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拘留,主要看交警队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谅解,一般是作为判处缓刑的条件,跟拘留没有关系。
(2014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一)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第一个量刑幅度
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45万元,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谅解,仅仅是针对民事部分,
刑事犯罪,是没有“谅解”一说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即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也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取得《谅解书》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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