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工亡赔偿金如何处理
工亡赔偿金如何处理 2009-05-05 09:48 一、死者因工死亡,其亲属领取的工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工亡赔偿金是其亲属在该职工死亡后取得,因而不属于遗产。而且工亡赔偿金有 特定针对对象,其中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非因工死亡叫丧葬补 助费供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必须支付给相应的人,只有其中的一次性工亡补 助金可以参照遗产来分配。 (一)、丧葬补助金的性质,如何分配? 丧葬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应用于丧葬支出。如果亲属垫付了丧葬费用的,可以要 求以丧葬补助金受偿, 如果支出丧葬费用后有剩余的, 余下的部分参照遗产处理。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性质,如何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为保障依靠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以后的生 活,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性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死亡职工亲属的补助费。 抚恤金是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继承法继承,只能由因工死亡职工 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本人直接享有。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条件的依靠死亡职工供养 的直系亲属,才有权享有职工死亡抚恤金。 (三)、职工遗属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 金如何分配? 根据河北省劳动厅《工伤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职工因工死亡的,按全省上年度职 工平均工资 48 个月至 60 个月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无供 养亲属的,48 个月;有供养亲属的,供养 1 人者 52 个月,供养 2 人者 56 个月, 供养 3 人及以上者 60 个月。 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顺序为: 1、无配偶的发给子女和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 2、无父母的发给子女和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子女的,父母、配偶按每人系数 1、子女按每人系数 1.3 的比例分配;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发给其子女; 5、 无父母、 配偶、 子女的, 发给祖父母或 16 周岁以下的弟妹或供养的其他亲属; 6、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二、退还给死者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法律依据、性质、及分配办法?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 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2、3、4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 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 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综上,死者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分为两部分,即死者结婚之前的应当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结婚以后的应 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半给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继承。 三、死者生前投保了一份商业保险,死亡后,保险公司赔付的商业保险金的法律 性质、分配办法? 保险金也分为两种情况:即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和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二 者在继承关系中有着显著差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 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收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 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死者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 保险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 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它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 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 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理赔所得的保险 金就成为投保人的遗产,可依法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
范文二:工亡赔偿金分配协议书
篇一: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标准版)
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县××镇××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死者父亲,身份证号:××××。
×××,死者母亲,身份证号:××××。
×××,死者女儿,身份证号:××××。
死者×××,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系甲方雇佣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15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者善后事宜,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依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起事故就乙方亲属×××的死亡后果,甲方愿意承担工亡赔偿责任。
二、×××的供养亲属身份情况
1
父亲:×××,1945年×月×日出生,务农,住××镇××村,身份证号:××××。
母亲:×××,1944年×月×日出生,务农,住××镇××村,身份证号:××××。
女儿:×××,1999年×月×日出生,学生,住××镇××村,身份证号:××××。
乙方承诺系所有死者供养亲属,承诺已得到其所有近亲属的认可,保证具有代表所有赔偿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乙方已清楚
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三、赔偿金额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该费用包含《工伤保险条例》甲方依法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出于人道主义补偿金。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乙方也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赔偿金的分配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权干涉。
2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1、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乙方获得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2、甲方应于2015年×月×日前先支付拾万元,余款应在2015年×月×日前全部付清。
3、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指定××银行,户主为:×××,账号为:××××××××。
4、甲方履行赔偿义务以银行付款证明为依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如甲方延迟付款,则
向乙方支付贰拾万元违约金。
2、乙方代表死者所有供养亲属同意接受本起工亡赔偿为一次性了结,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近亲属应停访息诉,不得再就工亡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渠道再次重复主张赔偿要求或至甲方处闹事或向有关媒体、网络、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3、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诉讼费、误工费(80元/天)、
3
律师费等。
七、陈述与保证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自己身份及与死者供养关系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公安机关的证明等),并需在甲方将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为乙方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2、本协议条款是在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各个条款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双方对本协议条款不存在文字理解上的歧义。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15年×月×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注明由自己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篇二:工亡赔偿协议书(通用)
4
工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亡职工近亲属):配偶 (姓名) ,身
份证号码 ;父亲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母亲 (姓名),身份证号码 ;长.cSPengbo.CoM
蓬 勃范 文网:工亡赔偿金分配协议书)子女 (姓名),身份证号码或
出生日期;次子女 (姓名),身份证号
码或出生日期; (姓名),身份证号码
或出生日期;
乙方系甲方工亡职工 (姓名), 年 月
日 时分许, (填写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具体情形),经抢
救无效死亡。经其近亲属提议,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
分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赔偿工亡职工 (姓名)工亡待遇共计
人民币 元(大写),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有的工亡待遇权利
5
和甲方向保险公司为工亡职工
1
(姓名)所投商业保险的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的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和商业保险的合同权利,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甲方行使上述受让权利的有效证件。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拒不提供甲方行使上述受让权利的有效证件,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工亡待遇。
三、甲方应支付工亡职工 (姓名)工亡待遇,由乙方共同委托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从甲方领取,委托代理人领取完全等同于委托人亲自领取。
四、乙方若不能共同委托代理人领取甲方应支付工亡待遇费用,同意由甲方在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将应当支付的工亡职工 (姓名)工亡待遇交由公证处保管,提存公证等同于甲方已经支付了工亡保险待费用。若公证处不办理提存公证,甲方有权拒付。
五、乙方对甲方支付工亡职工 (姓名)的工亡待遇,自行协商或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分配,甲方无权也无义务予以干涉。
六、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在签订后不得变更或解除,也不得反悔。
七、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亡待遇,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6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在本协议签订后又反悔的,除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工亡待遇金外,还应自已经领取的日期起, 2
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本协议,由乙方按照法定程序寻求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完工伤保险待遇金和从商业保险公司领取完理赔款项后失效。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社会保险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各一份,效力相同。
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证方(签字或盖公章)
签订日期:
1
3
篇三: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简明范文)doc
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系死者 之妻),身份证号码:
7
(系死者 之子),身份证号码:
(系死者 之父),身份证号码:
(系死者 之母),身份证号码:
乙方之夫 系甲方雇佣人员, 年 月 日在 工地工作中,因操作不慎自 坠落,经医院抢救治疗,最终因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如前述人员(乙方)。为妥善解决 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赔偿金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 万元(不包括甲方已支付抢救费用),该费用包含甲方应依法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处理事故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费用,双方对该数据依法进行了核算。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2、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于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全部 万元赔偿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将该款存入乙方个人账户,开户行为 银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凭据。乙方各位成员均同意该款支付方式,如由此引发分配争议,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
3、违约责任:
(1)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基于 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员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
(3)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其为死者 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4、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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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1、户口簿复印件;
2、父母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
收 款 凭 据
今收到 死亡赔偿款共计 元。该纠纷就此了结,再无
任何争议。
收款人:
年
日 月
10
范文三: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越来越多?,那么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呢?近年来,亲属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也存在?分歧,导致判决结?果的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兰州专业交通肇事?辩护?委托律师表?示,本文将阐述?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权利?主体及分配?原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由于法律未?明文规定赔?偿权利人之?间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等问题。故实践中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常常?会因认识不?一致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夫或?妻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规定分配?。还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赔偿义?务人对死者?因其非正常?死亡所造成?的一种物质?损失的赔偿?,应比照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也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依法不能继?承,而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分享。争议存在,说明没有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正确?认识其分配?主体与原则?。
1、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即分配主?体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
这里有个情?况,即父母家庭?成员身份的?确定问题,在父母多子?女情况下,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算不算死者?的家庭成员?。在实践中,有些人因此?认为,此时,死者父母不?是死者家庭?成员,不应成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即分配主体?。笔者认为,该观点有失?偏颇,无论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基于直系血?亲关系,父母永远是?其最亲近的?人,对每个子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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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父母都是其?家庭成员。因此赔偿权?利人近亲属?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与《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重合并不矛?盾。
2、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的分配原则?。
实践中存在?多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赔偿权利?人与《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重合,故应当由死?者近亲属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平均分配。因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杀人)等造成的死?亡,死亡赔偿金?可以协商分?配,协商不成一?般应该均分?。理由:首先,死亡赔偿金?被定性为物?质损失,其计算依据中直接的一??个指标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纯收?入。这些财产在?死者正常死?亡后最终会?被继承。其次,死者的近亲?属是导致死?亡的侵权行?为的间接受?害者。死者的死亡?给他们带来?痛苦,也使他们丧失了未来可??以预期继承?的遗产。再次,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我国?虽无明文规?定,但对于死者?身后的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却不乏?先例。如《保险法》有所规定。保险金是被?保险
偿,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相?近。 人死亡?后获得的赔?
该观点存在?问题是,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死亡赔偿金?产生于死亡?之后,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分割时自然?不能依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二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性质是一种?财产性的损?害赔偿,而且死亡赔?偿金非受害?人生前所有?,性质上不同?于遗产。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因此?丧失,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假设未死亡?可能获得的?收入的赔偿?。而受害人假?设未死亡,受害人的收?入显然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死亡赔偿金?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该观点存在?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后?,夫妻关系终?结。死亡赔偿金?是因一方死?亡而得,发生在夫妻?关系终结后?,所以不是共?同财产,不能先分出?一半给生存?方。
第三种观点?认为,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虽与《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可以重合?,但并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程?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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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配时必?须同时考虑?另外两个因?素:一方面必须?考虑到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赔?偿权利人中?是否可以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形存在?。这两个不同?于《继承法》中法定继承?所确定的均?分原则的特?点,表明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并不适用?《继承法》。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但基本原则?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抚养关系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而不是一定?要等额分配?。笔者持有该?观点。
如一案例中?,某公司的司?机将武女士?撞死,公司一次性?赔偿武女士?丧葬费、生前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近40万?元。武女士的丈?夫、女儿领取后?,给了武女士?的母亲2万?元。武女士的母?亲认为自己?所得份额过?低,起诉至通州?法院。法院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时认定,作为武女士?的近亲属,其夫、其女、其母都有权?获得赔偿,而其丈夫、女儿因与她?共同生活,所受打击精?神痛苦更大?,分配时应予?以考虑。所以分割时?采用35:35:30的比例?确定其夫、其女、其母各自份?额。判决,武女士的丈?夫、女儿给付武?女士的母亲?12万余元?。
当然,如果赔偿权?利人中有人?对自己享有?的部分份额?向赔偿义务?人明示放弃?或在赔偿权?利人中放弃?或在权利人?中转让,均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死亡赔偿金?分配中涉及?的问题
1、死者生前的?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偿还?债务的主张?,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有人认为可?以,而且债权人?应优先于法?定继承人受?偿,法理依据是?恢复原状原?则,我国继承法亦规定死者??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前必?须先以遗产?清偿债务。因此,死者的债权?人也是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之一?。笔者认为不?妥,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关?系性质,既不是死者?生前财产,其分配主体?中也没有死?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决定?了该款专属?于其近亲属?。该款不属于?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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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2、死亡赔偿金?获得者应否?对死者债务?承担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了遗产继?承人在其所?获遗产范围?内对死者生?前的债务负?偿还责任,死亡赔偿金?是死者亲属?应得的经济?补偿,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不是遗产,不属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范畴。法律未规定?死亡赔偿金?获得者对死?者债务承担?责任。
3、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意?愿确定权利?人或作为其?遗产进行分?配呢?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行为。死者生前的?财产,死后性质即转变为死者??的遗产,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双方协?议约定,义务主体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全部?费用为如5?0万元,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赔偿?金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应包括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法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抚?养人合理分?割。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分割。本文所称死?亡赔偿金即?为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列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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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我有一个朋友38岁因为跟别人帮忙,晚上在工地翻车身亡.现得到60万赔偿金.他结婚10年没有孩子,跟老婆分居一年,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他老婆一年前偷偷转走了家里所有的财产有证据.朋友的父母身体都不好长年服药,而现在他老婆还想要这笔赔偿金,该不该给?应该给多少? ··死亡赔偿金一般分三部分构成:丧葬费;遗属赡养、抚养费;精神抚慰金。 丧葬费可以实际支出;遗属费按养老、养小的具体年龄计算;精神抚慰金是对亲属的精神安慰,参照继承人范围分配。 既然妻子感情不好,有离婚期间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精神抚慰金可以不分或少分,但,需要证据证明。 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分配;如果有争议,就需要去法院诉讼解决。
范文五: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
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实务中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分配原则有不同的意见:有的律师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另外的律师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在死者近亲属中平均分割。还有的律师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但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素,不一定要平均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死亡时尚未由其所有,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侵权责任法》第18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侵权责任法中的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中包含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在分割死亡赔偿金时应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是否需要死者扶养等因素。登陆北京清算律师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点。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张学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