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程竣工后,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消防验收。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提供:
1、消防审核意见书;
2、建筑构件、材料、产品的目录清单和相应的检测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和认证证书;
3、按要求要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钢构应进行防火涂料喷涂处理;
4、工程竣工图;
5、消防验收申报表。
这些是申报的,申报成功,消防验收部门还会给您一堆各式表格,您找各个单位盖章。
按公安部消防局的规定,办理消防验收意见首先施工图要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按图施工后报消防验收申请表,报消防部门,最后由消防部门来现场实地验收消防措施
前期手续及施工图一套。
前期手续包括:立项报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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