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这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纪委必须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广东省佛山市纪委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应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严把线索排查关。换届期间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纪检机关要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集中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严把廉政审查关。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违纪问题类型日趋多样,违规违纪手段日趋复杂。因此,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必须多一个心眼儿、多一双慧眼,拨开迷雾见真相,透过现象看本质,防止以才盖德、以功掩过。根据佛山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凡是组织确定的拟提拔考察人选,都要经过廉政情况审查把关。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拟提拔考察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审查: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审查是否有被查处记录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查阅审理案件材料和司法部门移送案件材料,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审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接受行政问责的情况,等等。
严把审查意见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判党员干部的功过得失要一针见血,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佛山市纪委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力争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抓早抓小防“病变”;对于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且有明确结论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2015年以来,全市纪检机关已对358名拟任用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11名考察人选被取消资格,其中3人被立案查处,8人不予任用。此外,纪检机关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倾听群众意见,推行廉政公示,确保换届期间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严把责任追究关。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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