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客户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且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
5. 签署本合同后未到起租日,甲方拒绝出租该房屋的。
以上很明显是客户违约在先,但是押金和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可能违约责任会约定两个月租金,但是押金是一个月的!所以如果客户不租房子了,我们扣除合同里边约定的违约金!但是所有未发生的租金我们得退给客户!在我们常见的违约金里一般是约定的是一个月的房租。
所以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退给客户正常未发生的租金,我们扣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六季地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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