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 ,欲在寒假留校住宿,学校及学院(部)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向学校做出如下保证:
1.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小台灯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不晚归,未经学院(部)负责联系人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
9.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不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本人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伤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部)、学生个人各一份。
保证人:
二〇〇五年元月
全保证书
人文学院2004年暑期学生安全保证书
1、 2004年暑期申请留校居住者,
2、 系以本人自愿、家长同
3、 意为原则,
4、 符合学校规定:外省籍学生、特困生的条件,
5、学生本人积极要求留校居住者;
6、 暑假申请留校符合者,
7、 本人向主管辅导员主动提出申请同
8、 意后,
9、 签定《安全保证书》,
10、 经主管学生工作书记认可、备
11、
案,12、 到校学工处舍13、 务科办理手续;
14、 在申请留校居住过程中,15、 不16、 允许冒名17、 顶替,18、 或为不19、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办理留校居住手续,20、
一经发现,21、 学院将取消留校居住资格,22、 并严肃处理;
23、 经批准并办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续的学生,24、 在校居住期间遵守学校、学院及寝室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统一要求,25、 按时守纪,26、 不27、
违章用火、用电,28、 不29、 私自外出等;
30、 在暑假期间,31、 学校仅向留校居住的学生提供居住条件和寝室居住的管理,32、 不33、 允许学生从事非法、扰乱社会治安等活动;
34、 留校居住的学生应每周与家长进行必要的通讯联系,35、 报告自己的生活状况;
36、 留校居住者在暑期,37、 若发生意外,38、 仍需按照《人文学院学生安全预案》执行,39、 及时报警、报告;
40、 学院、学校在接警后,41、 应及时积极地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情况,42、 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3、 若在暑假出现安全伤害事故,44、 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我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条款的约定,并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
申请留校居住人、保证人: 专业 班 签字
盖章
二○○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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