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第一次医改的整整 20年以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意味着承载国民福祉的医疗改革将再次踏上征程。面对目前中国医疗改革面临的现状,面对十三亿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我们一定要成功。
这次新医改政策的推出,不仅明确了未来的目标和方向,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在每一个环节都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方案内容中更有专门的章节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由此可以预见,在新一轮的医疗改革浪潮中,医疗系统的信息化将成为创新制度的利器。但信息技术如何才能用得其所,协助新医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目标呢?
医疗卫生改革是一项使命,它直接关系到民生,它是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推动和共同协作才能实现的。IBM 作为推动中国医疗信息化创新和转型的最佳合作伙伴,于 2008年 12月 17日在其位于上地的 IBM 中国创新中心举办名为"专家探讨新医改,携手创新话未来"的医疗改革与信息技术研讨会。邀请业内医疗专家一道解读信息技术在医疗改革中的作用,希望借助自身的技术和服务能力参与到中国医疗改革中,与社会各部门共同协作共同承担这一任重而道远的使命。
三大因素影响医改成败 信息技术成为致胜关键
"说到医改对信息化的作用,我认为医改里最关键的不在于写了信息化要干什么,最关键的是将信息化列入到了医改文件,这是史无前例的。" 北京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琚文胜主任在会上的一段话道出了信息化在这次改革浪潮中的重要作用和机遇。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了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共享服务,也就是要在医疗服务整个环节里实施协同和整合,由此不难发现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成为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信息对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领域,药品管理过程等环节都很重要,加上医疗服务这个行业本身的特点,信息技术应用是可以延伸到非常高、非常深入的阶段。2008年,IBM 在《全球 CEO 调研》中特别针对医院院长、CEO 和 CIO 所做的调查中发现,他们对信息技术的渴求摆在了整个业务变革中的首要位置,与此同时,也对信息技术应用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回到新医疗方案中,我们不难发现医改所作的一切都是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展开的,并且又必须在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可及性三者之间取得平衡。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信息化。
"整个医改方案就是一剂汤药。"既是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委员会专家何雨生先生对于新医改的寄语,也是其他专家们的共同想法。信息化作为这剂汤药中的重要配方,它的表现可以说将直接决定汤药的疗效。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的李玲教授认为国内现在实行的信息化只是把纸版的东西变成电子版,没有形成真正的共享和信息的流动,基本上每个医院都是一个独立信息,而且医院连病人的信息、医生的信息、物流的信息、财务的信息都不能整合。因此,李教授总结指出整个医疗体制的管理其实就是一种信息的流动,假如信息发生不对称的情况,医疗领域就会发生市场失灵,所以中国的医改能不能成功,信息化是其中的关键。正如李教授的观点一样,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刘保延副院长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信息化为医疗所带来的改变。他认为现在信息存在的方式和传播的方式发生了一场革命,我们应该把信息化的技术变成医院发展的驱动力,使医院的各种信息整合起来成为帮助医生进行医疗决策服务的核心。
除了从宏观的层面去评价信息化在新医改中的角色以外,专家们也尝试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为信息化与医疗的命题提供自己的答案。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委员会的何雨生先生从信息化对于医疗质量的角度出发,提倡以信息化的方法去实现并控制质量标准,并提出了医疗卫生信息化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效率四个主要目标。而马谢民教授对于在医疗质量监管中运用信息化技术十分赞同,并认为重点在于了解医疗质量的现状,并且在这个基础之上发现差距,才能为接下来的改善工作提供客观的参考标准。IBM 首席技术执行官叶天正博士同时也指出,信息化并不只是简单的系统和信息整合,更重要的是利用信息化增强我们对信息系统、医疗系统的信心,以及怎么样用信息的方法增加人员的培训。
纵然信息技术发展到今天已经可以解决曾经存在的许多技术壁垒,甚至成为了新医改方案中的利器之一,但我们不能忘记信息化的运用所需要达到的目标:建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系统,并在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可及性三者之间取得平衡。也就是说在以人为本的大原则下,使病患者能够得到最好的医疗服务,解决长久以来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的问题。假如说医改新目标的提出就像一片制度创新的蓝海,那么信息化可以说是横渡这片大海的船舶,信息技术的运用将揭开我国医疗发展的新一页,促进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可及性三方面的平衡发展。
为了降低患者过高的药品支出费用和制止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行为,本周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取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政策取向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的增加,但从医改《意见》中可以发现,政府对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是不同的,而且并非完全由政府投入的增加来弥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损失。
长期以来,为解决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经费不足和医疗服务价格偏低的问题,政府推出了药品加成的政策,但由此导致患者药品支出负担过高和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不良现象。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意见提出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此,余晖指出,实行这一政策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确实要减少一块,政府也将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但这并非意味着减少的这部分药品加成收入要由政府专项补助直接置换。
余晖说,医改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只负责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这意味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支出扣除既有的医疗服务收费收入和专项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后的差额部分,才由政府承担。
“取消药品加成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能够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共同得到补偿,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再以药补医、以医补防。”余晖说。
对于公立医院,医改方案规定,将通过三年的试点,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今后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对此,余晖说,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服务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而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使其真正反映医疗服务成本,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
此外,他指出,医改方案明确增加政府投入主要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以及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助,这表明增加的政府投入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予以直接补助。
不过,余晖也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和增加政府投入的政策虽然可能起到一定的政策效果,但依然未能克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缺乏医保付费机制的强化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广泛竞争所导致的行政性垄断弊端,加之政府的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以及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难度巨大,将无法完全激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也无法杜绝公立医院多开处方继续寻求增加药品收入,从而使得公立医院在增加了药事服务费和提高了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后,药品收入依然可能隐性增加。
余晖认为,医改方案提出的这组政策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只有在医保全面覆盖和保障水平大幅增加,并且门诊按人头预付和急诊、住院、专科医疗服务采取包括按病种付费在内的多元化付费方式,以及彻底放松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后,才可望彻底解决以药补医和看病贵的顽症。那时的政府投入才能够真正做到拾遗补缺、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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