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来在开工前要将设计方案(源图纸)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会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意见有两种情况:1。不合格。不允许施工,提出不合格依据,设计单位须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合格。2。合格。允许施工。
按消防机关审核合格的方案(图纸)施工,工程竣工后,消防机关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消防机关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须进行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消防机关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
由上可知,《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只证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消防验收意见书》才能真正证明建筑工程消防是否合格。设计审核合格,但验收不一定合格,所以物业管理处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没有任何用的。
当然只有设计审核合格后,才能有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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