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
吴再军
(中共榕江县委党校,贵州榕江557200)
摘要: 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为了改变和农村二元制结构,需要我们对城乡进行统一的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我们对城乡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趋势,是我国农村社会自然发展的必经过程。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更好的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能够更好的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追求。本文主要就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实现途径进行了分析,希望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F2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5) 03-0058-01产业与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在管理过程中实行的城乡分割式的管理方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城乡二元制管理模式。这样的体制结构在一定程度是上对我国城乡和农民的联系产生了隔阂,严重影响到了城市化的进程。随着最近几年,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对城乡进行统筹管理,积极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成为了我国农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城乡统筹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保证农村对城市建设的促进作用,进而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是一种全新的科学发展观点,其实现的条件是要保证我国农村地区生产力发达,经济水平上升到一定的位置上,充分发挥城市和乡镇的各个优势,充分的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保证城乡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最终促进城市和农村协同发展。
在积极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想全面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就需要我们采取战略的眼光,运用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关键一点就是要以工业发展带动农村农业发展,以城市的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这种发展模式对于形成一种全新的城乡经济格局十分的重要。而这其中的重点工作就是做好城乡的统筹,可以说以城市带动乡镇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以城市带动乡镇的统筹方式能够实现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促进,并将乡镇周围的农村更好融入到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此在进行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应该着急,应该分步骤,有层次、有原则的进行下去,同时还需要我们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力度,在全面对乡镇农村统筹覆盖的基础上,发挥城市对周边村落的带动作用,最终全面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分层次就是按照城市不同大小的规模,对周边农村和乡镇的带动程度,形成多个不同层次的城市和乡镇彼此协调的经济圈。城市规模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的经[来自www.lW5u.com]济基础如何,因此,区位优势和经济基础的不同城市的规模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从这个角度上,城市发展的规模越大,如果地区优势不足和经济发展落后,其发展大规模的经济圈是与自身是不相符的。就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东部地区大城市的数量比较多,而西部地区比较少,就一个区域来说区位优势明显以及经济发展迅速的城市其规模比较大,而经济落后,区位优势不明显的城市其规模相对比较小。城市化水平越高,其城市的规模就会越大,对周边乡镇的辐射能力也就越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进行城乡统筹规划过程中应该有层次的进行。
在不同规模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过程中,其城乡融合的实践、阶段性目标、实践安排以及建设的重点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因此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坚持分步骤推进的原则。首先,
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快城乡建设和发展工程中,加快促进我国城镇化。在建设过程中对于建设完毕的城镇应该重点发挥其应用的作用和功能,增强对周边农村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而对于原来从城镇还没有被覆盖的乡镇和农村,应该加快城镇化建设,提高乡村的覆盖率,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其次,集中精力做好大规模城市的统筹建设工作,积极地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和体系。对于特大城市应该强化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还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城市,树立典范;再次,将基础性的工作放在中小型规模的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对于中小型城市其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起到十分重要的承接作用,因此,应该重点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于中小型城市化建设发展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突出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对城市的各项功能进行完善,切实提高城市带动乡镇的功能,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推动下去。
将城乡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按照城乡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发展的目标进行建设,密切联系城乡内部和外部的联系,努力实现城市和乡镇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同时在践行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还要对城市和乡镇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全面促进城市和乡镇融合发展。在工作过程应该始终强调乡镇之间的依托性,但是还不能忽视城市自身经济发展的独立性。城乡不同的经济实体有自身不同的发展目标,其发展的产业重点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性也是合理的。同时也是乡镇各个经济实体追求利益的本质体现。我们在进行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各个乡镇的独立性,尊重城乡之间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需要做出的各种决策,支持和鼓励一切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行为,通过积极的调动城乡在相互联系过程中的各种主观能动性,增强城乡的生命活力。积极依托城市优势,带动农村,这样才能扩大城乡的合作空间,并保证城市一体化过程中得到更多的支持。
在积极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城市和乡镇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优势和作用。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城市和乡镇各自的优势存在差异性,资源不同,产业不同,因此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各自分别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不同的作用。总体上讲,城市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乡镇和农村主要起着支持的作用。城市的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得天独厚,所以城市的这种基础应该其主导作用。但是发挥城市的主导作用还应该全面发挥农村的支持作用,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同时也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是实现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城市经济发展过程始终离不开农业的支持,农村对城市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农产品和各种劳动力,缺少了农村的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势必会困难重重。
通过实践操作和科学研究结果显示,要想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既需要市场机制的运用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因此在践行城乡一体化战略过程中应该全面重视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始终坚持两手一起抓,共同调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统筹发展过程中能够有序的前进,最终全面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应该高度重视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这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现如今我国的经济体制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市场经济体制在当下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和基础性的作用。在现今的体制环境下,企图采用行政手段对城乡的资源优化配置进行干预已经是不现实的问题了。但是我们还应该清楚认识到,市场经济体制也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其次,市场经济体制在对资源进行调节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和盲目性,因此在对城乡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过程中仅仅靠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不能将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某些重大问题全面解决。除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从政府职能角度出发,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职能,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宏观的调控和规划,这是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必不可少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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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_张瑞怀
51主 持 人 :张 林 观 察 思 考
前,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 程的不断深化, 中央进一步加大 了对 “三农” 的支持力度, 农业 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正在各地蓬勃开展。 “城边村” 的加快发展和 “城中村” 的日益 增多,促使我国城乡格局发生了新的可喜 变化。一些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也越来越强,它们按照现代化发展和“城 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始考虑并着手试点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 并创造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在不 少地方也还存在目标不明、措施不力、效 果不佳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对 “城乡一体化” 和 “城乡统筹” 含义的认 识不清或等同混用。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 改变,会给正确贯彻中央的有关精神带来 不小障碍,也会影响到包括金融在内的相 关服务能否与之有效匹配。
概念的界定
到目前为止,对城乡一体化的定义仍 是众说纷纭。社会学和人类学者认为,城 乡一体化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 的农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逐步实现生 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城乡 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 直至消灭城乡差别,从而使城市和农村融 为一体。经济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现 代经济中农业和工业联系日益增强的客观 要求,是指统一布局城乡经济,加强城乡 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使城乡生产力优 化分工, 合理布局, 协调发展, 以取得最佳 的经济效益。生态和环境学者认为,城乡 一体化是对城乡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保 证自然生态过程畅通有序, 促进城乡健康、 协调发展。 还有一种更综合的观点认为, 城
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
个新阶段,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
村、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 统
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
调整, 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 产业发展、 市
场信息、 政策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 社会事
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
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
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村居民享受
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
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城乡统筹, 因为尚处在探索阶段,
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界定。如果仅从字面
上解释,城乡统筹是指作为相对独立的主
体 “城” 、 “乡” , 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中互动
发展,实现双赢。它更加强调充分发挥工
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
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建立 “以工促农、 以城
带乡”的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际
上,城乡统筹就是要削弱并逐步清除城乡
之间的樊篱, 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确
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经济政策
时, 把解决好 “三农” 问题放在优先位置,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尽管它们的定义到目前为止尚不确定,
但从其表述的内容看,城乡一体化是意在
通过努力,使城市与农村所要达到的一种
状态;城乡统筹是意在为城市与农村所要
达到这种状态而采用的一种方法。一体化
的本意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体通过
某种方式促进其相互融合,并逐步结合成
为一个单一主体的过程 ; 统筹是指统一地、
全面地筹划和安排。由此,我们可以这样
理解,中央提出以统筹的方式推进城乡一
体化格局形成, 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 “城
乡分治” 做法的校正, 即通过摒弃 “城乡分 治” , 达到逐步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差别的目 的,这是符合我国城乡的自然历史发展逻 辑的。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的本质差别主要 表现在:政治方面, 因受户口的束缚造成的 身份差别,进而引起对公共品享有权利的 差别等; 经济方面, 因过强的行政行为而非 市场行为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的经济增长 机会差别,进而引起不公平就业和分配的 差别等; 文化方面, 因社会的意识形态及其 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差别,加 之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进而引起 民族民间文化发展在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 上的差别。这些差别也是导致我国形成城 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原因。
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 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 该论述向人们清 晰表达了这样一个逻辑关系:在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促使城乡经济社会 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需要运用统筹城乡 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统筹城乡发展的 关键是 “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 。 以工促农 对于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非常 重要,但以城带乡更重要,它是由“新格 局”中所蕴含的社会诸要素相互融合的内 在要求所决定的,也可以说,以城带乡是 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以城带乡的实现方 式是一个城市带动其辐射能力所能及的周 边农村,并与其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因 此,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当遵 循分层次、有步骤原则,加大城镇化建设
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 ■ 张瑞怀 李宏伟
当
52
中国金融?2010年第 22期
观 察 思 考
力度,在实现城市对农村全面覆盖的基础 上, 发挥不同规模城市对 “城边村” 或 “城 中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分层次,即按照不同规模城市对周边 地区的辐射强度,形成与此相对应的多个 层次和彼此协调的经济圈层。城市规模的 大小决定于它的区位和经济基础, 因此, 区 位和经济基础不同, 城市的规模也不相同, 因为它必须与这个城市所在地区经济社会 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讲,城 市的发展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应当是不 同规模搭配适中, 由大到小呈正态分布。 就 全国而言,东部地区大城市的数量相应多 些,中部地区相应少些,西部地区则更少 些;就一个区域而言,具有区位和经济优 势地区城市的规模要大些, 反之要小些。 城 市规模越大,城市化水平就越高,对周边 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也越强。由此可知,以 城带乡应当分层次进行。特大城市的城市 化水平最高,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很 大程度是依靠周边区县镇等卫星城的延伸 来得以支撑的,从这个特大城市到周边区 县镇之间的乡村过渡带,会随着特大城市 功能的增强和周边区县镇的发展而变得越 来越狭窄直至消失。因此,特大城市是通 过直接辐射周边区县镇,再由这些区县镇 来带动周边农村的。大城市的城市化水平 较高,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因呈网状
形辐射,使得从这个大城市到周边区县之 间的乡村过渡带相对较宽,也由此形成一 些 “城中村” , 这些 “城中村” 便成为这个 大城市核心城区的大郊区,因此,大城市 在带动它们发展的同时,理应承担起促进 彼此融合的责任。中小城市的城市化水平 较低,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与周边乡村 联系较为紧密,同时,这一圈层的乡村又 有着对中小城市较强的依赖,只是要实现 它们之间的融合,时间相对较长。城镇特 别是小城镇,它是指非农业产业、非农业 人口聚居的、物质形态上小于城市,一般 来说比较接近农村的那么一种社区。大力 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加快实现城镇化的现实 选择。它是推动乡村城镇化的桥梁,是实 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小城 镇对周边乡村的带动有着与中小城市相似 的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在远郊或 更远的乡村因得不到小城镇的辐射而难以 实现城乡融合, 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改变, 否 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乡一体化的总 体进程。
有步骤, 即在各个经济圈层的城市群 密度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 不 同规模的城市在带动农村发展, 实现城乡 融合的过程中, 其阶段目标、 时间安排、 重 点把握等也应有所不同, 因此, 城乡一体 化必须坚持有步骤推进的原则。 首先, 把
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快城镇或小城镇建设 上, 这应当成为加快提高我国城镇化率的 当务之急。 对于城镇化建设, 需要注意两 点, 一是对已经建立的城镇, 应在突出其 自身功能完善的同时, 按照国家 “以城带 乡” 的要求, 增强与周边乡村互动互赢的 意识,找准实现相互融合的载体和切入 点, 不断提升城镇的带动能力; 二是对位 于远郊以外、 未能被城镇覆盖的乡村, 应 加快这一地区的城镇建设, 提高城镇覆盖 率, 做到不留空当, 为它们从城乡融合所 能享受到的同等待遇中得到好处提供一个 公平的环境。 其次, 把注意力集中在特大 城市和大城市先行作用的发挥上, 这应当 成为探索和创造城乡一体化建设经验的重 要之举。 特大城市应当突出它对周边区县 镇的辐射, 继而加快其实现与周边农村在
政治、经济、 文化等方面的全面融合。 特 大城市要总结“统筹城乡发展” 经验, 走 在全国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 格局” 的前列, 成为其他规模城市带动农 村的范式和标杆。 大城市应当突出提高城 市化水平, 尽快完善和不断增强自身对周 边郊区的辐射能力, 突出大城市带大郊区 的特色, 在这一圈层闯出一条既符合区域 实际, 又富有自身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的路子。 再次, 把基础性工作放在中小城 市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上, 这应当成为推进 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中小城市在 城市规模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 ; 向 上, 它可以在起到稳固各经济圈层作用的 同时, 依照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提供的经验 带动周边农村的发展;向下, 它能够对城 镇化建设起到不可或缺的组织和推动作 用。因此, 对于中小城市, 应充分考虑这 一圈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 重点突 出城市化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的自身功 能, 提高城市的带动能力,
有计划地逐步
推进与周边农村的融合。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责任编辑 张 林)
范文三: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
一、理论基础概述
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地进行着实践。但到底什么是城乡统筹?究竟该怎样理解其内涵和基本内容?城乡统筹要达到什么目标?城乡统筹有什么要求?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之间有什么联系?等等。这些问题是我们深入研究城乡统筹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问题。
(一)城乡统筹的内涵
理解城乡统筹的内涵,首先要对“城乡”这一概念进行界定。
城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范围的界定在不同的视域空间有不同的划分。所谓“城”,是指以非农活动和非农人口为主的人类聚居区,比乡村占地规模要大,人口数量要多,人口密度高,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与“农村”相对。“乡”统指所有城市以外的地区。城乡一般就是指城镇和乡村。
目前,社会各界对城乡统筹内涵的理解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一是从城乡整体互动关系的角度,认为城乡统筹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及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使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二是从城乡资源配置的角度,认为当前所谓的城乡统筹,主要侧重于资源向农村、农业倾斜,即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进行重大经济决策时,应优先考虑“三农”问题,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重城市和工业、轻农村和农业。三是从城乡平等关系的角度,认为城乡统筹发展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市与农村平等、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秩序,破除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和结构性矛盾,形成城乡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其实,以上几种认识并不矛盾,都是从城乡关系的不同角度解释和强调同一个问题。
综合各方面对城乡统筹内涵的认识,可对城乡统筹可作如下理解:统筹即统一筹划。城乡统筹即是把城市和乡村放在一个系统内,统一筹划,平等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一筹划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或者进一步讲,城乡统筹的基本内涵就是把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城镇居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各种资源和要
素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协调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城市居民与农民的关系,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隔离和界限,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的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显然,城乡统筹发展是相对于传统体制下的城乡分治、工农分割的二元结构而言的,其实质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方针政策调整,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协调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良性互动。
(二)统筹城乡发展的提出
统筹城乡发展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城乡发展的差距在许多方面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是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处理不好会进一步导致农业的衰落、农民和农村的贫困;相反,这一关系处理得好,农村的经济发展会对整个现代化起到促进作用。
因而,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也是为了实现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发展目标(中国现代化不仅仅是中国城市的现代化,而是指中国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现代化),中央提出实行城乡统筹发展。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七年锁定“三农”问题。七个文件一脉相承,落脚点都是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建设,不断肯定了农村发展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并将统筹城乡发展置于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五个统筹”的首位,表明统筹城乡发展是其他几个统筹的重要的内在基础。2004年,****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势”的重要判断,并于2005年进一步阐明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都强调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要求加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200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成都市和重庆市这两个城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至此,统筹城乡发展己成为一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
表 1-1 2004-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
(三)城乡统筹的目标
城乡统筹的提法最初是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出发提出来的。因二元体制等原因,20世纪的后十年,在全国向总体小康社会迈进的进程中,农村落在了后面,因此新世纪的前二十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农村的发展。这可以理解为阶段性的总体目标、结果性的目标。
其实,城乡统筹可具体分解为若干方面的目标,即所要达到的目标体现在城乡收入、消费、就业、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多个方面,比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消费差距、缩小城乡教育卫生发展水平的差距、社会保障的城乡平等、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等等。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城乡统筹发展并不是要绝对消除城乡差距,使城乡完全同等或同步发展,而是要解决城乡关系和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城乡关系的协调和城乡一体化。如何理解城乡一体化?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第一,从城乡关系看,城和乡在整体中相互依存。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整个社会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城与乡在这个整体中应该是平衡、协调、有机结合的。在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城市统治农村、剥削农村,城乡关系是对立的。我国建国后实现城乡分治,形成了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结构,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阻碍了农村发展,也不利城市发展。第二,从城乡关系发展的目标来说,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城乡一体化要实现使城乡居民在政治权利、收入分配、社会福利等方面趋于公平、均等,使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长期实行城乡分治的结果是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也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产生的重要根源。第三,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历史过程。我国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结构是从上个世纪50年代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户籍制度以来逐步形成的,根深蒂固,成为阻碍中国发展特别是农村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实现城乡一体化,将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第四,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对城乡
体制进行改革。“三农”问题的根源主要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因此,先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遏止住城乡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然后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再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四)城乡统筹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城乡统筹发展的对象是与城乡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科技条件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关系的总称。它包含了与城乡经济社会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全部范围,具体包括城乡政策与体制、行政设置、法律法规、产业结构、要素流动、就业结构、城乡市场体系、城乡资源配置、城乡居民收入、产品深化、农业机械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城乡居民素质、城乡交通、信息化、城市化、科技进步、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与环境、地理区位、文化和观念等诸多因素,涵盖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环境等方方面面。因此,城乡统筹的基本内容可以从制度、要素、关系三个方面理解其基本内容:
一是城乡制度统筹。统筹城乡制度,即把影响城乡发展的各个方面制度统一起来,主要包括:统筹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力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财政分配和转移支付制度等,其中统一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至关重要。现在全国己经有多个省市(如成都等)对户籍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并取得了成效。但因户籍制度涉及到附着其上的一系列政策,不是某个省市自身能解决好的的,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解决。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实现公民身份上的平等,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前提。
二是城乡要素统筹。城乡要素统筹是指城乡的各类生产要素可以完全按照市场机制,实现在城乡间的双向自由流动。具体主要有:城乡土地要素统筹、城乡资金要素统筹、城乡劳动力要素统筹。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资源要素是创造财富的物质基础,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说到底,就是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资源的流向和流量,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程度和社会进步程度。最近几年我国城乡关系出现的新的失衡,二元矛盾更趋尖锐,根本原因就在于城乡间资源要素流向不合理,未能按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因此,要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各种资源要素的流向、流量及配置进行统一筹划。对此,城乡统筹政策应向“三农”倾斜,制定各种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促进其
发展。
三是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关系包括城乡区位关系、城乡产业关系和城乡居民关系等直接的关系,还包括城乡产业关系和城乡居民关系相互作用后产生的工业与农民、农业与市民的两个间接关系。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载体。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的最主要根源就在于城乡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城市以发展现代工业为主,农村以发展传统农业为主,且城乡产业自成一体、关联性不强。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首先必须抓城乡产业统筹,注重发展城乡关联产业。城乡关联产业就是在城乡有关部门之间,存在着投入产出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相应的各种经济联系,具有较高关联度的产业。这些产业加速发展、提高效益,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针对我国城乡产业分割的现状,各级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时,必须兼顾,建立一个能够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城市产业融合的机制,延长产业链。同时还应协调好城乡居民利益关系,实现城乡产业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兼顾的发展体系。
(五)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
城乡一体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等多方面,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城乡形成职能一体化、空间一体化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城乡之间相互促进、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城乡两个异质人群生活共同在经济、文化、生态等要素上有效优化组合、协调相融、和谐发展。城乡一体化是需要在城市化进入高级阶段后作为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明确方向,要尽力缩短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其实质是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安排,通过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结构调整、精神文化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建设事业等方面的一体化,改变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一致、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平等,逐渐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实现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统筹,是指国家的一种政策倾向,是政府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其目的是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它作为一个指导当前工作的
战略思路,强调在保留城市与农村自然特征的同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对于城乡一体化来说,城乡统筹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手段与方法,而城乡一体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最终实现目标和结果。两者都把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割裂地加以考虑。
范文四: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
城乡一体化与城乡统筹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正在各地蓬勃开展。“城边村”的加快发展和“城中村”的日益增多,促使我国城乡格局发生了新的可喜变化。一些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也越来越强,它们按照现代化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开始考虑并着手试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并创造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在不少地方也还存在目标不明、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城乡一体化”和“城乡统筹”含义的认识不清或等同混用。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改变,会给正确贯彻中央的有关精神带来不小障碍,也会影响到包括金融在内的相关服务能否与之有效匹配。
概念的界定
到目前为止,对城乡一体化的定义仍是众说纷纭。社会学和人类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城乡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差别,从而使城市和农村融为一体。经济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现代经济中农业和工业联系日益增强的客观要求,是指统一布局城乡经济,加强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使城乡生产力优化分工,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和环境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对城乡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保证自然生态过程畅通有序,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还有一种更综合的观点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城乡统筹,因为尚处在探索阶段,现在缺乏科学统一的界定。如果仅从字面上解释,城乡统筹是指作为相对独立的主体“城”、“乡”,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中互动发展,实现双赢。它更加强调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际上,城乡统筹就是要削弱并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樊篱,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经济政策时,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尽管它们的定义到目前为止尚不确定,但从其表述的内容看,城乡一体化是意在通过努力,使城市与农村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城乡统筹是意在为城市与农村所要达到这种状态而采用的一种方法。一体化的本意是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体通过某种方式促进其相互融合,并逐步结合成为一个单一主体的过程;统筹是指统一地、全面地筹划和安排。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中央提出以统筹的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格局形成,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分治”做法的校正,即通过摒弃“城乡分治”,达到逐步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差别的目的,这是符合我国城乡的自然历史发展逻辑的。
目前,我国城乡之间的本质差别主要表现在:政治方面,因受户口的束缚造成的身份差别,进而引起对公共品享有权利的差别等;经济方面,因过强的行政行为而非市场行为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的经济增长机会差别,进而引起不公平就业和分配的差别等;文化方面,因社会的意识形态及其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差别,加之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进而引起民族民间文化发展在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上的差别。这些差别也是导致我国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原因。
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该论述向人们清晰表达了这样一个逻辑关系: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促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需要运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对于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非常重要,但以城带乡更重要,它是由“新格局”中所蕴含的社会诸要素相互融合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也可以说,以城带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以城带乡的实现方式是一个城市带动其辐射能力所能及的周边农村,并与其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因此,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分层次、有步骤原则,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在实现城市对农村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发挥不同规模城市对“城边村”或“城中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分层次,即按照不同规模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强度,形成与此相对应的多个层次和彼此协调的经济圈层。城市规模的大小决定于它的区位和经济基础,因此,区位和经济基础不同,城市的规模也不相同,因为它必须与这个城市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的发展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应当是不同规模搭配适中,由大到小呈正态分布。就全国而言,东部地区大城市的数量相应多些,中部地区相应少些,西部地区则更少些;就一个区域而言,具有区位和经济优势地区城市的规模要大些,反之要小些。城市规模越大,城市化水平就越高,对周边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也越强。由此可知,以城带乡应当分层
次进行。特大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最高,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很大程度是依靠周边区县镇等卫星城的延伸来得以支撑的,从这个特大城市到周边区县镇之间的乡村过渡带,会随着特大城市功能的增强和周边区县镇的发展而变得越来越狭窄直至消失。因此,特大城市是通过直接辐射周边区县镇,再由这些区县镇来带动周边农村的。大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较高,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因呈网状形辐射,使得从这个大城市到周边区县之间的乡村过渡带相对较宽,也由此形成一些“城中村”,这些“城中村”便成为这个大城市核心城区的大郊区,因此,大城市在带动它们发展的同时,理应承担起促进彼此融合的责任。中小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较低,它在规模的形成过程中与周边乡村联系较为紧密,同时,这一圈层的乡村又有着对中小城市较强的依赖,只是要实现它们之间的融合,时间相对较长。城镇特别是小城镇,它是指非农业产业、非农业人口聚居的、物质形态上小于城市,一般来说比较接近农村的那么一种社区。大力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加快实现城镇化的现实选择。它是推动乡村城镇化的桥梁,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小城镇对周边乡村的带动有着与中小城市相似的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在远郊或更远的乡村因得不到小城镇的辐射而难以实现城乡融合,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改变,否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进程。
有步骤,即在各个经济圈层的城市群密度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不同规模的城市在带动农村发展,实现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其阶段目标、时间安排、重点把握等也应有所不同,因此,城乡一体化必须坚持有步骤推进的原则。首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快城镇或小城镇建设上,这应当成为加快提高我国城镇化率的当务之急。对于城镇化建设,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已经建立的城镇,应在突出其自身功能完善的同时,按照国家“以城带乡”的要求,增强与周边乡村互动互赢的意识,找准实现相互融合的载体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城镇的带动能力;二是对位于远郊以外、未能被城镇覆盖的乡村,应加快这一地区的城镇建设,提高城镇覆盖率,做到不留空当,为它们从城乡融合所能享受到的同等待遇中得到好处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其次,把注意力集中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先行作用的发挥上,这应当成为探索和创造城乡一体化建设经验的重要之举。特大城市应当突出它对周边区县镇的辐射,继而加快其实现与周边农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全面融合。特大城市要总结“统筹城乡发展”经验,走在全国“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前列,成为其他规模城市带动农村的范式和标杆。大城市应当突出提高城市化水平,尽快完善和不断增强自身对周边郊区的辐射能力,突出大城市带大郊区的特色,在这一圈层闯出一条既符合区域实际,又富有自身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路子。再次,把基础性工作放在中小城市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上,这应当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小城市在城市规模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向上,它可以在起到稳固各经济圈层作用的同时,依照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提供的经验带动周边农村的发展;向下,它能够对城镇化建设起到不可或缺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因此,对于中小城市,应充分考虑这
一圈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重点突出城市化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的自身功能,提高城市的带动能力,有计划地逐步推进与周边农村的融合。■
范文五:城乡统筹一体化
城乡矛盾历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对主要矛盾,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缩小彼此之间的差距,是各学科长期致力于研究的热点问题。从规划层面而言,小城镇直接面对广大乡村地域空间,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协调城乡关系的最基层衔接点。因此,笔者拟以小城镇为研究对象,结合笔者参与的大量小城镇总体规划实践,在对小城镇总体规划传统思路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以城乡统筹新发展观为指导,对城乡关系进行重新思考与界定,提出城乡发展应相互协调与融合的观点,并将其应用于小城镇总体规划中,使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思路与时俱进,克服传统规划产生的弊端,适应城乡发展的新趋势
1、对象与范围的界定
1.1对象
小城镇作为乡村与城市之间过渡的载体,其不定性导致了人们对小城镇范围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人们只在小城镇包含建制镇这一点上取得统一熟悉),这些分歧主要有两方面:①是否包括小城市;②是否包括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由于本文主要涉及到对城乡关系与总体规划的研究,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小城镇与乡村直接联系的紧密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随着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相继开展,总体规划中的小城镇主要是指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建制镇。因此,本文将小城镇界定为:对周边农村区域有确切影响的建制镇,不包括小城市及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
1.2范围
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随着乡村人口非农化和乡村地域综合化发展,以及城市发展生态化和城市地域空间的扩张,城市与农村的分界日趋模糊,城镇和农村地域相互渗透的作用增强,形成了连片的城市化区域,即城镇密集区。这些地区城镇与乡村差距不大,因而在小城镇总体规划中出现了将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合二为一的做法,即明确镇区规划区范围为小城镇功能区范围,覆盖小城镇的整个行政区域,如我国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一些小城镇。而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城镇与乡村的发展差距仍然比较明显,乡村相对比较贫困。本文讨论的城乡关系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主要是针对我国大量存在的城乡二元化比较明显的地区而言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两部分,镇区规划区为建制镇辖区,镇域规划区为建制镇行政区域。
2、传统规划思路
2.1规划特征
目前,我国小城镇总体规划主要以镇区规划为重点。在规划内容上,总体规划侧重于镇区性质与规模的确定、用地功能的组织、总体结构的布局、道路交通的组织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安排等方面,涉及面比较广。镇域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镇体系的等级、职能和规模及相应的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而对镇区与周边农村地域联系的分析和研究则深度不足。就成果而言,无论是规划说明书还是规划图件,镇区规划都要比镇域规划详尽得多。规划审批与实施也主要围绕镇区规划展开,镇政府的资金也基本投向镇区建设,镇域规划形同虚设,只是被作为总体规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被完成,镇域规划蓝图成为镇区规划的“附属品”。镇域规划不被重视,使得总体规划对整个镇域空间资源没有起到合理配置的调控作用。
总的来说,现状小城镇总体规划具有几个特点:突出镇区规划,弱化镇域规划;与广大农村腹地结合不紧密;忽视城镇与农村的相互联系和融合。
2.2规划动因
2.2.1理论意识
结合一些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现状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思路主要建立在城市化与增长极理论关于空间集聚的内核基础上。
(1)城市化集聚观。对于城市化的概念,由于人们熟悉角度不同而各有不同的理解。人口学家Christopher Wilson在其主编的《人口学辞典》中对城市化所作的解释为“居住在城市地区的人口比重上升的现象”。经济学家认为,城市化是各种非农产业发展的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地理学家则认为,城市化是居民聚落和经济布局的空间区位再分布,并呈现出日益集中化的过程。社会学家则把城市化看成是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产方式由农村社区转向城市社区,并由此引起各种社会关系变化的过程。城市化指标的测度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城镇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二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三是城市用地比重指标等。无论是从概念上还是从测度指标上都可以看出,城市化普遍被理解为要素在城镇空间的集聚,且城镇规模越大,相应的城市化水平越高。
2)增长极理论。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J·Boudeville和其他许多学者一起将经济学家提出的“产业极”概念引入地理空间,他把增长极与极化空间、城镇联
系起来,认为增长极是指在城镇区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将原来为某种推动型工业的“极”与地理空间上产生集聚的城镇这个“增长中心”相结合,提出投资应集中于增长中心,进而通过这个中心向四周地区辐射,达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的理论。
集聚理论具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空间集聚理论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区域推行增长极战略的效果存在差异。城乡二元化地区由于产业之间缺乏关联效应,小城镇推进型产业与当地产业无紧密联系,基础结构落后,无适宜的外部环境。因此,增长极战略不完全适合贫困的乡村地区,如要在这些地区培育小城镇增长极,就必须同时重视区域内的经济联系与空间联系,否则轻易造成增长极“飞地”经济的现象。
2.2.2政绩驱使
依照我国《城市规划法》,小城镇总体规划由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于受政绩的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官员不顾发展规律,片面强调做大镇区规模,重“外延”,求“大”求“高”,不切实际盲目攀比,搞形象工程。
2.3后果与弊端
由于空间所“关心”的主体为镇区,这就导致出现了小城镇的规模过度扩张,而外围农村地区则相对不景气,城镇经济发展以牺牲农村经济增长为代价等不合理和不协调的现象。很多地方出现了“盲目”的造城运动,镇区脱离实际,规模过大,发展速度过快,出现了大量占地较多的公用设施、超规模的基础设施(如宽马路、大广场)及大型工业园区,进而导致了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城乡二元化仍然突出,小城镇并没有起到规划预期中的对周边农村地域的扩散带动作用,这与总体规划的预期目标相违反。 3、规划新思路
3.1城乡统筹发展观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心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理念之一,统筹城乡发展是“五个统筹”中的要害。统筹城乡发展,是从全局出发看“三农”,
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其实质是把城镇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整体统一规划,通盘考虑;把城镇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二者的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解决。
(1)城市化新理念。以城乡统筹发展观为指导来确定城市化发展理念,城市化不只是一个人口转化、经济结构和地域景观空间变化的过程,而应是一个对人类社会进行整合的过程;不仅是一个空间集聚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空间关联的过程。按照科学发展观思想,城市化侧重于改善城乡地域系统的有机构成,不断优化城乡关联结构和构造一个有序的空间组织,使城乡发展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并为不同规模层次的城镇居民和不同聚落类型的城乡居民提供优越的生活环境,保障他们拥有良好的生活质量。城市化并非要将所有的乡村都变为城镇,不赞成为刻意追求城市化指标而忽视农村发展,而是提倡通过理性选择,促使城乡公平发展,保持城乡社会稳定,这也与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新发展哲学观一致—改变传统城市化中只追求集聚经济效益的线性产业布局。
2)城乡网络化。城乡统筹发展观,在承认非均衡发展规律的同时谋求城乡协调发展,力图使区域城乡互补性和协同性发展中的整体效应最大化,改善城乡发展中的空间结构关系,使人们增强城乡网络化发展意识,重视调控城乡发展的协同关系,提高城乡空间的组织化程度。其实施途径应该是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均由不同容量、便捷的现代化交通、通信设施和适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设施连接在一起,形成和谐的网络型城乡复合系统,使城乡居民在具备现代化和网络型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共享现代文明。这就是曾菊新所倡导的现代城乡网络化发展模式(2001)。其中心含义旨在使一定地域内的城乡之间的网络设施完备、产业内在联系紧密、要素流转通畅、组织功能完善,城、镇、乡网络系统共生共长,并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3.2规划应对
3.2.1理念转变
目前,规划理念已从关注“空间变化过程”和“空间集聚过程”转到关注“空间关联过程”和“空间重组过程”,从城乡发展为线性因果发展理念转到城乡网络化协调发展理念(图1)。将小城镇与农村地区结合起来,把城乡统筹发展、网
络化发展作为一个地区城乡有序化发展的前提条件,作为指导一个地区城乡发展全过程的基本模式。
.2.2内容完善
对应城乡统筹发展观,小城镇应由侧重于镇区规划转变为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并举,同时进一步完善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镇区规划,要立足于城乡区域,用区域的眼光对小城镇进行合理的定位,确定镇区适度的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增长极(点);镇域规划,则要强化对广大农村地域的研究,对城镇与农村关联度及融合度的研究,并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地域上。小城镇总体规划新旧思路比较见表1。
镇区作为镇域增长极,镇域作为镇区发展腹地,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镇区要依据镇域的分析研究,切合实际制定镇区规划;镇域要在遵循非均衡发展规律的同时,突出城乡关系的融合与协调。城乡统筹发展主要体现在镇域中,针对镇域规划现状,笔者认为至少可以从产业空间统筹发展、地域空间统筹管治、交通设施统筹协调三大方面加以补充和完善。
(1)产业空间统筹发展。
城乡产业空间统筹发展实际上是指城乡之间多元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和有机关联,主要内容有:①根据小城镇和乡村产业体系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结构模式,促进城乡之间的产业结构协调化和城乡内部产业结构的合理化;②对城乡产业结构体系在空间层面上进行相应调整,促进城乡产业空间的有机融合与城乡空间产业的合理布局。
农业经济要求根据本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按照农村产业化发展要求,引导分散的农户从小规模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积极努力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在空间布局上,建立农业特色基地、农业示范点、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区,对农业进行合理布局,形成农业经济发展带。
工业经济要求改变目前主要局限于农村内部的农村工业化发展策略,依据产业关联效应,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传统工艺,以及有地区资源优势和特定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把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销售业作为发展的重点;依照专业化的垂直分离组织方式,生产城市中大中
型企业所需的零配件或配套产品,确立主导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小城镇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企业能对市场的需求做出适时快速的调整和变化,加上地方社会网络的植根性、共同的价值理念和相同的文化背景,培育具有柔性生产特点的中小企业新产业区,形成一批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中小企业集群。规划布局上,布置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利用横向联系形成新产业区;适当考虑在某些行政村规划农产品加工点,与交通和规划中的农业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以便利地获得原材料;利用交通联系,构建农村经济产业发展轴等。
第三产业中要重点发展商贸业、信息通讯业,发挥其与乡村物资交易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的功能,使小城镇成为商品集散地。同时注重对其他特色资源的整合(如旅游资源),并做出相应的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2)地域空间统筹管治。
城乡地域空间统筹管治,是一种可持续的空间管治模式,具体包括引导城镇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通过划分各项建设用地类型,对各类用地进行分区管治,针对不同地域制定不同的对策;将基本农田、水源、自然环境、交通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居民点建设等不同的空间建设内容纳入到建设用地的分区管治之中,划定农田基本保护区,促进对镇域空间的合理利用和实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可将镇域空间划分为城镇建设区、生态敏感区和农业开敞区3种类型,依据镇域空间的特征和内部功能,对各类型空间进行范围界定,并相应提出建设管治要求及空间发展的优先次序,使城镇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得以协调进行。
(3)交通统筹协调。
城乡统筹发展、城乡网络化发展的本质在于强调城乡之间的联系。罗杰·特兰西克在图底关系理论及联系理论中,认为城市空间是“图”,乡村及生态空间是“底”,认为“图”与“底”通过一些“联系线”可组织成一种关联系统和一种网络,这些“线”可以是交通线等实体要素,也可以是信息、技术、资金等虚体要素。可见,统筹城乡发展,道路交通规划至关重要
在更大区域内,规划建设与市区、县城的联系通道。市、县城区与建制镇镇区之间、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要有一定级别的公路相连,一般要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并尽量与重要交通干道、交通骨干线相连接;规划网络化的公路交通,加快小城镇镇域内道路的建设步伐,建制镇驻地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一般要有三级公路相通。
4、结语
小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我们付诸实施,而不应该停留在“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尴尬层面。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对公共政策进行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是规划实施的要害。通过完善现有政策,出台新政策,强化具体措施,营造健康有序的小城镇发展环境。
针对现状规划的不足,笔者认为主要可从几方面加以完善:①完善规划治理、执行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规划决策体制,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制度,果断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厉性;②合理利用资金,除投资镇区进行适度规模建设外,还应将资金投向城乡公路、通信设施的建设等方面,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③改变政绩考评标准,在招商引资、发展镇区建设等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解决就业、抓好农业效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标准;④改革制度,创新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运行机制,确保城乡各种联系要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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