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土地划拨与出让的区别
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一、费用不同。出让地要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地不用交。
二、权利不同。出让地可以由出让人自主转让、抵押等。划拨地处置需要划拨机关批准,转让时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适用范围不同。划拨地一般都限制用于和国家利益有关的项目,如国防、公路、机关办公等(有具体明细),出让地则没有限制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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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
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
【弊端】个人认为,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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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最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
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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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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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对国家投资的党政军机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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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私立的学校不能享受划拨政策。
哪个有利,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目的一看上面的政策就知道了。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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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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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
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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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中国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
?乡(镇)、村企事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 第二,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的集体土地;
第三,1962年以前调用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
第四,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的土地;
第五,过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
第六,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
?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集体拨用;
第二,私有宅基地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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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通过继承、购买房产使用集体土地。
?农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第一,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与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
第三,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第四,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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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用地的使用权。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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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土地出让及土地划拨区别
土地出让及土地划拨区别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
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范文三:土地划拨的审批流程
关于土地划拨的程序及审批流程
1.《预审意见》 :包括划 《 预审意见》 拨土地的范围、 性质、 用 途、划拨归属对象等。 2.《勘测定界图》 《勘测定界图》
1.
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科
《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
2.
需要材料: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 2.《预审意见》 (复印件) 《勘测定界图》 (复印件)
建设局 开发办
项目环评
3.
需要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2.《预审意见》 (复印件) 《勘测定界图》 (复印件) 《选址意见书》 (复印件)
行政大厅 环保局窗口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
需要材料: 1. 立项申请(或《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 ) 2.《预审意见》 (复印件) 《勘测定界图》 (复印件) 《选址意见书》 (复印件) 3. 环评报告
4.
发改委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需要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表; 2. 计划局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 总平面图(2 份)
建设局 开发办
土地划拨申请
需要材料: 1. 关于划拨土地的申请; 2.《预审意见》《勘测定界图》《选址 、 、 意见书》 (复印件) 3. 总平面图 4.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发改委立项批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审批通过后,十天公式期 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科
6.
7.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范文四:1土地划拨过程土地划拨过程的时空变化有3种一是属性
第22卷第3期1997年9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学报
JournalofWuhanTechnicalUniversityofSurveyingandMappingVol.22No.3Sept. 1997
顾及时态地块的土地划拨时空数据组织3
乐燕芬1 陈 军2
1.(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市珞喻路39号,430070)
2.(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100044)
摘 要 以土地划拨为例,分析了地块分割、合并、复杂划拨和属性变化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构造了一个顾及时态对象的时空模型。该模型用非第一范式和两层时间标记组织地块的时空数据,并借助于活动地块表、不活动地块表和后向指针索引表建立了每个时态地块与其时态邻域地块之间的链接关系。关键词 时态GIS;土地划拨;时空模型;时空数据组织;非第一范式;两层时间标记分类号 P208;P273;TP311.12
1 土地划拨过程
土地划拨过程的时空变化有3种:一是属性变化,空间不变;二是空间变化,属性不变;三是空间和属性同时变化[1]。地块的空间变化可以进一步分成两种基本类型:分割和合并。分割指原来的一块地分裂成n(n≥2)块地。合并指原来的m(m≥2)块地合并成一块地。分割与合并的组合构成复杂划拨,即原来的m(m≥2)地块经过重新划分变成新的n(n≥2)块地。
图1描述了一个包含地块分割、合并、复杂划拨和属性变化的土地划拨过程。其中前三次划
拨土地的空间和属性状态都变了,最后一次只有
属性(土地用途)变化。表1列出了图1中每个地块的属性。1949年初始土地登记时,该地区有三宗地,其中1321121和1321122是住宅用地,1321123是菜地。1980年6月10日,地块1321123分割成1321124和1321125,其中1321124仍为菜地,1321125为住宅用地。1988年3月20日,1321122的使用者(自来水公司)买下1321124地块的使用权,用于扩建职工住宅。1994年10月2日,该小区经重新规划将地块1321121和1321126划成1321127和1321128。其中1321127仍归自来水公司使用,1321128宗地批给华联集团建商场。随着人口的增加,1995年2月6日,
市政府征收
图1 土地划拨过程
Fig.1 ProcessofLandSubdivision
了1321125,建了一所幼儿园。
2 土地划拨过程中时空变化的表达
2.1 现有的4种主要时空模型
时空概念模型较好的起点是一组流行的在空间和时间上重复出现的影像。一些精练的时间概念,如时空立体、连续快照、基状修正、时空复合等
主导着这一主题[7]。
2.1.1 时空立体
时空立体(图2)用图形表示了二维空间沿着时间维发展的过程。随着数据量的增大,从这个立体中获取信息会变得很复杂,难以处理。2.1.2 连续快照
连续快照(图3)是时间片的一系列快照。它适用于边界几乎不变的多边形层(如1960年起
收稿日期:1997206202.乐燕芬,女,25岁,助工,现从事城市信息系统研究。 3国家教委霍英东教育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49471059。
表1 图1中的地块属性
Tab.1 AttributesofLandParcelsinFig.1
地号
132112113211221321123132112413211251321125132112613211271321128
面积
120500380190190190690700110
土地使用者竺鹏飞
自来水公司刘伟新刘伟新俞兴发三市幼儿园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华联集团
法定代表人竺鹏飞顾德华刘伟新刘伟新俞兴发李 明顾德华顾德华袁永明
用途住宅住宅菜地菜地住宅教育住宅住宅商业
T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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