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南京市集体劳动合同
南京市集体劳动合同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 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 即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 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 ; 尚未建立工会的, 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 甲方签订。
5、 集体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提出异 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 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 解决。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
乙方: (职工方名称 )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 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 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甲方提出, 通过 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 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 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 反馈意见 ; 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职 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 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 线、 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 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 工资调整办法和工 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 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 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 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 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确定、 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 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 (工时单价 /计件单价 )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 (工时单价 /计件单价 )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 (工时单价 /计件单价 )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 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 (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 (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 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 每周不超过 40小时的工时制 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 单位在 岗位 (工种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 (工种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 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 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提 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 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 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有职业 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 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 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 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 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 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 怀孕、 生育、 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间, 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 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 期、 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对怀孕、 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 对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上班确有困难的, 经本人申请, 甲方批准, 可依法享 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按照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每 年组 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 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 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 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 经济效益等情况, 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 (企业 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 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其中用于 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 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 (工种 ) 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 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 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 甲、 乙双方应当协 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签订程序的规定。未经双方 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
(2)不可抗力 ;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 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每月 日之 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 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 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 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 退休或 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 工资专项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 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 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 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 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2:
江苏省《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宣传提纲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向社会发布了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 方代表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 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推行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
把握、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有利 于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 提高集体合同签订质量, 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 表达权 和监督权,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公平兼顾各方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密切合作, 实现双赢。
一、推行《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的目的和意义
当前在多种因素作用影响下,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出现了高发态势, 仅依靠劳动关系双方自主 调整难以改变, 急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 多样化的制度措施手段予以规范和协调。 发布 《集体 合同 (格式文本 ) 》 目的在于, 进一步推进全省集体合同制度建设, 规范集体协商内容, 提升集体合 同文本质量, 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 将可能引发争议的矛盾通过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来加以约束和解决 ; 着力以集体劳动关系规范个别劳动关系,以集体劳权保障个体劳 权,改变劳动者作为个体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 ; 培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意识,倡导社会 公平、 劳资共赢的价值理念, 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效能, 降低劳动关系协调成本,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 关系,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第一,推行《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举措。集体合同制度是 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自 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以来,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 在第五章“特别规定”中设立专门章节, 再次明确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 可以就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 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 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 当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 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因此, 大力推进集体合 同制度是全面实施 《劳动合同法》 的题中应有之义, 而集体合同文本又是集体合同制度的运行载体, 其意义不言而喻。
第二, 推行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手段。 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合 同制度都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 但两者职能有所区别。 劳动合同制度侧重于劳动关系的 初始建立,以解决个别劳动关系问题为主 ; 集体合同制度侧重于劳动关系的运行调整,以解决集体 劳动关系问题为主。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由于 劳动关系是生动活泼、 经常变化的, 这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协商调整。 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关系双方 通过平等协商,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谅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灵活有效调节劳动关系的 机制。 劳动关系建立以后的和谐稳定问题, 寻找双方利益分配的最佳结合点, 是集体合同制度的最 重要功能。 当前我省各地正在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大力推广规范的集体合同文本, 可 以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共同关心的劳动关系事项达成共识,载入集体合同,形成法律约束力, 有效化解影响劳动关系和谐运行的共性问题和普遍矛盾, 为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工业园区奠定 坚实基础。
第三, 推行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是提高我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运行质量的现实需要。 多年来我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 2007年底,全省集体合同覆盖 企业数和职工数分别达到 18.3万家和 960万人。 但是随着 《劳动合同法》 、 《就业促进法》 和 《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等的相继实施, 集体协商的内涵、 程序都有了重大变化, 如何发挥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 在整体上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群体之间的劳动关系, 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体 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是当前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集体合同文本在整个集体 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运行中居于基础地位。 为更具体、 更明确地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集体协 商, 签订集体合同, 实现制度运行的规范化、 高效化,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 条例》 的授权, 经过充分调查研究, 在征求省总工会、 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了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 以起到路标指引作用。 此前,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发布了《全日制劳 动合同书 (参考文本 ) 》 和 《职工名册 (规范格式 ) 》 。 今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将适时发布工资调 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的格式文本。
二、《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的主要特点
与已有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相比,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 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省集体协商和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经验, 依据 《劳动合同法》 、 《工会法》 、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等的规定, 从形式到内容进行了创新设计,有若干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
一是注重集体合同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 》共 9章 43条,定位于综合性 条文式集体合同, 可适用于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文本由使用文本 须知、序言、正文和附则等部分构成,涉及劳动用工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技能培训、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 基本涵盖了法律法规有规定、实际工作有需要的内容。这些都是集体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核心部分, 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二是注重劳动基准与协商约定的融合性。 集体合同是最低标准合同, 是劳动者就劳动报酬、 工 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的最低标准和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 集体合同 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 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格式文本中随处可见的填空, 旨在强调国家劳动基准必须遵守的前提下, 尊重主体双方意愿, 尽可能对主体双方可协商、 能协商 的内容留有充分空间, 引导主体双方结合实际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 如规章制度的告知形式、 职业 培训费用的使用方式、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等,都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合意。
三是注重集体合同的引导性。 格式文本在相关条款上进行了创设性设计, 引导当事人的集体协 商朝着高于法律规定、 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进行。 如过去几乎所有的集体合同都约定, 本单位的最 低工资标准就是地方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集体合同就是对国家劳动基准的直接复制, 集 体协商就完全失去了意义。为此,格式文本规定,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 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四是注重集体合同的针对性。 劳动报酬是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 格式文本用了较大 篇幅对工资分配原则、 相关制度建立、 工资发放时间、 劳动定额约定、 加班加点工资计发、 津贴补
贴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针对当前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普遍缺失、 劳动者不能分享企业经 济发展成果的突出问题。 格式文本特别强调, 当事人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 劳动生产率、 劳动力市 场工资指导价位、 工资指导线、 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 就职工年度工 资水平、 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从而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合理提高劳动 者工资。
五是注重集体合同的可操作性。 格式文本的一大创新在于设立了使用文本须知, 以操作指南的 形式, 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短时间内了解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流程、 关键环节, 了 解使用格式文本需要注意的事项,鼓励当事人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 以提高格式文本的使用效果。
范文二:南京市劳动合同
南京市劳动合同书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
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 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
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四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三:南京市劳动合同
南京市劳动合同
南京市劳动合同
甲方
登 记 注 册 地
单 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就业登记证号
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劳动保障卡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建立录用劳动者登记核查制度,并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乙方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
3,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甲方依法建立,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获得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未予以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乙方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必备条款
1,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
订立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履行期间,非法定终
止或解除条件以及双方书面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不得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法定顺延情形之一时,本合同期限顺延至法定情形消失.
2,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
求按甲方 规定执行.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劳动义务.
甲方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调整或变更乙方工作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之前款约定.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班次安排为 班 运转或安排为 .
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其程序和标准应当合法.
其他
4,劳动报酬
甲方工资发放日为 日,工资发放周期为 .工资支付形式为 ,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为 工资制.
每月工资标准或计件单价或定额的确定方法为 .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依法享受的带薪假期,其中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 工资,按 标准支付.
范文四:南京市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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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合同
南京市劳动合同 三、 协商条款(可选项、附页)
1、试用期,南京市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中试用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
四、其它约定(可选项、附页)
1、本合同 鉴证(同意/不同意),合同范本《南京市劳动合同》(http://www.unjs.com)。
2、服务期。 附页
3、竞业限制。 附页
五、其它事项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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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员: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当事人不要求鉴证的,甲方自
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劳动保障部门登记
备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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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南京市劳动合同
编号:
(2008)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 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邮编 实 际 居 住 地 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
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 。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
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
时工作制度为(常白班、 班 运转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应当经甲方报经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由双方商定。甲方
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
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
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
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
制订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2
(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乙方的定额
单价为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
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
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2、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
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
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4、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
位等标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
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和
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
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
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
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
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 元/月(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
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
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
围为: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竞业限制期限为 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
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
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
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
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
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
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
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