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训子阅读答案
训子阅读答案
训子阅读答案篇一:小小说《父子》阅读训练题及答案
父 子萧忠民 半夜,201宿舍的聚会散了。应邀来的几位女同学,各人颊上带了半醉的酡红,相挽而去。桌上地下,尽是残羹剩汁,果壳糖纸。同房的几位,歪倒在床上,沉浸在醉饱的酣畅里。独有陈双喜,神思恍惚,坐立不宁。 转了几圈,他走出宿舍门,立在楼廊眺望夜色里显得十分空旷的校园,心里纳闷:“怎么回事,爹还不回,” 上午,他从僻远的乡下赶回学校,老爹与他同路,挑一担自做的扫把来城里卖。下午,老爹卖完扫把,赶来学校,将所得的60元钱交给双喜。因为晚了,只好歇一晚,明日再赶路回家。同宿舍的同学都到齐了,商议着晚上聚会一次,把班上的几位女同学也请来了。双喜虽然口里赞同,但一想到爹,心里甚是尴尬:爹那身粗布衣裳,一双满是老茧的大手,黑皱的面容,更有那乡下汉子的粗俗谈吐,让女同学见了,怎好意思,没奈何,买来张电影票,把爹支出去了。愉快的聚会中间,他生怕老爹突然走回来,让他难堪。 可是,此刻聚会已散,电影也早该演完了,还不见爹回来,莫非他老人家赌气回乡下去了, 想到这儿,双喜心里打起鼓来了,连忙下去探寻。偏西的月儿被云层
遮住了,校园内道路幽暗,少有行人。转了几处,向校传达室,冷饮店和俱乐部几个还亮着灯的处所打听,都没有结果,只得闷闷走了回来。到宿舍附近,偶然朝东端一望,只见垃圾站附近的一棵树下,有点红光一闪一闪,似有人在抽烟。 陈双喜疾步走过去,那黑影站起来,拍拍屁股,咳了两声。 “啊,爹,您怎么坐在这儿,” “这里不好吗,你们的聚会结束了,” 老爹只淡淡地应了一句,掷掉烟头,弯腰拿起一个东西,递给双喜。“刚才给你们屋子做了个扫把呢,你拿回去。”原来,老爹下午来到儿子宿舍里,看到那脏乱不堪的样子,想找个扫把将屋子清扫一番,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只扫把,原来那只只剩下把柄了,就后悔自己没有带一只来。晚上看完电影后,又想起扫把的事来了。于是便去木工房讨了木棒、棕索之类,不一会儿工夫便做成了一个新扫把。走到宿舍门口,见儿子和同学们正在喝酒聚会,热闹非凡,便默默地走开了。在校园转了几圈后,索性坐到大树下抽起烟来。儿子的心事,他自然明白。但也晓得自己这副模样很不体面,因而也不怪罪儿子。这会儿,见双喜有些不愿拿扫把,心里便不痛快了。攥着扫把的那只粗黑的大手微微抖动着。 “放心吧,孩子,这扫把丢不了你的脸~” 第二天,2
01宿舍,除了陈双喜,其余几位直睡到日当正午才醒。睁开朦胧的双眼,都惊喜地发现,夜里狼藉不堪的宿舍,现在却整理得井井有条,地光桌洁,门角处,还添了把崭新的扫把呢~ (选自《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精品赏析》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9(请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3分) 20(文中“老爹”和陈双喜各是怎样性格的人,(4分) 21(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放心吧,孩子,这扫把丢不了你的脸”的含义,(3分) 22(文中运用了对比手法塑造“老爹”形象,请举一例作具体分析。(4分) 23(本文注重细节描写,请结合其中一处说说它对刻画人物的作用。(3分) 24(“老爹”留下的只是60元钱和扫把吗,请谈谈你的感悟。(3分) 参考答案:19(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3分)要点:父亲来校看双喜;双喜为聚会安排父亲看电影;双喜不愿接受扫把,父亲动怒;双喜转变。20((4分)“老爹”:勤劳善良,节俭,爱子,善解人意,教子有方等。(2分)陈双喜:热爱父亲,爱慕虚荣,知错能改(2分)21((3分)要点:实质上是说他不会给儿子丢面子。扫把所代表的节俭、勤劳的品德不会让人丢面子。22((4分)写出一组对比给2分,指出对比对塑造人物形象的作用给2分。23((3分)指出细节描写1分,写出作用2分。24((3分)要点:(1)发扬父辈的美德;(2)珍惜父母之爱;(3)善待父母之爱;(4)要学会感恩(其它感悟合情理也可给分)
训子阅读答案篇二:三年级语文句子训练【答案】
三年级语文句子专项训练
一、按要求改写句子。
(1)树叶飘落下来。(改写成比喻句)
树叶像蝴蝶一样飘落下来。/蝴蝶似的树叶飘落下来。
(2)蟋蟀在阳台上鸣叫。(改写成拟人句)
蟋蟀在阳台上唱歌。
(3)小草从地里长了出来。(改写成拟人句)
(4)雨水淋湿了我的衣服。(改写成被字句) 我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了。
(5)我终于取出了装在书包里的小人书。(改写成把字句) 我终于把小人书从书包里取出来了。
(6)这四条腿太细了,怎么配得上这两只美丽的角呢,(改写成陈述句)
(7)人们怎能不把香港称为“东方之珠”呢,(改写成陈述句)
人们把香港称为“东方之珠”。/人们不能不把香港称为”东方之珠”。
(8)这样认真地学习,肯定能考出优秀的成绩。(改写成反问句)这样认真地学习,怎能不考出好成绩,
二、加上适当的关联词语,把两个小句合成一句话,使句子更简洁。
(1)小华的字写得很快。小华的字写得很好。
(2)我们发动群众。我们能很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任务。
(3)妈妈回到家。妈妈赶紧做饭。
三、缩句
(1)我班李明同学认真地完成了当天的作业。( 李明完成了作业。 )
(2)我们要养成讲文明懂礼貌的好习惯。( 我们要养成好习惯。 )
(3)解放军叔叔在炎热的夏天练习射击。 (解放军叔叔练习射击。)
(4)松鼠的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大尾巴翘着。 )
四、修改病句。
五、造句
1.不是??而是
2.只要??就??
3.不但??而且??
4.既??又??
5.犹豫
6.因为??所以??
7.一会儿??一会儿
六、给下面的句子加上标点:(请注意提示语的位置)
1
2
3
4.
5.6.7.
多音字:
似:sì( )
shì( )
发:fā( ) sh
fà()
相:xiāng( )
xiàng()
zhuǎ(
爪:zhǎo( )
乘:shang(
ch?ng(
处:chù( )
chǔ( )
称:chēng(
chang(
chan(当:dāng()dàng ( )mān( )j扇:shàn (倒:dǎo(dào( )作:zuō( zuò( ) ) 舍:shě( ) sha( 参:cān( shēn( ) 落: luò( ) lào( )là( 磨: mó( ) ò( )ī( ) )几:jǐ( ))血:xua()xiě()溜:liū(liù( ) 量:liáng( )liàng() 撒:sǎ( ) ) sā()) 调: tiáo() diào( ) )) )) ) ) ) )
训子阅读答案篇三:小学五年级语文课内阅读练习题(带答案)[1]
小学五年级语文课内阅读练习题
班级: 姓名:
第十册第二单元“课内阅读”大检阅
【参考答案】
一、整体感知
1、这三首古诗词描写的是古代儿童有趣的生活,表达了儿童 无忧无虑 、天真烂漫的天性。
2、《牧童》是 唐 代诗人吕岩 写的;《舟过安仁》是 宋 代诗人杨万里 写的;《清平乐.村居》是一首 词 ,“清平乐“是 词牌名 ,是宋代词人辛弃疾所作。
3、《清平乐.村居》中描写孩子调皮的诗句是:
最喜小儿亡赖 , 溪头卧剥莲蓬 。
4. 《清平乐.村居》中的“亡赖”是 意思。《牧童》 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
中两句,让我体会到了乡村孩子饥来即食、困来即眠、以地为床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5、《舟过安仁》这首诗中的 怪生无雨都张伞,不是遮头是使风。
两句表现了作者对两个孩子天真、聪慧的欣赏。
6、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牧童》) 一个“铺”字,我仿佛看到茂盛的青草好宽阔的原野。一个“弄”字,表达了牧童轻松(无忧无虑)的心情。
7、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童年却一去不还了。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冬
阳童年骆驼队》) 这句话表达作者对骆驼队的思念,对童年生活的留恋。
8、我明白了——世界上重大的发明与发现,有时还面临着受到驱逐和迫害的风险。(《童年的发现》) 这句话的意思是作者从自己童年不愉快的经历中知道:世界上的发明和发现都会历尽艰辛,付出代价。
二、课内阅读
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 吴音 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 溪东 ,中儿正织 鸡笼 。最喜小儿 亡赖 ,溪头卧剥 莲蓬。 1、 把词补充完整。
2、 用自己的话说说最后一句的意思。 最令人欢喜的是小儿的调皮神态,横卧在溪头草丛——剥食着刚刚摘下的莲蓬。
3、 你能用两个四字词语来概括一下文中描写的小儿吗, 无忧无虑 天真活泼
4、语言表达
这三首古诗词中,都有关儿童的描述,你最喜欢哪一个,说明理由。 我最喜欢《牧童》一诗,因为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鲜活的牧童晚归休憩图,反映了牧童生活的恬静与闲适,同时也表达了诗人远离喧闹、安然自乐的生活的向往。
(二)《冬阳.童年.骆驼》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 咀嚼脸 ,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
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 沾在胡须上。
1、下面的句子缩写正确的一项是( C )
A. 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
骆驼摘下毡帽。
B. 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不懂的事就问。
C. 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铃铛响。
D. 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 我住在北京。
3、整体感知
1、这篇课文是《城南旧事》的序言,作者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 。上一册我们学过她写的一篇文章《窃读记》。
2、本文围绕骆驼队,主要写了我学骆驼咀嚼 、 我对骆驼系铃铛的想象 、我想替骆驼剪绒毛 、在夏天我不见骆驼的踪迹 、这几件事。
一、阅读《冬阳?童年?骆驼队》选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门前。
的毡帽,头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旱
爸爸在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
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jiáo)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
上牙和下牙交错的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总会到的;慢慢地嚼
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铛、铛、铛地响。
1(“卸”字用音序查字法应查 X,用部首查字法应查 卩 部。
2(用“?”在文段中的括号里选择恰当的词语或读音。
3(用“ ”画出描写骆驼外貌和咀嚼时样子的句子。
4(读读画线的句子,说说你从中体会到什么,
5(用“,,”画出说明骆驼能沉得住气的句子。从中你体会到了什么,
二、阅读《冬阳?童年?骆驼队》选段,回答下面的问题。
为什么要系()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戴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shā mò(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您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倒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耐不住那长途jì mò(寂寞)的旅程,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
增加一些行(hánɡ ”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1(从括号内选一个正确的读音划上“ ”。
2(在拼音旁的括号里写上词语。
3(把划线的句子改成反问句。
4(爸爸认为我的想法更美的原因是:我将带上铃铛的原因看作是人忍不住寂寞
5(就骆驼上系铃铛这个问题,你同意谁的看法,理由是什么,
我同意作者的看法。因为作者将这个原因分析得很美,所以我同意作者的看法
三、阅读《童年的发现》选段(一),回答下面的问题。
我的发现起始于梦中飞行。每天夜里做梦我都飞,我对飞行是那样迷恋,只要双脚一点,轻轻跃起,就能离开地面飞向空中。后来,我甚至学会了滑翔,在街道上空,在白烨林梢头,在青青的草地和澄澈的湖面上盘旋。我的身体是那样轻盈,可以随心所欲,运转自如,凭着shuānɡ bì( )舒展和双腿弹动,似乎想去哪里就能飞到那里。
我以为在同学中间只有我一个人具有飞行的tiān fù( ),可是,有一天我终于弄明白了,每到夜晚,我的小伙伴们也都会在梦中飞腾。那天,我们几个人决定去见我们的老师,让他来解答这个奇妙的问题。
1(在拼音旁的括号里写上词语。
2(给文中带点的字词选正确解释划上“ ”。
欲:? 欲望 ? 想要;希望 ? 需要 ? 将要
范文二:训子阅读答案
训子
富翁子不识字,人劝以延师训子。先学“一”字是一画,次“二”字二画,次“三”字三画。其子便欣然投笔,告父曰:“儿已都晓字义,何用师为?”父喜之,乃谢去。一日,父欲招万姓者饮,命子晨起治状,至午不见写成。父往询之,子恚曰:“姓亦多矣,如何偏姓万。自早至今,才得五百画着哩!”
(注释)(1)训子:教导儿子。(2)恚:怨恨。
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词语。(1分)
①儿已都晓字义( ) ②人劝以延师训子( )
2.文中能表现其子认为自己学有所成时的神态的一个词是?(2分)
3.本文是一则笑话,结合实际,谈谈此文给你的启发。(2分)
答案:
1(1)懂得 (2)请
2.欣然
3.学习应谦虚,精益求精。不能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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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和凝传、古弼、郑氏训子、康保裔御敌、范仲淹、姚广孝、象文言文译文
和凝,字成绩,郓州须昌人也。其九世祖逢尧为唐监察御史,其后世遂不复宦学。凝父矩,性嗜酒,不拘小节,然独好礼文士,每倾赀以交之,以故凝得与之游。而凝幼聪敏,形神秀发。举进士,梁义成军节度使贺瑰辟为从事。瑰与唐庄宗战于胡柳,瑰战败,脱身走,独凝随之,反顾见凝,麾之使去。凝曰:“丈夫当为知己死,吾恨未得死所尔,岂可去也!”已而一骑追瑰几及,凝叱之不止,即引弓射杀之,瑰由此得免。瑰归,戒其诸子曰:“和生,志义之士也,后必富贵,尔其谨事之!”因妻之以女。
天成中,拜殿中侍御史,累迁主客员外郎,知制诰,翰林学士,知贡举。是时,进士浮薄,喜为喧哗以动主司。主司每放榜,则围之以棘,闭省门,绝人出入以为常。凝彻棘开门,而士皆肃然无哗,所取皆一时之秀,称为得人。
晋初,拜端明殿学士,兼判度支,为翰林学士承旨。高祖数召之,问以时事,凝所对皆称旨。天福五年,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高祖将幸邺,而襄州安从进反迹已见。凝曰:“陛下幸邺,从进必因此时反,则将奈何?”高祖曰:“卿将何以待之?”凝曰:“先人者,所以夺人也。请为宣敕十余通,授之郑王,有急则命将击之。”高祖以为然。是时,郑王为开封尹,留不从幸,乃授以宣敕。高祖至邺,从进果反,郑王即以宣敕命骑将李建崇、焦继勋等讨之。从进谓高祖方幸邺,不意晋兵之速也,行至花山,遇建崇等兵,以为神,遂败走。出帝即位,加右仆射,岁余,罢平章事,迁左仆射。
汉高祖时,拜太子太傅,封鲁国公。显德二年卒,年五十八,赠侍中。
凝好饰车服,为文章以多为富,有集百余卷,尝自镂板以行于世,识者多非之。然性乐善,好称道后进之士。唐故事,知贡举者所放进士,以己及第时名次为重。凝举进士及第时第五,后知举,选范质为第五。后质位至宰相,封鲁国公,官至太子太傅,皆与凝同,当时以为荣焉。 【译文】和凝,字成绩,郓洲须昌人。他的九世祖和逢尧曾任唐朝检察御史,从他以后,后世都没有做官读书的。和凝的父亲和炬,喜欢喝酒,不拘小节,然而特别喜欢接纳文人,常常倾尽家财来交接文人。因此和凝结识了一些文人。和凝从小就聪明伶俐,姿态俊秀,神采奕奕。考取进士后,梁义成军节度使贺瑰聘他担任从事。贺瑰与后唐庄宗在胡柳交战,贺瑰被打败了,逃跑时只有和凝跟随着他。贺瑰回过头来看见和凝,挥手让他赶快走。和凝说:“大丈夫应当为了解自己的人而死,我常为自己没有死的处所而感到遗憾,怎么能离开您呢!”过了一会,有一名敌骑追赶过来,快赶上贺瑰了,和凝大声呵斥,那骑士仍不停止,和凝就拉开弓射死了他,贺瑰因此幸免于难。贺瑰回来,告诫他的孩子们说:“和凝这年轻人,有志气,讲义气,以后必然会富贵,你们要好好侍奉他!”于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和凝。
天成年间,朝廷授予和凝郎中侍御史一职,后和凝多次升官至主客员外郎,主管皇帝的诏书;又担任翰林学士,主管贡举等。当时,进士中有很多轻浮的人,喜欢吵吵闹闹对待主考部门。主考部门每次公布考榜,就事先围上荆棘,关上省门,不让人出入,以至成为常规。和凝拆掉荆棘,打开省门,考生见了考榜也不再吵吵闹闹,所录取的都是当时最优秀的人,称的上是得了人才。
后晋初,朝廷授予和凝端明殿学士,兼管度支,同时任翰林院学士承旨。高祖多次召见他,以时事询问他,他的回答都能让高祖满意。天福五年,朝廷授予他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官职。
高祖将要到邺都,当时在襄州的安从进已表现出要谋反的迹象。和凝说:“高祖您要到邺都去,安从进必然乘机反叛,您看该怎么办?”高祖说:“你看该怎么办?”和凝回答:“先于别人采取行动的人,就能制服别人。请您写十几封诏书,先授给郑王,有急事就命令将领进攻安从进。”高祖认为这样非常好。这时,郑王担任开封尹,留下来不跟随高祖去邺,高祖就授给他诏书。高祖到了邺,安从进果然谋反,郑王就以诏书命令骑将李建崇、焦继勋等人征讨安从进。安从进认为高祖刚刚去邺,没料到晋兵会迅速出动,行军到花山,遇见李建崇等人的军队,以为有神灵相助,于是败逃。出帝即位,加授和凝右仆射。一年后,免掉他的平章事官职,升为左仆射。
后汉高祖时,授他太子太傅,封为鲁国公。显德二年去世,终年五十八岁,朝廷追赠他侍中。
和凝喜欢装饰车子和章服,写文章把多作为富有,有一百多卷的集子,曾经自己刻板行印于世,有识之士多批评此事。但他天性喜欢做善事,喜欢表扬后起的文士。唐代旧例,主管贡举的官吏在录取进士时,以自己当年及第的名次为最尊。和凝考中进士时的名次是第五,后来他主持贡举,就选中范质为第五名。后来范质做到宰相,封鲁国公,官至太子太傅,都与和凝相同,当时人以此为荣耀。
魏主畋于河西,尚书令古弼留守。诏以肥马给猎骑,弼悉以弱者给之。帝大怒曰:“笔头奴敢裁量朕!朕还台,先斩此奴!”弼头锐,故帝常以笔目之。弼官属惶怖,恐并坐诛,弼曰:“吾为人臣,不使人主盘于游畋,其罪小;不备不虞,乏军国之用,其罪大。今蠕蠕方强,南寇未灭,吾以肥马供军,弱马供猎,为国远虑,虽死何伤!且吾自为之,非诸君之忧也。”帝闻之,叹曰:“有臣如此,国之宝也。”赐衣一袭,马二匹,鹿十头。(选自《资治通鉴》第一百二十四卷)
北魏国主拓跋焘去河西狩猎,尚书令古弼留守平城。拓跋焘下诏让古弼将肥壮的马送给打猎骑兵,但古弼提供的却全是瘦弱的马。拓跋焘勃然大怒说:“笔头奴胆敢对我的诏令打折扣。我回去,先折了这个奴才!”古弼的头长得很尖,拓跋焘经常把他的脑袋比作笔尖。古弼的属下官员惶然恐怖,唯恐自己受牵连被杀。古弼却说:“我身为人臣,不让人主沉湎于游玩狩猎之中,这个罪过是小的。如果不预防国家出现的不测之事,使国家缺少军队所用的物资,这个罪过才是大的。现在蠕蠕正处于强盛时期,南方贼寇还未消灭,我把肥壮的马供军队所用,瘦弱的马供打猎所用,这是为国家做长远打算,虽然被处死了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这一切是我一个人所做的,你们不要担心。”拓跋焘听说后,感叹说:“我有这样的臣子,是国家之宝呀。”赏赐给古弼一套礼服、两匹马和十头鹿。
郑氏训子 原文
初,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居于东都。诸子皆幼,母自教之。宅后古墙因雨溃陷,得钱盈船,奴婢喜,走告母。母往,焚香祝之曰:“吾闻无劳而获,身之灾也。天必以先君余庆,矜其贫而赐之,则愿诸孤他日学问有成,乃其志也。此不敢取!”遽命掩而筑之。
景让在浙西,有左都押牙忤景让意,景让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母闻之,景让方视事,母出坐听事,立景让于庭而责之曰:“天子附汝以方在国家刑法,岂得以为汝喜怒之资,妄杀无罪之人乎!万一致一方不宁,岂惟上负朝廷,使垂年之母衔羞入地,何意见汝先人乎?”命左右褫其衣坐之。将挞其背,将佐皆为之请,拜且泣,久而乃释之。军中由是遂安。
翻译
李景让的母亲郑氏, 个性严明. 早年守寡, 家道清贫, 居住在东都(今河南商丘县以东). 子女们都还很年幼, 郑氏自己教导这些孩子.
他们居住的房子后面的古墙因为下雨而倒塌, 墙里落出的钱不计其数, 奴婢很高兴, 赶快跑去告诉郑氏. 郑氏来到古墙边上, 上香祷告道:"我听说不劳而获, 是人生的灾难. 这些钱肯定是我去世的丈夫积留的恩德, 是老天爷可怜我们过的贫苦, 赏赐给我们的. 希望这几个孩子以后学有所成, 这也是他们的志向. 所以, 这些东西我们不敢要." 然后立刻叫人将钱埋掉, 重新把墙筑好.
李景让在浙西任职的时候, 有一个左都押牙违背他的意思, 李景让执行军棍, 这个人被杖责而死. 军中一片愤怒, 将士们都想造反了. 郑氏听说这件事情后, 李景让才重视这件事情起来. 郑氏坐在堂上亲自过问这件事情, 让李景让站在大厅里责斥道:"天子给予你权力, 是让你执行国家刑法, 维护一方安宁, 你怎么可以把这样的权力当作你公报私仇的工具, 滥杀无辜呢? 万一因为这样而导致你的管辖范围内不得安宁, 岂不是有负朝廷重望, 你让我这个垂暮之年的老母带着这样的耻辱, 我下地之后有什么脸面去见你死去的父亲?" 说着让左右侍卫脱下郑景让的衣服, 用棍子抽打他的脊背. 辅佐李景让的将士们都来为他请命, 他们跪着哭了很久, 郑氏才饶了郑景让. 因为这件事情, 军中的愤怒于是才平息了下来.
初:从前,当初
景让:原名郑景让,字后己,唐朝人,官至御史大夫。
东汉:汉、唐时期以洛阳为东都
走:跑 祝:祈祷
余庆:积留的恩德 矜(jīn):怜悯
孤:年幼丧父为孤 遽(jù):立刻
左都押牙:官职名 忤(wǔ):触犯
愤怒:非常气愤
变:叛乱 方:才 视事:处理事务
听事:官员的办公场所 方面:地方,地区
垂年:晚年 褫(chǐ):脱去 请:请求 由是:因此
感受
景让的母亲具有怎样的品德,请结合文意概述。
1. 景让的母亲现身说教,让孩子明白不劳而获是不行的,而在军中自己的孩子犯错,母亲也没有偏袒
在生活中母亲也是无私的教导我们。
2. 严母出孝子,郑氏含辛茹苦养育儿女,可是她人穷志不穷,不贪图钱财,尤其是严厉教育孩子的那番苦心,又一次让我们领略了一位教子有方、深明大义的伟大女性形象。
康保裔御敌
康保裔,河南洛阳人。祖志忠,讨王都战没。父再遇,从太祖征李筠,又死于兵。保裔在周屡立战功,及再遇阵没,诏以保裔代父职,从石守信破泽州,又从诸将破契丹于石岭关,领登州刺史。寻知代州,移深州,领凉州观察使。真宗即位,召还,以其母老勤养,赐以上尊酒茶米。诏褒之,为高阳关都部署。契丹兵大入,诸将与战于河间,保裔选精锐赴之,会暮,约诘朝合战。迟明,契丹围之数重,左右劝易甲驰突以出,保裔曰:“临难无苟免。”遂决战。二日,杀伤甚众,蹴践尘深二尺,兵尽矢绝,援不至,遂没焉,时车驾驻大名,闻之震悼,废朝二日,赠侍中。以其子继英为六宅使、顺州刺史,继彬为洛苑使。继英等谢曰:“臣父不能决胜而死,陛下不以罪其拏幸矣,臣等顾蒙非常之恩!”因悲涕伏地不能起。上恻然曰:“尔父王事,赠赏之典,所宜加厚。”顾谓左右曰:“保裔父、祖死疆埸,身复战没,世有忠节,深可嘉也。”
保裔谨厚好礼,喜宾客,善骑射,弋飞走无不中。尝握矢三十,引满以射,筈镝相连而坠,人服其妙。屡经战阵,身被七十创。贷公钱数十万劳军,没后,亲吏鬻器玩以偿。上知之,乃复厚赐焉。
[译文]
康保裔,是河南洛阳人。祖父叫康志忠,在攻打汴梁时战死了。父亲叫康再遇,跟太祖打李筠,又死在战场上。康保裔在周朝屡立战功,等到康再遇战死之后,皇帝下诏书让康保裔代替了父亲的职位,跟石守信一起攻下了泽州。又和一些将领在石岭关打败了契丹人,做了登州刺史。不久又作代州,又做深州刺史,还做过凉州观察使。后来真宗即位,把康保裔诏回朝内,因为母亲年老需要勤加奉养,拿上
等的尊酒茶米赐给他。皇帝下诏书嘉奖了康保裔,又让他去做了高阳关都部署。契丹兵大举入侵,诸将与契丹人在河间开战,康保裔亲选精锐的士兵参与战斗,恰逢傍晚,同契丹人约定第二天早晨打一仗。但第二天一早,契丹人就把他们重重包围,手下劝康保裔换掉盔甲骑马突围逃跑,康保裔说:“面临大难不能苟且偷生。”于是就决战。打了两天,杀死了不少契丹人,地下尘土都踩了二尺深,但最后弹尽粮绝,援兵却迟迟不来,所以战死了。当时皇帝驻扎在大名,一听到康保裔战死了震惊难过,皇帝两天不上朝,追赠康保裔为侍中。封康保裔的儿子康继英为六宅使、顺州刺史,康继彬为洛苑使。康继英等奉旨谢恩说:“父亲没有打胜仗就死了,陛下你不降罪给我们,我们就感到侥幸了,我们蒙受了超出一般的恩惠啊!”说完就流泪哭得爬不起来了。皇帝悲伤地说:“你爹是为国家而死的,封赏,当然要厚重。”然后皇帝对左右的大臣说:“康保裔的父亲、祖父,全部战死沙场,现在他也战死了,他们祖辈都有忠心,绝对值得褒奖。”康保裔为人恭谨仁厚知礼节,好结交宾朋,擅长骑马射箭,箭无虚发,射飞鸟走兽没有不射中的。曾经手握三十支箭,拉满弓射出去,筈镝一个个被射了下来,人人都佩服他的射术之妙。康保裔大战无数,身上有七十处战伤。借了公家的数十万钱款犒劳军队,死后,亲属和部下卖掉器物珍玩来偿还。皇帝知道后,就重重赏赐他。
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 方贵显时,置负(靠近)郭(外城)常稔(rěn,谷物成熟)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择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而时共出纳焉。日食人一升,岁衣人一缣,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娶妇者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葬者如再嫁之数,葬幼者十千。族之聚者九十口,岁入给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沛然有余而无穷。屏而家居俟代者与焉;仕而居官者罢其给。此其大较也。
初,公之未贵显也,尝有志于是矣,而力未逮者二十年。既而为西帅,及参大政,于是始有禄赐之入,而终其志。公既殁(去世),后世子孙修其业,承其志,如公之存也。公虽位充禄厚,而贫终其身。殁之日,身无以为敛(收敛尸体),子无以为丧,唯以施贫活族之义,遗其子而已。 词句注释
范文正公:即范仲淹,字希文,谥文正。
咸:都。
负郭:靠近城市。郭,外城。负,靠近。
稔(rěn):(庄稼)丰收。
缣(jiān):细绢。
逮:达到。
屏:弃,指丢了官。
服义:在正确的道理或正义面前,表示心服。这里指桓子受觞而不辞。
廪稍:公家给予的粮食。
沟中瘠:指饿死在沟渠中。瘠,通“胔”。
俟(sì):等待。
尝:曾经。[1]
岁:年年
白话译文
范文正公,苏州人,平时乐于用钱财帮助别人,选择那关系亲近而贫穷、关系疏远而贤能的人,都予以帮助。
当他贵重显达之时,购置近城保收的良田一千亩,称作“义田”,用来养育救济本家族的人们。使他们天天有饭吃,年年有衣穿,嫁女、娶妻、生病、丧葬都予以资助。选择家族中年长辈高而且贤德的人主管帐目,经常总计收入和支出。每天的饭,一人供给一升米;每年的衣服,每人分给一匹细绢。嫁闺女的发给五十千钱,闺女改嫁的发给三十千钱;娶儿媳妇的发给三十千钱,再娶的发给十五千钱;丧葬发给的费用和闺女再嫁的数目相同,孩子的丧事发钱十千。族人聚居的九十多口,义田每年收入供分配用的稻子八百斛,用它所收入的粮食,来供应在这里的聚居的族人,充裕有余而无枯竭之时。退居在家、等待职务的人予以供给,出仕为官的人则停止供给。这就是它的大致情况。
当初,范公还未贵重显达时,就曾有过这种愿望,而无力实现长达二十年之久。后来做了西部边境的统帅,又入朝参与主持朝政,从此才开始有了俸禄赏赐的收入,而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志愿。他去世之后,后代的子孙修明他的事业,继承他的志向,和他在世的时候一样。他虽地位高俸禄多,却终生过着清贫的生活。逝世的时候,甚至没有钱财装殓,子女们也没有钱财为他举办像样的丧事。他只是把救济贫寒、养活亲族的道义,留传给子女罢了。 首段言简意赅,以”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作为全文的纲领,用以提起下文。文中点明范文正公”好施予“、”赡族人“之善性,是为创办义田的伏笔;且强调施助并非来者不拒的浮滥,而是以”亲而贫,疏而贤“为主要对象。
第二段由总叙而分叙,采取节节进逼的手法,详细记叙义田设置的经过及其良好的规模制度。以”方贵显时“点出时机,”号曰义田“点出主题,”养济群族之人“说明义田的目的,”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赡“为总纲,并领起下文,然后再将救助的概况、对象、管理者及自给自足的运作方式作原则性的概述,具体而微地使人感受到范文正公义田的规模轮廓。尤其在叙述施行办法时,为避免行文之僵化、句式之刻板,特别使用”错综格“中”抽换词面“的修辞方法,例如在”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等四句同样叙述文句之后,转用”葬者如再嫁之数“的表述方法,使得规章制度的介绍,不致於失之严肃呆滞,反而使得语气鲜活灵动,引人共鸣。
姚广孝,长洲人,本医家子。年十四,度为僧,名道衍,字斯道。成祖即帝位,授道衍僧录司左善世。
十六年三月,入观,年八十有四矣,病甚,不能朝,仍居庆寿寺。车驾临视者再,语甚欢,赐以金睡壶。问所欲言,广孝曰:“僧溥洽系久,愿赦之。”溥洽者,建文帝主录僧也。初,帝入南京,有言建文帝为僧遁去,溥洽知状,或言匿溥洽所。帝乃以他事禁溥洽。而命
帝以广孝言,即命出之。广孝顿首谢。寻卒。帝震悼,辍视朝二日,命有司治丧,以僧礼葬。
姚广孝,长洲人,本是医家子弟。十四岁时,他出家为僧,法号道衍,字斯道. 成祖即帝位后,授道衍为僧录司左善世。十六年(1418)三月,姚广孝入朝觐见,这时他已八十四岁,病得很重,此后再也不能去朝见了,仍住在庆寿寺。皇上两次乘车前去探视,两人谈得十分高兴。皇上赐给他金唾壶,并问他有什么要求。姚广孝说道“:僧人溥洽被关在牢里已经很久了,希望能赦免他。”溥洽是建文帝的主录僧。当初,皇上进入南京,有人说建文帝装成僧人逃走了,溥洽知道这件事,有人则说建文帝藏在溥洽家里。皇上便以他事为由禁锢溥洽,而命给事中胡濙等到处寻找建文帝,一直都找不到,溥洽被下狱已有十余年。直到这时,皇上因姚广孝的请求,马上下令将他放出来。姚广孝叩首拜谢。不久便去世了。皇上为之震动悲悼,辍朝二日,并命有关官员治丧,以僧礼安葬。
象
粤中有猎兽者,挟矢如山。偶卧憩息,不觉沉睡,被象鼻摄而去。自分必遭残害。未几释置树下,顿首一鸣,群象纷至,四面旋绕,若有所求。前象伏树下,仰视树而俯视人,似欲其登。猎者会意,即足踏象背,攀援而升。虽至树巅,亦不知其意向所存。少时有狻猊来,众象皆伏。狻猊择一肥者,意将搏噬,象战栗,无敢逃者,惟共仰树上,似求怜拯。猎者会意,因望狻猊发一弩,狻猊立殪。诸象瞻空,意若拜舞,猎者乃下,象复伏,以鼻牵衣,似欲其乘,猎者随跨身其上。象乃行至一处,以蹄穴地,得脱牙无算。猎人下,束治置象背。象乃负送出山,始返。
广东中部有一个猎人,带着箭到山中去。偶然躺下休息,不觉沉沉睡去,被象鼻子卷起带走。他自想一定会被摧残杀害。不一会象把他放在树下,点头叫了一声,群象纷纷而来,在四面环绕,好像有什么请求。先前的那头象伏在树下,仰头看树又低头看人,好像想让他爬树。猎人明白了,就脚踩象背,爬到树上。即使到了树顶,也不知道象要自己做什么。不久,有一头狻猊走来,众象皆伏在地上。狻猊选了一头肥的,想要与之搏斗吃了它,群象战战栗栗,没有敢逃走的,只是都仰头看树上,好像请求猎人怜悯它们。猎人懂得它们的心意,就对着狻猊射了一箭,狻猊马上倒下死去。群象看着天空,好像要跪拜和舞蹈,猎人于是从树上下来,象又伏在地上,用鼻子拉着他的衣服,好像要他坐到身上,猎人便骑上大象。象就走到一个地方,用蹄刨地,得到无法计数的脱落的象牙。猎人跳下象背,把象牙捆好放到象背上,象就背着他送他出山,这才返回。
范文四:郑氏规范
《郑氏规范》原文
第一条 立祠堂一所, 以奉先世神主, 出入必告。 正至朔望必参, 俗节必荐时物。 四时祭祀, 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 。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毕更行会拜之礼。
第二条 第二条 时祭之外,不得妄祀徼福。凡遇忌辰,孝子当用素衣致祭。不作佛事,象 钱寓马亦并绝之。是日不得饮酒、食肉、听乐,夜则出宿于外。
第三条 第三条 祠堂所以报本,宗子当严洒扫扃钥之事,所有祭器服不许他用。祭器服, 如深衣、席褥、盘盏、碗碟、椅桌、盥盆之类。
第四条 第四条 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 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
第五条 第五条 拨常稔之田一百五十亩,世远逐增,别蓄其租,专充祭祀之费。其田券印 “义门郑氏祭田”六字,字号步亩亦当勒石祠堂之左,俾子孙永远保守。有言质鬻 者以不孝论。
第六条 第六条 子孙入祠堂者,当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对语、疾步。晨昏 皆当致恭而退。
第七条 第七条 宗子上奉祖考,下壹宗族。家长当竭力教养,若其不肖,当遵横渠张子之 说,择次贤者易之。
第八条 第八条 诸处茔冢,岁节及寒食、十月朔,子孙须亲展省,妇人不与。近茔竹树不 许剪拜,各处庵宇更当葺治。至于作冢制度,已有《家礼》可法,不必过奢。 第九条 第九条 坟茔年远,其有平塌浅露者,宗子当择洁土益之,更立石深刻名氏,勿致 湮灭难考。
第十条 第十条 四月一日,系初迁之祖遂阳府君降生之朝,宗子当奉神主于有序堂,集家 众行一献礼,复击鼓一十五声,令子弟一人朗诵谱图一过,曰明谱会。圆揖而退。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朔望,家长率众参谒祠堂毕,出坐堂上,男女分立堂下,击鼓二十 四声,令子弟一人唱云:“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 兄者必爱其弟, 为弟者必恭其兄。 听, 听, 听, 毋徇私以妨大义, 毋怠惰以荒厥事, 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用妇言以间和气,毋为横非以扰门庭,毋耽曲蘖以乱厥性。 有一于此, 既殒尔德, 复隳尔胤。 眷兹祖训, 实系废兴。 言之再三, 尔宜深戒。 听, 听,听。 ”众皆一揖,分东西行而坐。复令子弟敬诵孝悌故实一过,会揖而退。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每旦,击钟二十四声,家众俱兴。四声咸盥漱,八声入有序堂。家 长中坐,男女分坐左右,令未冠子弟朗诵男女训戒之辞。 《男训》云:“人家盛衰, 皆系乎积善与积恶而已。何谓积善?居家则孝悌,处事则仁恕,凡所以济人者皆是 也;何谓积恶?恃已之势以自强,克人之财以自富,凡所以欺心者皆是也。是故能 爱子孙者遗之善,不爱子孙者遗之恶。 《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 必有余殃。 ’ 天理昭然, 各宜深省。 ” 《女训》 云:“家之和与不和, 皆系妇人之贤否。 何谓贤?事舅姑以孝顺,奉丈夫以恭敬,待娣姒以温和,接子孙以慈爱,如此之类 是也;何谓不贤?淫狎妒忌,恃强凌弱,摇鼓是非,纵意徇私,如此之类是也。天 道甚近,福善祸淫,为妇人者不可不畏。 ”诵毕,男女起,向家长一揖,复分左右 行,会揖而退。九声,男会膳於同心堂,女会膳於安贞堂。三时并同。其不至者, 家长规之。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 凡事令子弟分掌, 然须谨守礼法以制其下。 其下有事,亦须咨禀而后行,不得私假,不得私与。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家长专以至公无私为本,不得徇偏。如其有失,举家随而谏之。然 必起敬起孝,毋妨和气。若其不能任事,次者佐之。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为家长者当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庶合古人以
身教之之意。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昧昧而昏,须以量容人,常视一家如一身 可也。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家中产业文券,既印“义门公堂产业子孙永守”等字,仍书字号。 置立《砧基簿》 ,书告官印押,续置当如此法。家长会众封藏,不可擅开。不论长 幼,有敢言质鬻者,以不孝论。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子孙倘有私置田业、私积货泉,事迹显然彰著,众得言之家长,家 长率众告于祠堂,击鼓声罪而榜于壁。更邀其所与亲朋,告语之。所私即便拘纳公 堂。有不服者,告官以不孝论。其有立心无私、积劳于家者,优礼遇之,更于《劝 惩簿》上明记其绩,以示于后。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子孙赌博无赖及一应违于礼法之事,家长度其不可容,会众罚拜以 愧之。但长一年者,受三十拜;又不悛,则会众痛箠之;又不悛,则陈于官而放绝 之。仍告于祠堂,于宗图上削其名,三年能改者复之。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凡遇凶荒事故,或有阙支,家长预为区划,不使匮乏。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朔望二日,家长检点一应大小之务。有不笃行者议罚;诸簿籍过日 不结算及失时不具呈者,亦量情议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内外屋宇、 大小修造工役, 家长常加检点。 委人用工, 毋致损坏。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每岁掌事子弟交代,先须谒祠堂,书祝致告,次拜家长,然后领 事。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设典事二人,以助家长行事。必选刚正公明、材堪治家、为众人 之表率者为之,并不论长幼、不限年月。凡一家大小之务,无不预焉。每夜须了诸 事,方许就寝。违者,家长议罚。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每夜会聚之际,典事对众商榷,何日可行某事,书之于籍。上半 月所书,下半月行之;下半月所书,次上半月行之,庶无迂滞之患。事当即行者弗 拘。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四十以上方可,然必 二年一轮。 有善公言之, 有不善亦公言之。 如或知而不言, 与言而非实, 众告祠堂, 鸣鼓声罪,而易置之。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监视莅事,告祠堂毕,集家众于有序堂,先拜尊长四拜,次受卑 幼四拜,然后鸣鼓,细说家规,使肃听之。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监视纠正一家之是非,所以为齐家之则,而家之盛衰系焉,不可 顾忌不言。 在上者, 必当犯颜直谏, 谏若不从, 悦则复谏; 在下者则教以人伦大义, 不从则责,又不从则挞。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立《劝惩簿》 ,令监视掌之,月书功过,以为善善恶恶之戒。有沮 之者,以不孝论。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造二牌,一刻“劝”字,一刻“惩”字,下空一截,用纸写贴。 何人有功,何人有过,既上《劝惩簿》 ,更上牌中,挂会揖处,三日方收,以示赏 罚。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设主记一人,以会货泉谷粟出纳之数。凡谷匣收满,主记封记,不 许擅开,违者量轻重议罚。如遇开支,主记不亲视,罚亦如之。钥匙皆主记收,遇 开支则渐次付之,支讫,复还主记。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选老成有知虑者通掌门户之事。输纳赋租,皆禀家长而行。至于 山林陂池防范之务,与夫增拓田业之勤,计会财息之任,亦并属之。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立家之道,不可过刚,不可过柔,须适厥中。凡子弟,当随掌门 户者轮去州邑练达世故,庶无懵暗不谙事机之患。若年过七十者,当自保绥,不宜
轻出。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增拓产业,长上必须与掌门户者详其物与价等,然后行之。或掌 门户者他出, 必俟其归, 方可交易。 然又预使子弟亲去看视肥瘠②及见在文凭无差, 切不可鲁莽,以为子孙之害。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凡置产业,即时书于《受产簿》中,不许过于次日,仍用招人佃 种。其或失时不行,家长朔望检点议罚。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增拓产业,彼则出于不得已,吾则欲为子孙悠久之计,当体究果 直几缗, 尽数还足。 不可与驵侩交谋, 潜萌侵人利已之心, 否则天道好还, 纵得之, 必失之矣。交券务极分明,不可以物货逋负相准。或有欠者,后当索偿,又不可以 秋税暗附他人之籍,使人倍输官府,积祸非轻。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每年之中,命二人掌管新事,所掌收放钱粟之类;又命二人掌管 旧事,所掌冠婚丧祭及饮食之类。然皆以六月而代,务使劳逸适均。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新旧管轮当,须视为切已之事。计会经理,自二十五岁至六十岁 止。过此血气既衰,当优遇之,毋任以事。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新旧管皆置《日簿》 ,每日计其所入几何,所出几何,总结于后, 十日一呈监视。 果无私滥, 则监视书其下, 曰:“体验无私” 。 后若显露, 先责监视, 次及新旧管。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新管置一《总租簿》 ,明写一年逐色谷若干石, 总计若干石, 又新 置田若干石。此是一定之额,却于当年十二月望日,以所收者与前谷总较之,便知 实欠多少,以凭催索。后索到者,别书于《畸零簿》 ,至交代时,却入《总租簿》 内通算。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新管所收谷麦,每匣收讫,即结总数报于主记。置《租赋簿》 ,令其 亲书“某号匣系某人于某年月日收何等谷麦若干石” 。量出之时,亦须置簿,书写 “某匣舂磨自某日支起至某日用毕” ,以凭稽考。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新管所管谷麦, 必当十分用心, 及时收晒, 免致蒸烂; 收支明白, 不至亏折;关防勤谨,不至透失。赏则及之,若有前弊,罚本年衣资绵线不给。如 遇称收繁冗,则拨子弟分收之。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佃人用钱货折租者, 新管当逐项收贮, 别附于簿, 每日纳诸家长。 至交代时通结大数,书于《总租簿》 ,云“收到佃家钱货若干,总记租谷若干” 。如 以禽畜之类准折者,则付与旧管,支钱入帐,不可与杂色钱同收。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田地有荒芜者,新管逐年招佃。或遇坍江冲决,亦即书簿,以俟 开垦。开垦既毕,复入原簿,免致失於照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田租既有定额,子孙不得别增数目。所有逋租亦不可起息,以重 困里党之人。但务及时勤索,以免亏折。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佃家劳苦不可备陈,试与会计之,所获何尝补其所费。新管当矜 怜痛悯,不可纵意过求,设使尔欲既遂,他人谓何。否则贻怒造物②,家道弗延。 除正租外,所有佃麦、佃鸡之类,断不可取。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邻族分岁之饮,旧管于冬至后排日为之。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男女六十者,礼宜异膳。旧管尽心奉养,务在合宜。违者罚之。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新管簿书不分明者,不许交代。一应催督钱谷,须是先时逐项详 注已未收索之数, 于交代日分明条说, 并承帐人交付。 虽累更新管, 要如出于一手, 庶不使人欺隐。旧管簿书不分明者,亦不许交代。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所用监视及新旧管,其有才干优长、不可遽代者,听众人举留。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设羞服长一人, 专掌男女衣资事。 宜先措置, 夏衣之给, 须在四月;
冬衣之给,须在九月。不得临时猝办,如或过时不给,家长罚之。初生男女,周岁 则给。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男子衣资,一年一给;十岁以上者半其给,给以布;十六岁以上 者全其给,兼以帛;四十岁以上者优其给,给以帛。仍皆给裁制之费。若年至二十 者,当给礼衣一袭。巾履则一年一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妇人衣资, 照依前数, 两年一给之。 女子及笄者, 给银首饰一副。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每岁羞服长除给男女衣资外,更于四时祭后一日,表散诸妇履材 及油泽、脂粉、针花之属。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各房染段,羞服长斟酌为之,仍置簿书之,毋使多寡不均。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子孙须令饱暖,方能保全义气。当令廉谨有为者以掌羞服之事, 务要合宜,而无不足之叹。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设掌膳二人,以供家众膳食之事,务要及时烹爨,不许干预旧管 杂役,亦须一年一轮。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择廉谨子弟二人,收掌钱货。所出所入,皆明白附簿。或有折陷 者,勒其本房衣资首饰补还公堂。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择廉干子弟二人,以掌营运之事。岁终会算,统计其数,呈于家 长。监视严加关防,察其私滥。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子孙以理财为务者,若沉迷酒色、妄肆费用以致亏陷,家长覆实 罪之,与私置私积者同。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委人启肆,皆公堂给本与之,一年一度,新管为之结算,其子钱纳 诸公堂。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畜牧树艺,当令一人专掌之。须置簿书写数目,以凭稽考。然须 常加点检,务要增益。如或失时不办,本人本年衣资不给。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设知宾二人,接奉谈论、提督茶汤、点视床帐被褥,务要合宜。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亲宾往来,掌宾客者禀于家长,当以诚意延款,务合其宜。虽至 亲,亦宜宿于外馆。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亲朋会聚若至十人,旧管不许于夜中设宴。时有小酌,亦不许至 一更,昼则不拘。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亲姻馈送,一年一度,非常吊庆则不拘。此切不可过奢,又不可 视贫而加薄,视富而加厚。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子弟未冠者, 学业未成, 不听食肉, 古有是法。 非惟有资于勤苦, 抑欲其识齑盐之味。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子弟未冠者不许以字行,不许以第称,庶几合于古人责成之意。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子弟年十六以上,许行冠礼,须能暗记四书五经正文,讲说大义 方可行之。否则,直至二十一岁。弟若先能,则先冠,以愧之。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子弟当冠,须延有德之宾,庶可责以成人之道。其仪式尽遵《文 公家礼》 。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子弟已冠而习学者,每月十日一轮,挑背已记之书,及谱图、家范 之类。初次不通,去巾一日;再次不通,则倍之;三次不通,则分紒如未冠时,通 则复之。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 女子年及笄,母为选宾行礼,制辞字之。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婚姻乃人道之本。亲迎醮啐奠雁授绥之礼,人多违之。今一去时 俗之习,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 。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婚嫁必须择温良有家法者,不可慕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其豪强、
逆乱、世有恶疾者,毋得与议。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立嘉礼庄一所,拨田一千五百亩,世远逐增,别储其租,令廉干 子弟掌之,专充婚嫁诸费。男女各以谷一百五十石为则。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娶媳须以嗣亲为重, 不得享宾, 不得用乐, 违者罚之。 入门四日, 婿妇同往妇家,行谒见之礼。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 娶妇三日,妇则见于祠堂,男则拜于中堂,行受家规之礼。先拜 四拜,家长以家规授之,嘱其谨守勿失;复四拜而去。又以房匾授之,使其揭于房 闼之外,以为出入观省,会茶而退。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子孙当娶时,须用同身寸制深衣一袭,巾履各一事,仍令自藏, 以备行礼之用。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子孙有妻子者,不得更置侧室,以乱上下之分,违者责之。若年 四十无子者,许置一人,不得与公堂坐。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女子议亲,须谋于众,其或父母于幼年妄自许人者,公堂不与妆 奁。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女适人者,若有外孙弥月之礼,惟首生者与之,余并不许,但令人 以食味慰问之。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甥婿初归,除公堂依礼与之,不得别有私与 . 诸亲并同。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姻家初见,当以币帛为贽,不用银斝。他有馈者,此亦不受。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 丧礼久废,多惑于释老之说,今皆绝之。其仪式遵《文公家礼》 。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四条 子孙临丧,当务尽礼,不得惑于阴阳非礼拘忌,以乖大义。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丧事不得用乐。服未阕者不得饮酒食肉,违者不孝。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六条 子孙器识可以出仕者, 颇资勉之。 既仕, 须奉公勤政, 毋踏贪黩, 以忝家法。 任满交代, 不可过于留恋; 亦不宜恃贵自尊, 以骄宗族。 仍用一遵家范, 违者以不孝论。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子孙倘有出仕者,当蚤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怃恤下民,实如慈母 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苛虐。又不可一毫妄取于民。若 在任衣食不能给者, 公堂资而勉之; 其或廪禄有余, 亦当纳之公堂, 不可私于妻孥, 竞为华丽之饰,以起不平之心。违者天实临之。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 许入祠堂。如被诬指者则不拘此。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宗人实共一气所生,彼病则吾病,彼辱则吾辱,理势然也。子孙 当委曲庇覆,勿使失所,切不可恃势凌轹以忝厥其祖。更于缺食之际,揆其贫者, 月给谷六斗,直至秋成住给。其不能婚嫁者,助之。
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 为人之道,舍教其何以先?当营义方一区,以教宗族之子弟,免其 束修。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宗族无所归者,量拨房屋以居之。更劝勿用火葬,无地者听埋义 冢之中。
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二条 立义冢一所。乡邻死亡委无子孙者,与给槥椟埋之;其鳏寡孤独 果无自存者,时赒给之。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三条 宗人无子,实坠厥祀,当择亲近者为继立之,更少资之。
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四条 宗人若寒,深当悯恻。其果无衾与絮者,子孙当量力而资助之。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五条 祖父所建义祠,奉宗族之无后者。立春祭先祖毕,当令子孙设馔 祭之,更为修理,毋致隳坏。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立春当行会族之礼,不问亲疏,户延一人,食品以三进为节。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里党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后催元谷归还,勿收其息。其产 子之家,给助粥谷二斗五升。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展药市一区,收贮药材。邻族疾病,其症彰彰可验,如疟痢痛疖 之类,施药与之。更须诊察寒热虚实,不可慢易。此外不可妄与,恐致误人。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桥圮路淖,子孙倘有余资,当助修治,以便行客。或遇隆暑,又 当于通衢设汤茗一二处,以济渴者。自六月朔至八月朔止。
第百条 第一百条 里党之痒疴疾痛,吾子孙当深念之。彼不自给,况望其馈遗我乎?但有 一毫相赠,亦不可受,违者必受天殃。
第百一条 第一百零一条 拯救宗族里党一应等务,令监视置《推仁簿》逐项书之,岁终 于家长前会算。其或沽名失实及执吝不肯支者,天必绝之。此吾拳拳真切之言,不 可不谨,不可不慎。
第百二条 第一百零二条 子孙须恂恂孝友,实有义家气象。见兄长,坐必起立,行必以 序,应对必以名,毋以尔我,诸妇并同。
第百三条 第一百零三条 子孙之于尊长,咸以正称,不许假名易姓。
第百四条 第一百零四条 兄弟相呼,各以其字冠于兄弟之上;伯叔之命侄亦然,侄子称 伯叔,则以行称,继之以父;夫妻亦当以字行,诸妇娣姒相呼并同。
第百五条 第一百零五条 子侄虽年至六十者,亦不许与伯叔连坐,违者家长罚之,会膳 不拘。
第百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卑幼不得抵抗尊长,一日之长皆是。其有出言不逊、制行悖戾 者,姑诲之。诲之不悛者,则重箠之。
第百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子孙受长上诃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 第百八条 第一百零八条 子孙固当竭力以奉尊长, 为尊长者亦不可挟此自尊。 攘拳奋袂, 忿言秽语, 使人无所容身, 甚非教养之道。 若其有过, 反复喻戒③之; 甚不得已者, 会众箠之,以示耻辱。
第百九条 第一百零九条 子孙黎明闻钟即起。监视置 《夙兴簿》 ,令各人亲书其名, 然后 就所业。或有托故不书者,议罚。
第百十条 第一百十条 子孙饮食,幼者必后于长者。言语亦必有序伦,应对宾客,不得 杂以俚谷方言。
第百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子孙不得谑浪败度、免巾徒跣。凡诸举动,不宜掉臂跳足以 陷轻儇。见宾客亦当肃行祗揖,不可参差错乱。
第百十二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子孙不得目观非礼之书,其涉戏谑淫亵之语者,即焚毁之, 妖幻符咒之属并同。
第百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子孙不得从事交结,以保助闾里为名而恣行已意,遂致轻冒 刑宪,隳圮家业。故吾再三言之,切宜刻骨。
第百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子孙毋习吏胥,毋为僧道,毋狎屠竖,以坏乱心术。当时以 “仁义”二字铭心镂骨,庶或有成。
第百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广储书籍,以惠子孙,不许假人,以至散逸。仍识卷首云:“义门书籍,子孙是教;鬻及借人,兹为不孝。 ”
第百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延迎礼法之士,庶几有所观感,有所兴起。其于问学,资益 非小。若哤词幼学之流,当稍款之,复逊辞以谢绝之。
第百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小儿五岁者,每朔望参祠讲书,及忌日奉祭,可令学礼。入 小学者当预四时祭祀。每日早膳后,亦随众到书斋祗揖。须值祠堂者及斋长举明, 否则罚之;其母不督,亦罚之。
第百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十六岁入大学,聘致
明师训饬。必以孝悌忠信为主,期抵于道。若年至二十一岁,其业无所就者,令习 治家理财。向学有进者弗拘。
第百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子孙年十二,于正月朔则出就外傅。见灯不许入中门,入者 箠之。
第百二十条 第一百二十条 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若一向偏滞词章,深所不取。 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
第百二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子孙年未二十五者,除棉衣用绢帛外,余皆衣布。除寒 冻用蜡履外,其余遇雨皆以麻履。从事三十里内并须徒步。初到亲姻家者不拘。 第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 子孙年未三十者,酒不许入唇;壮者虽许少饮,亦不宜 沉酗杯酌,喧呶鼓舞,不顾尊长,违者箠之。若奉延宾客,唯务诚悫,不必强人以 酒。
第百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子孙当以和待乡曲,宁我容人,毋使人容我。切不可先 操忿人之心;若累相凌逼,进退不已者,当理直之。
第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秋成谷价廉平之际,籴五百石,别为储蓄;遇时缺食, 依原价粜给乡邻之困乏者。
第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 子孙不得惑于邪说,溺于淫祀,以邀福于鬼神。
第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子孙不得修造异端祠宇,妆塑土木形象。
第百二十七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子孙处事接物, 当务诚朴, 不可置纤巧之物, 务以悦人, 以长华丽之习。
第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 彼以其奢, 我以吾俭, 吾何害哉!
第百二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九条 既称义门,进退皆务尽礼。不得引进倡优,讴词献妓, 娱宾狎客,上累祖宗之嘉训,下教子孙以不善。甚非小失,违者家长箠之。 第百三十条 第一百三十条 家业之成,难如升天,当以俭素是绳是准。唯酒器用银外,子 孙不得别造,以败我家。
第百三十一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俗乐之设,诲淫长奢,切不可令子孙听,复习肆之,违 者家长箠之。
第百三十二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棋枰、双陆、词曲、虫鸟之类,皆足以蛊心惑志,废事 败家,子孙当一切弃绝之。
第百三十三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子孙不得畜养飞鹰猎犬,专事佚游,亦不行恣情取餍, 以败家事。违者以不孝论。
第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吾家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子孙皆 当体此, 不得妄肆威福, 图胁人财, 侵凌人产, 以为祖宗积德之累, 违者以不孝论。 第百三十五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子孙受人贽帛,皆纳之公堂,后与回礼。
第百三十六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子孙不得无故设席, 以致滥支。 唯酒食是议, 君子不取。 第百三十七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 子孙不得私造饮馔,以徇口腹之欲,违者姑诲之;诲之 不悛,则责之。产者、病者不拘。
第百三十八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凡遇生朝, 父母舅姑存者, 酒果三行; 亡者则致恭祠堂, 终日追慕。
第百三十九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寿辰既不设筵,所有袜履,亦不可受,徒蠹①女工,无 益于事。
第百四十条 第一百四十条 家中燕饷,男女不得互相献酬,庶几有别。若家长、舅姑礼宜 馈食者非此。
第百四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 各房用度杂物,公堂总买而均给之,不可私托邻族,越
分竞买鲜巧之物,以起乖争。
第百四十二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家众有疾,当痛念之,延良医以救疗之。
第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居室既多,守夜当轮用已娶子弟,终夜鸣磬以达旦,仍 鸣小磬,周行居室者四次。所过之处,随手启闭门扃,务在谨严,以防偷窃。有故 不在家者,次轮当者续之。
第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 防虞之事,除守夜及就外傅者,别设一人,谨察风烛, 扫拂灶尘。 凡可以救灾之工具, 常须增置, 若篮油系索之属。 更列水缸于房闼之外, 冬月用草结盖,以护寒冻。复于空地造屋,安置薪炭。所有辟蚊蒿烬亦弃绝之。 第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旱暵之时,子弟不得吝惜陂塘之水,以妨灌注。
第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诸妇必须安祥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礼,待娣姒 以和。然无故不出中门,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如其淫狎,即宜屏放。若有妒忌长 舌者,姑诲之;诲之不悛,则责之;责之不悛,则出之。
第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诸妇媟言无耻及干预阃外事者,当罚拜以愧之。
第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 诸妇初来,何可便责以吾家之礼?限半年,皆要通晓家 规大意。或有不教者,罚其夫。初来之妇,一月之外,许用便服。
第百四十九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 诸妇服饰,毋事华靡,但务雅洁。违则罚之。更不许其 饮酒,年过五十者勿拘。
第百五十条 第一百五十条 诸妇之家,贫富不同,所用器物,或有或无。家长量度给之, 庶不致缺用。
第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 诸妇主馈,十日一轮,年至六十者免之。新娶之妇,与 假三月;三月之外,即当主馈。主馈之时,外则告于祠堂,内则会茶以闻于众。托 故不至者,罚其夫。膳堂所有锁匙及器皿之类,主馈者次第交之。
第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诸妇工作,当聚一处,机杼纺织,各尽所长,非但别其 勤惰,且革其私。
第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主母之尊, 欲使家众悦服, 不可使侧室为之, 以乱尊卑。 第百五十四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每岁畜蚕,主母分给蚕种与诸妇,使之在房畜饲。待成 熟时,却就蚕屋上箔,须令子弟直宿,以防风烛。所得之茧,当聚一处抽缫。更预 先抄写各房所畜多寡之数,照什一之法赏之。
第百五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五条 诸妇每岁所治丝棉之类,羞服长同主母称量付诸妇,共 成段匹。羞服长复著其铢两于簿,主母则催督而成之。诸妇能自织造者,羞服长先 用什一之法赏之,然后给散于众。
第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六条 诸妇每岁公堂于九月表散木棉,使成布匹。限以次年八 月交收,通卖货物,以给一岁衣资之用。公堂不许侵使。或有故意制造不佳及不登 数者,则准给本房。甚者住其衣资不给;病者不拘。有能依期而登数者,照什一之 法赏之,其事并系羞服长主之。
第百五十七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诸妇育子, 不得接受邻族鸡子彘胃之类, 旧管日周给之。 第百五十八条 第一百五十八条 诸妇育子,苟无大故,必亲乳之,不可置乳母,以饥人 之子。
第百五十九条 第一百五十九条 诸妇之于母家,二亲存者,礼得归宁。无者不许。其有 庆吊势不可已者,但令人往。
第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条 诸妇亲姻颇多,除本房至亲与相见外,余并不许。可相见者亦 须子弟引导,方入中门,见灯不许。违者会众罚其夫。主母不拘。
第百六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妇人亲族有为僧道者,不许往来。
第百六十二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朔望后一日,令诸孙聚揖之时,直说古《列女传》 , 使诸
妇听之。
第百六十三条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世人生女,往往多致淹没。纵曰女子难嫁,荆钗布裙有 何不可?诸妇违者议罚。
第百六十四条 第一百六十四条 女子年及八岁者,不许随母到外家。余虽至亲之家,亦 不许往,违者重罚其母。
第百六十五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少母但可受自己子妇跪拜,其余子弟不过长揖。诸妇亦 同。有违之者,监视议罚。死后忌日亦同。
第百六十六条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男女不共圊溷, 不共湢浴, 以谨其嫌。 春冬则十日一浴, 夏秋不拘。
第百六十七条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男女不亲授受,礼之常也。诸妇不得用刀镊工剃面。 第百六十八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庄妇类多无识之人,最能翻斗是非。若非高明,鲜有不 遭其聋瞽,切不可纵其来往。岁时展贺,亦不可令入房闼。
范文五:郑氏故居
综述 建筑与民居人类为 满足自身居住、交往和其他活动需要而创造的建筑, 是人类日常生活最基本的空间环境。建筑艺术是通过建筑群体组织、建筑物的形体、平面布置、立体形式、结构 造型、内外空间组合、装修和装饰、色彩、质感等方面的审美处理所形成的一种综合性实用造型艺术。建筑是人类重要的物质文化形式之一, 以玉溪的民居分析为例。
聂耳故居、郑代故居,文兴祥、戛洒陇西世族庄园(嘎洒古镇)、纳古马氏老屋天井(河西古镇)??民居建筑犹如一张张写满历史印记的玉溪名片,彰显着老玉溪的无穷魅力。“在元江县那诺村,哈尼族民居依山势而建,与梯田相呼应,自然连成一体,房子的功能也很齐全,鸡可在墙上下蛋,外墙上可晾晒包谷和辣椒。”
新平的花腰傣民居建筑以土掌房和竹楼为主,花腰傣依旧保留有最具傣族特色的竹楼建筑。傣家竹楼用一根根竹子搭建而成,个别用木头作为补充或替代,都是就地取材;屋顶用竹子或茅草搭成人字形,不易积水,整体分为上下两层,成高脚楼样式,防潮防虫,而且造型美观。新平花腰傣的竹楼相对没有西双版纳傣族竹楼的高大复杂,它更偏向于旧式竹楼,“其特点是:构造简洁,更为原始古朴,较完整地保留了傣族远古先民居住文化的固有特征 玉溪各地传统土掌房,房顶像个大阳台,可以在上面喝茶、聊天,比现在的钢筋混凝土更有味道。”玉溪的民居建筑风格以“一颗印”最为常见,分布在红塔区、江川、通海、澄江等地。在红塔区和通海,“一颗印”布局进一步发展变化,出现了三间四耳倒八尺、三间两耳、前三后三中四耳、三间四耳带花厅、四马推车、四合五天井、六合同春等布局,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布局形式。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又有土掌房、闪片房等建筑形式。
郑氏故居
玉溪郑氏故居坐西朝东,是一幢凹字形、砖木结构的一楼一底两层旧瓦的三合院,有房屋二十二间,总面积约为400平方米,该旧居建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为当时云南典型的民居建筑样式。玉溪郑氏旧居是研究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典范,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人文价值。(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棋阳路35号)
这里曾被出租开起了一家以两兄弟的父亲郑宝臣在民国时期所开的商号“宝臣号”命名的食府餐馆。原本有点破旧的郑氏故居也因开起的食府而得到了修缮。如今,很多人都知道,这里曾是一个环境优雅的饭馆,却少有人知,这里还是玉溪两大兄弟名人——郑一斋和郑易里先生的故居。
可是,现在的“宝臣号”留给公众的印象,似乎仅只是个具有商业价值的百年老字号而
已:食府的入口处,青石砖照壁上,悬挂着一块名为《“宝臣号”食府木楼大院简介》的木刻,向食客们详尽介绍了“宝臣号”其建筑风格的精美,却对屋主郑易里兄弟的事迹只字未提,遍寻整个木楼大院,也找不到有关郑氏兄弟的相关资料及介绍。
据考证郑一斋是云南商界名流,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郑易里是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编译家和中文信息处理专家,中国电脑汉字形码理论体系的奠基人,《资本论》第一个中译本本的赞助人和翻译者之一,郑码输入法的发明人。主编的《英华大词典》经再版修订后,印刷几十次,发行100多万册,是一部影响面广的英汉翻译工具书。
郑易里故居的价值,《郑易里故居为何变食府》一文中就曾提到,经文物管理部门考察后认为其有精美的建筑特点,与“文兴祥”商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二者价值又各有侧重,“文兴祥”商号重在保护其精美的建筑本身,而郑氏旧居的价值还体现在名人效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