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节前各项收尾工作有条不紊和节后复工工作有序展开,确保节后民工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现就2015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和节后开展“安全常识学习月”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工作内容
各企业和项目部要结合当前“气温低下、春节临近”的特点,并结合当前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倒排时间节点,提前安排春节前各项工作;同时,还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建设施工现场值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我局安监科室。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所属工程项目进度和冬季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各施工项目部要利用日常安全教育的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以“防冻、防火、防触电、防高处坠落和安全返乡”为重点内容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开展一次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在排查中要把脚手架、深基坑、大型机械、民工宿舍和模板支撑作为主要内容,确保专项排查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盲点,不留一处隐患。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施工区和生活区用电规范,保证各类电气设备安装正确、保护措施到位。
3、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值班落实,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结合所属工程项目的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春节放假前的工作计划,对值班留守人员搞好教育,教育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做好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同时,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提高节日期间建设施工现场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各单位在放假前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一旦有险情出现,能迅速按预案进行处置。各施工项目部在春节停工放假前,应将《二○一五年建设工程春节停工放假报告》(附一)以书面形式上报给负责该项工程的安监员。如建设工程因重点项目或工期较紧等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在春节期间要继续施工的,该施工项目部也要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上报给负责该项工程的安监员。书面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
二、扎实做好春节后工程项目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严格按《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和《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照表》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节后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要结合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和节后复工实际,进行专题会议布置,形成会议纪要。按照项目部自查、施工企业复查和监理企业审查的程序进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检查组,结合本通知明确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认真填写《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附二)和《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表》(附三),并上报给负责该项目的安监员后,方可组织恢复施工。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成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施工企业检查小组要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对企业下属所有施工项目部进行逐个检查,对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的,方可同意复工。项目部应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组成的春节后复工检查小组。在复工检查中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用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禁止私招乱用,凡招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明确所属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管理台账。针对春节过后部分工程项目新招人员变化大的特点,项目部要认真落实节后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人员组织开展不少于3天时间的 “三级安全教育”,由施工项目部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督促安全教育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同时,项目部还要突出对特殊工种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行为。教育培训结束后,要对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精心组织检查,严格工作标准。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要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要突出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民工宿舍、深基坑、临边洞口和文明施工等设施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事故隐患或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和定资金”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标准。全区所有建设工地车辆冲洗平台的设置标准达不到《车辆冲洗平台设置图示》(附四)标准的,一律不得复工。
我局将对全区各建设工程节后的复工情况进行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问题较多的施工项目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三、认真开展“安全常识学习月”活动
春节过后,各建设工程需要在社会上招聘大量的农民工到一线建设工地,从事各类建设工程的生产活动。由于这些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来自农村,缺乏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常识,缺少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技能,缺失一线工作的安全防护经验,易成为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群体。为增强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决定在全区建设工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安全常识学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1日。
(二)学习内容和教育对象
在学习的内容上主要以建设工程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为重点;在教育的对象上主要突出班组长、特殊工种和新进场或转岗变换工种的人员为重点。
(三)组织方法
由各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组织学习的方法,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同时,还要号召和动员建筑从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建筑安全生产常识的学习。所有施工项目部在完成施工人员招聘后,要依托农民工业余学校为载体,对所有班组长、特殊工种和新进场或转岗变换工种的人员进行不少于三天时间的安全生产常识的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由施工项目部统一对所有参加学习教育的人员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从业人员方可上岗。各施工项目部确定好集中学习时间后,由施工单位将具体学习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给负责该工程的安监员,施工项目部在组织集中学习时我局将安排安监员现场检查督促。
(四)活动要求
1、各企业领导和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安全常识学习月”活动。从近年来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建筑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为此,要把此次学习安全常识活动作为提高民工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有力抓手,认真抓好落实。
2、突出学习教育活动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各项目部在组织学习教育时,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按照内容、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确保效果;要克服因工期紧、任务重等因素,防止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搞形式。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张挂条幅标语、设置宣传墙等多种措施手段,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学习氛围,丰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3、加强检查督促和讲评。各建筑企业要加强对所属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常识学习月”活动的检查和指导,督促认真落实。各施工项目部在教育活动结束后,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我局将结合节后复工抽查的时机,对各施工项目部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时,我们主要查看项目部有无安全常识学习计划、从业人员有无学习笔记和有无理论考核试卷,并现场询问作业人员的学习内容。我局将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责令停工整改,重新组织学习;同时,我们还将检查的相关情况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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