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连接科技
????(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二、被担保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在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的期间届满之日内发生的债务之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 抵押人(甲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 抵押权人(乙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 4.支付其他费用。 ?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房产抵押合同模板》
抵押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xx》(合同编号:xxxxxx,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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