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街道办事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的日益深入和机关职责的逐步下沉,
街道办事
处承担的社会事务性工作愈加繁重,
在发展经济、城区管理、
文
明建设、综治维稳、服务居民、疏导民意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也存在着职责不清等多方面的问题,
笔者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
剖析。
一、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职责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
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发展街道工业,
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
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
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
为经
济组织提供服务,
运用经济、
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
济。
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
文化发达、
道德高尚、
社会安定、
生活方便、
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人民调解、
法律服务工作,
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
动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
济、
社会福利、
婚姻登记工作,
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
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
管理监察、
计划生育、
爱国卫生、
初级卫生保健、
市容环境卫生、
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
一是职能的法律缺位。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目前街道的法定地位虽然没有改变,
街道实际上已成了不是一级
政府的“政府”。二是职能不断增加且范围不清。街道工作可以
说是包罗万象,常常陷于被动甚至穷于应付、疲于奔命的境地,
由于职责不清在开展工作时难免造成一些负面影响。
三是工作性
质与工作职能发生矛盾,形成了责、权、利相脱离,条块关系不
顺。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性质是政府派出机构,没有行政管理权,
有的职能部门对街道只下达任务,
而并未将相应的权力下放,
街
道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四是缺乏物质基础,人员编制不合理。
街道现有的编制和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职能多了,任务重了,
而人员编制仍大体与
50
年代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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