知自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是指行人已经预见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可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
刑法理论将故意分为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有助于实界认识故犯罪在主观方面的复杂情况。直接故意杀和间接故意杀由认识素尤是意志因素的不同,影响和决定了行人观恶性以及行的客观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直接故意的社会危害性大于间接故意。根据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对直接意犯罪的量一般应重间接故意犯罪。因此,区分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也具有十分重要实践义。司法践,正确区分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应当
其一,在认识因上,对直接故意杀人与接故杀人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认识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接故意的人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的行为必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可以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亡的结果。例如:甲想杀死乙,用枪顶乙的胸脯射击,致乙当死亡。甲知自己的行为必致乙死亡而仍决意为之,追求乙死亡的结果发生,甲的态即为直接故,甲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自的行为必然致乙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杀人,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存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必然致他人死亡才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情况。司实践中应注意,如果以认定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导致人死亡,则可以排除行为人成间接故意人的可能,行为人只可能构成接故意杀人。在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人认为间接故意在认识因上也存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的情况。者认为,这种值得商榷。因为间在意志上的特点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为人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危害结。则这种危害果的发生就不可能存在“放任”,即听之任之,危害结果发生不发生均属其意
其二,在意志因素上,直接故杀人间接故意杀人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然不同。在直接故意中,为人是希望即积极并追求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这种理支配,行为人就会想方设,克服难,创造件,除障碍,积极甚至顽强地实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成他人亡的结果。在间接故杀人中,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任,就是对结果的发生与采取听之任之,任其事发展的态度。在放任的理支下,行为人就不会想方法排除障碍来积极求或是努力争取人死亡结果的生。如交通肇事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交通事故发生后,不采取积极抢救而将生命重危的被害拉到 野抛弃,致被害得不时治疗而死亡。因此,意志因多同,是直接故意人与间接杀人别的关键所在。间接故意杀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
一是行为人追求一个直接杀人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被害人亡结果发生。例如:甲欲毒杀其妻乙,就在妻子盛饭时往妻子碗投下毒药。甲在投毒还预到妻子可能投有毒药的饭给自己的孩子也被毒死的心理态。事上妻子在吃投有药的饭时也喂了孩子几口中,结果母子均中毒死亡。此案中,甲明知投毒后其妻必然吃饭而中毒身亡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对其妻的死亡结果直接故意杀人疑;但甲对孩子死亡发的心理态度就不同,他预见到的是孩子中毒死亡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他对子死亡果的发生不是,而是为了达到杀妻的结果而予以有意识的放任,这就全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应构成杀人罪的
间接故意杀人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可能会造成他人的死亡,并放任这种结果发。间接意杀人的处罚可能要比直接故意杀人的
一、间接故意杀
《刑法》第二三十二条:故意杀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第二百三十八:法拘禁他人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年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刑;致人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伤、死亡,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二百三十二条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照前两款的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照前三款的规定从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实行讯逼供或者使用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等监管机构的监管员对监管人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第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砸抢”,致人伤残、死亡,依本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抢公私财物,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
第二百九十二:第二款聚众斗,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三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
二、间接故意杀人
(一)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并且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虽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
间接故意包括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个危害社会的结
(2)为了追求一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个危害社会的结果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
(二)间接故意与过于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的区别主要
1、区别的关于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的心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行为不仅不希发生这种结果,而且是完反对这种结果的发生,相信是可以避免的,发生这种结果是违背其主观意愿,出乎其料之外。而接故意,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既希望不反对,既不追求,也不防止,
2、促使和支为人实施行为的主观认因素也同。过于自信的过失中,行人虽在开始对危害果的发生曾有预见,但真正使实施行为时,其认识上却是相信可以避免的,认为不会发生这种结果,而不再是为仍有可发生,在间接意情况下,行为人无论在行为前,还是在行为过程中,危害果生的认识一直处于可能发生也
3、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会生,具有一定客观条件为依据的,只是对这些条件作用了轻的、过高的估计,误认为凭些条件完全可以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常见犯罪的
实?施?细?则
8.对于未遂,综合考虑犯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确定从
(2)未实施终了未遂犯,造成损害后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30%以;造成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
16.对于坦情节,综合考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
(1)?如实供述自己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应超
17.对于当庭自愿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基刑的1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1年。依法认定为自
18.对于被害有过错或对矛盾激负有责任的,综合考虑案发的原因、被人过的程度或责任的大小等情况确定
(1)被害人具有严重过错的,可以
(2)被害人具有一般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的因等
6.对于坦情节,综合考虑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
(2)如实述司法机关
(3)因如供述自己罪
7.对于当庭自愿罪的,根据犯罪的性、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以减
11.对于累犯,应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罪行轻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
12.对于有前科,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基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失犯罪和未成年
13.对于犯罪对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性、犯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
14.对于在重自然灾害、预防、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罪的,根案件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故意人罪判死刑
一、故故意杀人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一)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期徒刑。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刑。如出于财、淫、正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干涉婚姻自由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害人亲精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恶贯
(二)犯故杀人罪,情节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
1、防卫过当的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处,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行为人的情绪强
其二,行为在精神上受到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状态下当场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自愿而帮助
5、帮助他人自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的主动机而将亲生婴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生的女儿而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要一律偿命,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全案情,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身危险程度,给罪犯
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刑法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我国刑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10年以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上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
(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多次杀人的。
2、组织杀人、
3、教唆未成年
4、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的。如抢劫中
5、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种行为主观恶意
6、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人、正在抢险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或多人严重残
(二)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处死刑:主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纠纷引起的杀人
2、有其他法定情的。如未成年、孕、盲聋哑、自首、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定
《故意杀人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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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07-16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在量刑时,应当破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杀人既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全案情,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危险程度,给罪犯以
1、犯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有期徒刑。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刑。如出于财、奸淫、正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暴干涉婚姻自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人亲人神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贯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忍受的程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母对于义的儿子实这行;(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逗下而失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强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减弱了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控制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主观动机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儿而加以溺杀的,主观动机极卑劣,
刑法故意杀人罪的量刑
《刑法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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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07-16
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国法中少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之一。故意杀人罪
1、犯本罪的,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刑。属于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行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力干婚姻自由等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处的亲人,著的政治家、军事家、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致被人亲人精失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贯满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的程度而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于不义儿子实施这行;(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而失去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烈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弱了自的辨认能力和自控制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www.22lawyer.com)、顾及脸等不太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因为重男轻女的思作怪,发生的是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