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协议书范文
甲方:朱xx,住xxxx路 乙方:蔡xx,住xxxxxx西路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朱xx户籍中其外甥xx过继转给蔡xx当养子,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xx因年高,经济收入微薄,将其外甥xx过继给蔡xx,由蔡xx监护。
二、甲方适当付给乙方每年陆仟元(¥6000.00元)生活费,直至18至20周岁。
三、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乙方应允许甲方看望外甥的权利过继协议书格式范文过继协议书格式范文。
四、双方约定责任,应遵守执行。
五、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反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扩展资料:
法律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43734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过继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过继是我国某些地方的风俗习惯,法律上并没有过继的概念,与过继相近的法律概念是收养。在某些农村,过继是指为了传宗接代,而将近亲属的男性后代“过继”到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后人,为自己传递“香火”,被过继的人是“嗣子”。过继一般发生在兄弟之间,也叫立嗣。因为过继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用法律来“保护”权益。如果户口已经“过户”,在户口簿上注明为“父子”,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的,应当按照收养的规定处理双方之间的关系,否则,如果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就不应认定为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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