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有备案并登记在册,那应该有相应的程序来注明该合同已废弃。如果没有明确的程序,那就在登记的地方标明该合同(标号)用于什么用途已作废,写上日期时间什么的,盖上公章。
如果没有登记在册,那就直接撕毁、烧掉或粉碎就行了。
盖有公章的合同丢失,恐怕让客户在合同作废声明上签字并不稳妥,因为客户说是丢失,也就是说这个客户手中已经没有这个合同了,但不排除空白合同会落在其他不特定的人手里面,其他人仍在可能对你公司作出不利的举动。若要避免这种最环情况的出现,建议最好通过报纸正式发出一个合同遗失宣布作废的声明!
合同样本|
合同书|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证券合同|
赠与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其他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施工合同|
建筑合同|
供货合同|
合作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委托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用工合同|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担保合同|
出版合同|
贸易合同|
融资合同|
雇佣合同|
借调合同|
运输合同|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