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情况下需要工程现场签证:
1)当设计与实际所要干的不同,即产生设计变更。
2)建设单位现场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给施工单位造成费用增加。
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4)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例如:工程进行过程中所设计的原材料市场严重缺货、某种原材料非正常涨价。
施工现场签证表怎么填写?
我给你例表:工程现场签证单(白石水建[2008]现场004号)合同名称:大凌河二期游道混凝土面层装饰四标段合同编号:DLHRGHSG/30工程名称左/右岸游道混凝土面层装饰工程四标段(V—1)分部工程名称右岸码头、3#坝广场混凝土面层及花岗岩板安装图号签证编号内容:1、5月22日,右岸码头台阶花岗岩铺设原设计为3cm厚砂浆,实际铺设厚超出设计,多出量素混凝土见计算。
2、5月22日,右岸码头前檐花岗岩原设计没有,后经监理、业主指示加花岗岩板;码头前檐因低于原设计9cm,需增加钢筋混凝土。
工程量计算:1、素混凝土工程量:31*4*0.035=4.34m32、钢筋混凝土工程量:15*0.27*0.09=0.37m3花岗岩板工程量:(0.1+0.37+0.25+0.45)*16=18.72m23、钢筋混凝土工程量:4.7*4.5*10*0.08=16.92m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三方代表签字现场代表:年月日现场代表:年月日业主代表:年月日说明:本表用于项目外工程,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有简图的话放上。
###把签证原因、工程项量写清楚就行了。
###签证事由就是:所发生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合同外的事件,如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
且该事件的产生是非施工方责任。
签证的原因:就是所发生的上述事件造成了施工的工期、费用等的增加。
签证的计算:根据具体事件对施工的影响,参照合同内容,具体计算哪些是原合同不包含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内容。
办理签证前要熟悉合同、招标文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建筑项目工程量签证是这样:1、发生的理由,如合同以外项目、如设计变更、人力不可抗所发生的项目、施工完成甲方又要求拆除重做项目等;2、首先定性,写工作联系单,把发生的原因写清楚报给监理由监理和甲方签字确认;3、工作联系单回复后,把所发生的增加工程量计算好附上已回复的工作联系单报上监理由监理和甲方审核并批复。
###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作出办理结算的依据。
现场签证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处理方法 1、因为现场签证费用是整个工程投资的一部分,所以该费用预算的编制及结算应与正规的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相一致;其中执行的定额、基价及取费标准也应与主体工程所签合同规定相吻合。
2、工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其供应原则及办法也应与施工合同的有关相一致;其材料差价的处理也应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现有的规定。
3、按照国家的规定及国际惯例,现场签证费用的审核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
但根据我国的现状,由于监理的工程师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存在差异,还是应由工程师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把关为宜。
4、对拆除性工程的旧材料旧材料以及措施性工程中所发生的一次性使用材料、设备,原则上应由建设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供应部门回收;且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回收部门承担。
施工单位凭回收证明,与预算审核部门处理其相关费用。
如建设单位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现场签订、摊销、折合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5、现场签证费用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公司均应抓紧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间过长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无论是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位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工程签证单表格】工程现场签证表里面的签证名称是什么
有甲方、监理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的。
如果甲方在施工合同中写明施工办法、方案不作为结算依据,这种条款应该说是无效的,在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修改这样的合同条款,然后再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
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现场签证的含义是什么?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此处的“现场签证”是专指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的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内容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作出书面签字确认的凭证。
现场签证是什么?实际工程中如何做呢?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记录的签证。
它是计算预算外费用的原始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
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现场签证是不是合同?
现场签证是合同外零星工程的工程量确认,签证的过程。
由于时间上往往是现场工程代表在已完工的增加的零星工程上当场审批的。
(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先现场确认)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是由临时施工公司(自己信的过的一个公司)现做的,没有主合同,由于时间关系,都是叫临时的施工公司紧急施工后由现场工程代表现场签证的。
根据我接触的零星工程现场签证都是委托临行的队伍做的,没有主合同,没有取费标准,一般都是套定额,签证内容对于工作量,价格,时间,都已经明确了。
问题一,我们公司发工程联系函给一家临时的施工队伍时,当施工队伍拿现场签证给我们公司签的时候,可不可以视为要约?当我公司现场签证代表签字后是否可以视为承诺。
(以对话通过行为通知对方承诺要约)问题二,现场工程代表对现场工程量确认,确认签字是否有效。
(个人是认为有效的,虽然签字一方有可能为越权代理,但属于表见代理范围,代理有效。
)。
问题三,若现场工程代表签字有效,则承诺成立。
则现场签证是否可以视为合同? (个人实践中认为现场签证具备明确的合同目的,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具备合同的成立的要式。
)问题四,实践中,我们看到,往往是工程先下了工程联系函,或者是口头安排,先把工程做了,最后再补联系函啊,签证的。
事实上 主要问题 我就是在想 没有合同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 可不可以看成是一个简单的合同,因为实践中往往零星工程现场签证单把完工日期,单价,总价,工程量都明确了,双方代表签字,虽然有可能是越权签字,但属于有效范围,我觉的应该是有效的,这样现场签证单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有明确的内容,并经过要约承诺,(工程联系函可以视为要约邀请),合同成立。
所以我有点误解,是不是这样有明确内容的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的现场零星工程签证单是一个合同呢?,即使不是合同,但合同的事实行为已经成立(即工程早已施工了,大部分签证的时候都已经施工快完了),现场签证单的内容就是合同的内容,它不再是主合同之外增加的部分(因为一开始就没主合同),那现场签证单在法律上是什么含义?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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