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新闻宣传制度
? ? ? ?新闻宣传制?度
办公通?知编辑关于?印发《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卫办新发1?95号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卫办新?发195号?部机关各司?局》(国办?发19号)?,进一步规?范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的良好?舆论环境,?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办发?6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通知》(?卫办发7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4?6号)的有?关规定,办?公厅组织制?定了《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经请?示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闻宣传制?度。机关各?司局和全体?公务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要?注意执行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遵循新?闻宣传工作?规律,严格?执行新闻纪?律,科学规?范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附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办?发6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通知》?(卫办发7?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46号)的?有关规定,?办公厅组织?制定了《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经?请示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闻宣传?制度。机关?各司局和全?体公务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要注意执行?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遵循?新闻宣传工?作规律,严?格执行新闻?纪律,科学?规范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附件》?上刊载,管?理制度《新?闻宣传制度?》。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对部领导?或司局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执行。(?七)与部机?关新闻发布?相关的其他?事项。卫生?部直属单位?、主管社团?和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及?部级重点科?研基地,需?发布其承办?的卫生部重?大调查报告?、研究课题?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要卫?生信息和科?研成果的,?业务主管司?局应事先要?求有关单位?做出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计划,商?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统筹?考虑,防止?新闻资源的?浪费或被歪?曲、误解。?未经审核批?准,上述机?构不得以卫?生部名义或?卫生部课题?组名义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如需以?个人名义对?外公布,必?须申明属个?人学术观点?,责任自负?。采访制度?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卫生?热点问题,?各司局应配?合办公厅新?闻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卫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 (一)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部机关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司局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二?)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部?领导或向部?领导约稿,?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部?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厅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三?)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部?内有关司局?,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厅领导?同意后,商?有关司局安?排采访事宜?。
(?四)司局收?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当及时反馈?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五?)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司局应选?择权威专家?,主动协助?办公厅新闻?办配合中央?主流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科?学、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六)部机关?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七?)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机关公务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实需要,应?当征得司局?负责人和办?公厅的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等形式?向媒体透露?一些不确定?的核心信息?。(八)国?外新闻机构?常驻中国记?者和港澳台?地区记者的?采访由办公?厅新闻办直?接受理和安?排。无常驻?记者的国外?新闻机构的?采访申请,?由新闻办公?室配合国际?司进行受理?和安排。报?道制度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发表?讲话,是重?要的卫生政?务信息。部?领导秘书、?有关业务司?局和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应相互配合?,做好领导?活动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一)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卫?生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参加的?卫生部主办?的工 ?
作会议?、活动,办?公厅新闻办?公室配合中?办、国办进?行宣传报道?。新闻稿在?事前由主管?司局商办公?厅报中办、?国办秘书局?审定,以新?华社通稿为?准向社会和?其他媒体发?布。
?(二)以卫?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或组织?的大型活动?,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商有关司局?组织宣传报?道。以司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主办?的活动以及?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由主?办司局商新?闻办公室确?定会议报道?事项。
? (三)部?领导参加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主办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会议?和活动,主?办单位应在?会议或活动?举办前报送?新闻稿,经?部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及时组织?对外发布。?
(四?)部领导到?外地的调查?研究活动、?出国出境访?问活动或出?席外单位组?织的会议或?活动,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厅秘书?一处协调提?供新闻稿,?新闻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五)?以卫生部或?机关各司局?名义召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原则上?不邀请媒体?报道。部领?导或司局领?导参加外单?位的研讨会?遇有媒体报?道的,办公?厅秘书一处?或相关司局?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与新?闻办公室沟?通。保障制?度卫生部网?站是机关各?司局发布卫?生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卫生部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矗各司局?要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的?力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应?当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卫生部?网站上发布?。
(?一)工作分?工。机关各?司局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应指定专人?作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及时将?重要信息内?容上载到卫?生部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新闻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布之日即?应由主管司?局在“法律?法规”予以?发布;各司?局制定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下行文?件,原则上?在印发之时?应同时上载?于“卫生部?政策信息”?和“卫生部?工作动态”?栏目中,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配发?相应的新闻?通稿向媒体?统一发布。?
(三?)部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稿以及?讲话稿,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报经?部领导审定?后发布;各?司局开展的?重要工作以?及卫生领域?的各项重要?工作情况,?应及时上载?在“卫生部?工作动态”?等栏目中,?并商新闻办?公室统一发?布。
?(四)各地?和部直属单?位卫生工作?动态、国际?卫生动态以?及新闻媒体?重要的卫生?新闻报道,?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在相应的?栏目中发布?;各司局掌?握的直属单?位和地方卫?生工作的重?要信息,也?应主动上载?在“各地卫?生工作动态?”栏目中,?由新闻办公?室审核后对?外发布。(?五)“部长?信箱”和“?公众问答”?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维?护,各司局?配合,接受?公众对卫生?工作的谏言?献策,回答?公众的咨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举?报信箱”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信?息的处理。?(六)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建设和维?护本司局业?务领域内的?“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服务”?和“数据库?查询”等项?目;需要在?专题区开设?专题内容的?,由业务司?局商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确
)办公?厅将定期对?各司局的上?网信息和选?用情况定,各司?局负责内容?保障工作。?(七
进行?考评和通报?,促进卫生?部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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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新闻宣传制度
注办发[2011] 04号
中共注滋口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注滋口镇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制
度》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注滋口镇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1年3月5日
注滋口镇新闻宣传及信息
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注滋口各项工作的举措、成果、经验,塑造顺化对外新形象,促进外界关注、参与和支持注滋口的经济建设,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就加强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必须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励的方针,大力弘扬主旋律,以激发全镇上下振奋精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的认识,各包村干部、单位负责人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本村、本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
镇上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新闻宣传工作,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上月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进行点评,提出本月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同时,成立镇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小组,信息员要担负起全镇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的主要报送任务。
三、新闻宣传稿件、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的稿件、信息、简报要及时、真实、准确
2、新闻宣传稿件及接受媒体采访,涉及组织、纪检、人大工作及重大事项由党委书记审核;政务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由党委书记、镇长审核。业务工作新闻稿件、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
3、新闻宣传稿件及信息待领导审核后,再向报刊报送。
4、新闻宣传信息员要做好被刊登新闻稿件和信息采纳情况的登记工作,在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汇报上月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汇总后再通报本月情况。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任务:新闻宣传信息员每月确保4篇稿件、信息被网络、报刊采用;其他干部职工每月确保1篇稿件、信息被网络、报刊采用,其中每季度要有1篇稿件、信息被《华容风采》、《洞庭之声》等报刊采用,全年至少一篇被《岳阳晚报》等市级以上报刊采用。
(二)奖惩办法:
1、将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列为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在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信息员全年完成任务的给予500元的奖励,每超1篇按20元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篇处以20元的罚款。其他干部职工每超1篇按20元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篇处以30元的罚款。
同一稿件,被不同信息、刊物采用的,可重
复计任务数。
被采用的稿件有两个以上作者的,只按一篇(条)计算。
五、纪律要求
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在政治上、政策上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偏差。
对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出现报道差错和新闻失真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范文三:新闻宣传制度
新闻宣传制度
办公通知编辑
关于印发《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
卫办新发[2006]195号
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的良好舆论环境~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公厅组织制定了《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经请示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机关各司局和全体公务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要注意执行部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遵循新闻宣传工作规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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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执行新闻纪律~科学规范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卫生部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宣传工作编辑
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部机关的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服务~特制定以下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发布制度
部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是卫生政务公开和卫生新闻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司局和全体公务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的关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
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卫生部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我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境内外卫生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公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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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介绍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卫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其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卫生政务信息;针对外界对卫生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卫生部设新闻发言人~办公厅设新闻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部机关新闻发布工作;部领导秘书和各司局综合处室负责人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部领导和各司局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新闻办公室和各司局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例行新闻发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可由新闻发言人自行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司局领导发布~必要时可邀请部领导出席例行发布会。发布主题由新闻办公室和业务司局商定~新闻发言人审核后报告部领导;发布材料和答问参考由业务司局提供素材~新闻办公室负责整理~重大和敏感问题的答问参考应报请部领导审定。
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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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新闻办公室应司局要求或由新闻办公室商有关司局~根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新闻办公室和业务司局共同组织实施。必要时~可请部领导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卫生政策和信息。专题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办公室负责人主持~请司局负责人向新闻单位介绍某一重要卫生工作的思路、出台的政策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通报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沟通信息、回答提问。
发布新闻通稿。卫生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卫生工作动态信息、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一般由新闻办公室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同时将新闻通稿和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在卫生部网站和《卫生部公报》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对部领导或司局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执行。
与部机关新闻发布相关的其他事项。卫生部直属单位、主管社团和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及部级重点科研基地~需发布其承办的卫生部重大调查报告、研究课题或社会关注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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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大的重要卫生信息和科研成果的~业务主管司局应事先要求有关单位做出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计划~商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统筹考虑~防止新闻资源的浪费或被歪曲、误解。未经审核批准~上述机构不得以卫生部名义或卫生部课题组名义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如需以个人名义对外公布~必须申明属个人学术观点~责任自负。
采访制度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卫生热点问题~各司局应配合办公厅新闻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卫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部机关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司局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部领导或向部领导约稿~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部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办公厅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部内有关司局~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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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厅领导同意后~商有关司局安排采访事宜。
司局收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当及时反馈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司局应选择权威专家~主动协助办公厅新闻办配合中央主流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科学、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部机关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机关公务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实需要~应当征得司局负责人和办公厅的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等形式向媒体透露一些不确定的核心信息。
国外新闻机构常驻中国记者和港澳台地区记者的采访由办公厅新闻办直接受理和安排。无常驻记者的国外新闻机构的采访申请~由新闻办公室配合国际司进行受理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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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制度
部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发表讲话~是重要的卫生政务信息。部领导秘书、有关业务司局和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应相互配合~做好领导活动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卫生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参加的卫生部主办的工作会议、活动~办公厅新闻办公室配合中办、国办进行宣传报道。新闻稿在事前由主管司局商办公厅报中办、国办秘书局审定~以新华社通稿为准向社会和其他媒体发布。
以卫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或组织的大型活动~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商有关司局组织宣传报道。以司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主办的活动以及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由主办司局商新闻办公室确定会议报道事项。
部领导参加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主办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会议和活动~主办单位应在会议或活动举办前报送新闻稿~经部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及时组织对外发布。
部领导到外地的调查研究活动、出国出境访问活动或出席外单位组织的会议或活动~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厅秘书一处协调提供新闻稿~新闻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
以卫生部或机关各司局名义召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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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上不邀请媒体报道。部领导或司局领导参加外单位的研讨会遇有媒体报道的~办公厅秘书一处或相关司局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与新闻办公室沟通。
保障制度
卫生部网站是机关各司局发布卫生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卫生部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矗各司局要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的力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应当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卫生部网站上发布。
工作分工。机关各司局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应指定专人作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及时将重要信息内容上载到卫生部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新闻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审核发布工作。
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布之日即应由主管司局在“法律法规”予以发布;各司局制定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下行文件~原则上在印发之时应同时上载于“卫生部政策信息”和“卫生部工作动态”栏目中~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配发相应的新闻通稿向媒体统一发布。
部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稿以及讲话稿~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报经部领导审定后发布;各司局开展的重要工作以及卫生领域的各项重要工作情况~应及时上载在“卫生部工作动态”等栏目中~并商新闻办公室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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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和部直属单位卫生工作动态、国际卫生动态以及新闻媒体重要的卫生新闻报道~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在相应的栏目中发布;各司局掌握的直属单位和地方卫生工作的重要信息~也应主动上载在“各地卫生工作动态”栏目中~由新闻办公室审核后对外发布。
“部长信箱”和“公众问答”由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维护~各司局配合~接受公众对卫生工作的谏言献策~回答公众的咨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举报信箱”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相关信息的处理。
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建设和维护本司局业务领域内的“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服务”和“数据库查询”等项目;需要在专题区开设专题内容的~由业务司局商办公厅新闻办公室确定~各司局负责内容保障工作。
办公厅将定期对各司局的上网信息和选用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促进卫生部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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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新闻宣传制度
卢氏职专信息、新闻宣传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信息宣传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基本要求
信息宣传工作小组(1月1日至6月31日;7月1日至12月31日)需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宣传我校教育教学的信息稿件,不准从网站上下载、抄袭。
撰写的信息,发至学校网站投稿邮箱,学校每周进行检查,由办公室修改整理后发。
三、基本任务:
小组成员每周每人至少撰写信息或新闻一条。
四、奖励办法:
本制度采用奖惩与学期末综合考评挂钩的办法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1、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任务的小组成员,在学期末综合评估“减分”项中加3分;
2、完成任务并超额完成的部分,在该项中加分标准为:(实际得分—40分)×10%。(本项加分最高为5分)
3、除加分奖励外,学校将按照县级一条20元、市级一条30元、省级一条50元、国家级一条100元(网络:县级一条5元、市级、省级一条10元、国家级一条20元)给予奖励。(集体行为除外)
4、每学期末,学校进行总结,总体宣传成绩在全局列第一名,给予宣传小组价值200元物质奖励,列全县前五名奖励宣传小组300元物质奖励,同时学校将根据宣传成绩评选出“信息宣传先进个人”2-3人进行表彰。
卢氏县职业中专
二〇一一年五月
范文五: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一) 稿件审查制度
1、学校的一切对外宣传稿件必须进行审稿。
2、各科室、部门、个人对外发布的学校信息必须经督导室把关并呈报上级领导审定。
3、逐级审稿原则。校内各科室、部门对外宣传稿件由科室部门领导负责初审后报督导室。督导室对该稿件进行审核,把握不准的内容,及时核实、调查,并交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呈报校级领导终审;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新闻媒体为学校采写的稿件,由督导室负责初审,并请相关职能部门再审,呈报校级领导终审。
4、领导负责原则。分管领导或领导授权职能部门应及时审定督导室呈报的宣传稿件,各级领导应对本级新闻宣传行为负责。
5、重要事宜、重大活动实行通稿制。通稿材料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负责提供。
6、有关领导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等活动的稿件,须经校办公室领导把关,并根据学校规定送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审定。
7、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数据、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稿件,必须呈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或由校领导委托有关部门或专家审定。
8、以学校名义刊发的贺词(信)和慰问信(电)、通告、讣告等,须送校办公室核稿登记,由校办公室领导或委托部门审定。
(二) 新闻发布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
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我校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学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介绍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其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校务信息;针对外界对学校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学校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我校设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及新闻发言小组,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小组成员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校领导和各科室、部门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学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新闻发布综合协调小组和各科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
题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新闻发言人介绍学校某一重要工作的思路、依循的方针政策、采取的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沟通信息、回答提问。
5、发布新闻通稿。学校工作动态信息,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学校网站和校报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校领导或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6、除新闻发言小组成员外,任何科室、部门及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重要信息。
(三) 新闻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突发、敏感新闻事件发生后,各科室、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情况,一切处理工作听从学校统一领导。启动新闻发布处置应急预案,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有关科室或部门配合完成。
2、要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学校工作有序开展的总原则出发,积极稳妥处理突发新闻事件。解释说明材料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并报经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审阅确定后才能对外公布。
3、新闻发言小组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以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疑虑、猜测和媒体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各科室、部门要增强对突发、敏感事件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如实上报。
5、具有影响的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上报市政府及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由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6、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我校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校内新闻主管部门和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 接受媒体采访制度
学校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卫生热点问题,各科室、部门应配合学校督导室,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我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督导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学校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部门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校领导或向校领导约稿,由督导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校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督导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校内有关科室、部门,由督导室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部门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督导室,以便督导室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部门应根据学校安排,主动协助督导室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学校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督导室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医务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 领导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制度
校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发表讲话,是重要的学校政务信息。有关科室、部门和督导室、校办应相互配合,做好领导活动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1、校领导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卫生工作会议、活动,以及有省、市领导参加的学校主办的工作会议、活动,由督导室、校办进
行宣传报道。
2、校领导参加学校与国家、省、市有关组织合作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由校办确定会议报道事项。校领导参加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大型活动,由督导室配合校办组织宣传报道。
3、校领导到外地的调查研究活动、出国出境访问活动或出席外单位组织的会议或活动,需要报道的,由督导室、校办协调提供新闻稿,督导室组织对外发布。
5、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原则上不邀请媒体报道。
(六)网站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是学校发布校务信息和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学校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学校设网站管理小组,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学校网站管理工作。
1、督导室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初审、发布工作。
2、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指定专人作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及时将信息内容上载到学校网站后台管理系统。
3、网站管理小组要负责整理收集卫生部相关政策、国内卫生动态以及新闻媒体重要的卫生新闻报道,并在相应的栏目中转载发布。
4、学校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稿以及讲话稿,应及时上载在相应栏目中。
5、“校长信箱”由校办维护,网站管理小组配合,接受公众对学校工作的谏言献策。
6、各科室、部门宣传员要定期上网关注本科室、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需要在专题区开设专题内容的,报督导室确定。
(七)网站宣传资料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宣传工作,规范网络宣传管理,维护和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涉及政策问题、敏感问题等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宣传资料由书记或校长审批。
学校日常宣传资料由督导室主任审批。必要时请党委宣传委员或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批。
各职能部门分管的相关业务工作的宣传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交督导室审阅。必要时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所有上网宣传资料必须保留审批签名原件。专职网管员做好资料收集、保管工作,未经审批的资料一律不得上网站。
(八) 投稿奖励制度
对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等宣传工作投稿的职工,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1、奖励对象:包头财校投稿的教师、职工。
2、奖励办法:发表在校报、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文章,由督导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奖金;职工自行向媒体投稿并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形象的文章,由本人持发表文章向督导室申报,督导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奖金。
3、奖励标准:根据《包头财校稿费发放标准》,按校级、市级、
省级、国家级进行逐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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